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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不仅关系国计,也关系民生。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1],要维护和增强高考在人才选拔培养中的核心地位[2]。可见,新高考改革不仅是当前重大国家战略,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颁发和上海、浙江被确定为首批改革试点省市拉开了我国新高考改革的帷幕。2017年上海、浙江新高考的平稳落地标志着新高考改革追求的打破文理分科、唯分数论,学生与高校双向自由选择等目标基本实现。另外,沪浙新高考实践为其他省市的高考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在落实国家改革基本要求和借鉴上海、浙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学考赋分、生涯规划指导、高中走班教学、规范高校自主招生、高考加分、农村专项计划等方面的改革,使新高考改革的公平性以及制度设计的科学性进一步提升。2019年4月,在教育部指导下,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在新高考改革的基本原则、制度设计、改革精神等层面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的情况下,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对新高考改革进行诸多创新性探索。例如,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省市在借鉴第一、第二批实验省市经验的基础上,为了规避由于多次选考可能带来的成绩转化后存在的不可比性、高中教学秩序混乱等问题,创新性地提出“3+1+2”选考模式等。该模式通过指定物理或历史为必选科目、限定等级考试次数、考试时间安排有效地规避选考物理人数萎缩、高中教学“抢跑”“田忌赛马”,以及二次选考成绩不等值的问题。特别是八省市将选考组合确定为12种的改革方案有利于高中学校的教学安排,减少学生的焦虑和茫然,方便学生做出合理的选择。为了彻底解决学生的功利性选考、化学选考人数萎缩等问题,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21日印发了《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提出“在高考综合改革制度框架内,建立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四门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任何再选科目出现考生选考比例明显偏低、严重失衡的情况,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保障比例,用于计算该再选科目考生等级赋分的基数,以满足国家对该学科的人才需求,保证高考公平公正”[3]。可以说,第三批新高考省市对改革因地制宜的积极探索为新高考在全国全面铺开做出了榜样,同时又将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高潮。然而,受制于诸多因素的牵绊,我国新高考在由试点向全面推进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教育管理机构“家长式”决策、社会力量信任不足、教师胜任力亟须提升,而这些问题正以多样化方式抵消着新高考实施效果。为此,认真审视新高考实施中的现实问题,进而提出有效的改进之策,可谓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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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对组织活动、目标实现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的个人或群体。新高考改革作为一次利益的重新分配,必定涉及众多的利益主体(如政府、高中)。当这些主体能够齐心协力、目标一致时,就会形成一种合力从而推动新高考改革的顺利实施。反之,他们则会在不同方面消解新高考改革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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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道格拉斯·诺斯(North, D.C.)认为,“路径依赖是指在制度变革时,个体习惯性地执行,并沿着既定的方向不断自我强化”[4]。新高考改革不是发生在“真空”中,而是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这种生活方式不仅形成了经验性、稳定性和权力本位的文化模式,而且也形成了人们惰性的、习惯性的、权力本位的认知与行为模式。也恰恰如此,使得以理性为主导的新高考改革存在以下问题。
其一,“家长式”决策思维。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认为,惯习是“是持久的、可转换的潜在行为倾向系统,是一些有结构的结构,倾向于作为促进结构化的结构发挥作用”[5]。也就是说,在某种逻辑思维的作用下,个体会利用特定方式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身份地位。在官僚文化、宗法文化的影响下,某些行政领导为了凸显自己的话语权与地位,存在着独断独行的工作作风。投射到新高考改革中,则表现为某些教育行政领导的“家长式”决策思维,这就非常容易使新高考改革受挫。例如2018年11月,浙江省下半年的学考选考成绩公布后,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收到部分考生及家长关于本次英语考试难度偏大的反映,就参照去年同期试题难度,违规对部分英语试题加权赋分,而事实上采用赋分制度针对的是选考科目,并不包含语数外三门,结果造成了众多考生和家长的极大不满。由省长袁家军任组长的调查组调查表明,这次英语科目加权赋分决策依据不充分、决策严重错误。在这次事件中,浙江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并未严格执行2015年9月颁发的《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而是不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加权赋分;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盲目执行上级领导指示,在院长办公会议多数人持不同意见情况下,不坚持原则,仍违规通过和执行这一错误决定。这就给新高考的权威性、公正性、科学性带来极大挑战,也给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其二,“保守式”执行逻辑。由于传统文化的强大惯性,一些教育行政机构面对新高考的要求不是积极落实或敢于探索解决方案,而是保守性地处理新高考实施中的新问题,从而导致新高考承担重走老路的风险。比如,针对前几年浙江、上海多次选考出现的理科萎缩、“田忌赛马”等问题,有些省市不是通过考试测量技术的创新来规避上述问题,并实现《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的“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而是规定“等级性考试限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参加,考试安排在高中三年级的第二学期举行;每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学生只能报考一次”。这一保守性的解决方法不仅使学生选考次数被压缩,而且可能致使新高考改革重新走上“一考定终身”道路。正如2018年11月,一位河北省教育厅的人员说道:“改革一旦触及到深水区,大家都不敢轻举妄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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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分析的核心在于组织内部的效率和外部制度环境”[7]。新高考改革要求高中要开足开齐各门课程、落实走班教学。这在表面上看是对课程变革的要求,但实质上却要求学校实现自身制度的深度变革。在这场制度变革中,学校面临着内部的“道德风险”与外部的“被俘现象”困境。
其一,契约意识薄弱下高中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达成契约的双方中一方通过监督机制不完善或不认真履行契约而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契约精神是西方古典自然法学派的重要学说。其中信守精神是契约精神的核心内容,是指缔结契约的双方必须按照契约内容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如果缔结契约中的一方或双方缺乏或不遵守契约精神,就会给缔约者带来损害。新高考改革在某种意义上是由政府同高中学校所缔结的教育契约,即引领高中要培育具有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的学生[8]。但是,高中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如追求高升学率)。当他们发现按照新高考的要求可能会降低升学率,就会大搞“田忌赛马”“赶进度、抢跑道”、限制选科等,以换来更高的升学率。例如有调查发现,上海某区在得知选考科目难度系数由原来的0.65降为0.75后,就打着深化课改的旗号将全区学习物理的时间从高一年级的92分钟减为50分钟;高二年级的103分钟减为50分钟;高三年级的242分钟减为73分钟[9]。甚至在一些地方,校长明确要求教师把情况分析给各位学生和家长,暗示他们若非最优秀就不要报考物理[9]。此外,改革省市的某些高中为了提高升学率,就大搞阴阳课程表、学考会战、选考套餐、组织学生节假日补课等,还美其名曰“为学生着想”[10]。
其二,高中学校变革的“被俘现象”。规制俘虏理论(Regulatory Capture Theory)认为,变革失败的原因往往是由于某些利益集团为了维护、增加自身利益而采取强硬、引诱的方式来影响规制。一个规制的结果往往是在受到利益集团的阻挠后,与最初规制目的不一致的结果[11]。简言之,就是在一定场域内行为主体为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运用一定手段去“俘获”规制者的行为。立德树人、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是新高考改革对高中学校的要求,也符合社会发展、学生及家长的愿望。但是,新高考所涉主体的利益诉求又极具复杂性,如某些教育行政部门喜欢用升学率、高考“GDP”来考核教育成效[12],学生及家长则希望学校课程教学变革不以牺牲学生升入大学尤其是重点大学的机会为前提。因此,每当高中推行学校变革时,所涉利益主体就可能联合起来进行干涉,甚至将学校课程与教学变革拉回原位。例如在新高考改革背景下,某些教育行政部门依然费尽心机地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13]。新高考改革要求学校开设选修课,尊重学生选择权,但河北省某高中教师指出,“学生自选课程符合新课程理念和素质教育指导思想,是教育的发展趋势,但课程安排要听从于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要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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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是新高考改革利益相关者的重要一维,并在新高考实施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同时它也具有参与新高考实施的内在诉求和外部条件。
其一,社会民众的信任不足。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Giddens, A)认为,信任是对一个人或一个系统可依赖性所持有的信心。这种信心表达了对诚实的信念,或者对抽象原则正确性的信念[15]。新高考改革是否能够成功的关键在于其能否获得民众(尤其是学生家长)的信任与支持。只有他们对改革产生坚定的信任,才能形成促进改革的同盟,进而同心协力推动新高考的落实。事实上,由于新高考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存在着偏差、遗漏等现象,社会民众难以全面获取改革信息,致使他们对新高考的公平性、科学性等持一定的焦虑或质疑态度。例如,张济洲、黄书光研究指出:“从社会阶层再生产和社会流动视角,社会公众更为担心新高考改革更有利于优势阶层获得教育成功。”[16]又如樊亚峤、徐海等研究发现,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不完善、评价多元主体责任不清晰导致民众很难全面理解综合素质评价,进而引发他们对改革公平性、有效性产生质疑和误解[17]。
其二,改革生态不良。新高考改革的成功落实不仅需要民众的支持,还取决于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新高考改革虽然是教育系统内部的利益重新分配。然而,它在和社会其他系统互动时会产生一种外溢效应,将社会上的一些组织和个人变为间接的利益相关者(如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组织考试作弊的团体、具有雄厚经济及社会资本的人员等)。他们为了获取自己的某种利益使得新高考改革所处的社会生态变得更加严峻。一是利益驱动下社会机构或个人的投机行为。例如,某些地方官员凭借自己的影响力将子女的户口改为贫困地区的户口,从而出现争夺高校招生政策优惠的“移民现象”。因为自主招生的高校较为看重专利、发明、论文,就导致有机构向学生出售发明、专利、论文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不良的社会舆论广泛存在。例如2019年4月重庆、江苏等八省市公布新高考方案之后,就有所谓的专家在社会上大肆散布对改革的不良舆论,如“3+1+2”模式说不上优化还是倒退,造成实际意义上的文理分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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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胜任力研究之父”的美国心理学家麦克利兰(McClelland, D, C)认为,胜任力是指个体能够高质量完成某项工作并取得良好绩效的个人特征,它是知识、技能、能力、信仰、动机的混合体[18]。新高考要求普通高中开足开齐课程标准所要求的课程,对学生进行生涯规划指导,实施走班教学等。这些内容的实现就需要教师具备与之相应的胜任力,诸如多学科的知识、课程开发能力、分层教学设计能力、学生生涯规划指导能力、任课教师与班主任协同管理能力、综合素质评价能力、公平公正、幽默乐观等。然而,在实践中许多教师并不完全清楚新高考改革后自己应具备哪些知识与能力。另外,新高考改革也给教师带来了极大的工作负担和心理压力,从而使不少教师出现消极倦怠的现象,或只是在形式上走班教学[19]。也正是由于教师缺乏胜任新高考要求的课程开发、走班教学和生涯规划指导的胜任力,直接造成了不少学生对新高考实施效果不甚满意。例如李云星、李一杉研究发现,仅有33.7%的高中学生对走班教学感到“满意”,34.4%对高中生涯规划课程感到“满意”[20]。就学校实施生涯规划指导情况,笔者对某高中教师访谈时发现,他所在学校尽管开了这门课,也为每5~6个学生设置了生涯规划导师。但由于教师对生涯规划课程基本不了解,也未受到系统学习和培训,所以并没有真正上课,也难以给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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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的学校适应性是保证新高考改革顺利推进的必要条件。然而,在新高考实施中,高中生的适应性却不容乐观。学生适应是在学校环境中的发展适应,是对高中学习生活环境和学业要求“变化”的适应,包括学业适应、关系适应和行为适应[21]。为了促进学生个性化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新高考改革赋予学生极大的选科、选课、选考等方面的权利。为了落实这一要求,高中学校纷纷开展选修课程、走班教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然而,许多学生步入高中之后却难以适应这些由于赋权导致的选科、选课、选考等变化。王世伟课题组对欠发达地区五所县城中学的数名学生访谈发现,无论是对分层教学、走班制、自主选科还是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学生基本都是不了解或了解很少[22]。杨春芳研究发现,经过中考的学生进入高中之后,由于受已有学习经验、学习方式的影响,他们的选科能力不足、不能正确评估自己、缺乏明确的学习规划和自主学习能力[23]。特别是在当前不少学校、家长难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选择性教育、学业指导、生涯规划指导的背景下,高中学生面对新的高中生活就表现出不知所措的现象。
(一). 教育行政机构的“路径依赖”
(二). 高中学校的“道德风险”与“被俘现象”
(三). 社会力量的信任不足与改革生态不良
(四). 高中教师教学胜任力亟须提升
(五). 高中学生学校适应性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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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高考改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坚定新高考改革的基本方向,以科学有效的策略突破改革中的困境,进而促进新高考改革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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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主化、制度化、法治化、高效化是政府治理的核心要义。在新高考改革过程中,为防止由于受传统的经验性、权力本位文化影响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的“路径依赖”,就需要通过完善治理制度和提升治理能力,群策群力,创新性推进新高考改革。
其一,完善治理机制,打造共治共享新格局。现代化治理所倡导的共治共享的管理理念,可谓是规避“家长式”管理的有效策略。就新高考改革而言,实现治理现代化就是通过完善各级党委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强调政府的改革责任、注重各机构单位的协同推进与民众参与,进而提升新高考改革实施的民主化。例如为提升新高考改革治理的民主化水平,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借鉴试点省市成功经验,深入本省系统调研,通过征求省人大、省政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教育科研机构、本专科高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等部门,以及有关专家、教师、学生及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在综合考量本省已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基础上,颁发了《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3+1+2”模式,并设计了选考保障基数制度以及分段填报志愿等措施[24]。同时,还应建立咨询专家智库,聘请考试评价专家为新高考改革提供理论与智力支持,以提升新高考改革的专业化与科学化水平,并通过完善新高考改革的相关制度(如决策程序、问责制度等)以保障新高考改革的法治化水平。例如江苏省在制定新高考改革方案时就特别注重与考试研究机构的合作。江苏省教育厅分管副厅长和考试院院长专程到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商谈合作事宜,并于2014年签订科研合作框架协议。更是分别在2018年2月和2019年3月两次委托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对新高考方案进行论证,最终使江苏新高考改革实现平稳过渡[25]。
其二,提升治理能力,促进创新性实施。事实上,为充分发挥治理机制的实际效能,不仅需要教育行政机构具备有效的治理能力,同时还要注重治理过程中的创新性实施。首先,提升教育行政机构的治理能力。积极提升教育行政机构的治理能力有利于打破保守式执行。为此,教育行政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提升所涉机构及其人员的多方面治理能力。教育行政机构可通过向其他省份学习、聘请专业的专家指导团队等方式来提升本部门化解各种问题及风险的能力。例如,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为提升新高考英语改革政策的顶层设计能力,组织相关领域权威专家进行高端专题研究,从而为高考改革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高端专题研究以解决理论问题为总目标,主要涉及教育政策、英语语言政策、国内外大规模考试实践等领域。通过对高考改革应遵循什么样的价值标准、改革应如何体现首都的特点等精准研究,最终使高考改革顶层设计既符合教育规律又符合世界教育发展趋势[26]。其次,积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实现创新性治理。虽然经验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保守式执行在本质上是由于传统文化中惯性因素所致。然而,传统文化中也有诸如创新、责任担当、开拓进取的优秀基因。教育行政机构就可以在新高考改革场域中积极弘扬这些文化精神,强化创新性治理的文化氛围,激发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进而促使他们主动且创造性地落实改革。例如,作为第二批改革省市的山东省考虑到本省考生数量总体较大,如果采用沪浙三分一段的赋分办法可能会放大等级制的某些潜在缺陷。因此山东省在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将“三分一段”变为“一分一段”,同时通过“等比例转化”既增大了考试分数区分度,又体现了同一等级不同原始分考生的差别[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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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高中学校面临的“道德风险”与“被俘现象”,可以从以下方面做出实质性努力。
其一,积极弘扬契约精神。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为最大限度地避免逆向选择,防范道德风险,委托人应采用完全契约来约束代理人,并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以激发其积极性,促使其切实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代理任务[28]。信守是契约精神的核心。中央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为使高中学校主动、高质量地履行新高考要求,就应在改革场域中弘扬信守的契约精神。比如将严格落实新高考要求的重要性、政治性作为高中学校认真落实新高考改革精神的培训内容。又如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一定的仪式,与高中学校签订严格落实新高考的合同,以激发高中学校的契约精神。在契约精神的驱动下,高中将会自觉落实新高考要求,按课程标准的规定开设课程,使走班教学摆脱形式主义的危险。
其二,建立监督沟通机制。国家可以出台具体的新高考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省市及高中要向上级部门及社会公开其落实新高考的关键信息,以备上级行政部门与社会的监督。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可确立新高考实施的巡视制度,不定期、经常性地派遣工作人员走入基层,对高中学校的落实情况指导监督。例如,浙江省为监督高中落实选课与走班教学的情况,每年都会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负责人对全省市区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巡察与调研,将考核结果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和特色学校建设的评价考核工作。这样既能督促高中学校落实新高考的要求,又能促进各地市相互学习。此外,各高中学校、基层教育管理部门也需利用多种途径(如家长会、家长学校等),积极宣传高中学校实施新高考的具体措施及成效,从而获得家长、学生等多方的理解与支持。如浙江省嘉兴市就建立了9所家长学校,通过网络点播课,举办专题培训活动,促成家长对新高考改革的认同与支持,进而实现学校与家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高考改革要求学校课程和教学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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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信任在大规模变革中的特殊作用,许多学者都把它看作变革成功所能依赖的一种信心资源[29]。为获得社会民众对新高考改革的信任,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建构沟通参与平台、增强危机公关能力。
其一,做好宣传,引领社会舆论。《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因此,采用多种方式(如通过微信平台、网络平台、家长学校等)积极向社会做好改革政策讲解、宣传是净化改革氛围的有效措施。例如山东省教育厅在其官方网页就开辟“教育综合改革”栏目以方便社会民众了解、认识新高考,并提供了问题咨询、部门咨询电话等信息,就社会民众对新高考改革的疑问以及改进计划进行解答,以消除他们对新高考改革某些规定或突发事件的质疑。又如,为了消除民众对高校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性的顾虑,浙江省在考场家长休息区投放考试直播设备,让家长观看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全过程等视频材料,进而获得家长对改革权威性与公平性的信任[30]。为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将新高考改革方案全文以及配套文件、《实施方案解读手册》同步发布在重庆招考信息网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以方便社会民众了解新高考改革。
其二,增强危机应对能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在新高考改革实施过程中,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改革的基本要求,做到照章办事,对利益相关者反映的各种影响改革声誉的重大事件(如浙江高考英语赋分事件),联合司法部门果断出击,并在最短时间内将调查经过、事件缘由与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进而提升新高考的权威性与公正性。例如,针对2018年11月24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高考英语加权赋分事件造成的新高考信任危机,浙江省于12月1日及时成立了由省长袁家军为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任振鹤任副组长,有关权威专家参与的省政府调查组,对该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调查。在弄清事实后,12月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从而最终换来民众对政府、新高考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的信任。
其三,多方联动,有效打击投机行为。事实上,导致改革生态恶劣的利益相关者极具复杂性,其构成因素已远远超出了教育领域。因而,对社会多元利益主体投机行为的治理,需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31]。就治理新高考改革生态环境中的投机行为而言,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一方面要提供制度、政策等方面保障,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团体(如家长、媒体、居委会等)应积极为新高考改革如何规避投机行为建言献策,积极监督检举,共同打击。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有效打击新高考改革实施中的投机行为。例如,针对社会培训机构肆意解读新高考、利用保考高分、买卖论文专利等行为,各级教育部门可与工商、司法部门协同发文,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对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监察、不定时抽查,同时也要向社会做好宣传,并公开举报平台,对民众举报且查实的机构与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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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利兰指出,胜任力可以通过培训得以提高,但是培训应该首先注重提高他们的自信心、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等[32]。美国学者大卫·迪布瓦(David·D.Dubois)进一步指出培训就是要告诉员工该具备什么样的知识,为建构特定职位提供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33]。因而,在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升教师胜任力。
其一,加强与新高考改革相适应的制度建设。建构积极的教学评价制度、薪酬制度、奖励制度能够激发教师参与改革的激情与动机,进而促使他们自觉、主动、持续地投入到新高考改革中。例如浙江省教育厅通过开展“大市年度教学展示周”,评定星级教研组激发了广大教师参与改革的热情[34]。又如2018年3月《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公布后,山东省东营市一中为激发高中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学校加紧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从级部、班级评价走向学科团队评价,从一本率、本科率的评价走向分类评价、增值评价等一系列评价制度。
其二,科学合理设计教师培训体系。国家及有关部门应科学设计国培、省培、市培、校培,不同层级培训在内容、方式等方面应有所差异,如国培、省培可注重对教师传达新高考改革知识,激发其改革精神;市培尤其是校培应注重对教师有关走班教学、课程开发、职业生涯规划等实践层面的培训。通过系统化的理论与实践培训能够让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新高考改革要求的课程开发、走班教学、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方面知识及能力要求,进而确保新高考改革关于高中课程与教学变革的有效落实。例如浙江省嘉兴市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引导教师转型,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嘉兴市深化普通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指出,实施分层分类培训,教学管理人员包括普通高中校长和分管校长、教务主任及各县市教研室分管主任的培训,着重课程领导能力的提升和加强;学科教师类培训着重课程开发能力和选修课程开设中具体的教学策略和技能。
其三,教师加强主动学习与交流。在新高考改革实施过程中,主动学习与交流是高中教师提升教学胜任力的有效途径。具体而言,教师要自觉转变观念,调整好心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新高考改革;认真研读本省市新高考改革文件及其配套文件,以明确新高考改革对学校课程、走班教学、生涯规划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要求;基于新高考改革对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新要求,教师应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向有经验的教师求教,积极参与走班教学教研活动,主动到有效落实新高考方案的高中学校听课与交流等,以全面提升自身的教学胜任力。如2017年6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中和海南临高中学的教师学习班分别在杨仲林校长和林明国校长的带领下,赴上海光明中学、浦东中学等进行为期一周的访问交流。老师们通过听讲座、选课走班经验交流会、参观课堂教学等方式更新了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了投入新高考改革的热情,明确了应提升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提升方法[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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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里(Perry,K.E)和温斯顿(Weinstein,R.S)认为,提升学生适应性的方式通常有学校环境与班级环境的改进、激发学习动机、关注同伴关系以及与成人的关系、发挥自我调节的作用等[36]。因此,可通过以下方式提高学生在新高考改革中的适应性。
其一,优化学校课程规划,加强资源建设。学校应合理安排课程设置与教学进度,缓解学生对高中学习生活的陌生感,逐渐培养其学习激情。同时,学校需要对学生选课走班、选考、报考进行培训。让学生通过体验选课走班、模拟选课、模拟填报志愿等方式,对高中生活有深刻全面的了解。此外,学校应积极加强教育资源与相关制度建设,以切实提高管理效率。例如,江苏省锡山中学为让学生更好地将高中课程与高校课程建立联系,根据高校13个学科门类112个一级学科综合归类为学生能够体验的七个专业大类,即人文、法律与经济、数理、工程与实验等七个专业大类,最后形成统一的课程体系[37]。又如,广州市第六十五中为了帮助学生适应选课走班,学校按照“3+1+2”模式,组织学生基于自己的兴趣和学业水平能力等进行3次模拟选课,让学生尽快熟悉、适应新的教学模式[38]。清华大学附中开发了“空中学堂教务教学管理系统”,主要包含在线教学系统、在线学习系统、德育活动系统、校本课选课系统、选科系统、成绩系统、课表系统、个人中心系统等。学生可以灵活实现六选三选科及校本课选课,可以自主进行学习与活动管理、成绩及考勤管理等。这一教务教学管理系统为学生尽快熟悉申课、审课、选科、排课、成绩管理等发挥了积极作用[39]。
其二,强化生涯规划指导,助力适应性提升。对学生积极进行生涯规划指导,有利于增强学生生涯规划自觉,拓宽学生生涯规划视野,提高学生生涯规划能力。高中学校通过优化生涯规划课程体系与内容,严格落实课程,能够让学生尽快认识自我,适应新高考选课走班、选科选考等改革要求。具体而言,学校首先要明确自身的生涯规划教育目标,生涯规划指导内容可紧紧围绕生涯发展观、自我认知、学涯规划和职业探索四大模块展开。其次,因地制宜、结合学校本土资源、通过多元方式(如聘请高校专家、优秀校友等)开发系统化的学业生涯规划课程,严格有效落实生涯规划教育。最后,要建构完善的生涯规划导师制度,为学生配备生涯规划导师以便能够给学生及时指导。例如山东省实验中学的生涯规划课程就涉及自我认知,学会自我管理,认识行业、职业、高校及专业,了解升学渠道,学会选课,了解自主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学会报考志愿等。同时,班主任要与任课教师加强协作,主动对学生开展心理、生涯规划、学习方法等方面的辅导与指导,并能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帮助,以增强学生在新高考改革中的学校适应性与获得感。又如笔者就如何应对选课走班、选课选考给学生带来的困惑与挑战等问题对广东惠州某高中教师访谈,他表示对学生积极开展生涯规划指导是最有效的方法。目前学校已经着手成立课程规划研究中心和高中生涯规划指导中心,通过系统化的生涯规划教育课程体系和生涯导师一对一针对性辅导,能够让学生尽快熟悉与适应选课走班、选科选考。
其三,学生自觉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善于向他人求助。一方面,良好的学习习惯(如做好各科学习规划、合理安排学习和娱乐时间)能够帮助学生快速适应新的高中学习生活;另一方面,积极向他人(如班主任、任课教师、生涯规划导师、家长、同学等)求教,也是使学生最快、最高效适应新的学习生活以及快速合理解决学习生活问题的途径。例如,上海市2017届考生叶天瑶同学通过合理安排学习计划与娱乐时间,在选课、选考时积极向老师寻求帮助,最后以627分的成绩被北京大学录取[40]。
(一). 完善教育行政机构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
(二). 弘扬契约精神,建立监督沟通机制
(三). 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净化改革环境
(四). 完善培训激励机制,提升教师教学胜任力
(五). 深化学校课程变革,提升学生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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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以及百万莘莘学子的前途命运,更关乎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升以及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发展。时至今日,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已占据“半壁江山”。可以说,既符合国家统一基本要求,又不乏具有地方特色的新高考改革方案已基本形成。从实验省市的改革方案来看,新高考改革的基本精神、价值取向、制度设计具有相当高的科学性、适应性,新高考改革的权威性、公平性也已得到社会认可[41]。新高考改革所追求的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素质教育、文理兼修、考试入学公平、打破唯分数论和一考定终身、高校科学选拔考生等目标也正逐步实现。然而,在新高考改革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由于多元利益相关者的自身因素以及相互博弈,使得新高考改革仍面对应试文化下的高中学校道德困境、利益驱动下学生的功利性选科与选考,以及某些社会组织及个人的投机行为等问题。因此,为了保障新高考改革健康发展,应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引领,提升新高考改革研究与实施的科学化水平。具体而言,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引领,保障改革方向的正确性。政策问题向来不是什么一种自明的事实或者说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而是由人构建出来的特定社会现象和理论假设[42]。易言之,只有正确的、科学的政策思想与理念引领才是保障政策科学制定、有效实施的关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当前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发展规律的科学概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行动指南。因此,新高考改革也必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才能保证改革在落实过程中不变质、不变色,才能更好地满足学生健康成长、高校科学选才、国家繁荣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二是要加强研究,保障新高考改革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新高考改革要以国情、省情、市情为立足点,以解决关系新高考改革成败的关键性问题为着力点,敢于借鉴国外先进考试评价理论成果,做好新高考改革基本理论研究,探索我国教育考试改革发展基本规律,进而为国家做好新高考改革顶层设计,为各省市制定改革方案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从而保障新高考改革少走弯路,确保改革的科学性、专业性。三是统筹兼顾,提升新高考改革的适切性和人民的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通过的改革方案落地生根,必须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43]。因而,各省市要坚持在国家所要求的基本原则与框架内,立足本地实际,借鉴兄弟省市新高考改革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兼顾各方利益,群策群力,设计具有本省市特色的改革方案及保障机制,从而提高新高考改革的可操作性、适应性以及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认同感与获得感。新高考改革是对现有教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虽然在推进过程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是我们要坚信新高考改革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既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也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考试招生评价体系这一宏伟目标也必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