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尊敬的读者、作者、审稿人, 关于本刊的投稿、审稿、编辑和出版的任何问题, 您可以本页添加留言。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谢谢您的支持!

受教育权性质:国际法与中国宪法的比较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陈正华,王保庆,杨瑞勇. 受教育权性质:国际法与中国宪法的比较研究[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33(3).
引用本文: 陈正华,王保庆,杨瑞勇. 受教育权性质:国际法与中国宪法的比较研究[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33(3).
The Quality of the Right to Education: the Research on Comparing International Laws with the Constitution of China[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7, 33(3).
Citation: The Quality of the Right to Education: the Research on Comparing International Laws with the Constitution of China[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7, 33(3).

受教育权性质:国际法与中国宪法的比较研究

The Quality of the Right to Education: the Research on Comparing International Laws with the Constitution of China

  • 摘要: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 加载中
  • 加载中
计量
  • 文章访问数:  375
  • HTML全文浏览数:  239
  • PDF下载数:  0
  • 施引文献:  0
出版历程

受教育权性质:国际法与中国宪法的比较研究

  •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北京市,100037,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北京市,100732,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市,100044

摘要: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English Abstract

参考文献 (0)

目录

/

返回文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