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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理念作为中华文明显著精神标识的深层缘由与多维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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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超, 任江伟. 共同体理念作为中华文明显著精神标识的深层缘由与多维实践[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52(1): 25-36. doi: 10.13718/j.cnki.xdsk.2026.01.003
引用本文: 赵超, 任江伟. 共同体理念作为中华文明显著精神标识的深层缘由与多维实践[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52(1): 25-36. doi: 10.13718/j.cnki.xdsk.2026.01.003
ZHAO Chao, REN Jiangwei. The Deep Reasons and Multidimensional Practice of the Community Concept as a Distinct Spiritual Symbol of Chinese Civilization[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6, 52(1): 25-36. doi: 10.13718/j.cnki.xdsk.2026.01.003
Citation: ZHAO Chao, REN Jiangwei. The Deep Reasons and Multidimensional Practice of the Community Concept as a Distinct Spiritual Symbol of Chinese Civilization[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6, 52(1): 25-36. doi: 10.13718/j.cnki.xdsk.2026.01.003

共同体理念作为中华文明显著精神标识的深层缘由与多维实践

  •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确立与传播研究”(23CMZ004),项目负责人:赵超
详细信息
    作者简介:

    赵超,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市党建研究所,副编审 .

  • 中图分类号: G122;D64

The Deep Reasons and Multidimensional Practice of the Community Concept as a Distinct Spiritual Symbol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 摘要:

    提炼中华文明精神标识是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提高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必要举措。共同体理念既是中华文明历经数千年仍赓续不断的基因密码,也是中华民族形成并不断发展壮大的理念支撑,指引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进方向。共同体理念与中华文明血脉相连,是中华文明显著的精神标识。中华文明所秉持的家国一体的社会观、荣辱与共的民族观、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协和万邦的天下观,共同构筑起一套系统而深邃的共同体哲学体系。在具体实践中,共同体理念体现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共商共建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共同体理念不仅是对中华文明核心价值的深刻提炼,更是为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的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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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刊出日期:  2026-01-01

共同体理念作为中华文明显著精神标识的深层缘由与多维实践

    作者简介: 赵超,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市党建研究所,副编审
  • 1.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市党建研究所,重庆 400041
  • 2. 云南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4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念的确立与传播研究”(23CMZ004),项目负责人:赵超

摘要: 

提炼中华文明精神标识是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提高中国国际影响力的必要举措。共同体理念既是中华文明历经数千年仍赓续不断的基因密码,也是中华民族形成并不断发展壮大的理念支撑,指引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进方向。共同体理念与中华文明血脉相连,是中华文明显著的精神标识。中华文明所秉持的家国一体的社会观、荣辱与共的民族观、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协和万邦的天下观,共同构筑起一套系统而深邃的共同体哲学体系。在具体实践中,共同体理念体现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共商共建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共同体理念不仅是对中华文明核心价值的深刻提炼,更是为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的独特贡献。

English Abstract

  •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塑造了伟大的中华民族,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富滋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立足中国大地,讲好中华文明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要讲清楚中国是什么样的文明和什么样的国家,讲清楚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促使世界读懂中国、读懂中国人民、读懂中国共产党、读懂中华民族。”[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2],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对内可以增进文化认同、提升文化自信,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对外可以提升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让中华文明的独特魅力和普遍观念深入人心,增进中华文明的世界认同度,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同体”成为党和国家政治话语体系的标识性概念,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在民族工作语境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3];在外交语境中,“我们应该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相互视对方的发展为机遇而非挑战,相互把对方作为伙伴而非对手”[4];在生态领域,“中国秉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5]。共同体理念作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对外展现了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的包容性,对内体现了中国人民内在联系的历史必然性,已成为中华文明的显著精神标识。那么,共同体理念何以成为中华文明的显著精神标识,中华文明具体蕴含着哪些共同体理念?目前学界主要聚焦两个方面的研究。

    一是共同体理念的研究。目前学界主要围绕社会治理共同体、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等展开。其一,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方面,其理念本质是对公共性的倡导和复归[6]。以社区治理为例,“日益陌生化与原子化的基层社会结构,非人格化的治理手段难以使社区成员深度联结”,激活社区情感资源成为当下构建和维系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焦点[7]。其二,生命共同体理念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围绕“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建构、演进和实践等方面展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旨在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8],是对马克思生态自然观、中国传统自然观的继承与发展和对工业文明自然观的超越[9]。其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研究聚焦共同体思想、共同体理念与阐释中国的全球治理观。“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科学内涵包括政治、经济、安全、文明和生态等方面,与马克思“真正共同体”在致思逻辑、哲学基础、价值旨归等方面相一致、相吻合、相统一[10],极大丰富世界政治理论、创新国际社会分析范式、提供全球治理实践方案[11],在新时代“能够深入人心并影响世界是因为新时代中华义利观的正确引领”[12];倡导合作共赢的利益观、可持续的发展观、包容互鉴的文明观[13]。其四,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研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对“四个与共”的内涵进行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我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和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的基础上提出的新理念、新论断。”[14]其中,休戚与共是共同体理念的价值驱动,荣辱与共是共同体理念的价值基础,生死与共是共同体理念的价值追求,命运与共是共同体理念的价值复归[15]

    二是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研究。学界以提炼和把握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为主线,阐明提炼精神标识的内涵、原则、路径等。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文明在核心价值理念、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及独特精神世界、形象气质等方面的集中体现和凝聚[16],蕴含于思想观念、人文精神与道德规范之中[17]。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包括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理念,以德为本、道法自然的价值观念,重平安、崇和平、求大同的理想信念[18]。认识和把握中华文明精神标识需要坚持“三个统一”,即持久稳定与不断创新的有机统一、坚守自主与体现包容的有机统一、追求和平与敢于斗争的有机统一[19]。提炼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需要体现中华文明相较于其他文明鲜明的根本特色,代表中华民族最根本的价值追求[20],秉承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原则[21]。在改革开放语境中,体现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内蕴“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双重语义,进一步凝聚为“中国精神”[22]。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赋义于中国伦理精神[23]、华表[24]、黄帝陵[25]等外在符号,可通过文化类节目的视听传播[26]、中国纪录电影的艺术呈现[27]等多维路径广泛传播。

    中国共产党多重语境中的“共同体”,是一个具有历史性、时代性和创新性的概念,蕴含多重共同体理念。共同体理念对内体现了各族人民内在的共同性,个体因共处同一社会治理格局中而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的56个民族是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关系;对外体现中华文明的包容性,超越西方“零和博弈”“非此即彼”的偏执思维,致力于构建和平包容、共同发展与共同繁荣的国际社会新秩序,为世界治理难题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本文在明晰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等核心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剖析共同体理念与中华文明之间的深度关联,揭示共同体理念在中华文明精神标识中的重要地位及二者的内在逻辑联系,探寻不同范畴的共同体理念的内在逻辑与实践形态。中华文明所蕴含的社会观、民族观、天下观与生态观在当代转化为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多维实践体系,四类共同体不仅系统揭示了共同体理念从文化传统转化为现代治理的实践机制,更揭示了共同体理念何以成为中华文明的显著精神标识。

  • 共同体理念之所以成为中华文明显著的精神标识,是由共同体与中华文明的内在联系决定的。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历史绵延不绝,根本原因在于以“血缘为基、伦理为纲、天下为怀”的共同体理念。由农耕文明催生的基因,经过儒家“修齐治平”的伦理延展,在“家国一体”“天下一家”的治世实践中得到升华,既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又形塑了中华文明的“多元一体”面貌。中华文明蕴含的共同体理念既是塑造“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的思想根基,也是中华文明的外在体现,更体现了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的根本区别。

  • 共同体是一个描述群体的概念,表示以成员具有共同的某一个或多个特征而定义的群体[28]。共同体建基于关系理性,目标是创造一种合作利益大于竞争利益的社会秩序,进而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家与国家等不同主体的共生共在,推动所有主体的共同发展。共同体的外在表现既可以是家庭、家族、社会组织等具体的共同体,也可以是民族、政党、国家等宏大的特殊共同体。共同体的出现是因为人类社会可能有共同的意图、信念、资源、偏好、需求和风险,从而吸引社会成员加入某种形式的共同体中以凸显某种社会身份,从而增加共同体的凝聚力[29]。共同体理念指的是共同体成员在理性思维的基础上,对共同体成员之间、共同体成员与共同体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基础上形成的稳定认识,这种认识基于共同的血缘、地缘、文化、情感等因素进一步强化,并形成个体对于共同体认识的知识图谱,兼具价值规范性与情感号召力。

    精神标识是标识的一个属概念。从语义学来看,在汉语中“标识”与“标志”含义相同:作为动词意为“表明某物特征”;作为名词意为“表明特征的记号或事物”[30]。标识借助于类似的性质或通过事实上与想象中的联系,典型地表现某物、再现某物。标识能够显著地标明事物的存在,借助标识能够将抽象的事物具象化,有助于人们增进对该事物的认知和认同。能成为标识的事物往往承载着该事物的特征,这种特征是该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属性。从符号学视角来看,标识意指用一种事物来表示或代表另一种事物,属于“能指”范畴,是表达特定意义的媒介物,具有储存意义和传递信息的作用。标识的语言学意义与符号学意义使其成为文明的载体,以特定的形式(图像、文字、语言等)将抽象的文明价值理念凝练、固化和外显,使原本抽象的精神内核变得可感知、可传播、可传承,成为共同体成员共享的“意义地图”和“价值坐标”。标识作为文明的外在体现,为成员提供了认知世界的共同框架,塑造着共同体成员对世界的理解和对自身位置的定位以及对行为规范的认知。当共同体成员运用一套共享的符号体系去观察、评价和应对其他群体及其行为时,一种对文明价值标准的“差异化”认识便油然而生。所以,现代意义上的“文明”常常被视为“野蛮”的参照概念,意在突出人类借助科学技术等手段改造客观世界,通过法律、道德等制度协调群体关系,借助宗教、艺术等形式调节自身情感,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基本需要,实现全面发展[31]。这种认识本质上是一种基于特定价值坐标的自我界定与对他者的评判框架,依据其自身的精神标识所承载的核心价值来塑造集体共识。

    综上,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指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能够具象化表达中华文明最核心、最具独特性的精神内核与价值观念的符号化载体。中华文明作为人类历史上唯一绵延数千年未曾中断的灿烂文明,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和平性,这些特点使得共同体理念成为中华文明的一个显著精神标识,也正是由于共同体理念的存在,中华文明才能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共同体理念不仅为中华文明在新时代的赓续与发展提供了不竭思想源泉和强大内生动力,而且也为塑造“五个认同”提供了深厚文化根基、历史逻辑支撑和强大精神引擎。

  • 认同是一种积极的心理状态,是连接个体与群体、认知与情感、思想与行动的桥梁,是社会凝聚力、文化传承力和政治合法性的心理基础。增强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需要树立共同体理念,增强“四个自信”。中华文明具有统一性和包容性等特点,为“四个自信”提供了历史文化支撑,共同体理念作为中华文明的外在标识,将中华文明的特点具象化为个体成员可感知、可内化、可践行的情感联结,推动着“五个认同”的形成和持续强化。秦统一六国后,“大一统”政治传统为中华文明赓续不断提供了制度支持,各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强大的文化认同,奠定了中国国家认同的历史文化根基。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吸纳各族群并塑造具有“统一性”的认同,就是因为中华文明突出的共同体理念。

    中华文明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共同体理念,即中华文明的价值意蕴在于集体意识的塑造,体现为“个人—家庭—家族—国家”的政治秩序结构,从个人层面的“克己复礼”进而推广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伦理秩序,实现了集体意识的再生产。这种集体意识经过中华文明的不断发展,升华为“为生民立命”的社会担当,将个体生命与群体命运相联结,转化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集体责任意识。中华文明的共同体理念清晰地呈现了这种集体意识的生产逻辑:当个体形成“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观念时,其认同已经超越了血缘认同,表现为对同属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真切关照;当形成“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情感体验时,其个人价值已经完全熔铸于国家的集体命运中。正是这种集体意识,使中华文明不断向前拓展,使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在近代共同反抗列强入侵过程中形成的“中华民族危急”全民共鸣,在当代转化为“五个认同”的实践理念。

    因此,中华文明的共同体理念在中国现代国家建设过程中发挥着塑造共识、产生认同感和凝聚共同体认同的作用。一方面,各民族不同的地理环境、发展水平、居住条件、文化传统使得各民族具有差异性和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体现了一个民族特定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民族性格,凝聚着成员深厚的情感和认同。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共有共享的文化符号,中华文明的共同体理念以其巨大的包容性为各民族发展提供了精神空间,中华文明中的神话、记忆、传统等文化要素赋予了中华民族独一无二的特征,能够更加有效地凝聚中华民族认同。另一方面,历史记忆深刻影响着人们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为人们解释外部世界提供基本的认知框架和类比基础,进而强化共同体内部的认同。民族认同形成和强化的重要来源是民族成员具有共同的历史遗产,即在历史上相对于“他者”而言,“我们”具有什么样的共同历史记忆和共同命运,这种共同的历史记忆经历近代动乱的洗礼,成为塑造“五个认同”的情感资源。共同的语言既是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共同体理念的外在语言形式,有助于唤醒共同的历史记忆,为塑造“五个认同”提供语言基础。“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从自在走向自觉,都离不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所发挥的重要作用。”[32]共同语言在推动共同体形成的同时,塑造了共同体成员的共同体理念,这一理念以一套深植于中华文明的集体意识生产路径,不断强化着个体与集体的有机联系,既是中华文明赓续不断的理念密码,也是塑造“五个认同”的思想根基。

  • “共同体”是现实的个人基于共同性或关系形成的结合体,其规模可小至家庭、社区、邻里、乡镇,也可大至政党、民族、国家乃至“全球共同体”。人是群居动物,出于维系生存、维系共同利益、保障安全等需要,人与人之间产生社会关系,以共同体的形式生活,但在主观上对这种关系的不同认识形成了文明间差异化甚至截然不同的观念。共同体理念是中华文明“和合”文化的外在显著特征,中华文明的“和合”文化强调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秉持和谐统一、共生共荣、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是共同体得以存续的文化根基,共同体理念因其与中华文明的内在关联,成为中华文明的显著精神标识。

    一是共同体理念是中华文明“和合”文化的核心表征与价值内核。从语词上讲,“和合”有“和谐”“和睦”“和平”“调和”等具体内涵。中国传统文化以群体为本位,崇尚和谐精神,蕴含天下大同、天人合一、协和万邦、和而不同等深厚的共同体理念,强调“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33]。仁的本质在于向外推扩爱人之情,义的精髓在于向内规范自我,当个体以“仁”为舟楫、以“义”为明镜,时刻照见并修正自身言行,社会关系便趋向温暖和谐。这种内外兼修的精神理念深度契合“和合”文化,“仁”与“义”构建了共同体的伦理秩序,是共同体建立深厚情感认同的基本原则。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和平、和睦、和谐是中华文明五千年的传承理念,和平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基因,也是中华民族的价值观[34]。共同体理念以“和”为逻辑起点,以“合”为行动方式,构筑了尊重差异、和谐共处、共生共荣的共同体关系,成为表征中华文明价值内核的重要标识。

    二是共同体理念塑造中华文明浸润之下的“多元一体”中华民族格局。共同体理念是“和合”文化的价值内核,共同体理念与“和合”文化同样重视统一与和谐的内在联系,这种理念在具体实践中推动着各民族之间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塑造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都以整合多民族国家为己任,其出发点虽是维护自身政权的合法性,但其维护多民族国家政权统一的做法已成为一以贯之的治道传统,塑造了中国统一的共同信念。共同体理念深植于中华文明,中华文明的包容性、和平性以“大家庭”的族际整合模式塑造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格局,在这种特殊的族际互动中,共同体理念为推动中华民族大家庭建设提供了理念支撑。

    三是共同体理念作为中国当代突出的政治话语,是“两个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首先,共同体理念体现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共同体发展的高度契合。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思想蕴含着深刻的共同体思想。这与中华文明以群体为本位,强调和谐,追求“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和合”文化高度契合,二者在关注人的社会性和集体福祉等方面具有高度的价值共鸣。我们强调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到“现代化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国都不能掉队”的理想目标,不仅关注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更关注全人类的发展。其次,共同体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结合的理论结晶。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文化相结合,对“大同”理想进行改造,摒弃其“空想”意涵;传统的“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等思想注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观思想,体现为民族关系上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原则,以及国际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后,共同体理念为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理念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体理念之下的制度设计、政策制定、社会治理等方面既重视个人的发展,又强调共同体的繁荣。综上所言,共同体理念是“本来”与“外来”、“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理念产物,体现了对历史资源的整合、对文化基因的延续、对中华民族发展的指引以及对全球治理的深刻启迪。

  • 共同体是不同主体基于主观或客观的共同性而组成的群体,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社会形式,也是文明创造与传承的社会基础,村落、家族、职业群体、宗教团体、民族、国家、国际组织等本质上都是共同体。因此,共同体问题是中西文明共同关注的问题,但由于不同文明对于共同体的性质、规模、价值、松散程度、凝聚力、目标、内部结构,以及共同体与个体的关系、共同体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不同,进而形成了不同的共同体理念。共同体理念的差异成为理解不同文明的一个重要维度。

    西方文明共同体的逻辑起点建立在对自然状态的理解上,无论是霍布斯的“普遍战争状态”还是卢梭的“孤立而和平的自然状态”,都强调通过订立社会契约缔造政治共同体。因此,西方文明视野下的共同体是分散的个人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利益而彼此之间缔结社会契约的产物,从一开始就以个人本位为根基,强调个人权利,是个人本位的社会。亨廷顿说:“文明是最大的‘我们’,在其中我们在文化上感到安适,因为它使我们区别于所有在它之外的‘各种他们’……文明是有意义的实体。尽管它们之间的界限难得清晰,但这些界限却是真实的。”[35]这一论述体现了个人本位逻辑下的西方文明强调冲突、对抗的特性。西方文明视野中的契约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文明冲突论等,以抽象个体和利益逻辑为出发点,把共同体视为维护个人利益的外在契约,强调对抗性竞争和零和博弈,忽视社会关系的整体性,不仅难以解释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内在关联,而且进一步导致共同体的虚化和社会撕裂的扩张。与西方文明截然不同,中华文明讲求包容性与和谐共处。在个人层面,中华传统文化注重对己克制,以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四勿”作为克己复礼的基本原则[36],推导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准则。在社会层面讲求和谐、大同,“向往人人为公、天下大同,生活均平富足,社会自由和睦”[37]。在世界关系层面,中华文明独特的天下观产生了“协和万邦”的和谐思想,与西方“文明冲突论”有着本质区别。只有破除西方错误思潮的显性和隐性影响,才能确保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8]

    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华文明蕴含的共同体理念与西方文明蕴含的个体理念的本质差异。中华文明的共同体理念将个体、家庭、社会以及天下视为紧密相连的命运共同体,追求内在和谐、动态平衡与共生共荣,与马克思提出的共同体理念具有内在一致性。马克思在论述共同体时是从人隶属于阶级这一基本认识为出发点来认识共同体的,即“某一阶级的各个人所结成的、受他们的与另一阶级相对立的那种共同利益所制约的共同关系,总是这样一种共同体,这些个人只是作为一般化的个人隶属于这种共同体,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种共同体;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共同关系中的”[39]573。因此,马克思强烈批判资本主义虚假的共同体,强调“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40]199。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提出:“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40]199在马克思那里,人类历史上的共同体是虚假的共同体,必须要推翻这些共同体,建立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剥削的根基已不复存在,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制度重视每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马克思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40]146这揭示了人类文明发展的物质性根基与实践主体,社会主义社会将这一前提升华为核心价值尺度,即人的发展成为衡量文明的根本尺度,现代化的本质亦被界定为人的现代化。这一聚焦于“人”的价值取向,恰恰为理解中华文明的核心维度提供了契合点。中华文明蕴含的共同体理念是一个超越单一层面、贯通多领域的有机体系:它从个人的道德修养出发,延伸至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拓展至民族凝聚与国家治理,升华至天下大同。这种由内而外、由近及远、层层扩展的多元共生结构,不仅涵盖了个人、社会、民族、国家、世界等多个维度,更以其内在的统一性与包容性,深刻且多维度地呈现了中华文明追求和谐共生、责任共担的精神内核。

  • 中华文明的和平性、包容性赋予中华民族共同体强大的包容能力,指引共同体成员以“和合”为原则追求共同价值目标。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与广阔延展性,根植于中华文明“和合”智慧对差异性的包容与调和,使其能够在多元中寻求统一、在动态中维系和谐。这种以关系理性为基础、以共生共在为目标的共同体理念,超越了狭隘的排他性边界理念,构建起多层次多维度的融合实践场域,塑造了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四种共同体理念,以“共同体”概念为核心纽带构成一个整体理论架构,体现了共同体理念在不同领域中的深化与拓展,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分别在社会观、民族观、国际观、生态观上得到鲜明体现。其中,社会观为共同体提供了内部和谐的基础,民族观强化了共同体的内部凝聚力,国际观拓展了共同体的外部边界与影响力,生态观确保了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四者从内到外、从人到自然完整覆盖共同体的实践场域。四者相辅相成,共同构筑了共同体理念的多维实践体系,展现了中华文明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智慧与贡献。

  • 社会观是人们对于社会本身及人与社会关系的总体认知。西方是原子化、个体化的社会,而中国强调个体之间的内在关联,注重建设共同体关系的社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41],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成为国家治理的核心理念之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构需要重视人的主体性和公共性,实现个体自由与共同体的和谐统一。与资本主义掩盖共同体本质的做法不同,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实现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真正的共同体形式,直接以人的生活本身、人的本质这一根本的共同性和关系为共同体构建的基础。“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不幸而脱离这种本质,远比脱离政治共同体更加广泛、更加难忍、更加可怕、更加矛盾重重。”[42]资本主义虚假的共同体是对人的生活、人的本质的压制,而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重新将人的本质返归于人自身。

    资本主义文明对人类本质的物化认识必然导致对人的奴役与剥夺,资本逻辑在共同体内部导致异化的社会关系,在外部表现为资本跨越民族国家的边界为资本寻求海外出路和空间。资本逻辑主宰的生产关系难免会导致整个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全面异化,难以避免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分裂、对抗和冲突,最终导致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崩溃。西方政治哲学中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就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自由主义主张个人权利优先,社群主义主张共同善优先。然而,不管是自由主义还是社群主义,都没有正确揭示共同体与个人的本质联系,因为西方奉行社会中心和个人本位,将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逻辑构建基础[43]。“在个人与群体、内部与外部、你们和我们、确定性和自由的对立基础上,西方文化对共同体怀有矛盾的心态,既期待和怀想共同体之美好与安全,又担心和警觉其对个人、部分的压迫和宰制,并对更大范围的世界共同体或人类共同体持根本的怀疑态度。”[44]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制度保障,共同体与个人的关系得以制度性重构,人的主体地位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运行中得以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45]中国共产党率先开创出一种崭新的个人与社会治理主体的依存关系,避免了阶级对抗与社会分裂。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以人民为中心与民本思想的有机结合、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成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就是中国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典范。20世纪60年代初以来,“枫桥经验”坚持“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近年来,“枫桥经验”不断创新,结合数字化手段,建立“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进一步激发了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将中华文明“民为邦本”“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的传统社会观,转化为现代基层治理中“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路径,让社会治理不再是政府的单一行为,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真正实现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更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的集中体现,国家统筹不同层级政府力量并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参与,构建起多元主体的脱贫攻坚共同体。这既是中华文明的价值导向,也是共同体理念在社会治理层面的表现,彰显了“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社会治理观与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深度契合,构建了“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的递进式共同体构建路径,社会治理不再是抽象的阶级统治形态,亦非异化的社会关系模式,而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关系。

  • 如何将一个国家的不同区域、不同阶级、不同民族等整合为一个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共同体是多数国家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中华文明所包含的共同体理念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的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在中华民族自在、自觉发展的历史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构成中华民族的各民族拥有自身独特文化的同时又认同于中华文化,最终塑造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中华文明具有的包容性在族群关系上体现为“夷夏互变”观念,通过发挥文化的教化功能引导各民族文化相互融合,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认同基础,也成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根基。在具体实践中,历代王朝统治者以“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方式推动边疆族群对国家政权的认同,主张以文化修养和德行对其进行感召,而非使用暴力手段强迫他人接受。血缘、种族等设定的群体边界具有封闭性和排他性,这种客观差异几乎是不能改变的,而文化设定的边界是主观的、可变的、流动的。建立在文化认同基础上的民族共同体能够超越种族、宗教、血缘等边界,形成规模庞大、富有包容性的共同体,进而塑造“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的族际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决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多元一体”的结构得以存续,族体规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中华民族的特性因其深植于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从而具有显著的文明标识特征。中国传统思想倾向于从文化的角度来定义民族共同体,中华文明海纳百川的包容性,能够将丰富的多样性包含在自身的文明系统中,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多元一体”的结构富有韧性,既激发了多元的活力,又维持了大一统的政治秩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化认同超越地域乡土、血缘世系、宗教信仰等,把内部差异极大的广土巨族整合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越包容,就越是得到认同和维护,就越会绵延不断。”[46]汤因比说:“就中国人来说,几千年来,比世界任何民族都成功地把几亿民众,从政治文化上团结起来。他们显示出这种在政治、文化上统一的本领,具有无与伦比的成功经验。”[47]中华文明这种突出的统一性和包容性,推动了古代中国不同区域之间、共同体成员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即使受到地理因素、交通技术、信息传播技术等制约,难以展开频繁而广泛的社会交往,但中华文明的包容性塑造了具有包容性的中华文化,也塑造了团结、勤劳的中华民族。

    中华文化的鲜明特点使其成为中华民族认同的根基。以地域、语言、血缘、阶级等为核心纽带塑造的民族认同是狭隘、封闭的,不利于全球化时代的民族发展,而文化具有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则是民族认同的核心构件,这种文化既是历史传承的也是现实建构的,是一个复合形态的文化体系。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中华民族认同的核心就是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到北魏孝文帝汉化改革,从“洛阳家家学胡乐”到“万里羌人尽汉歌”,充分证明中华文明的兼容并蓄,各民族形成了深厚的文化认同,既推动着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交往交流交融进程,更在近代对抗西方列强侵略的过程中产生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终形成“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民族。

    这种民族观在当代的核心实践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比如对口支援政策就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制度设计,成为各民族“互帮互助、荣辱与共”的生动体现。我国先后实施对口援藏、对口援疆、对口支援青海等民族地区政策,东部发达地区从资金、技术、人才、产业等方面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对口支援政策的实践打破了地域、民族的界限,形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共同体意识,深刻诠释了“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内涵。

  •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化问题与人类发展困局不断凸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贯穿“全人类”逻辑,蕴含超越国家视野而以全人类为方法的维度,为人类文明发展进步提供中国方案。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秉持和平共处原则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积极参与全球事务治理。然而,近代西方视野的中国形象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偏见,一些西方国家刻意制造“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等论调。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对外语境中时常通过“中华民族热爱和平”“中华民族历来亲仁善邻、讲信修睦”等话语来构建中华民族的良好形象,并提出蕴含共商共建共享内涵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核心在于把世界视为一个整体,各国之间是命运共同、休戚与共的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华文明“协和万邦”的天下观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结果。一方面,协和万邦的天下观投射到人类关系上,就是强调世界各国人民密不可分的紧密联系,是一个同属于“天下”的共同体。“天下”观念所设定的是一个多民族共存的天下,天下的“无外”原则意味着最大限度的包容性:“‘无外’原则意味着,至少在理论上说,一切事情都有可能被‘化’入某个总的框架,在外的总能够化入而成为在内的,于是,不存在什么事物是绝对在外的。”[48]也就是说,天下观念不承认绝对外在的事物,任何他者都可以用某种方法将其“化”为天下的一部分,天下是一个“无外”的世界,将世界预设为没有外部性的非排他性存在,各民族和国家都可以纳入天下的范围。其追求建立“天下大同”“天下为公”的普遍秩序,与西方排他性的民族主义思潮截然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和发展天下主义世界观的“无外”原则,将共商共建共享作为全球治理的核心理念,致力于促进不同国家间的交流合作,将人类的共生共在作为思考国际关系的基本出发点,以胸怀天下的精神凝聚世界力量,体现了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兼容并蓄的开放胸怀。

    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的天下观是一种等级秩序,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去等级化、去中心化的新秩序。新秩序强调“和而不同”“和谐共处”“亲仁善邻”“和合共生”“协和万邦”“天下大同”等精神理念,倡导“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共同价值观。人类命运共同体谋求的是人类的普遍安全及共享的利益,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所要创造的是一种普遍互惠的存在关系,在文明互鉴中探求“天下大同”。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家不同,它没有外部关系,将所有人类囊括其中,不存在与之抗衡的他者共同体[49]。中国曾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但中国历史上并没有殖民和侵略其他国家,崇尚和平,包容他者,和平、和睦、和谐成为中华文明显著的精神标识。张骞出使西域,用“驼队和善意”书写了中西合作的历史篇章。郑和下西洋时带去了茶叶、丝绸、瓷器等物产,而不是战争和殖民掠夺,郑和以宝船承载友谊,成就和平交往典范。“一带一路”倡议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舞台上的重要实践。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资、人文交流等多领域合作,中国与共建国家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例如,中老铁路建成通车,不仅促进了老挝的经济发展,也加强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互联互通,体现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从中西文明的比较视野来看,西方国家所设定的政治框架主要由“个体—团体—民族国家”的结构组成,民族国家是最大的政治单位,以民族国家看待世界的视角追求本国利益最大化,难以实现全球合作治理。“如果找不到异己或者敌人,西方政治就好像失去了风向标,甚至失去了激情和动力。”[50]5霍布斯所描绘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卡尔施密特以敌友定义政治概念、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西方宗教里的异教徒概念等,都凸显了西方文明强调斗争、冲突的观念。从现实来说,西方文明自诩的“大航海时代”给世界留下的是殖民掠夺、黑奴贩运的创伤历史,诸多国家沦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古代玛雅文明与印加文明被西方殖民者所灭绝。而中华文明蕴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开放包容、和谐共生的世界观,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与西方文明具有根本区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文明历来主张天下大同、协和万邦。”[51]中华文明开创的丝绸之路为世界各地文明交流互鉴提供了重要渠道,充分体现了中华文明的“和合”理念以及中华文明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以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为尺度来定义世界政治秩序,体现了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创性概念,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也是中华文明的显著精神标识。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西方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华文明区别于西方文明的显著标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精神动力,也是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深刻体现,为全人类共同发展提供中国方案,有助于开辟人类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新跨越。人类文明产生于人类实践,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是文明形成的前提,实践成为连接人与自然的中介,人类凭借实践活动实现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将“自在的自然”转化为“人化的自然”。马克思指出,自然“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39]161,人类与自然界之间需要不断发生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人与自然永远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这种有机和整体的思维超越了机械自然观。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本质联系,“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52]。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53]文明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是人在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54]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体现了中华文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认识,既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发展,也是对“天人合一”“仁爱万物”“万物并育”等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观念的继承,将人与自然看作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生命躯体,更是对西方生态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的双重超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提供了一种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新范式,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基点,并基于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实现代际正义),同时着眼于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坚持以整体性、系统性思维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

    西方文明以人为万物的中心,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从自然哲学的角度论证了个体性原则,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制造出主客二分,费希特进一步提出了“绝对自我”的理念。这种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缺乏共同体理念,无疑会在根基上使人与自然的关系紧张。启蒙运动以来,自然界被理解为外在于人的对象,自然成为人类认识的对象同时也是被人类改造的对象。所以,资本主义出于逐利的需要,必然进一步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全面冲突。西方文明视野下的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主客二元对立认知,将自然视为人类存续和发展的手段和工具,是极端工具理性的表现,将自然看作依附于人的对象性存在,过分突出人对自然的索取和控制,对自然的无节制索取和无条件征服不仅严重危及自然的永续发展,同样也会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安全。在资本逻辑驱动下对自然界无限度开发使得人与自然的关系接近崩溃的边缘,忽视了人与其他生命个体的有机联系;在资本逻辑主导下,人与自然的关系异化为物质利益关系,成为生态危机的隐形因果链条,科学技术的进步进一步增强了资本获利的能力,对自然界的伤害也就越大,也更进一步扭曲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生态危机。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延续了中华文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观念,将人视为万物之一,强调人与自然的系统性存在,强调保持改变自身和改变环境的平衡。老子强调“道”生万物,主张“物无贵贱”,“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强调天的法则就是人应当遵守的法则,天与人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二者息息相关,天地万物共同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人与自然应成为共生和谐的整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描绘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图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张“仁爱万物”,强调应该将仁爱之心由内向外扩展,延伸为对万物的爱,将人与自然生命体相连通。“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宇宙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实现了人从自身的“仁爱”推广到人与自然界的“仁爱”,把“人是万物的尺度”转变为“自然是一切可能选择的存在论限度,因此天道高于人道,因此人也不可能为自然立法。自然不会调节自身去迎合人的主观性,只有人能够调节自己去适合自然,因此,万物是人的尺度,而不是相反”[50]66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人不是孤立的实体,而是人与自然共同构成的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主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55]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深刻揭示了人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建设既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科学路径,也是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路径。

    在中国生态实践中,塞罕坝林场的绿色蜕变就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经典案例,成为世界生态治理的典范。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塞罕坝人在荒漠上筑起了一道绿色长城,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成为京津冀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塞罕坝依托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苗木培育等绿色产业,让当地群众切实感受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塞罕坝的成功实践,展示了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方面的决心和成效,体现了“天地与我共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生态理念。为全球生态保护提供了宝贵经验,彰显了中华文明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深刻理解。

  • 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不仅塑造了勤劳勇敢、热爱和平的中华民族,更以其深厚的包容性与和平性,熔铸出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文明所主张的共同体理念成为贯通古今、联结万邦的精神纽带,既孕育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格局,也滋养了和而不同的中华文化气象。中华文明所秉持的家国一体的社会观、荣辱与共的民族观、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协和万邦的天下观,共同构筑起一套系统而深邃的共同体哲学,成为中华文明的显著精神标识。这一共同体理念,以“和合”为核心、以“共同”为指引,在具体实践中体现为四个维度的共同体形态: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层面,共同体理念以“民为邦本”为根基,倡导“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彰显了社会和谐的内在逻辑;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层面,共同体理念超越族群差异,深化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联系,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中华民族认同;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层面,以“协和万邦”的天下观为基础,强调“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超越西方的零和博弈思维,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层面,强调“天地与我共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生命共同体理念,摒弃征服自然的狭隘思维,追求万物并育、生态共生的永续之道,重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明范式。

    中华文明的共同体理念,本质上是对差异的尊重、对和谐的追求、对共生的信仰。它既是对西方中心主义单一叙事的有力超越,也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生态困境的深刻反思。共同体理念对内凝聚起中华民族的集体意志,对外彰显着“以和为贵、以合为路”的文明方案。在全球化遭遇挑战、文明冲突论沉渣泛起的背景下,中华文明所倡导的共同体理念不仅是对历史智慧的传承,更是对人类未来出路的启迪——唯有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统一,在和谐共生中实现繁荣,人类文明方能行稳致远。

参考文献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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