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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不仅有利于提升城镇化质量,更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截至202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超过47%[2],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较大,市民化水平较低。近年来,各地政府积极鼓励以“农民工”为主的农业转移人口加快市民化进程,比如2019年陕西省政府“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行动,2023年江苏省和浙江省试行的“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等,均标志着各级政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所作的积极努力。但由于城市公共服务资源总量有限,分布不均,导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制度全覆盖存在一定难度,如河南省出台的居住证制度,尽管目标明确,但购房与子女入学、与户口挂钩,导致农业转移人口“住好房”“上好学”的需求难以实现;尽管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但农业转移人口的医疗、养老保险参保率仍较低,覆盖面仍需继续扩大。上述种种均显示,农业转移人口不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基本权益,进而影响了市民化水平,同时也引发了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不是简单的户籍变化与人口有序流动的问题,实质上是公共服务和社会权利均等化的过程”的深入思考。
目前,学界关于社会保障、社会态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驱动因素研究,包括身份认定[3]、户籍制度[4]、公共服务供给[5]、社会公平[6]、农地政策[7]等。二是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社会保障研究。从农业转移人口的定义看,农民工与进城务工人员两个主成分群体相似性较高,因此,对农业转移人口群体的社会保障研究具有一定的标志性参考价值。既有研究发现,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推进市民化进程[8],享有社会保障有利于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尤其是女性的城乡空间流动[9]。为了更好地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应将农业转移人口群体纳入现有的城镇社保中[10]。其中,作为社会保障下属分类的就业、住房[11]、教育[12]、医疗[13]、养老保障[14]等,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均有重要支撑和推动作用,有利于提高市民化能力[15],增强市民化意愿[16],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身份转变。三是关于农业转移人口社会态度的影响研究。社会态度是对个人心理状态的反应[17],本文延续了学界一贯认同的以社会信任、安全感知、幸福感知为社会态度指标的定义标准[18]。此外,从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影响来看,多数研究均表明,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态度与社会保障存在密切关系,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与扩大,能够保障人民有效降低风险,有助于增强人民对社会公共服务的社会公平感[19]、社会信任感[20]、社会安全感[21]。一些学者认为参与社会保障能够帮助未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持续性生活,增强其幸福感[22]。当然,也有观点认为作为“公共产品支出”之类的社会保障,会使得农业转移人口在初次分配中获取的财富减少,降低主观幸福感。但总的来看,认可社会保障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幸福感具有促进作用已成学界主流共识。
文献梳理发现,现有研究存在三点不足:一是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因素研究,多集中于户籍制度、农地政策等,鲜有文献关注社会保障的因素指标分解;二是以单独研究就业、住房、教育等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间的直接影响为主,鲜有对医疗与养老保障协同作用的全面考察;三是社会态度的影响作用并未得到充分重视,多是研究农业转移人口社会态度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罕有考虑将二者同市民化纳入同一个分析框架的优秀成果。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加快升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所从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员占比份额逐年递减,使得农业转移人口面临基本生存困境,就业难,报酬低。在此困境之下,没有城市户籍且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公共服务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作为未来劳动力的随迁子女,有较大可能选择返回家乡。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导致城市劳动力供给不足,阻碍城镇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另一方面返回农村的大量劳动力可能在获取工作上存在困难,造成劳动力浪费。面对这种“逆城市化”危机,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社会保障参与度,是否能有效转变农业转移人口的相关观念意识,促进其融入市民化进程呢?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家庭的准入门槛,农业转移人口的家庭式迁移将面临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多重难题。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选择的社会态度与其他因素之间,又有怎样的内在关系呢?有鉴于此,本文以CGSS 2021数据为样本,研究社会保障、社会态度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间的关系,可能的创新点在于:(1)结合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需求,分析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有利于深化学界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驱动因素的研究;(2)利用中介效应模型与调节效应模型,验证社会态度在社会保障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的作用机理,对推动我国实现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畅通城乡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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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主要通过社会保险、就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保障等来进行衡量[23]。其中,社会保障主要通过社会保险进行体现,包括医疗保险[24]与养老保险[25]等。社会保障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逻辑表现在:社会保障的存在能够为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条件。就业与住房保障能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最基本的衣食住行[26],医疗与养老保障能帮助其应对健康风险与老龄化现状。尤其在“后疫情时代”,人们面临健康与老龄化双重压力,社会保障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体现,为农业转移人口争取到了坚持成功实现市民化的宝贵时间。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1:
H1: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正向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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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任是指人们对社会的信任程度[27]。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社会不公平现象时有出现[28],导致人们在生活中的信任感下降[29]。这种现象源自贯穿于人民日常生产生活各环节的社会保障及福利被侵犯所带来的社会不公平[30],致使农业转移人口对未来产生恐惧心理。这意味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扩大能够直接改变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生活环境,进而增强人民对社会的信任。现有研究发现,社会信任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31]。这表明社会信任度越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经济实力越强,其市民化能力也就越高。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2:
H2:社会信任在社会保障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间起中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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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感知是指个体的某种情绪反应和感知,也指对经济社会等外在环境安全状况的综合反应[32]。社会保障是安全感的重要来源[33],尽管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生活在城镇但未实现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无法同城镇居民享有同样的社保权益,安全感无法得到保障,即无法保障生活的持续性与风险的抵御性。尤其是健康风险,它伴随农业转移人口生产生活各环节,医疗保险则是防范化解健康风险的关键办法。在医疗费用昂贵、一号难求的当下,医疗保险的存在不仅能有效降低风险的影响程度,还能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经济安全感[34],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对市民化的接受度与渴望度,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市民化的实现。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3:
H3:安全感知对社会保障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间的关系起负向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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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知起调节作用的逻辑表现在:一方面,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与保障水平能够有效防范对幸福感知有着重要影响的未来不确定性[35]。目前,未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的保障范围与水平相差甚远,城镇居民远高于未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这种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与水平的差距,导致农村居民对未来产生不确定性,使其难以获得幸福感,进而影响其市民化。另一方面,市民化能够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幸福感,实现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能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有利于其提高幸福感。因此,本文提出假设H4:
H4:幸福感知对社会保障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系起正向调节作用。
进一步,本研究提出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机制如图 1所示:
一. 社会保障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 社会信任的中介作用
三. 安全感知的调节作用
四. 幸福感知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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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选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Citizenship作为因变量,由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二分类变量,故选择Probit与Logit模型进行研究,构建模型如下:
其中,Γ(β0+β1SSi+β2Controli+εi)表示Probit模型,φ(α0+α1SSi+α2Controli+εi)表示Logit模型,SSi表示社会保障变量,Controli表示控制变量,β0、α0为截距项,β1、β2、α1、α2表示回归系数,εi是随机干扰项。β1、α1衡量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如果显著为正,则表明参加医疗、养老保险会显著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概率。
进一步,为检验社会信任在社会保障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是否存在中介效应,设置结构方程模型如下:
其中,Citizenshipi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SSi表示社会保障变量,Trusti表示社会信任变量,δ1、δ2、δ3为截距项,μi为残差项,η1、η2、η3表示社会保障变量的回归系数,γ1表示社会态度变量的回归系数。
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研究社会保障各变量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选取幸福感知、安全感知作为调节变量,设置模型如下所示:
其中,Medicali表示医疗保险,Oldi表示养老保险,Safei、Happyi分别表示安全感知与幸福感知,MSi、OHi为交互项,a、b、c为回归系数,ε为残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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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市民权利的程度和水平较难衡量,因此本研究仍采用是否拥有农业户口来区分与界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参考孙一平[36]的研究,将拥有农业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界定为未市民化,赋值0;拥有非农业户口的农业转移人口界定为市民化,赋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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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农业转移人口相关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等。根据CGSS 2021数据“社会保障项目”分类下的题项,选取“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费医疗”题项定义为“医疗保险(Medical)”,选取“城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题项定义为“养老保险(Old)”,未参与赋值为0,参与赋值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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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CGSS 2021数据“社会态度”分类下“总的来说,您同不同意在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可以信任的?”题项表示“社会信任”。按照信任程度分为五级,赋值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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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CGSS 2021数据“社会态度”分类“您一不小心别人就会想办法占您的便宜?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题项分别表示“安全感知与幸福感知”,按照感知程度分为五级,分别赋值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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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照现有研究,在模型中加入可能会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产生影响的控制变量,包括:
年龄(Age):以出生年份计算。
性别(Gender):赋值女性为0,男性为1。
健康状况(Health):根据健康情况由低到高分为五级,赋值1~5分。
受教育程度(Edu):根据学历情况由低到高分为13级,赋值1~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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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数据来自2021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CGSS),结合研究需要对样本进行筛选,得到有效样本数量为1 597。
本文采用Stata 17.0进行分析,变量描述性统计如表 1所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占比66%,说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仍有待加强。拥有医疗、养老的农业转移人口分别占比93.9%、74.9%。社会信任、幸福感知、安全感知均值分别为3.652、3.966、2.902,说明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态度处于一般水平。
一. 模型构建
二. 变量选取
1. 被解释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Citizenship)
2. 解释变量:社会保障(SS)
3. 中介变量:社会信任(Trust)
4. 调节变量:安全感知(Safe)、幸福感知(Happy)
5. 控制变量
三. 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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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Stata 17.0软件进行Logit与Probit回归,分析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得出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影响的回归结果与边际效应如表 2所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分别在1%、5%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即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显著促进作用,拒绝原假设,假设H1成立。
为提高研究精度,本文进一步研究社会保障各变量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如表 3所示。表 3为社会保障各变量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在表 3中,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入控制变量后结果仍成立,说明医疗、养老保险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正向促进作用,且参加医疗保险选择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是未参加的1.962倍,参加养老保险选择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是未参加人口的1.487倍。Logit模型与Probit模型的边际效果非常接近,被调查者每多一位参加社会保障中的任何一项保险,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概率都将上升。加入控制变量后结果仍成立,进一步证明了参加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正向促进作用。
农业转移人口多从事流水线、建筑工地等“门槛低”“需求大”“工资少”“工时长”的基础性职业,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差,而参加医疗保险能有效缓解其面临的健康风险,当发生事故或患有疑难重症时,为其治疗全程提供资金保障。养老保险是退休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当农业转移人口退休后既没有收入,又失去劳动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想要维持正常生活,参加养老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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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社会保障属于被调查者的自我选择,可能会导致样本自选择问题,因此本文通过Stata 17.0软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寻找与参加社会保障群体具有类似特征的未参保群体,对其是否进行市民化进行分析,进而检验其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影响是否稳健。表 4为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平均处理效应分析。如表 4所示,两种匹配方法的ATT值均通过检验。
表 5为样本匹配后特征变量情况。如表 5所示,两种匹配法的bias值均小于10%,且t值均小于1.96,说明通过平衡性检验。两种匹配法结果一致,表明在使用PSM方法使样本选择性偏差减少后,参加社会保障依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说明基本回归的结果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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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运用AMOS 26.0软件,为更好探究社会信任在社会保障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间的中介效应提高精度,分别对社会保障各变量进行研究,CMIN/DF、GFI、NFI均达到理想适配结果,模型拟合状况较好。
表 6为中介效应检验结果。如表 6所示,在关于社会保障各变量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中介效应研究中,间接效应与直接效应的置信区间不包含0,即间接效应与直接效应均成立,中介效应显著。因此,社会信任在社会保障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即社会保障的普及提高了农业转移人口对社会的信任度并促进了市民化程度的提高,拒绝原假设,假设H2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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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通过Stata 17.0软件,以安全感知、幸福感知为调节变量,分析探究其在社会保障各变量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间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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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为安全感知对医疗保险与农业转移人口关系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如表 7所示,医疗保险与安全感知的交互项置信区间不包含0,说明安全感知对医疗保险与农业转移人口关系的调节效应显著,拒绝原假设,假设H3成立。
图 2为高安全感知和低安全感知下的调节效应图。如图 2所示,高安全感知下的斜率小于低安全感知下的斜率,说明当安全感知处于较低水平时,医疗保险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作用更强。当农业转移人口对社会安全感知较低时,为了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会愈发渴望拥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报销手续更简洁的医疗保险,进而促进市民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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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为幸福感知对养老保险与农业转移人口关系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如表 8所示,养老保险与幸福感知的交互项置信区间不包含0,说明幸福感知对养老保险与农业转移人口关系的调节效应显著,拒绝原假设,假设H4成立。
图 3为高幸福感知和低幸福感知下的调节效应图。如图 3所示,高幸福感知下的斜率大于低幸福感知下的斜率,说明当幸福感知处于较高水平时,养老保险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作用更强。当农业转移人口的幸福感较高时,出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会愈发渴望保留这份幸福,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养老保险的意愿会加强,进而促进其实现市民化。
一. 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证分析
1. 基准回归
2. 稳健性检验
二. 社会信任的中介效应分析
三. 调节效应分析
1. 安全感知的调节效应分析
2. 幸福感知的调节效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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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CGSS 2021调研数据,采用Logit与Probit双模型,实证分析社会保障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间的关系,构建中介效应与调节效应模型,探究社会态度对二者关系的影响机制,得出两点结论:
第一,社会保障有助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通过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然成立,即参加以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正向促进作用。
第二,进一步分析社会态度针对社会保障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关系的影响机制发现:(1)社会保障的普及提高了农业转移人口对社会的信任度并促进了市民化程度的提高;(2)当安全感知水平较低时,农业转移人口因对医疗保险水平的需求度更高而有利于促进市民化的实现;(3)当幸福感知水平较高时,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美好生活的需要有助于影响农业转移人口主观能动地加入市民化进程以实现同城镇居民相一致的社会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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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问题,是人的主观能动性选择,更是关乎政党和政府执政民心向背的问题。应当注重从多方入手,破除社会保障体系设置中存在的藩篱,重视人民群众对“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的意见和呼吁,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对“市民化”诉求的资源和政策供给,其现实指向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是简单的户籍变化,也不只是人口有序流动的问题,还要有支撑从农村到城市生活场景转换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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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的实际情况,加大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优化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城乡融合、区域贯通、覆盖广泛、便捷高效的新型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打通城乡之间医疗、养老保险的转续通道,实现标准化转续,确保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享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福建省以晋江市为试点城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丰富居住证制度与市民化待遇内涵,显著提高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各地可借鉴其成功经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并通过加强相关政策宣传,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一是完善医疗保险参保与报销制度。扩大医疗保险参保、报销范围,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报销比例。简化异地就医与异地报销流程,增加直接结算服务的异地医疗机构数量,扩大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在本省范围内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都可以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医保报销政策。二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养老保障体系,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特殊的流动性特征,将其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中。同时考虑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家庭老人的实际情况,在农业转移人口聚集区设置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家庭老人足不出户即能享受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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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生活中面临诸多安全问题,如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环境等。为提高其安全感知水平,重庆、合肥、威海等城市通过加强城市安全管理,有效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安全感。各级政府可学习借鉴重庆、合肥、威海等地的做法,从多方入手。第一,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提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为主的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并鼓励企业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相应的商业保险。第二,强化城市安全管理。政府应着重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聚集区的安全管理。通过加强警务建设、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以城乡结合部为主的农业转移人口聚集地区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第三,优化就业环境。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强化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权益维护力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龙头企业、高职院校等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增加职业院校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容量,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技能和竞争力,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就业市场,减少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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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知水平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生活质量普遍不高,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而言,提高幸福感知水平是保障他们市民化的重要推进环节。当前,德清、宜城等地通过改善居住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等方式,成功吸引了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实现了城市与农村的和谐发展。因此,从政府角度出发,应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的现实诉求和精神需求,提供更多不同属性的针对性服务,通过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应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投入,特别是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通过增加供给、提高质量的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他们的幸福感知水平。比如,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等保障范围。同时还要注重促进社会融入。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生活中常常面临社交隔离的问题,政府和社会组织应积极开展各类社会活动,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与城市公共事务和社会活动,提高其社会地位和自我认同感,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居民的交流与互动,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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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建立有效沟通机制有助于从根源缓解农业转移人口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石家庄、金昌、大连等城市通过设立沟通平台、组织交流活动等方式,促进了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故而,政府应建立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沟通机制,促进双方的交流与互动。具体做法包括:设立专门的沟通平台,如社区座谈会、网络论坛等,方便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居民交流意见和建议;组织各类交流活动,如文化节、运动会等,增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居民的了解和友谊;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心理关爱,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要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通过定期收集和分析农业转移人口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
一. 研究结论
二. 相关建议
1. 体系优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2. 民生优化:提高安全感知水平
3. 环境优化:提高幸福感知水平
4. 沟通优化:建立有效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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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任重道远。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需从提高安全感知水平、提高幸福感知水平,以及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等方面出发,改进与完善现有的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需求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顺利进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