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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内容及创新方向。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是对传统经济模式的革新,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1]。新质生产力理论的提出根植于深厚的历史积淀,体现了对生产力发展内在规律和我国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深刻把握,同时也是对我国经济建设实践规律的认识及总结,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与时代意义[2]。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3]。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做优做强的政策。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部署[4]。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5]。202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再次强调,民营企业应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作贡献[6]。这一最新论述,为民营企业在新时代经济转型中的战略定位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其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与此同时,当前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特别是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深度应用,正成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引擎[7]。作为数字经济的代表性组织形式,数字平台凭借其双边市场结构、强网络效应、数据赋能优势以及动态创新特性,逐步成为产业链重塑、价值链提升的重要载体。对民营企业而言,数字平台既是实现数字化转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路径,也是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突破发展瓶颈的战略支点。然而,民营企业在积极布局数字平台、推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风险与挑战。
基于此,本文结合新质生产力相关理论,系统剖析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的现实条件与路径选择,深入探讨其数字平台布局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类型及应对策略,旨在为当前民营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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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质生产力提出以来,已有诸多文献对其进行深入阐释。总体上,既有研究普遍认同新质生产力是对传统生产力的超越,并呈现出颠覆性创新驱动、产业链条新、发展质量高等一般性特征[8]。有文献强调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依赖于更为先进与复杂的要素组合,同时伴有新兴产业形态作为要素产业载体出现。这些变化对生产关系提出了新的需求和挑战,亟需构建与之适配的新型生产关系[9]。尹俊等对比了传统生产关系与新型生产关系,认为由新质生产力所驱动的新型生产关系的构建与演化,具体表现为所有制类型的创新性多样化,劳动协作关系的紧密化、复杂化与系统化,要素市场的高度适配性优化,以及分配趋势向共享型模式转变[10]。从促进新质生产力形成及发展的视角看,有学者认为,良好的制度建设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所在。这既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强化对民营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保障机制,也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确保各参与主体可以协同发力[11]。
随着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深入发展,数字经济与新质生产力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机制逐渐成为学界的研究焦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12]。因此,以劳动资料为尺度进行划分,有学者认为,曾作为社会主要劳动资料的功能机器正逐步为数字时代的智能机器所替代,标志着第三次系统性生产力新质化正加速演进,并将推动人类社会实现由工业时代到数字信息时代的跨越发展[13]。张翱等学者进一步提出,平台型组织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代表性组织,与小农经济、泰勒制共同构成了历史上三次重大生产力变革的代表性生产组织模式[14]。钱贵明等从数字平台企业视角出发,指出数字平台企业可以通过综合运用其数据要素捕获机制、技术创新机制、赋能使能机制及场景应用机制,赋能新质生产力[15]。
可见,现有文献已经深入阐述了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平台组织的代表性意义,以及数字平台在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主要作用机制。然而,对于新质生产力与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之间的关系,现有研究尚缺乏充分关注与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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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平台及其所呈现的平台经济范式既是数字经济领域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引领产业变革、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载体。从商业模式的视角出发,有学者将数字平台定义为一种特殊的商业生态系统,同时指出平台的多方参与者——平台方、平台商家、平台用户等——共同赋予了平台更高的商业价值[16]。从参与主体互动模式的角度考察,有学者认为,数字平台生态系统采用“中心辐射型”结构模式,其中的外围企业依托共享技术或遵循统一的技术规范,与中心平台企业紧密相连[17];也有学者指出,平台企业、平台参与企业及其他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依赖关系日趋紧密,参与主体的价值创造愈发依赖其所处的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并最终以互相连结的方式共同构建了数字平台组织的动态网络结构[18]。但无论数字平台各参与方究竟采取何种合作方式,学者们普遍认同,数字平台作为一种新兴组织形式,通过为多元主体提供互动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整合多方参与者的差异化资源,进而促成平台所有者和其他参与者之间的价值共创。
然而,作为数字技术的重要载体,数字平台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19]。数字平台在为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其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潜藏着诸多风险,并相应地带来了治理难题。面对如此形势,有学者认为,实施适应数字时代市场结构与运行模式的平台监管,是应对动态风险、维护市场运转、均衡多方利益,并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所在[20]。平台风险治理也因此成为近年来业界与学界的热点研究议题[21]。从平台企业的视角出发,既有研究从平台治理结构、平台准入控制、平台服务及商品输出控制、定价风险及平台外部关系等多方面考察了平台可能面临的风险[22]。从政府视角出发,学者们主要围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平台崛起导致的公权力弱化以及跨国平台监管等多个维度,对数字平台的风险治理进行了深入考察[23]。由此可见,现有研究已对数字平台的组织形式及价值创造模式进行了有益探讨,并对数字平台的“双刃剑”特征及其风险治理的需求与策略有了深刻认识。然而,对于民营企业进行数字平台布局的条件及路径,以及新形势下数字平台所面临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治理策略,现有研究尚且关注不足。
事实上,民营企业在布局数字平台的过程中,既需谨慎选择布局路径,又需高效应对各类风险。鉴于此,本文聚焦于民营企业通过布局数字平台以培育新质生产力这一关键路径,系统剖析民营企业在布局数字平台过程中的条件、路径及所面临的风险挑战与相应的治理措施,以期为中国民营企业有效利用数字平台促进自身成长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一. 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与形成机理
二. 数字平台范式及风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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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颠覆性数字技术,正驱动着现代产业革新,成为提升价值链竞争力、突破“索洛悖论”并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在此过程中,民营企业凭借其灵活的商业模式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策略,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变革中获得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重要主体,并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发展的中坚力量。
在微观的企业层面,民营企业凭借其高度的创新性、灵活性及对市场变化的较强适应能力,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具体实践中,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方式及其优化组合的深度变革[24]。同时,这一发展过程也伴随着生产关系的动态调整[25]。在此情形下,商业组织形式、企业经营模式以及科技创新方向均需与时俱进,不断进行调整与完善,以更好地契合并促进新型生产关系发展。而作为创新的关键市场主体,民营企业恰在组织创新、模式创新及技术创新等多元化创新方面呈现出突出的灵活性和高效性,并能够凭借其敏锐的感知力与洞察力,迅速捕捉并深入挖掘市场动态变化及生产关系需求,实时精准响应。以美的集团为例,这家曾以大规模传统制造为主要特征的民营企业,通过利用信息系统提升组织学习效率和缩短组织学习周期,以及利用智能系统重构组织创新流程与范式,在2011年至2018年短短数年之间,成功实现了从粗放式管理到数字化管理与从工业化生产体系到智能化生产体系的双跨越,充分彰显了民营企业在组织更新、技术创新及模式变革方面所具备的灵活性与高效性[26]。此外,近年来,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9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展现出其持续提升的科技创新水平和具有韧性的商业经营理念,充分证明了其所具有的综合创新优势[27]。
在中观的产业链层面,民营企业是推动传统产业链向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迈进的重要力量。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意味着新技术、新要素以及新产业的涌现。这一进程往往伴随着新的产业形态、商业模式的孕育,以及发展动能的显著升级。在此过程中,市场化程度更高、灵活性与适应性更强的民营企业,正充分协调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并通过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形成优势互补,对产业链的更新升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数字平台、可再生能源等高科技新兴领域当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民营企业正有力地推动着产业链上下游及配套产业的发展,对产业链的形成与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28-29]。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宏观层面,民营企业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各关联要素高效流动并结合的重要驱动力。相较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所面临的硬性经营限制相对较少,拥有着更大的经营自主权[30]。因此,民营企业能够更加自由地选择经营方式、涉足不同行业或城市,实现跨地域跨行业的资源整合。这在客观上有助于打破市场壁垒,缓解因各类市场分割而导致的要素资源错配问题,并通过市场经济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向高效益领域流动,从而提升要素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进而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从全球产业链与价值链的跨国宏观视角分析,中国民营企业是推动我国产业价值链升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全球市场上,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逐渐提升,“以技术换市场”及“以技术换技术”的现象日益增多[31]。数据显示,作为我国外贸第一大主体,2024年民营企业首次成为我国高技术产品的最大进出口主体,充分彰显了我国民营企业的产业实力与国际市场开拓能力[32]。民营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的日渐彰显,也恰是新质生产力创新与开放特征的绝佳体现[33]。借助对外开放的有利契机,我国民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与两种资源,有效获取新质生产力所需的动能与必备要素,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可见,民营企业在微观企业层面、中观产业链层面、宏观统一大市场层面乃至全球价值链的跨国宏观层面,均能与新质生产力的特征内涵及客观需求相契合,因而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进程中,彰显出其中坚力量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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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背景下,数字平台已成为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数字平台不仅是提升生产效率和竞争能力的关键工具,更是培育和释放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支点。这些积极因素共同驱动着民营企业持续推动数字平台的布局进程。
在微观层面,数字平台作为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产物,不仅能够帮助民营企业实现生产流程的智能化改造,还能通过由大数据等前沿技术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增强企业的市场洞察力和创新能力,进而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在实践中,民营企业通过布局数字平台,能够更有效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将原本在时空上零散分布的非标准化市场需求进行集中整合并更为便捷地进行市场信息筛选与处理;同时还可依托数字平台进行技术革新与业态创新,从而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
在中观层面,数字平台发挥着聚合行业上下游企业的重要作用,催生了更为完善的行业生态系统,从而为民营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宽了空间。通过构建或接入数字平台,拥有不同比较优势的民营企业能够与产业链价值链的其他环节及参与方展开更加频繁深入的互动交流,并促成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基础设施共建、要素共享和风险共担,提升整个行业的响应速度和灵活性。同时,作为连接供应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重要网络,数字平台极大地促进了更大范围内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34]。例如,微信等数字平台通过开放小程序、提供数字支付、企业及消费者信贷等第三方增值服务,极大地丰富了其平台生态系统功能及内涵。此外,数字平台也能通过建立用户社区以增强用户黏性,并借助其口碑效应,推动民营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进而为民营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应用开拓出更为广阔的市场。
在宏观层面,数字平台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是将数据进行充分整合与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在具体实践中,民营企业通过自主构建或接入数字平台,得以将繁杂的日常商业数据提炼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商业决策具有深远影响的关键生产要素,并实现了对这些数据资源的充分开发及利用。此外,数字平台自身所拥有的海量用户数据和市场信息资源,也可以在算力与算法的支持下,成为民营企业用以确定目标市场、精准触达客户及预测未来经营趋势等的重要工具,为民营企业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撑。由此,数字平台发挥了驱动数据要素流动、充分挖掘数据资源潜力、推动数字红利广泛共享、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作用。
在跨国宏观层面,数字平台已成为我国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并汲取培育新质生产力所需外部动力的重要桥梁。通过布局数字平台,我国民营企业能够更便捷地接入全球创新、研发、资源配置及交易网络[35],并在积累更多商业利润的同时,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自身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这促使我国民营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为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实施注入强劲动力,亦有利于民营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应用。
由此可见,数字平台在民营企业发展与新质生产力培育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能够持续推动民营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充分发挥聚合行业上下游企业的作用,并对海量数据资源进行深度整合与高效利用。此外,数字平台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我国民营企业融入全球市场的桥梁。这些共同构成了我国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平台布局的关键驱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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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于内部条件与外部条件的交互作用之下,逐步构建出推动数字平台布局的实践路径。因此,本文将民营企业布局数字平台的核心条件归纳为能力禀赋、市场环境与制度规范,分别进行阐释与讨论。
第一,企业能力禀赋是数字平台布局的基础。基于组织适应理论逻辑,民营企业在数字平台领域的布局,是一个由企业主体自主性驱动的动态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企业自身所具备的能力禀赋既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同时也是决定企业数字平台布局战略成败的关键因素。企业能力禀赋可进一步细分为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及其拥有的资源等维度。
从技术能力的维度考量,民营企业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算法优化能力,是其决定自主构建数字平台的重要基石。那些拥有长期技术积累的企业,在构建企业级数字平台方面往往展现出显著优势。这些企业依托深厚的技术底蕴,更能精准把握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并将其迅速应用到数字平台的布局当中。例如,我国排名前十的自建数字平台全部诞生于或技术底蕴深厚或数字化转型成功的新型企业。与此同时,诸多企业正在加大对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的投资力度,并持续追求在数字前沿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36]。
企业的创新能力也是影响企业构建数字平台的重要因素。平台企业之所以能对传统商业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主要依赖其创新能力,即通过数字技术改变原有产品及服务的结构或性质,并创造性地提出解决方案[37]。因此,无论是选择自主构建数字平台还是接入第三方平台,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都是民营企业进行数字平台布局的核心条件,亦是支撑其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
在技术及创新能力之外,企业资源既包含企业资本等物质性禀赋,也包含企业人力资源等非物质性禀赋。通常而言,在数字平台的建设过程中,企业需持续注入资金用于技术研发、系统迭代与性能优化。与此同时,企业还需投入大量资源开展市场推广、品牌塑造等商业运营活动,并以此促进平台的商业化变现。因此,高资本投入、高资源储备的企业在应对市场变化或技术升级时,能够更轻松地投入各类资源以推动数字平台转型与发展,形成持续竞争优势。从非物质性资源禀赋的角度出发,企业人力资源也是民营企业布局数字平台的重要条件及关键性差异因素。因此,民营企业应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人才储备体系,为成功布局数字平台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企业外部市场是其数字平台布局的重要支撑。从环境选择理论视角出发,企业的商业决策与实际产出并非孤立形成,同样也受外部环境的多种因素特别是市场因素的影响。事实上,外部市场环境在企业布局数字平台时的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规模经济与用户网络、市场多元性与联动性两个方面。
从规模经济与用户网络的角度出发,广阔的市场为企业提供了庞大的用户群体和数据资源,同时也催生了显著的网络外部性。这种规模经济效应在数字平台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在现实中,一些民营企业通过布局数字平台,构建出开放的商业生态系统,吸引了大量的用户、商家及第三方服务商的加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市场网络。同时,随着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加,平台的网络价值也不断提升,从而吸引了更多的用户和参与者,形成了良性的商业生态循环。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对海量用户数据的挖掘与分析,了解市场差异化的需求及偏好,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同时,平台各参与主体间的互动交流也增加了平台的活跃度与黏性,从而有利于平台商业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从市场多元性与联动性的角度出发,近年来,部分市场呈现出日益多样化且相互联动的显著特征,促使一些企业采用跨域整合策略,实现了从单一商业生态向多维商业生态的演进。在数字平台领域,一些平台企业通过对不同领域业务进行充分整合,形成了多维度的数字生态系统,满足了用户多元化的需求。因此,企业所处的市场是否具有多元性与联动性,也成了企业采取不同路径进行数字平台布局的核心条件。
第三,制度规范是企业数字平台布局的重要保障。企业内外部制度为其布局数字平台提供了制度支持与规范保障。从企业内部制度的视角出发,一个灵活高效且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的组织制度架构,是确保企业战略迅速制定并执行的基础,也是促进信息、技术与业务资源有效整合,支撑数字平台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对于自主构建数字平台的民营企业而言,其制度条件更为细致和完善,不仅涵盖了公司内部人才选拔制度、激励晋升制度与组织架构,还延伸至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的数据储存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权力共享制度及平台治理的规范及制度。对于接入第三方数字平台的民营企业而言,则需特别关注与第三方平台在制度层面的对接与融合,确保双方在数据治理、安全保障、权益分配等方面相互契合,以保障接入后的数字平台能够稳定运行并发挥最大效益。
此外,外部政策支持与市场准入规则也是企业进行数字平台布局的核心条件之一。例如,近年来,我国在平台经济领域推出的众多支持性政策,为企业降低数字平台建设的制度性成本提供了重要保障。这些政策既有利于数字平台商业生态的健康发展,也为那些采取跨域整合策略构建多维商业生态的平台企业提供了宽松的外部制度环境,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一. 民营企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中坚力量
二. 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的驱动因素
三. 民营企业布局数字平台的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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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局数字平台的过程中,民营企业需全面考量能力禀赋、市场环境和制度规则这三方面核心条件。事实上,企业自身所具备的条件通常存在现实差异。这种差异化条件将推动民营企业针对性地调整战略布局,进而选择各具特色的数字平台布局路径。
第一,商业垂直型平台布局路径。基于企业技术能力、创新能力、资源禀赋等,商业垂直型布局路径以企业数字化转型为主导目标,构建垂直型数字平台。依托此类数字平台,民营企业可对原有商业模式进行深度整合,从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用户反馈,及时调整产品策略,更为便捷地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例如,一些实力雄厚的民营金融机构,凭借其在技术研发或资金运作上的优势,开发出功能完备、安全可靠的金融数字平台,并以此类数字平台提升了自身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拓展了客户群体,最终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在数字金融转型中抢占了先机。
第二,生态协同型平台布局路径。在商业垂直型平台布局路径所需条件的基础之上,如果企业所处行业具有极为突出的规模经济优势与复杂的用户网络等外部市场条件,那么该企业可选择采取生态协同型平台布局路径。这种路径强调民营企业通过布局数字平台以构建商业生态系统,最终实现与外部相关方的网络协同,并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规模经济效用。以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为例,此类数字平台通过构建开放、互联的数字生态系统,成功实现了商家、消费者以及物流等多方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了平台多参与主体间信息共享、资源互补与跨界协同。通过这种协同的数字平台模式,整个生态系统得到了发展,有力推动了产业链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同时,平台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第三,资源整合与多维平台路径。在生态协同型平台布局路径所需条件的基础之上,如果某民营企业置身于具备日趋多样化且相互联动特征的市场,且其自身具有较强的跨领域资源整合能力,那么该企业可采取资源整合与多维平台路径以实现数字平台布局。这一路径主要依托企业在跨领域资源整合方面的显著优势,以数据作为关键纽带,采取跨域资源整合策略,构建出多维度的数字生态系统。该多维生态系统能够满足用户的多元化需求,推动企业实现从单一商业生态向多维商业生态的演进。例如,抖音、微信等多维数字平台通过跨界整合实现了内容、广告、社交、电商、支付、政务等多个重要领域业务的深度协同,不仅打破了传统行业原有的界限,实现了颠覆性的商业模式创新,更推动了多个产业链间的高效协同与价值共创,促进了新质生产力的有效培育及发展。
总之,民营企业在数字平台布局优化过程中,应基于自身的能力禀赋、市场环境与制度规则等核心条件,选择不同的布局路径。其中,商业垂直型平台布局路径侧重于通过企业内部的数字化改造与转型,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生态协同型平台布局路径则通过开放协同实现多参与主体间的有效互动,推动整个生态系统的发展和产业升级;资源整合与多维平台路径则依托跨领域资源整合,构建多维生态体系,形成多元化的综合数字生态。这三种路径体现了民营企业在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进行数字平台布局的差异化策略。通过对这些路径的深入研究和理解,民营企业可以更好地把握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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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的过程中,无论采取何种布局策略,均不可避免地会遭遇复杂多变的外部风险。本文将这些风险大致归纳为三类,即复杂的政治风险、法律法规挑战以及市场波动风险。具体来看:
第一,政治博弈风险。产业结构决定了国家经济实力和军事技术实力,进而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大国竞争的本质是产业政策的竞争[38]。近年来,一些国家日益泛化国家安全概念,频繁动用行政力量干预市场选择,并试图遏制特定国家的数字技术发展与数字经济形态演进。我国数字平台在他国遭受国家安全审查及行政限制的案例也因此屡见不鲜。纵然经济全球化依然是历史发展的长期趋势,但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大国竞争日渐激烈的当下,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布局数字平台以实现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正日益面临着来自大国产业竞争与政治博弈的实质威胁。
第二,法律规制挑战。数字平台本身具备突破地理边界的天然属性。当前,全球范围内各主要国家在数字平台垄断行为界定、数据隐私和保护、合并和收购审查、算法透明度与公平性,以及内容监管责任的认定标准上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尚未建立统一有效的政府间沟通机制,仍然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在此背景下,大型数字平台特别是跨国数字平台必须满足不同国家及地区间因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而大相径庭的法律法规要求,这为数字平台运营带来一定挑战。由于专业人才储备匮乏与当地法律知识缺失,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在他国遭遇合规诉讼时易陷入被动局面,进而可能因此而承受巨额经济处罚,严重损害其商业形象,阻碍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平台数据方面也潜藏着引发法律纠纷的风险隐患。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础性生产要素,同时也是数字平台的核心资产之一。但在实践中,平台数据权利存在多种界定方式,数据所有权与用益权归属主体可能存在分离[39]。如此现状极易引发法律纠纷。此外,一旦用户的平台数据出现泄露或滥用,民营企业信誉将因此受到严重损害,严重时还将削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阻碍民营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第三,市场波动风险。正如上文所述,民营企业构建数字平台面临着较高的技术研发、资金投入、人才储备等能力禀赋条件要求。因此,对于选择自主构建以实现数字平台布局的民营企业而言,若平台规模难以拓展至足以摊薄前期高额投入成本的程度,即数字平台所需建设成本明显超过所能带来的综合收益,民营企业就将面临由成本收益不匹配形成的巨大风险。此外,基于平台的网络效应,数字平台天然具备自然垄断特性与扩张倾向,易促成“赢家通吃”的高度垄断局面。对于处于后发者位置的民营企业而言,若无法顺利改变既有数字平台的垄断格局,或者难以维持稳定的生产要素投入,那么将不可避免地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
一. 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的主要路径
二. 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面临的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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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以及瞬息万变的技术变革浪潮,民营企业在布局数字平台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也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本部分将结合近年来TikTok在美国遭受限制这一典型案例,探讨民营企业在布局数字平台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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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知名的短视频社交平台,TikTok等新型民营企业已无需通过“点对点”式密集投资进入每一个目标市场国,而只需在少数关键国家设立数据运营中心便可为分布在全球广袤市场的数十亿用户提供数字内容与服务,展现了数字平台所具备的极高生产力。然而,在其跨境运营过程中,TikTok却遭遇了境外重大风险挑战。
自2019年特朗普政府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对TikTok展开调查,并在随后试图剥离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对TikTok美国业务的控制权起,在美国联邦层面围绕TikTok的政治与法律博弈就从未停息。尽管拜登政府上台后曾一度搁置针对TikTok的禁令,但在2024年,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经美国国会两院通过的所谓“不卖就禁”法案,要求字节跳动剥离TikTok的所有权,否则将在美国被禁用,彻底将TikTok在美国的命运推向了生死关头[40]。在整个过程中,TikTok采取了包括直面国会质询、鼓励用户表明立场,以及与重要政治人物会面寻求理解和支持等多种方式,展现出了极强的政治与法律韧性,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时至今日,在特朗普总统上台后,TikTok的命运依然悬而未决,远未回归正常的商业运营轨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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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在美国的遭遇,凸显了民营企业自建数字平台所面临的政治及法律风险。这种风险不仅源于对法律规范的认知和理解,同时也是大国政治、经济与话语权竞争的产物。具体而言,TikTok在美国所遭遇的禁令争端反映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政治风险。美国联邦政府及一些州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对TikTok进行封禁与干预,具有较为明显的政治性特征。即便TikTok数年之前已开始实施服务器数据分离与迁离、股权结构重塑,以及设立专业信任与安全团队等举措以满足法律合规要求,但仍未缓解其所遭受的行政干预压力[41]。这进一步地验证了政治风险的棘手性,以及背后深层次地缘政治竞争的复杂性。
二是法律合规风险。美国联邦政府、国会针对TikTok的调查与禁令是基于其国内法所作出的决策,并经由美国法院认定有效。例如,在对TikTok的指控中,有部分指控直接源于美国《2019国家安全与个人数据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42]。因此,数字平台在跨境运营时需要深入了解并遵守目标市场的法律法规,以避免因违背当地法律而带来的合规风险。
三是市场风险。在推动TikTok剥离法案的过程中,支持该法案的议员、商业对手等社会群体采取了污名化、意识形态化等舆论手段以损害TikTok声誉及平台与用户之间的信任。部分美国用户可能因此不再信任TikTok平台,进而导致TikTok用户流失。而当用户流失超过一定阈值后,平台网络外部性将通过负反馈循环进一步加速TikTok在美业务的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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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在美运营的挑战为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国际化布局提供了极具警示性与借鉴意义的现实样本。面对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的行政干预、法律合规争议及市场信任危机等多重风险,TikTok采取了一系列应对策略:其一,在政治风险应对方面,TikTok展现出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公共事务沟通技巧,积极应对美方政治打压。一方面,TikTok管理层主动直面美国国会质询,公开回应安全与合规问题;另一方面,激活用户社群动员能力,提升了公众舆论对平台的认同度,并试图借助用户社群的影响力对抗政策压力。同时,TikTok还与关键政治人物会面沟通,争取政治理解,体现了其在危机管理中主动参与政治博弈的能力。其二,在法律合规风险层面,TikTok通过技术与组织手段积极响应当地法律法规,实施包括服务器数据本地化、母公司股权结构重塑以及设立信任与安全团队等措施,以满足美国相关法律对数据安全和企业治理的要求。这些举措虽未根本扭转外部监管压力,但体现出企业跨境合规治理的制度化能力建设在不断强化。其三,面对市场风险,尤其是因美国国内舆论操控而导致的用户信任度下降问题,TikTok积极维护平台与用户的黏性,通过多渠道公关策略和用户互动机制,试图稳定用户基础,减缓信任流失。同时,平台努力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延续用户黏性,以缓解负面舆情带来的用户流失效应,延缓市场份额下滑。
TikTok的应对策略展现了民营企业在复杂国际环境下,融合政治沟通、法律合规与市场运维的多维治理能力。其经验表明,在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过程中,仅依赖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远不足以应对外部风险,企业更需构建系统性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目标市场政治法律环境的前瞻判断与适应,积极开展公共政策沟通与合规治理,从而提升在全球竞争中的生存力与抗风险能力。这为其他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与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尤其是在全球技术竞争加剧、国家安全审查趋严的背景下,战略性规划风险防控体系已成为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美国政府封禁TikTok事件简述
二. TikTok在美运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三. TikTok应对策略与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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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布局数字平台已成为推动自身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同时,面对日益复杂的全球数字竞争环境,基于能力禀赋、市场环境与制度规范等差异化条件,我国民营企业在通过商业垂直型、生态协同型及资源整合型路径布局数字平台的过程中,面临着复杂多变的政治风险、法律法规挑战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等多重压力。中国应逐渐构建涵盖政府、行业、企业等多层次、分领域的协同机制,在政治风险应对、法律保障与市场培育方面全面发力,为我国民营企业深化数字平台布局,强化风险治理能力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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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数据主权意识持续增强的背景下,民营跨国数字平台正面临着东道国政治打压与政策干预等高强度外部风险,特别是对于需进行跨境主体间协同运营的生态协同型平台和资源整合型平台而言,这种影响尤为突出。TikTok案例表明,企业单靠自身很难独立化解高强度的政治打压难题。因此,应对此类风险可采取三方面的策略:
一是推动数据主权合规与本地化管理。应鼓励民营企业,参考TikTok案例中建立本地数据存储机制的经验,在东道国设立数据中心,实施数据本地化运营,以实现遵循东道国数据法规,降低“数据安全”政治化风险的目标。此外,民营企业应逐步建立企业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可设置专门的公共事务或政府事务部门,配备具有国际视野和政治敏感度的团队,长期跟踪东道国政治动态与政策倾向,以便提前识别潜在的风险点。
二是引导企业优化股权与治理结构。支持企业在关键市场引入本土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在东道国的市场认同度,缓解外部政治质疑。例如,TikTok与美国本土企业进行商业合作、引入美国资本等举措,即为其应对潜在风险的有效策略。
三是完善国家层面的海外政治风险应对机制。我国政府外事、商务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对民营企业海外突发事件的响应与协调机制,提升国家对企业在东道国遭遇不公平对待时的谈判与交涉能力。此外,还可考虑推动企业海外投资风险数据库建设,定期发布东道国营商环境、政治稳定性、法律法规变化等预警信息,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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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数字平台企业普遍面临不同司法辖区法律适用冲突、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挑战。TikTok在美国、欧盟市场的合规调查频发,反映出法律体系不健全与企业合规能力不足的双重问题。为此,其应对策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企业层面,应建立系统性合规管理体系。民营企业应合理设置法律合规部门,聘请熟悉东道国法律、国际数据治理规则的专业律师团队,制定涵盖数据治理、网络安全、用户隐私保护等全链条的合规制度。特别是对于资源整合与多维平台类型的企业,应针对不同市场的法律差异,制定差异化的平台规则,以有效减少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和风险。二是在政府层面,应完善国内数字平台法律制度体系。政府应积极推动出台数字平台治理、数据跨境流动、平台责任等专项法规,为民营企业数字平台布局合规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可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行业协会参与的民营企业跨境合规咨询平台,提供标准化合规指导、风险评估等服务,降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平台企业的合规门槛。三是在国际层面,应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规则谈判,以提升我国在全球数据治理、数字贸易协定中的话语权,推动形成对我国企业更为友好的国际合规环境,减少差异化规则对民营企业的不利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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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在数字平台建设中普遍面临技术垄断、市场集中与生态封锁等挑战,尤其对于生态协同型平台而言,市场进入壁垒严,生态构建难度大。TikTok等企业依赖算法与用户网络建立竞争优势,凸显出技术与生态能力的重要性。为此,应对市场竞争风险的政策建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企业应主动强化技术创新与关键能力投资支持,增强差异化竞争优势,特别是应积极推动平台关键算法、数据架构、用户服务等领域自主创新,减少对外部供应链和技术的依赖,增强技术自主性与抗压能力。鼓励龙头平台企业开放核心能力,打造互联互通的生态环境;引导平台企业通过合作、共建生态降低竞争摩擦,提高整体抗风险能力。第二,政府要完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应持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的配套细则,防止平台垄断巨头通过并购、技术壁垒抑制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完善公平竞争政策与反垄断监管。此外,应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与市场壁垒,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竞争空间。第三,拓展全球市场渠道与融资机制。政府可与相关市场机构合作,通过设立专项数字化转型基金等方式,鼓励支持优质平台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积累国际竞争优势。同时,引导金融机构为平台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助力企业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