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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开辟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丰富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创生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文化。这些成就的取得,既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确证了教育不仅“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1],而且更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回首来路,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与科学规划是取得一切成就的根本原因。其中,宏观教育政策发挥着规划教育发展愿景、指引教育发展方向、规范教育内容与实践的核心作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虽然我国教育政策经历了“效率理性”“市场选择”“公共治理”三种范式的转变[2],但是联通三种范式的内在主线却是永恒的,即教育要服务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人民、服务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站在历史新起点,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宏观教育政策,揭示社会主义教育建设与发展的内在逻辑,不仅是对教育政策本身价值的彰显,更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略与实践智慧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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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没有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对此,党和国家并不因困难重重而“讳莫如深”,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积极求变的态度直面亟待破解的发展难题。从正视我国教育事业的落后和教育体制弊端突出的现状[3],到认清我国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滞后的事实[4],再到关切学生创新能力不足,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发展不均衡,教育发展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期望[5]等重要问题,都表明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以实事求是作为认清困难的基本思想路线,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从客观实际出发直面教育建设中的“真”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6]实践证明,实事求是地正视我国教育发展面临的困难,有利于党和国家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中开创教育发展新局面。这也深刻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问题”与“发展”的辩证逻辑关系。从教育政策角度看,教育困难主要有三类,它们是党和国家作出各种关键决策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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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从经济社会建设的需要出发,特别重视对国民素质与人才质量的培养,以发挥人才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教育强国首先要认清关于“人”的问题,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具体而言,根本性问题主要包括国民平均受教育水平偏低[7]、劳动者素质有待提高[8]、教师队伍素质不高[9]、学生独立生活和思考的能力不足[3]、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还未得到完全满足[5]等。总体而言,围绕“人民”的根本性问题既是社会主义建设对人的客观需要,即“培养什么样的人”的反映,也是社会主义教育对人民主观愿望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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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向培养各类人才的学校教育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围绕如何更好地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类人才等难题,产生了规划性问题。具体而言,规划性问题包括教育结构不合理[3]、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8]、教育发展不均衡[7]、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教育布局不合理[5]等。这类问题着眼于我国基本教育体制建设方面,既关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规模,也关注相互间的协同关系,旨在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整体育人功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变迁,我国人才培养发生改变,规划性问题呈现出动态的演变过程,其内涵、范围、结构等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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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在对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教育战略实施情况的检视过程中,就产生了实践性问题,主要指既定的教育政策、战略方案与目标任务等落实不到位、没有产生理想的效果等问题。具体包括素质教育未得到根本性发展[9]、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确立[5]、科学教育理念尚未树立[10]等。简而言之,实践性问题是对根本性问题和规划性问题解决成效的评价与反思。虽然实践性问题在历史维度上有滞后性,但也因此而有更强的针对性,在实践与历史中发挥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一. 围绕“人民”的根本性问题
二. 围绕“体制”的规划性问题
三. 围绕“效果”的实践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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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以此为开端,中国共产党人肩负起历史的责任,站在人民与民族的立场,系统地规划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任务。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11]。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用“中国梦”确指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昭示出强国的坚定信念。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以更清晰的规划,绘制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2]。为此,在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从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高度绘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蓝图。经过几代人的不懈探索,我国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以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教育发展使命的战略思想。这既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教育领域的必然要求,也是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必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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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道路上,“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是党和国家规划与实施各项教育工作的“重要着眼点”[13]。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国家经济、科技、教育等体制改革时,依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并明确指出劳动者的素质是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关键;进入21世纪,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关键阶段,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激烈的国际竞争等现实皆表明,我国面临的一切“竞争的焦点是人才的竞争,是全民素质的竞争”[7],这更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一个国家发展能否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越来越取决于国民素质特别是广大劳动者素质”[14]。由此可知,在不同历史时期,“提高国民素质”与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均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此,要继续遵循“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基本规律,认识到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在教育。
强调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性,其目的是努力将我国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人力资本理论在我国得到广泛传播,其将人力资源视作具有经济价值的稀有资源的基本观点,得到了我国理论界的广泛认同。这也改变了人们对教育功能的传统认知,继而有更多人探讨教育作为开发人力资源主要途径的作用与价值。党和国家领导人与时俱进洞悉世界发生的深刻变革,明确指出“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5]。因此,围绕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两条主线,我国教育事业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功能,发生了从改革开放初期培养“有文化、懂技术”的社会主义劳动者[3],向全面“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的深刻转变[1]。
另外,从强调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性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内在联系分析可知,提高国民素质不仅发挥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强国家综合国力等奠基性作用,而且还彰显了我国教育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价值取向。因此,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方面,始终着力于培养和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5],以推动我国实现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和人才强国的转变;另一方面,基于提高我国国民受教育程度的基本目标,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建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15],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10],让学习伴随个体发展的全过程。这实则是在构建更加均衡、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教育生态环境,从而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满足人民对教育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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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稳步推进,教育需要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随之而来的教育现代化建设,亦旨在“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8]。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现代化建设之路,其基本内涵是:以“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大的智力支持和知识贡献”[15]与“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建设”[10]为价值理想;以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建设体系完备的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构建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内容;以优先发展教育为核心战略;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力;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目前,我国教育沿着这条道路已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这为实现未来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远景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回顾发展历程,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经历了从“规模化”向“优质化”的转变。发展至今,我国拥有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显著提升的教育现代化水平,也为我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现代化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无可替代。这决定了在未来“发展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的优质教育”将长期是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16]。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正沿着“服务国家”与“服务人民”相统一的道路稳步前进。《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及《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出台,确定了我国未来教育现代化建设将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16]。这表明未来在重视教育对促进国家与社会发展的作用的同时,还应关注教育对人民的学习需求、主动发展、人生幸福等方面的价值。简而言之,未来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将更高水平地服务于“国计”与“民生”,从而更好地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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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四十多年的艰苦奋斗,我国教育事业已然摆脱了薄弱落后的局面,步入了教育大国的行列,并正处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历史新阶段”[17]。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关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12]。这既肯定了教育对于国家强盛、民族振兴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又指明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贯方向,即到2035年,我国将在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上“迈入教育强国行列”[16]。虽然,“教育强国”的理念是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被第一次正式提出[5],但是,从肩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的历史责任,以及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为之不懈努力的历程来分析,建设教育强国始终是党和人民努力追求的共同事业。
十多年来,我国遵循“强国必先强教”的基本理念,在推进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转变的过程中,兼顾国内和国际两个大环境,探索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强国建设之路。在国内,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18],以解决各类教育中的关键问题促进发展为抓手,以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为蓝图,通过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等途径,不断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基础。在国际,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契机,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提高开放层次和水平;以共享共建为理念,加强与国际组织与机构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以责任担当为使命,扩大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与援助范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建设成果的显现以及国际教育影响力的增强,教育强国建设也逐步展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是我国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的文化转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强国建设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在教育领域的彰显。因此,建设教育强国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联系较之以往更加紧密。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道路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16],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之意。
一. 坚守提高国民素质的夙愿,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宗旨
二. 坚定教育现代化方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三. 坚持建设教育强国愿景,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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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年来,党和国家在领导、规划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想与工作方法。一方面,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正确分析社会主义教育发展中的矛盾,发现和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另一方面,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及时处理教育现代化过程中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重点与非重点的关系问题。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处于在完成核心任务中实现战略突破、在把握全局中推进各项工作发展的重要阶段,表现出是发展不是静止、是全面不是片面、是系统不是零散、是普遍联系不是单一孤立的特质。这集中体现为党和国家紧紧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这一根本性问题,以及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制定并落实教育的根本任务。实践证明,统筹兼顾地落实各项重大任务,是党和国家在我国教育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的背景下,统筹把握、协调推进,以“全局”突出“重点”、以“重点”带动“全局”,推动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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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从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出发,明确了不同时期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从改革开放初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19],到社会主义事业快速发展期,“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20],再到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最终确立了我国各项教育事业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9], “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的宗旨[1]。因此,培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相契合的“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覆盖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各个领域,贯穿了教育发展的各个时期。在实践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既需要兼顾育人过程,又必须把握育人方向。这要求,一方面,遵循“德育为先”基本原则,将立德树人融入教学、实践、管理等育人全过程,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并以此串联“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不同育人场域[5];另一方面,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因为这是“直接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和命运”的大事[21]。因此,立德树人与坚定社会主义方向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只有用社会主义先进思想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才能沿着社会主义方向持续不断地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迈向新阶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教育事业建设的工作重心,由此形成教育发展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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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始终围绕着提升党的领导力和教师的战斗力这一核心内容展开。一方面,提升党对教育的领导力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保障。具体而言,提升党对教育的领导力包括:以党的先进理论为指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5];扩大组织影响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风和行风建设,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和创新力度,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等。另一方面,提升教师的战斗力是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我国历来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并将教师视为必须依靠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我国致力于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17]。主要措施包括:改革教师教育体制,创新教师培养模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拓宽教师培训途径;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体制,严把教师入口关;多方位鼓励与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实践证明,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是准确定位教师在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的职责与使命的体现。不仅如此,通过“改善教师待遇”“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模范事迹”[9]等途径,教师的影响力与公信力得到提升,相信“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22]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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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后,党和国家开展了一系列“拨乱反正”工作,我国各项事业得以逐渐恢复并开启了基于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建设新篇章。从1984年到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相继出台。这三个决定有其内在逻辑,并且“深刻地反映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核心的社会转型和体制变革”[23]的基本特征。此后三十多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经济和科技等体制改革同步,建立健全了各项教育基本制度,如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高等教育制度、学位制度、教师培养制度、教育考试制度、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教育法律制度、教育投资制度等。基于此,我国基本教育体系诸如国民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等,得以确立并逐步完善。
与改革开放的主旋律一致,我国教育体制建设呈现出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的、以体制改革为驱动、以释放活力为着力点的基本特征。经过历次改革创新,我国教育体制建设,一方面围绕人才培养、国民素质提升等核心问题而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以其完备性与协同性的优势最大化地激发了教育活力,推动了教育发展。其中:完备性体现在以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系统规划并确立相应的管理、督导、保障等体制;协同性体现在以各类体制之间在功能与作用上相互配合为抓手,形成合力,提升整个教育体制的系统功能,使得我国教育体制具有更强的活力与张力。因此,基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与科技体制改革而确立的教育体制,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逐渐显现出其应有的价值,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达成各阶段教育发展目标提供了系统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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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4月,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就预见性地阐述了提高教育质量与提升科学技术水平的关系[24]。此后四十多年,我国“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5],并以是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是否适应国家社会发展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是否提高的根本标准,注重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教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紧密结合,教育要培养各类型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都要求提高教育创新能力[25]。由此,提高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教育质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增强我国教育实力、提升教育影响力的核心任务,更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生命线。
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条生命线,我国探索并总结出了一系列符合国情的人才培养经验。具体包括:建立与完善覆盖全学段、符合各类型教育特征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形成促进人才培养与提升教育质量的共识;建设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夯实我国教育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养基础;优化教育资源供给与配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教学设施和设备,提高教育所需的物质保障水平;构建系统育人体系,完善育人机制,开发有效育人途径,提升育人效能;加强各级学校课程教材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分类制定课程标准,丰富创新课程形式;创新教学方式与组织模式,加强教育教学过程、方法与教学目的的内在联系。一言以蔽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掘与培育人力资源,形成了系统的教育质量理论与实践体系,激发与提升了学校教育培养人才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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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与公平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核心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本质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客观现实,使教育发展长期面临不均衡、不公平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担负起“两基”攻坚的重任[7],统筹区域教育发展资源、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使教育发展薄弱地区的教学条件大大改善、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同时,在领导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建设的过程中,党和国家遵循了教育与社会同步发展的宗旨,依据教育公平与社会主义性质之间的必然联系,坚持“要发展社会主义,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教育公平是基础”的原则[10],让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切实让教育成为与个人、社会、国家息息相关的民生事业。四十多年来,通过普及义务教育、提供优质教育、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等方式,我国建成了广泛覆盖城乡的更加均衡与公平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让教育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成就人生梦想”[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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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始终与人民需要、社会发展、国家建设等休戚相关。因此,发挥教育在解决民生问题、服务社会发展、传承与创新文化以及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的应有效能,是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在民生方面,我国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着力解决诸如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随迁子女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异地升学考试、留守儿童的教育以及弱势群体的资助等一系列关乎民生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在服务社会发展方面,积极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全链条、网络化、开放式协同创新联盟”[1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水平;推进高校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5]。在传承与创新文化方面,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全面提升教育交流合作水平,推动我国与其他国家学历学位互认、标准互通等国际教育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加强与国际教育机构及组织的合作,拓展中外交流合作领域,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深度参与国际教育规制、标准、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制定;健全对外教育援助机制等[16]。总之,提升教育效能是教育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具体表现。
综上所述,我国宏观教育政策反映出党和国家在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时期都能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形成了以发现问题确定建设之目标,以分析问题确定建设之基础,以解决问题探索建设之路径的中国经验。这实则是党和国家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思想原理与工作方法相结合,创生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实践智慧,这种智慧既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融合智慧,又是中国共产党人以人民为中心,敢于担当、与时俱进的创新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