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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在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涌入城镇,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加剧,城镇和农村的劳动力差距明显扩大。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举措。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是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之上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人力资源流动是人力资源的流出、流入和在组织内流动所发生的人力资源变动,它影响到一个组织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在人力资源流动的相关理论中最有代表性的温勒公式B=(P,e)显示:一个人的行为不仅受其能力和素质的影响,还深受其所处环境的影响。由此可见,根据现实情况将人力资源引导至更适宜的环境,有利于组织的发展、人力资源的优化。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正是库尔特·勒温场论的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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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1],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2]显然,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而“要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在于合理引导乡村劳动力回流,实现人才振兴”[3]。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是共同富裕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合理的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是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内驱力。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需要大量劳动力,农民外出务工收入较务农更高;同时因为农业科技的发展,农村有了较多的剩余劳动力。所以,各地纷纷用政策引导农民大量外出务工,以促进地方发展,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农村青壮年背井离乡进入城市,为建设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一些子女也随其进城,成为新“市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增长方式已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城市发展对人力资源的要求也从量的需求转变为质的要求,一些农民务工的优势减少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农村要高质量发展,需要大量劳动力,尤其需要外出务工后增长了见识、拓宽了视野的爱农村、懂农业、有农技的专业人才。只有让乡村劳动力充裕起来,才能发展好乡村,为实现农村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近年来,学界开始关注劳动力回流对促进乡村振兴的作用,产出了一系列成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和理论,从理论层面阐明农村劳动力回流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性。所以,当前研究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农村劳动力回流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思路,对于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梳理相关文献,我们发现学者们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劳动力的相关问题开展了系列研究,就农村共同富裕实施路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人力资源配置、农村劳动力流动等方面开展了颇有成效的探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对农村共同富裕实施路径的研究。从国家宏观政策层面,李实、陈基平等认为接下来要做的应该是落实有关的乡村振兴政策来助力共同富裕[4];文丰安认为“推进共同富裕需从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人才建设三方面着手”[5];高静、王志章认为共同富裕的重点是建立城乡互动互通制度,凝聚乡村文化振兴的合力,重构乡村文化再生长的空间,缩小城乡差距[6];唐任伍、许传通认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是“打破城乡要素市场壁垒,加强产业融合的集约型村庄建设,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7]。从聚焦收入方面来看,孙居涛认为应该创新收入分配制度,增加居民收入,为实现共同富裕打好制度基础[8],郁建兴、任杰提到要提高农民收入可在保底线基础上推进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的优质共享[9]。总体而言,对于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路径研究较广,但是主要集中在研究政策的制定并落实、引进人才等方面,鲜有从引导农民返乡角度,探讨实现共同富裕的文献,因此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其二,对乡村振兴中人力资源配置的研究。从现实困境方面看,赖德胜、陈建伟认为乡村教育体系发展改革滞后,影响乡村振兴的人力资本积累[10];温涛、何茜认为农村人口年龄结构难以适应当下经济发展需要[11];文丰安认为农村缺乏职业发展前景,无法吸引人才等[12]。从解决现实困境的路径方面看,孙学立认为可“通过政策机制创新,大胆定向培养一支本地生源优先、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永久牌’村干部后备队伍,探索出一条能扎根农村的人才培育新路径”[13];何睦认为“农村急需人工智能人才、技术型人才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的设施设备”[14];张海鹏、郜亮亮等认为应“高度重视高端农业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15];张蕴萍、栾菁认为要解决乡村振兴高端人才问题就要“打造农村数字人才队伍”,让数字赋能乡村振兴[16]。目前学者们的研究对解决相关问题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还不系统和全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其三,关于农民工回流问题的研究。从农民工回流的原因方面来看,张欢、吴方卫认为农民工在城市长期处于低工资、低保障、低福利的状态,导致农民被迫回流[17];石智雷、杨云彦认为经济因素影响导致工作岗位稀缺,大量农民工提前返乡[18];王爱华、张珍认为“户籍制度造成的农民工市民身份缺失是农民工回流的首要原因”,并且城乡居民在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上存在巨大差异,农民工社会融合困难[19];也有国外学者认为经济外生冲击是造成农民工回流的重要因素之一[20]。从农民工回流就业态势方面来看,汪三贵、刘湘琳等研究表明高等教育、职业培训对农民工的创业具有显著的影响[21];申鹏、朱林等认为农村劳动力返乡从事行业与外出务工所从事行业存在较高的关联度[22];马红梅、金彦平等认为新生代失地农民不愿从事与农业相关的工作,在缺少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很可能滋生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23]。总体而言,国内关于农民工返乡回流的研究较为片面,研究农民工返乡原因、现状的文献较多,而关于如何合理引导返乡回流农民工的文献则较少,需进一步展开研究。
综上可知,目前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回流的原因、现状、创业情况等方面,同时也关注共同富裕目标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的人力资源缺乏、城乡收入差距等问题,学界这些研究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借鉴和依据。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改变、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民工返乡回流的步伐会继续加快,党的二十大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提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1],所以立足共同富裕背景研究城乡要素流动中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问题显得尤为必要,而目前学界对于如何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的策略研究显得略为单薄,对共同富裕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回流所面临的新困境、新问题的探讨不够全面,有待系统地、深刻地进行研究,为实现共同富裕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提供理论指导,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人力资源配置提出更为合理、精准的解决路径。因此,本文将立足乡村振兴时代背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梳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的理论渊源,分析其价值意蕴,找出农村劳动力回流的现实难题,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其解决路径,以期为我国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提供思路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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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目标下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是指城镇化到一定程度后,我国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已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而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人才数量、质量有了更大的需求,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从城市回流农村,以求农村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进而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高效实施,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因此,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探究农村劳动力资源有序回流的价值意蕴,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解决农村人力资源流动问题的必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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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农村劳动力是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乡村振兴是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在党领导下,围绕“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有利于补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人力资源短板,进一步为农村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保驾护航。同时,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劳动力回流过程中加强领导和监督作用,避免农村出现盲目创业投资、劳动力闲置等诸多问题,促进农民增收,有效提升了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能力,增强了党组织在农村的凝聚力,加强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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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是新发展阶段的重要目标。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重视城乡融合发展,在共同富裕目标的指引下,不断优化农业生产方式,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2]。这些为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村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保障。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目前中国城乡二元分割现象明显,劳动、土地、资本等要素无法自由双向流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严重阻碍了农村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24]农村劳动力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实现城市、农村劳动力要素自由双向流动,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有利于解决城市闲置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发展缺乏劳动力的问题,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效率和速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成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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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优化是新时代实现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25]。这为进一步加快优化我国农业产业结构提供了明确方向。回流农村劳动力是实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人力资源保障,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农村劳动力积累了一定的技能技术、知识储备、社会资本,返乡后很少从事简单的生产劳动,而是更多选择带有技术性的规模化农业生产或者在农文旅等新兴农业产业中进行小规模创业,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所需的高素质生产、经营人才。回流农村劳动力对本地情况熟悉,了解本地特色,加上长期在外面打工学习,思路较清晰,可让他们结合本地实际打造本地优势产业、特色农业,开发一批本地特色农产品,并利用他们的优势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本地传统产业品牌。利用回流劳动力的优势,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促进农产品流通网点的现代化转型,引导农村的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总之,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对于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实现农业产业体系化,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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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是国家发展农村,改善农民生活的重要战略。而现实情况是农村大多以留守儿童、老人为主,无法肩负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任。所以这一战略实施现阶段的难点并非农村硬件设施的优化,而在于留住农村发展所需的人才。因此,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能够有效补充乡村振兴战略所需的人才资源,同时外出务工期间增长了能力的回流农村劳动力,也为农村发展带来城市的新理念,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一是先进的科学技术理念。生产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工作中学习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增加了非农业生产的工作经验,提高了自身见识和就业能力。回乡后,他们将这些经验和技术带回农村,有利于提升农村的劳动生产率,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二是丰富的经济资本。资本投入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回乡后大多不会选择简单的农业生产,而更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主创业,这为农村带来了新的资本投入。而且农村劳动力回流还为农村带来新的消费力,为农村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三是先进的管理理念。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期间受到城市生活的熏陶、工作的锻炼,有助于他们市场观念、管理理念、绿色发展理念等思想观念的转变。回流回乡后,回流农村劳动力将外出务工期间所学习到的新观念、新思想带回农村,有利于提升农村发展的科学性、可持续性,为农村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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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是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老百姓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各民族谋幸福。”[26]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27]这一重要论述表明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正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实践证明,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农村和农民的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国家政策从优先发展城市向统筹城乡发展的转变,体现出党和国家对于农业、农民、农村的关注,以及解决农民农村问题的决心和信心。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乡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农村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特色产业,为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免去进城务工的高昂成本、家人分离等困扰,让农民能够更加真切地感受家庭和谐、安居乐业的幸福感,同时现在回村的收入较进城务工的差距在不断缩小,实现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足。
一. 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助力农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 有利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
三. 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 有利于为农村发展带来新理念,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
五. 有利于提升农民幸福感获得感,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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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回流是乡村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优化农村劳动力配置的关键环节,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许多在外务工人员依然选择留在城市,回流农村的较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人力资源不足问题仍然突出。本文运用库尔特·勒温场论的人力资源流动经典理论,立足农村劳动力回流的现状及成因,发现在共同富裕背景下推动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并非易事,在政策执行、平台建设、保障措施、农民自我认知、城乡收入差距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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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建设是共同富裕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的基本前提。当下国家针对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的政策有很多,例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惠民政策,但是有些政策在执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村政策执行手段单一,导致农民实际需求难以满足。农村干部工作能力偏弱,缺乏多样的制度执行手段,农民的实际需求无法予以较好的满足。如在之前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个别村庄一刀切式封门、封路的情况等,好心办错事,让在外务工人员对乡村治理产生一定的误解,且他们的一些合理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使得他们回流建设家乡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民对新农村认知不足。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发展农村的重要举措,其目标是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尽管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并在资本下乡、农村建设、产业振兴等多方面发力,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宣传不到位,有的普及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力度不够,农民了解相关政策的途径又很少,导致一些农民“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一些农民因个人诉求未得到满足,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好处未有实际的感受,对于乡村振兴的参与感不强,回乡就业创业的意愿也不强。三是个别村干部权力运用不规范,导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力。监督权是乡村治理中保障执行权、决策权合理运用的保障性权力形式,现今我国乡村治理监督体系已较为完善,但个别村干部在权力行使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督,权力运用不规范,造成乡村治理走入“奥尔森困境”,例如部分地区因为熟人社会频繁出现“搭便车”现象,导致当地农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乡村治理实效不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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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就业创业平台资源是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的内在支撑,是让在外务工农民“愿意回、留得下、发展好”物质保障,但当下农村缺少优质平台,致使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回流缺少物质保障。一是产业结构单一,岗位缺乏吸引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难以取得经济效益,且农村生活条件、环境相比大城市有差距,所以龙头企业在农村投资的积极性不高,农村的规模经济尚未形成,加之大部分乡镇企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技术等要求相对较低,二三产业优质就业平台较少。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了224.36万家,较2021年底增长了1.44万家,增长了0.65%,整体呈上升趋势。但是从行业分布来看,2022年我国有近95%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在农、林、牧、渔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28],单一的产业结构也使得回流回乡人员难以就近找到可以与外出务工收入、工作环境相当的优质岗位,从而导致农村劳动力回流的意愿不高。二是特色产业发展不足,难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产业兴,则农村旺。农村特色产业是指地域特征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小种类、多样性的乡村产业,涵盖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业和特色文化等,其发展潜力巨大,能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增长,是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方式。而大部分农村未能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更多的是复制个别网红农村的发展经验,也并未深度挖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讲好名人故事,而是选择名人代言、带货等方式,导致产业发展水平较低,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难以形成对外出务工农民有吸引力的优质平台。三是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不高,龙头企业较少。近几年,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的领域逐步扩宽,但因农村农业投资金额大、回本周期长、收益低等,加之由于大部分农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利,社会资本在农业领域的投资积极性整体仍低于其他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7—12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8%,其中,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8%;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分别为8.88%,增长0.65%[29]。从数据可明显看出,社会资本在农业投资的积极性相比其他产业仍不高,由于资金的缺乏,仅靠政府难以在农村打造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无法为回流的农村劳动力提供较有吸引力的就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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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公共服务保障是农村劳动力“愿意回、留得下、发展好”的内在动力,是增强新时代农民获得感、幸福感的关键要素。当前我国农村经济虽取得了快速发展,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仍有滞后,不能满足城市回流农村的农民的生活需要。一是农村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欠佳。乡村要振兴,教育必振兴。乡村教育作为中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整体国民素质、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程度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大多数农村学校存在地理位置偏僻、基础设施匮乏等硬件设施落后现象。在软件方面存在乡村教师师资队伍薄弱、老龄化严重等因素。例如2022年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20-2022》显示:在教师配置上,全国小学师班比为2.02∶1,其中,城区为2.04∶1,镇区为2.11∶1,乡村只有1.88∶1,农村小学专任教师配置明显不足;在教师年龄上,55岁以上教师占比,乡村为8.8%,镇区为4.5%,城区为3.3%,乡村教师老龄化问题严重[30]。上述种种问题导致农村教育水平欠佳,致使农村劳动力对回流有所顾虑。二是农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较低。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强调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健康农村是健康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乡村医疗保障体系是保障农民健康的内在支撑,但中小城镇特别是偏僻农村的医疗卫生水平仍然较低,存在设施陈旧、专业人才缺乏、医疗资源紧张等问题。《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在村卫生室工作的132.7万人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110.8万人[31],虽然有所上升,但相比城市依然差距较大,这导致农村劳动力回流后无法免除健康方面的后顾之忧。三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高。高质量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提高农村文化水平、丰富农民精神生活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有效途径,但相对于经济发展速度而言,农村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滞后。《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3年)》数据显示:全国农村宽带用户总数达到1.92亿户,目前已完成13万个行政村光纤网络建设和7.9万个农村4G、5G基站建设,自然村千兆网络的宽带接入用户已达637万户,占固定宽带接入用户总数的17%[32]。但是农村图书室、文化活动中心、数字网络等设施,因内容与农民需求脱节,且受农民认知的影响,难以使农民能够主动使用公共服务设施,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在服务形式上,农民的精神生活无法得到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多样化选择,面对形式单一、匮乏的文体活动,农民无法达成文化共识,形成归属感,导致农村劳动力回流内驱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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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良好的精神需求也不断提高,故而农民回乡能够安居乐业不仅仅需要物质保障,还有精神生活多样化的需求。近几年受乡村振兴、异地高考等政策的影响,很多地方出现农民工回乡潮,这些在城市务工多年的农民,回乡后因个人期望与现实情况的差距导致心理落差较大,出现“水土不服”现象。一是抵触情绪导致“愿意回”推进缓慢。大多数回流的农民多年生活工作在大城市,已经习惯大城市的繁荣,对于农村的印象多停留在偏僻、生活不方便等等,在思想层面对于农村有抵触情绪。例如: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针对农民工返乡就业意愿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近三年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虽逐年增加,但依然仅有30%的农民工有返乡创业意愿[33],对农村的刻板印象导致农民工回流的意愿不强烈,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的进程缓慢。二是交际焦虑导致主观上出现难以“留得下”困境。由于外出务工农民多年来早已适应城市快捷、方便的生活方式,多年离乡已无固定交际圈,回乡则意味着与打拼多年的城市交际圈告别,不少农村劳动力对于回流农村难免会产生心理落差,出现交际焦虑,部分农村劳动力甚至出现就算回乡也难以“留得下”的想法。三是信息误差导致主观上出现“发展好”难以落实。回流农村劳动力对于回乡后的生活有一定的规划,但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多年离乡,对农村的政策信息不够了解,存在误差。据调查,目前我国人力资本水平较高的农村劳动力回流意愿不强[34],他们大多仍停留在农村难就业、就业收入差距大等印象,主观上认为回乡后由于优质平台、企业的稀缺,收入差距较城市会非常大,现实会与预期产生冲突,在家乡难以实现“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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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虽然国家一直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但不可否认,与城市相比,农村收入依然较低,回流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后依然面临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一是农民可支配收入少。近几年农民的收入水平逐年上升,根据2024年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较上一年增长7.7%,但仍仅为21 691元,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为51 821元,两者相差超2倍[35],而且由于物价上涨、疫情等原因,近几年农民收入依然只能维持日常基本生活需要,可支配收入少导致农村劳动力难以接受农村低收入,从而选择外出务工。二是农民收入结构单一。由于现阶段农民的增收渠道过窄,主要收入来源依然是农业种植、农业养殖等。近几年虽然农民的收入在持续上涨,但是由于物价上涨,农民的消费支出也在逐年增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8 175元,据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 691元测算下来,农村居民人均每年存款仅为3 516元,回流后收入低的现实问题,使农村劳动力回流的积极性降低。三是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开展。以个人方式参保,相对于职工养老保险而言,农民享受的养老金低,而且农村养老保险受农民认知程度影响参保率也不高,虽然也有政府补贴,但是由于地方财力的差异,政府补贴差距大,导致大部分农村的基本养老金无法完全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2023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陈锡文在接受《法治日报》采访中建议动态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时说道:“当前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达每人每月平均3 326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平均仅179元,而农村的低保标准都已达到每月530元。”在他看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过低[36]。由此可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农民养老保险间差距依然较大,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认为回流后无企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老有所养”不易落实,这也是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重要原因。
一. 政策困境:农村政策执行不到位
二. 平台困境:农村就业平台资源匮乏
三. 保障困境:公共服务保障不完善
四. 认知困境:农民心理落差较大
五. 现实困境:城乡收入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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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共同富裕目标下农村劳动力回流中的现实困境,要从新时代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运用库尔特·勒温场论的人力资源流动经典理论,拟将农村劳动力引导至更适合个人发展的场域,推动农村人力资源优化,以优化农村制度执行夯实农村劳动力回流的政策基础,以推动农村产业振兴巩固农村劳动力回流的内在支撑,以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农村劳动力回流的物质基础,以人才教育增强乡村治理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以舆论宣传引导坚定回乡农民的信念,以提升农村劳动力收入提高农村劳动力回流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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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实效对于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有着重要的作用,把共同富裕目标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用好用活,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回流后的生活水平,能有效增强农村劳动力回流的积极性。具体来看,一是丰富农村政策执行的方式,提升农民回流的意愿。在农村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使相关政策能够采取更为丰富的方式落实、落地,让农民自愿投身其中并切实受益。例如江苏省如东县将基层党组织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强化基层党组织作用,利用政治优势丰富农村治理手段,通过“春耕夏种秋收冬藏、伏季休渔转产培训、重阳佳节敬老爱老”等活动解决回流农村劳动力的实际问题。二是加大共同富裕目标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目前农民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站着看”的现象,应切实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丰富多彩的方式让农民了解、熟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局面。例如湖南省耒阳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引导群众中爱家乡、热心肠、肯奉献的当地人充当乡村振兴“助推员”,他们通过常态化上门宣传政策等方式,助力农民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同时又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助力移风易俗,推动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友善、勤俭节约的文明乡风,增加了农村劳动力回流的吸引力。三是完善农村干部权力监督制度。基层干部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骨干力量,在乡村治理中,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党性修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可借助信息技术为农村干部权力监督工作赋能,引进先进信息技术,建立数字监督平台,利用这些平台把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民生工程、项目的数据公开,解决农村干部权力监督手段单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河南省新密市纪委监委开发建设的“阳光公开”监管云平台,平台设立大数据分析、行政权力监督等四大系统及民生领域、涉企资金等13个板块,建立涵盖51个单位、350个行政事项的公开公示系统,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实公开化、透明化,使村级权力监督更为有效,增强了村民参与建设乡村的积极性,同时也让外出务工劳动力通过数据平台了解家乡,产生回乡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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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1]这既是对当前农村产业现状的研判,同时也为党和国家进一步开展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随着脱贫攻坚的结束,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现共同富裕成为现阶段我国“三农”工作的重点。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其重中之重就是实现农村产业振兴,只有农村产业发展好,才能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才能更好地吸引在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有序回流到乡村振兴建设中。《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认为:“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37]简言之,乡村产业振兴就是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现代化农业体系,从而保持农村经济的活力。具体来看,一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优质就业岗位。2021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推动一产往后延、二产两头连、三产走高端,补齐产业链短板,锻造产业链长板,促进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38]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不能只依靠传统的第一产业,必须以第一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等农业生产服务业。马克思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对科学的累进的应用。”[39]回流的农村劳动力经过多年外出务工的锻炼,见多识广并拥有一定的技能和创业资金,回乡并不愿意从事单一的小农生产。因此,必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农村业态,形成“种、育、收、产”全链条作业。例如湖南宁乡成立农村合作社,因地制宜采用“水稻+生态”的种植模式,建设葡萄、柑橘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将虾、鳖、鱼与水稻混合种养,实现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发展农村旅游,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增加了更多技术岗位,让农村劳动力回流后能够在岗位上发挥自身优势。二是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就业途径。根据当地的特色,深挖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加大宣传提升知名度,拓展更多的市场,形成当地特色农业知名品牌,为农村劳动力回流后提供更多就业途径。例如苏州震泽镇发挥当地特色,建立太湖雪蚕桑文化园吸引游客,打造国内首个蚕桑文化为主题的公园,发展了当地特色产业,既为农村劳动力回流提供了多样的就业岗位,又保护了环境,还将生态环保、强村富民、乡村旅游有机融合在一起,增强了对农村劳动力回流的吸引力。三是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灵活运用金融信贷政策,优化硬件条件,吸引外地资本投资;结合当地实际,以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导向,引导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流向农业农村,因地制宜,培育当地优势产业,推动乡村企业发展,带动回流农村劳动力就业。例如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围绕当地优质农产品,不断发展打造特色产业,形成乡镇产业链,据统计,该县优势特色产业每年可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以上,让当地农民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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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服务保障是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是农村劳动力能够“引得回,留得下”的重要物质基础。一是提升农村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农村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是提升整体国民素质的重要方式,而且也是回流农村劳动力在子女教育方面的重要衡量指标。政府应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改善农村学校教室、寝室、图书馆等基础设施。同时,通过职称评定条件倾斜等政策吸引更多优秀教师扎根农村,确保“招得进人”;提升乡村教师收入待遇,统筹平衡县域内教师待遇,确保“留得住人”;加强乡村教师定期培训,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通过打造城市农村一体化教育集团,不定期输送银龄教师到乡村支教,以此改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情况,缩小城乡教育水平差距,为回流农村劳动力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成长空间。二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对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推动现代农村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新农合作为保障农村医疗的重要手段,现阶段针对新农合国家已出台了制度性规定,但各地政府应结合当地情况制定适合不同群体的不同保障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宽参保群体,做到应保尽保。在夯实基本医疗保障基础的同时,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消除农村劳动力回流后针对医疗保障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回流农村劳动力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满足农民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日益受到重视,农村公共文化因农民的文化素养、当地特色、民间风俗等因素,具有很强地域性,故应树立“需求”导向,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根据当地农民需求开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文化服务的形式。同时在内容上,可以深度挖掘弘扬传统文化,例如随着老龄化越发严重,农村“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增加,可利用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来策划系列活动,宣传身边尊老爱幼的典型,引导农民从自身做起,唤起离乡农村劳动力的乡愁,让其意识到尽孝的重要性,增强农村劳动力回流内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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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愿意回”是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的前提,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已初见雏形,但是大多外出务工人员长期在城市生活,对现今农村的发展情况不够全面,要破除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对农村的误解,具体看来需要:一是加大政策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40]。国家层面的政策已经贯穿农业基建、农业生产、农村文化建设等,但是农民大多停留在“站着看”的阶段,因此,应丰富宣传形式,确保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展台展出、海报、短信推送等方式展示新农村建设成果,改善外出劳动力对农村“脏乱差”的刻板印象。二是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生活多年,生活方便、交通便利成为他们衡量居住环境的重要指标。因此,政府应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优先保障交通、通信等,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探索智能、绿色的新型农村基础建设模式,从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为方便的生活设施、优美的生活环境。同时可在春节、清明节等外出劳动力回乡高峰期,通过入户邀请、举办活动等方式让外出务工农民真切感受到新农村发展成果,增加其回乡的吸引力。三是借助信息技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多年在外务工劳动力并不了解农村就业情况,大多认为农村就业依然是靠熟人推荐、自我寻找等方式,政府部门可借助信息技术,开发针对回流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网站,实时发布回乡创业帮扶政策和就业信息,免除农村劳动力因信息差产生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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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村劳动力收入的具体措施:一是解决农村分散经营困境,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分散的农户难以适应市场,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难点。当地政府要因地制宜,充分考察市场后结合当地实际条件进行分析,发展规划好当地适宜规模化经营的品种。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智能产品、机械化耕作方式,发展节约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在管理方面可采用现代工业管理模式,以此解决农村分散经营的困境,提高回流劳动力生产经营性收入。二是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完善农民就业培训体系,通过开设劳动技能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回流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使其回乡后能到更为优质的就业岗位,同时通过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回流农村劳动力创业,鼓励回流农村劳动力以土地经营权为资本,和政府、私人资本以合作社形式开展“合股”经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村劳动力回流后的非农业经营性收入。三是完善农民养老保险机制,提高农民养老金水平。目前的农村养老保险采取的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方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分别从10~130、15~80、5~40元各自分为了7档,其中存在缴纳金额少、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也少的问题。缴纳金额总体少造成账户储蓄额度少,政府调配运作投资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能力也会减弱,应在政策层面完善补贴制度,提高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以此提高农民养老金金额,出台针对缴费各档次与年限的个人缴费的不同政策;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开展养老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以此提高农村居民的认识水平,让农民知晓农村养老保险的益处,鼓励农民参保并主动提高养老保险的缴纳档次与年限,以此提高参保率和个人账户的储蓄额度,从而完善农民养老保险机制,解除农村劳动力回流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