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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旨在通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人才、土地和资本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其中人才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然而,乡村社会人才严重不足,精英严重流失,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农业女性化、文化荒漠化、村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频频出现,乡村治理面临新的时代困境。新乡贤作为社会治理的协同力量,有助于弥补乡村社会变迁过程中治理力量不足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明确提出“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1]。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的议题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在政策导向和多元主体治理语境下,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的研究并不鲜见。比较常见的是将新乡贤作为一个群体来进行研究。主要包括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价值、推动方式、作用机制、现实困境及解决路径等方面。如徐学庆将新乡贤资源视为新时代的一种关系型社会资本,阐述其在乡村振兴诸方面的重要价值[2]。高万芹从实践逻辑方面考察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两种主要方式[3];并通过新乡贤振兴乡村模式分类研究进一步拓展了新乡贤振兴乡村的作用机制分析[4]。刘敏岚等发现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也存在着合法性存疑、农村社会环境复杂、治理功能异化、新乡贤角色定位模糊、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应当从制度设计、农村社会环境以及新乡贤的建设等方面着手解决其参与困境[5]。不过新乡贤作为个体参与村庄治理,往往面临身份与制度方面的障碍,其目的性与持续性也会受到质疑[6]。制度化是提升新乡贤参与效能的关键方式,主要体现为:以制度明确新乡贤的角色功能,以制度规范新乡贤的参与行为,以制度激励新乡贤可持续参与[7]。因此,近年来,新乡贤组织化视角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青睐,多数学者认可新乡贤组织参与村治的必要性,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新乡贤组织存在合理性的评价及解释研究。合理性评价方面,包括新“经纪机制”复苏论[8]、乡村精英结构修复论[9]以及农村社区开放式协商机制构建论等[10]。在理论解释范式的探索方面,包括行政借道社会[11]、行政吸纳社会[12]以及吏绅共谋等[13]。二是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体系建设研究。如靳业葳从理论上对新乡贤治理的法治基础、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进行了探索和总结[14];杨帅等基于广东云浮乡贤理事会的考察,从新乡贤主体、乡贤组织自身、政府及法律配套制度等方面展望制度设计[15];姜亦炜基于类型学划分论述了四类新乡贤组织的形成、演变与职能,进而分析了新乡贤组织得以产生的适用条件[16];他还进一步阐述了新乡贤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背后的基层荣誉体系建设机制[17]。陈斌从“组织嵌入”这一框架来解释新乡贤参与村庄治理何以有效的现象,提出新乡贤组织有效嵌入的机制[6]。
综上,既往研究主要回应了新乡贤组织何以稳定存在以及促进其有效运行的制度安排这两个问题,对新乡贤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推动方式、有效运行方式以及作用机制进行了专门的探讨。但不难发现,既有研究大多建立在新乡贤组织已经有效构建的假定基础之上,即使是涉及新乡贤组织的形成和作用机制的主题,也都是基于已成立乡贤组织的案例分析。事实上,自2001年起,各地特别是宗族文化浓厚的福建、广东乡村,经济发达的浙江乡村先后成立了乡贤理事会、乡贤参事会进行乡贤治理实践。但从实践效果看,大部分地区的新乡贤组织化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如在政府强力推动的情况下,广东云浮市各县区的自然村级乡贤理事会登记与备案比例均不高,更不用提有效运转[16]。而目前对于“新乡贤组织化何以可能”的前置性问题,如不同结构和性质的村庄存在差异,新乡贤人才禀赋、构成状况各不相同,是否都具备构建新乡贤组织的条件?同时,这种差异亦直接影响治理模式的选择,即使能够或有必要构建组织,应采取何种作用模式?对此,国内研究尚无完整的解释框架。需要特别提及的是,王文龙从宏观视角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四种理想类型下的新乡贤的类别及其结构特征,并据此分类构建新乡贤的治理模式与目标[18]。该研究成果建构了新乡贤作用模式选择的研究范式,指明了研究推进的路径,但还缺乏在实践层面因地制宜开展新乡贤组织化的具体解释。
基于此,本文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微观视角,以粤西Z市的四类典型村庄为例,通过实地调研获取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基于村庄的不同性质和新乡贤资源状况进行新乡贤组织化的分析,深入开展新乡贤作用模式的研究,以促使新乡贤资源有效转换为乡村治理资源,提升治理效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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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贤“新”在何处?新乡贤是相对于古代乡贤(乡绅)而言的,新乡贤是新时代背景下的产物,有其产生的特定制度土壤和实践基础。与传统乡贤相比,新乡贤在多个维度上具有“新”的意涵,正因如此,对于新乡贤的“新”,学界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比较一致的是三“新”:新的时代特征、主体构成广泛以及权威来源的多元化。从乡村治理角度看,新乡贤的“新”特征可以归纳为五“新”:一是“新”在产生的时空背景,新乡贤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兴主体力量,可以传播新观念、新思想、新技能;二是“新”在主体构成,涵盖范围广泛,是来自于各行各业、社会各阶层的优秀人物;三是“新”在组织基础,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依托现代农村自治组织和参事议事平台;四是“新”在角色定位,新乡贤作为重要社会力量在新时代“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格局中扮演“协同者”;五是新在治理方式多元化[19]。
哪些人可以成为新乡贤?对新乡贤的构成要素或称为识别依据,学界尚无统一的标准,除了公认的品德要素外,在身份、能力、影响、贡献等要素的包含与界定上都说法不一。主要表现为对其乡土性的认定不一致,如吴蓉等认为应严格将新乡贤限制在“村”范围内,即出生于某村并为该村发展做出贡献的“内生”人应为新乡贤[20];孔新峰等则提出应该超越本土性的地域范围,即为乡村做出贡献的人都是“新乡贤”[21];胡鹏辉等强调情感“在乡性”[22],即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能影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并愿意为之做出贡献的贤能人士为新乡贤[23]。吴雄妹界定了广义的新乡贤范畴,细化了新乡贤人群类别,认为新乡贤主要包括四类人:一是在本地出生、本地工作,在乡民心中有威望、口碑好的人;二是在外创业成功,返乡、热心故乡公益事业的人;三是长期在当地工作,为当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地人;四是在村里德高望重,对村里大事小事都有影响的人[24]。
本文从治理维度界定新乡贤的新内涵,因此,也采用广义的新乡贤定义,从身份、品德、能力、声望、贡献五要素来定义新乡贤,即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品德好,能垂范乡里,具有一定的知识技能、专长、财富和社会地位,心系村庄建设,并能够得到当地村民认可的贤能人士[25]。从其乡土关联性来看,可以分为本土乡贤与外出乡贤,高万芹将其分为在场新乡贤和不在场新乡贤[26];从人才资源禀赋来看,在本土乡贤和外出乡贤的基础上,新乡贤可以进一步细分:本土乡贤可以根据其专长划分为经济能人、技术能手、德高望重者、能工巧匠、优秀民间艺人等;外出乡贤可以根据其职业划分为党政军公、工商实业以及医教科技等人才类别;还有一类是五老成员,包括已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劳模、老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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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理论当属经典的国家—社会理论,在微观层面则表现为乡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对村庄治理格局的影响,在“村民自治”的政治语境下,以政府为主导的政治力量在释放一部分治理空间后[27],有意识地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的协同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多个重要政策文本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在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新乡贤组织作为一种新型的内生性社会组织,以自组织方式形成,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失灵,应对以“过疏”为表征的乡村空心化问题[28],非常契合当下乡村社会结构转型和秩序生产的现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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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理论是一种主体多元、平等自愿、协同推进的治理理论,是由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创立的“协同学”与治理理论交叉而成的一门新兴理论体系。“多元”和“协同”是其核心要点,“权力分配”和“制度保障”是其关键所在[29],对于引入社会力量,重构乡村治理结构,实现多元治理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新乡贤群体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协同力量,是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引领者和推动者,但以个体形式助力乡村振兴,其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受到质疑,协同能力有限,无法充分发挥该群体的协同治理作用。新乡贤组织通过非正式制度的构建,规范引导自治[30]、发挥乡村社会组织的自治性优势、把握好协同者的角色定位、正确处理好与村级组织等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成为链接多元治理主体的纽带,就能形成村庄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的善治格局,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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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是新经济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嵌入理论最早由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政治与经济的起源》一书中提出[31],以Granovetter为代表的新经济社会学者奠定了经济行为社会嵌入性思想的基础,并提出了结构嵌入和关系嵌入两大分析框架[32],此后学者又对嵌入理论进行了多角度的解释和发展,将政治行为和治理行为也纳入嵌入理论的范畴[33]。新乡贤的嵌入性治理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新乡贤主要通过情感嵌入、身份嵌入和治理嵌入来逐渐嵌入乡村社会和优化乡村治理结构[34]。可见,新乡贤必须有效嵌入乡村社会结构场域才能发挥助力作用,而新乡贤组织不仅为新乡贤参与村庄治理提供了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式,解决了新乡贤的顾虑和认知问题,使新乡贤能够公开地、持续地、有计划地参与,而且为新乡贤提供了信息沟通、协调合作、共同行动的便利平台,在放大新乡贤个体力量的基础上凝聚起了团队力量,从而能有效地实现治理的目标[7]。
综上,本文认为,新乡贤群体作为一种内生和外生相结合的新型社会资本,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基础和重要力量,新乡贤以自组织形式嵌入乡村治理场域,对于激活乡村自组织的内生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意义。新乡贤组织化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及有序化的必然要求,新乡贤组织为新乡贤嵌入性治理提供了有效便利的载体和现代治理平台,有利于形成多元协同共治的乡村治理格局。
一. 新乡贤的内涵
二. 新乡贤组织参与村治的理论基础
1. 国家—社会理论
2. 协同治理理论
3. 嵌入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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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市是粤西地区比较典型的农业大市,本文的研究问题来源于该地区H镇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因为有基层政府的支持和配合,研究得以顺利进场,资料收集工作历时一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①:第一阶段于2022年7月和9月进行,主要是访谈调查,找准典型村。调研在乡镇和村两个层面展开,基本了解各村的概况、新乡贤人才、社会组织的情况以及所面临的治理问题。第二阶段于2023年2月和3月进行,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回访,主要针对案例村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一方面深入了解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具体形式和参与效果,对已具备新乡贤组织雏形的乡村振兴理事会等进行深入调研。同时基于新乡贤的五个构成要素设计推荐调查表,组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集中填写,调查了解新乡贤人才资源和参与乡村治理的状况,为构建新乡贤人才库收集素材。第三阶段于2023年5月和6月初进行,课程组成员分成两组:一组在H镇进行第三轮回访,主要是完善问卷资料,进一步修改了调查表,对三个典型村庄进行了再次回访,补充和核实相应的人才信息,本文对案例村的个案分析和基于新乡贤人才库的分析数据均来源于此。另一组赴P镇典型村对运行较为成熟的新乡贤组织进行深入调研,获取组织形成和运行方面的第一手资料,用于比较研究。
① 按照研究惯例,笔者在实地调查、访谈中涉及到的地名、人名等,均已经过技术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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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调研的目的,在于深刻认识村庄差异性以及所孕育的新乡贤人才资源状况,从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因此,对于村庄样本的选择,尤为重要。村庄差异性如村庄的社会结构特征、村庄的发展状况等会影响新乡贤的构成和分布,而新乡贤的类别则直接影响其治理模式的选择。立足微观视角,由于村庄差异性影响因素多元而复杂,我们很难把握其分类,但是从结果维度即新乡贤类别来看,不论村庄差异性如何,都可以从新乡贤人才状况与新乡贤参与情况这两个方面来组合划分类型。假设将新乡贤人才状况用充足与匮乏来衡量,新乡贤参与度用高和低来衡量,两两组合就可以得到四种新乡贤类型(见图 1):
从这四种类型来看,充足高参与类型显然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新乡贤资源不仅充足而且能有效“嵌入”到乡村建设的“场域”中发挥作用,其是否组织化以及组织的生成及有效运行机制都是具有启发意义的;而其他三种类型都不同程度存在失衡的情况,自然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本文试图聚焦三种类型失衡的状况及组织化的有效作用模式分析,并与较为充足高参与类型进行比较研究,以探索因地制宜开展组织化建设的内在动力机制。基于以上分析,案例村的选择主要考虑村庄规模、村庄基本要素和新乡贤人才类别三方面的因素,按照最大相似和最大相异的原则[35],选择人口数比较多的村庄,至少要在1 000人以上。同时控制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产业基础、乡风民俗等变量,选择这些方面同质性较强的村庄,最终选择了H镇S村、L村和T村三个村庄作为失衡类型的典型样本。这三个村人口规模均在千人以上,地理位置接近,都位于H镇西南方,自然资源、产业基础、乡风民俗等相似,但新乡贤人才以及参与情况迥异,村庄的发展状况也大不相同。同时,相对理想型的村庄样本选择了成立较早,颇具特色,新乡贤组织化运行较为成熟有效的P镇K村。案例村基本情况如表 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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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主要基于类型学,从结果维度划分新乡贤类别,分析人才类型、结构等基本特征,同时基于村庄社会结构、村庄发展状况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特征,探索组织化的可行性,进而因地制宜地选择新乡贤参与治理的模式。研究框架如下(见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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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研究框架和资料收集的情况,下文对案例村的分析将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整体而言,对案例村的社会结构、村庄发展状况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村庄差异性分析将采用个案分析的深描式剖析方法;而在特定的新乡贤类别分析上,对于人才类型、结构特征以及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的客观描述,则基于为各村所构建的新乡贤人才库数据,从构成要素方面进行定量分析。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品德要素难以量化,且入库的新乡贤都是经村民或村干部推荐出来的,是大家心目中的贤达之人,因此,对于这一公认的要素以主观评价为准,认为凡入库者皆已经具备了德行好这一基本要素,在定量分析时不再重复测量。
一. 实地调研及资料收集
二. 案例选取及基本特征
三. 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1. 分析框架
2.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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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村位于H镇西南方,自然资源丰富,环境得天独厚。全村常住人口约3 325人,村民的主要经济收入以咸、淡水养殖,花卉(富贵竹、荷花竹)、火龙果等为主,本村地域内有4家小企业,每年吸纳村中就业人数50多人。从社会治理来看,村庄有自发形成的民间理事会,负责组织大型文化活动以及公益活动等,在乡风文明建设方面扮演重要角色。S村书塾文化历史悠久,尊重知识、尊重文化的氛围深厚,造就了一批批为S村做贡献的乡贤智士。其中高层次人才较多,2023年统计入库的共41名新乡贤,但组织化程度较低。大部分乡贤在助学兴教方面作出贡献,也是对传统书塾文化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光大,还有的在协调纠纷、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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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村是充足低参与类的典型代表。以下将基于截至目前该村构建的包括41位乡贤的人才库数据,重点就新乡贤人才的结构特征进行分析:
一是从身份要素来看,该村本土乡贤20人,外出乡贤21人,数量上各占一半,平分秋色。本土乡贤中本村务农者12人,占60%,其中4人为村两委成员,8人为本村的经济能手,主要从事富贵竹加工和个体批发等行业,经营情况和经营规模多数为中等;Z市就业者8人,占40%,分别为政府部门处级干部4人,工商实业类公司高管3人,高校教授1人,都处于本行业的精英阶层;外地乡贤广泛分布于各行各业中。
二是从知识要素来看,该村的高层次人才较多,统计结果如图 3所示:
可见,该村的新乡贤人才多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75.6%,文化程度较高,这与村庄重视教育、重视人才、崇尚知识改变命运的乡风文化息息相关。
三是从能力要素来看,该村新乡贤人才汇聚了各行各业的精英,统计结果如表 2所示:
由表 2可知,该村的人才资源禀赋颇具特色:工商实业类、党政军公类的人才数量旗鼓相当,均为20%以上,二者合计达到46.3%,接近一半,并且在党政军公类的9位乡贤中有5位是政府部门人员。此外,经济能人和金融行业类的人才达到了31.7%,两者的数量也比较接近。可见,该村的人才资源不仅广泛分布于各行各业,而且在数量上也比较均衡,人才结构较为合理。
四是从声望要素来看,新乡贤应受到民众的认可、信服和敬重,口碑好、威望高、知名度高,在该村人才库中有3人是影响很大的,其他人影响一般,5人受到村民的广泛认可,口碑好,其他人属于一般。
五是从贡献要素来看,新乡贤往往为特定乡村的公益事业、文化进步或建设发展作出过一定的贡献。在实践层面,对地方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大小,是衡量个人能力和品德的重要标尺,也是个人获得社会声誉的主要支撑。这一要素与新乡贤参与度密切相关,因此我们从新乡贤与村庄的联系度以及贡献的方面进行测量:在联系村庄方面,S村41位乡贤中经常主动联系的有17人,占比仅为41.5%,说明有6成的乡贤与村庄的联系并不紧密,这当然会影响其功能的发挥;作出贡献方面,41位乡贤中,多数是在助学兴教方面作出贡献,还有的在协调纠纷、乡风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的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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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S村自然资源丰富,有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体系支撑,村庄发展状况较好,村内秩序井然,有自发的村民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传统文化传承和扶贫帮弱的公益活动。村级正式组织治理较为有效,但据访谈了解,村庄的乡村振兴也遇到了一些瓶颈,如富贵竹销路及品种转型问题;荒地、宅基地土地利用问题等,村两委对这些难点问题也有意识地向社会力量寻求帮助,村支书本人与社会地位较高的本土乡贤保持着比较紧密的联系。村庄有着优良的重教礼贤的历史文化传统,人才资源储备较为丰富,数量较为充足,高层次人才较多,结构比较均衡。但总体来看,新乡贤参与度比较有限,乡贤资源很多还处于“沉睡”状态,新乡贤主动参与性不强,丰富的新乡贤人力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主要原因在于新乡贤参与的途径单一,参与治理的平台尚未搭建,因此,亟须开展新乡贤组织化建设。可按社会组织的规范,在村级层面设置独立的新乡贤组织,并按职能分设项目小组,采取类似浙江乡村的项目认领制,精准对接乡村振兴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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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村距离H镇镇政府较近,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环境优美。村庄内聚力强,曾获得市级和省级文明村称号。全村人口1 800余人,村民以富贵竹、火龙果、香蕉、蔬菜等种植业或鱼虾养殖业为主,少部分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2023年统计入库共25位乡贤,新乡贤主动参与意识较强,在招商引资、带领村民致富、乡风文明建设、献计献策、协调纠纷等多个领域广泛发挥作用。村庄在乡村振兴农旅融合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如土地集中流转中的“钉子户”问题、宅基地管理以及集体分红利益纠纷等。村两委在治理无果的情况下问政于民,吸纳本地乡贤和本村积极分子,于2021年成立了乡村振兴理事会,共同应对乡村治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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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乡贤资源状况与参与度分析
相比其他村,L村重视发挥女性乡贤、退伍军人和党员等的作用。如表 3所示,从性别分布来看,男性为18人,占比72%,女性为7名,占28%,包括村支书在内,最新一届的村两委成员中共有3名女性。从年龄分布来看,中青年乡贤数量相当,占比达到80%,也有少数老年乡贤依然热心村庄公益事业,不忘发挥余热,是L村参与乡村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其中包括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伍军人、反哺桑梓的成功企业家,以及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干部。从政治面貌来看,党员占6成,群众占4成,在实地访谈中了解到,村两委成员因班子2名成员退休,又因农村发展条件差难以引进人才,面临青黄不接的困境时,都是积极发展动员青年党员回村任职补齐缺位的。但整体来看,该村人才总量不足,学历结构一般,大学本科、大专以及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基本持平,高层次人才匮乏。同时该村人才结构不太均衡,主要集中在工商实业领域(占44%),其人才类别与该村的历史文化传统也不无联系,在当地丰富的人文元素中,比较经典的就是广为流传的天下第一富韦氏的故事。
新乡贤的参与度整体比较高,参与的领域也比较广泛。根据人才库数据,从村庄联系度来看,L村25位乡贤中主动联系的有17人,占比接近70%,偶尔联系的有8人,说明新乡贤的主动性较强,与村庄的联系频率比较高,大多数都很关心家乡的建设;从声望要素来看,在村民中口碑好的有17人,占比68%,在村庄影响力很大的有12人,占比接近一半;从贡献要素来看,6人参与乡村振兴的各个领域,占比24%,其他人分别在招商引资、带领村民致富、乡风文明建设、献计献策、协调纠纷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贡献。据访谈资料,部分乡贤深度参与乡村振兴的各项事务。表现最为突出的是本地成功企业家乡贤WH,常年热心家乡公益事业,多次捐款支持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连续十多年冬至捐资为老人发放慰问红包,为L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当地精神文明办评为“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2018年L村在村两委筑巢引凤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集中流转土地资源和海域资源共2 400亩,初步投资2个亿定位发展旅游观光项目和一村一品特色养殖业。由此可见,有实力的企业家乡贤深度参与乡村建设、热心家乡公益事业,并与村委协作良好,有力助推了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
(2) 乡村振兴理事会运行情况
如前所述,L村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而村委力量有限,且班子成员不齐,6人中有2人退休,1人在职不在岗,实际上只有一半的工作人员在岗。在此情况下,2021年4月,村委接纳部分本地乡贤以及村民积极分子,成立了乡村振兴理事会,共同处理乡村振兴中的难点问题。同时,征求村民意见搭建组织架构,制定了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明确了村民理事会成员工作职责。L村的理事会运行至今已有两年的时间,根据会议记录资料,从成立以来一直到2022年11月,大约一年半的时间,主要是围绕乡村振兴农旅项目推进问题进行协商,难点就是土地成片流转问题,经过村委干部和理事会成员多次入户工作,大多数村民已同意流转,剩下4户“钉子户”还未答应。据最新一次访谈了解的情况,目前该村的乡村振兴理事会还在正常开展工作,但乡贤成员已经发生了变化,后期的议事协商已排除了少数怀有私心的乡贤参与,“钉子户”的问题也已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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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L村是匮乏高参与类的典型代表。该村地理位置优越、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乡风文明淳朴、村庄集体经济发展较好。尽管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均衡,但由于乡贤积极参与家乡建设,特别是有实力的本地乡贤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助推村庄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在村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村庄内部自发形成了乡村振兴理事会来应对治理难题。L村所建立的乡村振兴理事会已经具有非独立的乡贤参事会的雏形,与浙北洛余镇西衡村的乡贤组织化情况类似。制度生成没有地方政府的直接干预,而是起始于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对本村实际问题的响应式治理[16],是村庄内生的秩序安排。但不难发现,理事会组建之初,吸纳乡贤主要靠村民大会推选,并没有明确的评选标准,导致少数“伪乡贤”的乱入和利益之争,带来了较高的协调成本,意见不一致反而在某种程度上阻滞了项目推进工作,拖慢了决策进程,农旅融合项目未能按计划如期开展。L村新乡贤的组织化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村两委与新乡贤之间存在信任危机。乡贤参与村庄治理,必然会带来治理格局的改变,也可能会带来新旧治理权威的拒斥。在实地访谈中,该村村支书虽认可村庄建设非常需要人才,本村的人才也比较匮乏,但对于乡贤治村又持怀疑态度,并多次提及乡村振兴理事会中少数乡贤的利益之争,对此颇有微词。原因可能就是出于对乡贤回归的担忧,认为会挑战村两委权威,给村两委开展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二是乡贤的择选范围和参与度都比较有限。理事会以吸纳本土乡贤为主,主要是为解决目前农旅融合项目的土地流转问题而进行协商,其功能和应用领域都非常单一。经过两年的运行,理事会内部生成了非制度化的退出机制,为数不多的本地乡贤数量减少。基于L村快速发展的趋势和人才匮乏、结构不均衡的实际情况,要构建独立的乡贤组织并不可行,可以在现有村民理事会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扩大乡贤范围,注意吸纳外出乡贤甚至是外来乡贤,健全和规范相应的制度机制,组建乡贤+村两委+村民代表的复合治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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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村是H镇的一个革命老区村庄,红色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产业以养殖生蚝为主,拥有红树林1万亩的自然资源,村集体收入主要来自于租金收入,土地较少。该村的空心化问题比较严重,1 300多人的村庄,仅有300多人在本土发展,高达70%~80%的人口流向城市。大多数村民包括村干部自身对农村发展的前景也不看好,村民和村干部对于乡贤的认知比较淡漠,对于村庄建设不太关心。村庄没有基础的人才资料,所有的议事决策都是采用传统的方式,资料的收集相当困难。2023年统计入库共有21位乡贤,以外出乡贤为主,发挥的功能比较单一,多数是在乡风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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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其他村,T村收集资料花费的时间比较长,历时3个月,经过多次的沟通和回访,最终构建了包括21位乡贤在内的人才数据库,本文据此勾勒出该村新乡贤人才的主要特征(见表 4)。
从表 4可以看出,该村新乡贤人才以外出乡贤为主,人才外流比较严重;学历主要以大专为主,高层次人才匮乏;新乡贤类别以工商实业类和党政军公类为主,且党政军公类主要分布在港务局等事业单位,职级较低,其余的零星散布在建筑业、教育科技行业,村委成员1名,五老成员2名,表明该村的人才结构很不均衡;该村的乡贤人才在村庄的声望普遍一般;与村庄的联系频率普遍较低;多数乡贤在乡风文明建设方面有所贡献,其他人分别在带领村民致富、助学兴教以及协调纠纷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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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T村依托自然资源,村庄集体经济收入尚可,但具有典型的空心化特征,大量人口外流。据访谈资料,该村村主任年龄偏大,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产业规划推进困难,村级治理乏力,村庄建设难以开展,人才缺乏是一大阻碍因素。T村属于典型的人才匮乏低参与型,新乡贤人才总量不足,文化层次低,类型分布不均匀,结构不均衡。同时乡贤的参与情况也比较差,乡贤主动性不强,在村庄的影响力一般。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新乡贤组织化的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在自然村村级层面构建新乡贤组织不太可行。必须借助外来乡贤的力量,需要政府权威来整合乡贤资源,可以探索在镇级层面成立新乡贤联谊会,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助力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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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村是P镇一个美丽的乡村,现有约3 000户、14 000人,外出经商者众多,其中外出经商的老板就有200多人。村民以农业收入为主,主要种植水稻、番薯、花生等农作物。村庄有着尊老、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为激励村人努力读书和敬老解困,2016年,在外经商乡贤LGH和LYD牵头成立了P镇首个村级商会,吸纳150多名有实力的老板入会,并以商会为依托建立村级教育基金会,坚持奖教奖学和扶贫助困。该村商会引导老板和知名人士热心捐资支持公益事业,截至目前已累计募捐奖教奖学基金230余万元,每年8月份开展例行的颁奖活动,从2016年到2023年共进行了八届,已先后奖励了300多名优秀大学生和教师。另外,商会和村委会常年坚持为村里1 500名60岁以上的老人送温暖,还会在节假日开展系列敬老活动,如免费体检、看戏和营养美食大餐等。同时,商会还积极参与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建设,在协调纠纷,促进乡风文明方面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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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K村人口众多,新乡贤人才资源比较充足,也颇具特色,与其他类型的不同之处在于该村外出经商的乡贤人才资源尤为亮眼,经商成功者众多,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等行业。鉴于K村公益慈善组织成立较早,运行已经成熟有效,现梳理其特征如下:
(1) 聚焦新乡贤优势资源,创新性构建村级商会
K村利用外出经商人才资源充足的优势,在少数有影响力的乡贤积极推动下,于2016年创新性地成立了P镇首个村级商会,引导150多名有实力的老板入会。村级商会作为商业协会类社会组织,采取自组织方式形成并开展活动,会员自愿入会并缴纳会费,基于“会员逻辑”发挥政策倡导、服务会员以及代表会员利益的作用,成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36]。同时村级商会会员均来自本村有实力的企业家乡贤,凸显了乡土性,从某种程度上村级商会也可以看作是新乡贤的自组织载体,为其回报家乡、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平台。
(2) 以人才振兴为抓手,创建奖教奖学类公益慈善活动品牌
K村乡贤意识到教育、人才对村庄发展的重要性,为激励村人努力读书和敬老解困,于2016年依托商会建立了村级教育基金会,募捐奖教奖学基金230余万元,并从当年开始实施一年一度的颁奖活动,制定奖励方案并公示,至今已有八届。颁奖活动定在每年8月举行,由专业公司策划,仪式满满,已形成了奖教奖学类公益慈善活动品牌特色。活动分为三个环节,即奏国歌、颁奖典礼(领导颁奖、获奖学生代表发言)、集体宣誓。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最后的宣誓环节,获奖学子们都会庄严承诺:“用真情回报家乡、用智慧回馈社会、用行动报效祖国。”可见,颁奖活动已超越了奖励本身的意义,具有了更深层次的教育价值。正如K村商会秘书长LYD所说:“通过奖教奖学,给予他们鲜花、掌声和荣誉的同时,还要开展感恩教育,传播正能量,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情。”
(3) 以公益慈善为支点,依托商会资源拓展领域助力乡村振兴
K村商会以奖教奖学和扶贫助困为宗旨,积极开展乡村公益慈善活动,除了奖教奖学的主旋律外,商会和村委会还传承尊老、敬老、爱老优良传统,常年坚持为村里1 500名60岁以上的老人送温暖,在节假日开展系列敬老活动。基金会每年的投资收益用于公益活动经费,多年来运行良好,商会制定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秉承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每一次活动经费开支都明明白白,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乡贤与各方沟通联系为村里办事都是志愿服务,不开支基金会一分钱,有时还要自掏腰包。正因如此,K村商会积极主动投身乡村公益事业,有效回应村民需求,在村庄的公信力大大提升,得到了政府和村民的认可,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影响较大。商会也以此为契机,凭借所积累的人脉资源,为村庄积极争取各项政策资源,获得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持,用于农田、沟渠、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绿化、村容村貌改变等方面。同时商会还运用民间权威的影响力,主动协调村里的纠纷,预防暴力冲突;倡导乡风文明,引导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杜绝了村里的黄赌毒现象。2019年9月,K村上榜2018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名单。
一. S村(充足低参与类):亟须组织化建设
1. S村基本情况
2. 新乡贤人才资源及参与状况
3. 新乡贤组织化的关联性分析
二. L村(匮乏高参与类):响应式复合组织化
1. L村基本情况
2. 新乡贤参与及组织化状况
3. 新乡贤治理模式的关联性分析
三. T村(匮乏低参与类):组织化内生动力不足
1. T村基本情况
2. 新乡贤人才资源及参与状况
3. 新乡贤组织化的关联性分析
四. K村(相对充足高参与类):乡村公益慈善的组织化运作典范
1. K村基本情况
2. 新乡贤资源特色与乡村公益慈善组织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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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我们将各类村庄的特征及其新乡贤资源特色作为影响因素,新乡贤的治理模式从发挥作用的乡贤类型和组织化形式两方面来衡量,助力领域则可以看作是治理目标的实现形式(见表 5),据此进行四种类型的比较研究,以探求新乡贤组织化的内在生成机制。
从表 5可以看出,L村与K村的新乡贤已经组织化,助力领域比较广泛。区别在于:L村因新乡贤数量少,吸纳少数本地乡贤成立了包括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和乡贤在内的复合治理组织——乡村振兴理事会,属非独立的新乡贤组织;而K村外出经商者成功者较多,由此构建的村级商会则是独立的社会组织。虽然新乡贤资源迥异、发挥作用的乡贤类别不同,但进一步的比较发现,这两类村庄在以下三个方面具有相似的特征:存在影响力较大且主动性强的乡贤;新乡贤乡土情结浓厚,参与积极性高;村庄内聚力强。而无组织化的S村、T村与它们相比,新乡贤助力领域比较有限,并且在这三个方面部分或全部不具备条件。S村尽管新乡贤资源充足、人才基础条件较好、村庄内聚力较强,但乡土情结一般,新乡贤乡土权威分散,因而没有能够自组织化;而T村属于原子化分裂型村庄,不仅新乡贤数量少、没有影响大的乡贤、乡土情结淡薄,而且村庄内聚力弱,上述三个条件都不具备,新乡贤基本属于脱嵌状态。通过四种类型的比较研究,似乎可以发现新乡贤组织化何以可能的某种解释,即不论新乡贤参与类别如何,新乡贤资源充足与否,村庄需要同时满足拥有超级乡贤[18]、新乡贤价值情感认同度高以及村庄内聚力强这三个方面的要素,才能实现新乡贤组织的有效构建。从实践来看,新乡贤组织化可以基于外在的制度生成(如政府强推)和内在的动力推动两种形式生成。本文的研究表明,作为一种内生性的社会组织,新乡贤有效组织化更应该遵循村庄内在的秩序安排,依靠内在的强动力推动来完成。结合本文的分析,新乡贤组织化内在的强动力具体表现为集中型的乡土权威+强团结结构[4](见图 4):
可见,足够的权威加上统一的意志是走向善治之路至关重要的条件[37]。与此观点相印证,图 4揭示了新乡贤有效组织化的内在动力生成机制,主要表现为集中型乡土权威和强团结结构两个动力要素。这昭示了实现新乡贤组织有效构建的具体路径和重要面向:一方面需要培育新的乡村治理权威,新乡贤参与治理必须取得主体资格。从已经组织化的两个案例村来看,新乡贤的身份嵌入最初是依赖非正式权威的形成,由村民选举或自组织形成。同时,村委的认同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后经独立或非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通过与村级正式组织协同合作,参与村庄公益事业建设,不断提升公信力,与村民、村两委之间筑牢信任关系,从而有效嵌入乡村振兴的场域。这就要求村级层面要大力开展新乡贤文化建设,新乡贤自身应增强主动性,持续参与乡村治理实践,与村两委、村民等其他治理主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机制,进而将非正式权威提升为新的乡村治理权威。另一方面需要重塑乡村伦理文化秩序。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原有的传统文化伦理规范作用日渐式微,一些宗族团结型村庄的团结结构开始松动,导致新乡贤的情感嵌入和认知嵌入会有所弱化,现实中一些“不在场”的离土乡贤因为常年在外,与家乡缺乏互动,不常联系,久而久之就会对家乡建设和发展漠不关心,情感联结纽带松弛。因此各级政府应积极搭建平台载体,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村庄带头人需要与新乡贤开展有效的沟通和互动,大力挖掘乡风民俗,增强新乡贤对乡村的文化自觉和情感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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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图 4,新乡贤有效组织化更应关注其内在的动力推动机制,必须深入分析新乡贤资源特征和村庄团结结构,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地选择治理模式,才能促进治理目标的实现。通过对案例村的个案分析和比较研究,对本文三种失衡类型的新乡贤治理模式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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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乡贤人才充足低参与型的村庄,应在进一步分析村庄社会结构和新乡贤资源禀赋的基础上,分析新乡贤低参与行为的内在原因,如S村呈现出人才结构均衡,超级乡贤分散在不同行业的特征,同时传统宗族型团结结构在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中有所弱化,乡土情结淡化。可以从身份、能力、品德、声望和贡献等五要素确定乡贤入选标准,赋予新乡贤荣誉称号,同时灵活建立新乡贤工作室或乡贤联谊会等相对松散的新乡贤组织形式。新乡贤组织成立后发挥助力作用可以采取项目认领制,村委会列出项目需求清单,组织内部可根据乡贤的专长或实力分类设置项目小组,相应对接需求;也可以由乡贤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自由组队精准对接。如果出现了集中型乡土权威,则可以按社会组织的设立要求规范新乡贤组织,符合条件后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新乡贤组织化后要注意明确新乡贤与村委职能边界,区分职责,建立新乡贤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权责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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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乡贤人才匮乏高参与型的村庄,一般而言,村庄具有强团结结构,乡贤参与积极性高,但新乡贤资源匮乏,这种情况下在村级构建独立的新乡贤组织并不可行,可以借鉴当前比较有效的复合治理主体模式。如杭州的社会复合主体模式,创新性地解决了经济建设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治理难题,经过两个阶段近10年的努力,杭州市创造了城市综合发展的出色业绩。目前“社会复合主体”已成为杭州城市治理的全局性现象,几乎在政府所有的重要活动领域中都可以发现它的身影[38]。具体可以分为五类复合主体:项目型复合主体、行业型复合主体、社会型复合主体[39]、社企型复合主体和整体性复合主体。无论哪种形式,政府在其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或是主导,或是引导,或是搭建平台,属于权威式整合[40]。这一点与新乡贤加入乡村复合治理组织是有差异的:对于人才匮乏高参与型的村庄构建复合治理组织可以是自发形成的,如L村因村庄发展需要,由村两委与集中型乡土权威共同整合资源而建立了响应式复合治理组织;如缺乏超级乡贤这一内在动力要素,也可以由政府引导,在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构建此类复合治理组织。但不论哪种形式,同样需要建立乡贤入选标准和退出机制,区分职责,明确角色定位和职能边界。尤其是自发形成的社会治理复合体,政府更应注意规范引导,如果任其自然发展,有可能会带来较高的协调成本,从而引发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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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乡贤资源匮乏,无乡土权威且处于弱团结结构的空心村类型,在组织化内生动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借助外来乡贤的力量,需要政府权威来整合乡贤资源。可以探索在镇级层面成立新乡贤组织,确定入选标准,汇聚全镇的新乡贤力量,建立乡贤理事会筹备组织机构,制定乡贤理事会章程和账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乡贤理事会组成人员。新乡贤组织成立后发挥助力作用可以采取结对帮扶或类似揭榜挂帅的模式,政府层面组织各种类似“千名乡贤帮百村”结对签约、反哺家乡慈善基金等活动,搭建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汇聚外来乡贤的力量,解决此类空心村的治理难题。
一. 基于四类村庄的比较分析与讨论
二. 因地制宜选择新乡贤治理模式
1. 人才充足低参与型:村级新乡贤组织+项目认领制助力模式
2. 人才匮乏高参与型:新乡贤+村两委+村民代表复合治理组织助力模式
3. 人才匮乏低参与型:政府推动+镇级乡贤组织+结对帮扶助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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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有效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组织作为多元社会治理格局中的重要主体,在乡村振兴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深入开展新乡贤作用模式的研究,可促进新乡贤资源有效转换为乡村治理资源,提升治理效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本文从结果维度即新乡贤资源特征来划分村庄类型,在深入粤西地区典型村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基于村庄性质和新乡贤资源状况进行新乡贤组织化的分析;通过比较研究揭示新乡贤组织化内在的动力生成机制,进而分类施策,选择相契合的治理模式。研究表明,作为一种内生性的社会组织,新乡贤组织化更应该遵循村庄内在的秩序安排,依靠内在的强动力(集中型乡土权威和强团结结构)推动来完成;只有在内生动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才需要外部力量的介入,借助政府权威来整合新乡贤资源。因此,应在深入了解新乡贤资源特征和村庄团结结构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地开展新乡贤组织化建设。
进一步看,新乡贤组织化的路径选择应该基于动力要素的作用,从培育新乡贤治理权威、弘扬新乡贤文化以及重塑乡村伦理文化秩序等方面发力,形成强动力机制。本研究所总结的典型模式为新乡贤组织化建设提供了相关借鉴。典型模式要真正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而不是沦为“以点代面”[41],还需解决治理主体之间的信任危机、新乡贤情感联结纽带缺乏以及自治、德治、法治的三治难融等实践问题。具体来看,应从筑牢信任关系、依托社会组织积极搭建治理平台、建立新乡贤的甄别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新乡贤组织的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等方面寻找突破,方能应对现实的治理困境。基于此,本文研究结论回应了“新乡贤组织化何以可能”的问题,解决了新乡贤组织参与治理的前置性问题,也引发了对后续问题“新乡贤组织何以有效参与乡村振兴”“新乡贤组织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助力乡村振兴”以及“新乡贤组织嵌入性分析”等一系列思考,可以成为该领域未来研究拓展的重要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