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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的立法反思  ———以侵犯财产罪中“多次”行为规定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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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川王远伟. 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的立法反思  ———以侵犯财产罪中“多次”行为规定为视角[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40(3): 29-34.
引用本文: 郝川王远伟. 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的立法反思  ———以侵犯财产罪中“多次”行为规定为视角[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40(3): 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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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的立法反思  ———以侵犯财产罪中“多次”行为规定为视角

  • 摘要: 我国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中关于“多次”的规定较多,但这些规定的种类、作用不同,致使其凸显失衡性、混乱性、模糊性等特点.以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侵犯财产罪的“多次”行为规定为例,既存在同一层面上的不同财产犯罪因“多次”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量刑差异,也存在“多次”行为自身司法解释规定的混乱性对定罪量刑带来的困惑,还存在“多次”行为在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行为的竞合所导致的“禁止性评价”与“一事不两罚”等困境.这都表明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进行立法思考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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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的立法反思  ———以侵犯财产罪中“多次”行为规定为视角

  • (1?? 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市400715;2??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重庆市401120)

摘要: 我国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中关于“多次”的规定较多,但这些规定的种类、作用不同,致使其凸显失衡性、混乱性、模糊性等特点.以我国刑法分则中关于侵犯财产罪的“多次”行为规定为例,既存在同一层面上的不同财产犯罪因“多次”的规定不同而产生的量刑差异,也存在“多次”行为自身司法解释规定的混乱性对定罪量刑带来的困惑,还存在“多次”行为在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行为的竞合所导致的“禁止性评价”与“一事不两罚”等困境.这都表明对我国刑法量刑改革进行立法思考的必要性.

English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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