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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群的可解性与其部分极大子群的SS-可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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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媛, 常健, 刘建军. 有限群的可解性与其部分极大子群的SS-可补性[J].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0, 45(4): 1-4. doi: 10.13718/j.cnki.xsxb.2020.04.001
引用本文: 袁媛, 常健, 刘建军. 有限群的可解性与其部分极大子群的SS-可补性[J].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0, 45(4): 1-4. doi: 10.13718/j.cnki.xsxb.2020.04.001
Yuan YUAN, Jian CHANG, Jian-jun LIU. The Solvabilityof Finite Groups and the SS-Supplementarity of Partial Maximal Subgroups[J]. Journal of Southwe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 2020, 45(4): 1-4. doi: 10.13718/j.cnki.xsxb.2020.04.001
Citation: Yuan YUAN, Jian CHANG, Jian-jun LIU. The Solvabilityof Finite Groups and the SS-Supplementarity of Partial Maximal Subgroups[J]. Journal of Southwe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 Edition), 2020, 45(4): 1-4. doi: 10.13718/j.cnki.xsxb.2020.04.001

有限群的可解性与其部分极大子群的SS-可补性

  •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301426);重庆市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cstc2018jcyjAX014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XDJK2020B052)
详细信息
    作者简介:

    袁媛(1983-), 女, 助教, 主要从事群论的研究 .

    通讯作者: 刘建军, 副教授
  • 中图分类号: O152.1

The Solvabilityof Finite Groups and the SS-Supplementarity of Partial Maximal Subgro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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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收稿日期:  2019-05-29
  • 刊出日期:  2020-04-20

有限群的可解性与其部分极大子群的SS-可补性

    通讯作者: 刘建军, 副教授
    作者简介: 袁媛(1983-), 女, 助教, 主要从事群论的研究
  • 1.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金融学院, 重庆 401320
  • 2. 西南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重庆 400715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301426);重庆市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cstc2018jcyjAX014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XDJK2020B052)

摘要: H是有限群G的子群,如果存在G的一个子群K,使得G=HKHKKS-拟正规,则称HGSS-可补.利用部分极大子群的SS-可补性给出了有限群可解和p-可解的一些充分条件.

English Abstract

  • 本文所涉及的群均为有限群.子群的正规性对群的结构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许多群论学者通过弱化正规性来刻画有限群的结构,并获得了大量深刻的研究成果.文献[1]首次引入了S-拟正规的概念:设H是群G的子群.如果对于G的任意Sylow子群P,都有HP=PH,则称HGS-拟正规子群.这个概念已被很多数学工作者广泛研究及推广.我们知道可补性对有限群的结构有一定的影响[2].文献[3]将S-拟正规性和可补性进一步融合,引入了SS-可补的概念:设H是群G的子群,如果存在G的一个子群K,使得G=HKHKKS-拟正规,则称HGSS-可补.应用这一概念,人们获得了非常丰富的研究成果(例如文献[3-5]).同时,很多学者研究了局部子群对群结构的影响[6],文献[3]证明了:有限群G可解的充分必要条件是G中每个极大子群在G中都有次正规的SS-补.本文主要通过部分极大子群的SS-可补性来研究有限群的可解性,并推广了以上结果.

    本文所涉及的所有术语和符号都是标准的,见文献[7-8].

    引理 1[3]   设H是群GSS-可补子群,则下列结论成立:

    (i) 如果HMG,那么HM中是SS-可补的;

    (ii) 如果NGNH,那么H/NG/N中是SS-可补的;

    (iii) 设π是素数的集合,HGπ-子群,NG的正规π′-子群,那么HN/NG/N中是SS-可补的.

    引理 2[1]   设H是群GS-拟正规子群,则下列结论成立:

    (i) 如果HKG,那么HK中是S-拟正规的;

    (ii) 如果NG,那么HN/NG/N中是S-拟正规的,如果还有NKG,那么KG中是S-拟正规的当且仅当K/NG/N中是S-拟正规的;

    (3) H⊴⊴G.

    引理 3[9]   如果A是群G的次正规子群,BG的极小正规子群,那么BNG(A).

    G是一个群,p是|G|的素因子,定义下面一些极大子群的集合:

    $\mathscr{F}$(G)={M|M⋖G};

    $\mathscr{F}$n(G)={M|M$\mathscr{F}$(G)且M非幂零};

    $\mathscr{F}$c(G)={M|M$\mathscr{F}$(G)且|G:M|是合数};

    $\mathscr{F}$p(G)={M|M$\mathscr{F}$(G)且NG(P)≤M,其中PG的某个Sylow p-子群};

    $\mathscr{F}$p(G)={M|M$\mathscr{F}$(G)且|G:M|p=1};

    $\mathscr{F}$pc(G)=$\mathscr{F}$p(G)∩$\mathscr{F}$c(G);

    $\mathscr{F}$pcn(G)=$\mathscr{F}$p(G)∩$\mathscr{F}$c(G)∩$\mathscr{F}$n(G).

    定理 1   设G是一个群,p是|G|的最大素因子.则G是可解群的充分必要条件是$\mathscr{F}$pc(G)中的每个元在G中有次正规SS-补.

      由文献[3]的定理3.3,必要性显然成立.

    我们假定$\mathscr{F}$pc(G)中的每个元在G中有次正规SS-补.假设定理1结论不成立,且设G为极小阶反例,我们按下列步骤证明定理:

    步骤 1   $\mathscr{F}$pc≠Ø.

    如果$\mathscr{F}$pc(G)=Ø,根据文献[10]的定理8,G可解,矛盾.

    步骤 2   G有唯一的极小正规子群N,且G/N可解.

    由步骤 1  知,存在M$\mathscr{F}$pc(G).根据定理1的假设,MG中有次正规SS-补,即存在G的一个次正规子群K,满足G=MK,且MKK中是S-拟正规的.如果K=G,我们有MGG非单群.如果K < GG有真正规子群包含KG也非单群.设NG的一个极小正规子群,且M/N$\mathscr{F}$pc(G/N),显然M$\mathscr{F}$pc(G).应用引理1,M/NG/N中有次正规SS-补,这意味着G/N满足定理1的假设.根据G的极小性,G/N可解.因为可解群类是饱和群系,所以NG唯一的极小正规子群.

    步骤 3   最后的矛盾.

    如果N可解,显然G可解,矛盾.因此不妨假设N非可解.设q是|N|的最大素因子,Q∈Sylq(N).由Frattini论断,G=NG(Q)N.因为NG(Q) < G,所以存在G的极大子群M,使得NG(Q)≤MN$\nleqslant$ M.显然MG=1.根据定理1的假设,pq.如果p>q,那么

    如果p=q,那么NG(Q)包含G的一个Sylow p-子群.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我们都有|G:M|p=1,即M$\mathscr{F}$p(G).如果|G:M|=r,其中r为某个素数.因为MG=1,所以G/MGGSr.这意味着|N||r!,矛盾于q是|N|的最大素因子.于是M$\mathscr{F}$pc(G).

    根据定理1的假设,MG中有次正规SS-补,即存在G的次正规子群K,满足G=MK,且MKK中是S-拟正规的.应用引理2,MK⊴⊴G.如果MK≠1,设L是包含于MKG的极小次正规子群.因为NG,所以LNL.根据L的极小性,LN=1或LN.由引理3,NNG(L),即N正规化L.如果

    N非交换,那么

    矛盾.如果

    那么L=1,矛盾.因此MK=1.同理,设LG的极小次正规子群.因为LNL,所以LN=1或LN.如果LN=1,同理得L=1,矛盾.于是LN,即G的所有极小次正规子群都包含于N.因为NG的极小正规子群且不可解,所以N为同构非交换单群的直积.设N=N1×...×Nr,显然N1,...,NrG的所有极小次正规子群.不失一般性,我们可以假设N1K.故存在素数q整除|K|=|G:M|.根据文献[11]的引理3,N可解,矛盾.

    以下的推论是显然的:

    推论 1[3]  群G可解当且仅当G的每个极大子群有次正规SS-补.

    根据另外一些极大子群的SS-可补性,我们可以得到有限群的p-可解性:

    定理 2   设G是一个群,p是|G|的最大素因子.如果$\mathscr{F}$pcn(G)中的每个元在G中有次正规SS-补,那么Gp-可解的.

      假设结论不成立,且设G为极小阶反例,我们按下列步骤证明定理:

    步骤 1   $\mathscr{F}$pcn(G)≠Ø.

    如果$\mathscr{F}$pcn(G)=Ø,那么根据文献[12]的引理2.4,Gp-可解的,矛盾.

    步骤 2   G有唯一的极小正规子群N,且G/Np-可解的.

    由步骤 1  知,存在M$\mathscr{F}$pcn(G),根据定理2的假设,MG中有次正规SS-补,即存在G的一个次正规子群K,满足G=MK,且MKK中是S-拟正规的.应用引理2,MK⊴⊴G.如果K=G,我们有MGG非单群.如果K < GG有真正规子群包含KG也非单群.设NG的一个极小正规子群,由引理1,G/N满足定理2的假设.根据G的极小性,G/Np-可解的.如果G有两个不同的极小正规子群N1N2,那么G/N1G/N2p-可解的.因此G/N1N2Gp-可解的,矛盾.所以NG唯一的极小正规子群.

    步骤 3   最后的矛盾.

    如果Np-群或p′-群,显然Gp-可解的,矛盾.设

    根据Frattini论断,G=NG(Np)N.设P∈Sylp(G),使得Np=PN.因为NG(Np)≠G,所以存在G的极大子群M,使得

    因此M$\mathscr{F}$p(G),MG=1.显然|G:M|p=1.如果|G:M|=r,其中r为某个素数,因为MG=1,所以G/MG⊩G≲Sr.这意味着|N||r!,矛盾于p的极大性.因此M$\mathscr{F}$pc(G).我们断言M$\mathscr{F}$pcn(G).事实上,如果M$\mathscr{F}$pc(G)且M是幂零的.根据文献[8]的定理10.4.2,M是偶数阶群,即M的Sylow 2-子群M2≠1.设M2′M的Hall 2′-子群.如果M2′=1,我们有p=2,G是一个2-群,矛盾.因此M2′≠1.由文献[13]的定理1,M2′G.因为P char M2′,所以PG,从而Gp-可解的,矛盾.于是M$\mathscr{F}$pcn(G).

    根据定理2的假设,MG中有次正规SS-补,即存在G的次正规子群K,满足G=MK,且MKK中是S-拟正规的.应用引理2,MK⊴⊴G.如果MK≠1,设L是包含于MKG的极小次正规子群.因为NG,所以LNL.根据L的极小性,LN=1或LN.由引理3,NNG(L),即N正规化L.如果

    N非交换,那么

    矛盾.如果

    可得L=1,矛盾.因此MK=1.同理,设LG的极小次正规子群.因为LNL,所以LN=1或LN.如果LN=1,同理可得L=1,矛盾.所以LN,即G的所有极小次正规子群都包含于N.因为NG的极小正规子群且不可解,所以N是同构非交换单群的直积.不妨设N=N1×...×Nr,显然N1,...,NrG的所有极小次正规子群.因为

    所以p$\nmid$|K|.又因为K⊴⊴G,不妨设N1Kp||N|,所以p||N1|.于是p||K|,矛盾.

参考文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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