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战大后方,是抗日战争时期支持和支援前线战争的战略基地,地域上主要指西南的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和西康,西北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抗战时期,日军对中国抗战大后方不设防城市实施无差别轰炸所犯下的罪行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日军的狂轰滥炸造成了大量惨绝人寰的重大惨案①。这些重大惨案伤亡人数之多,时间跨度之长,地域范围之广,在战争史上是少见的。除西康、青海两省在日机轰炸下没有出现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外,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陕西、甘肃和宁夏均有重大惨案分布,其中重庆、成都和昆明等城市最为惨烈。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开始涉猎抗战大后方无差别轰炸重大惨案时空分布研究,涌现出了一批相关性学术成果②。其中,最为值得关注的是潘洵等著的《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大轰炸研究》一书,书中“日机轰炸重庆的过程与特点”部分,对重庆大轰炸的时空分布进行了初步考察和分析,但目前学界鲜有涉及本选题的专题性研究。因此,笔者试图在对抗战大后方无差别轰炸重大惨案时空分布作全面考察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之上,探讨重大惨案时空分布与日军侵华目标的内在关系。
① 现代汉语词典把“惨案”定义为:一是反动统治者或外国侵略者制造的屠杀人民的事件;二是造成人员大量死亡的事件。不同时期、不同语境下,学界对惨案死伤的人数界定不同。因侵华日军无差别轰炸大后方制造的惨案数量众多,本文仅以“重大惨案”作为研究对象。加之,部分文献资料未将“死亡”、“受伤”人数分开统计。这里的“重大惨案”指某天或连续几天,日机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地域实施无差别轰炸,造成死亡100人以上或死伤共500人以上的事件。
② 主要包括前田哲男著,李泓等译《重庆大轰炸》,成都: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徐朝鉴、王孝询《重庆大轰炸》,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谢世廉《川渝大轰炸——抗战时期日机轰炸四川史实研究》,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古琳晖《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反空袭斗争研究》,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潘洵等《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大轰炸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袁成毅《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对日防空研究(1931-1945)》,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潘洵《重慶大爆撃の研究》,东京:岩波书店株式会社2016年版等。
全文HTML
-
20世纪初期,航空飞行器迅速发展并被运用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这极大地影响着战争的规模和进程,标志着“空中恐怖”时代的到来。针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无差别轰炸给人类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1923年海牙《空战规则草案》第22条规定:对一般民众进行威吓,对于不具有军事性质的目标,以破坏、毁坏私有财产、造成非战斗人员伤亡为目的的空中轰炸应予以禁止[1]。尽管国际成文法和习惯法规定禁止使用飞机对非军事设施、非战斗人员进行空中轰炸。但抗战期间,日本公然违背国际法规对中国各地,尤其对抗战大后方实施无差别轰炸,造成无数生灵惨遭涂炭,中华文明遭受浩劫。
日军对中国抗战大后方实施无差别轰炸战略经历了一个动态发展过程①。据前田哲男研究,早在20世纪20年代,日本扩张主义理论家石原莞尔就提出“最终战争论”,强调通过使用飞机实施战略轰炸,夺取对华战争的胜利。1931年10月8日,在他的指挥下,日军首次对中国锦州城市居民实施无差别轰炸。1937年7月7日至1938年10月,日本利用强大的现代化陆海军,大举侵略中国,先后占领天津、北平、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重要城市和战略要地。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退守后方,坚持抗战。至此,日军速战速决占领中国的战略方针宣告流产,中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面对中日战争发生的深刻变化,日本确立以政略进攻为主、军事打击为辅的新方针。在实施这一方针过程中,日军逐渐形成了无差别轰炸大后方的战略。1938年10月日军占领武汉、广州后,华中派遣军司令部根据战争形势决定:“今后除以空军进行作战外,不谋求大规模的作战”[2]53。理由是:目前尽管国民党军队战斗力有所下降,但仍拥有相当强的军事实力,因此“以空军不断消耗敌兵力,挫败其士气”,最终“促使蒋政权崩溃”[2]54。12月2日,日本以天皇名义下达“大陆命令第241号”,指出:华中派遣军司令官的主要任务就是“担任华中及其华北的制空进攻战,特别是压制和扰乱敌人的战略及政略中枢,并秘密和海军合作,努力歼灭敌人的空中作战力量”[3]285。这道命令表明:在抗战相持阶段,日军的重要军事行动就是对中国的战略要地和政略中枢实施轰炸,由华中派遣军负责具体实施,地域主要为后方战略基地。在接到命令当天,参谋总长载仁亲王立即向现地三司令官下达“大陆指第345号”命令:在航空进攻作战时,“攻击敌战略与政略中枢须抓准时机,集中战斗力,特别要捕捉敌最高统帅及最高政治机关,一举歼灭之”[4]51。也就是说,日本航空作战要抓住时机,集中优势兵力,攻击中国战略要地,特别是战时首都重庆,达到一举摧毁中国最高统帅及其最高政治机关的目的。
① 潘洵和前田哲男对日军轰炸大后方战略形成和实施作过系统阐述和深入分析。潘洵:《抗日战争时期重庆大轰炸研究》,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68-108页。前田哲男:《从重庆通往伦敦、东京、广岛的道路——二战时期的战略轰炸》,重庆出版社2015年版,第13-64页。
1938年12月,日军大本营陆军部和海军部共同制定的《陆海军中央航空的协议》规定:“陆海军航空部队协同在全中国各要地果敢地进行战略、政略的航空作战,挫败敌人继续战斗的意志”,陆军航空兵团和海军航空队协同对大后方战略要地实施无差别轰炸。兵力部署:陆军包括飞行第59战队(战斗机20架)和飞行第12战队(战斗机15架),航空兵团第1飞行团(侦察机18架、战斗机12架、重轰炸机45架)和第3飞行团(侦察机9架、战斗机24架、轻轰炸机45架)。海军有第2联合航空队(舰载机54架、舰攻机24架、舰轰机12架、中攻机26架),第1联合航空队(中攻机24架)和第3航空战队(水侦机24架)[2]71-72。需要指明的是,日军武汉汉口W基地主要负责对中国大后方实施轰炸。与此同时,日军山西运城基地部分负责对中国大后方实施轰炸。从1938年10月武汉、广州沦陷至1945年8月抗战胜利,日军航空部队对中国大后方轰炸的范围遍及渝、川、康、滇、黔、桂、陕、甘、宁、青等地,其中重庆、成都和昆明等城市遭受轰炸最为惨烈。据不完全统计,1939年日军派出飞机14 138架次,对中国大后方城市进行2 603次轰炸,炸死居民28 463人,炸伤31 546人[5]152。1940年,日机向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和陕西五省投弹25 770枚,炸死伤人员20 655人,其中向四川投弹15 245枚,占总数的59.2%,炸死伤人员14 359人,占总数的69.5%[6]。1941年,日机向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和陕西投弹16 248枚,炸死伤人员11 972人,其中向四川投弹8 134枚,占总数的50.1%,炸死伤人员7 810人,占总数的65.2%[7]。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对抗战大后方的轰炸转为战略轰炸为主、政略轰炸为辅,其轰炸核心区域集中在云南。1941年12月8日,美国政府对日宣战,此后以陈纳德为首的飞虎队进驻云南。1942年4月18日,美国飞行员吉米·杜立特中校成功轰炸东京。为了减轻盟军飞机轰炸日本本土的压力,1942年至1944年间,日机对云南尤其是云南驿机场多次狂轰滥炸,肆意杀戮普通民众。1942年,日军出动飞机315架对云南实施55次轰炸,投弹567枚,炸死人员3 852人,炸伤人员339人[8]。总之,抗战时期,为了彻底摧毁中国政府和人民坚持抗战的意志和决心,实现最终征服中国的目的,日军对大后方实施疯狂的“空中大屠杀”,制造了一桩桩惨绝人寰的血案。其中,日军对大后方实施无差别轰炸,造成死亡100人以上或死伤500人以上的重大惨案多达86次(如表 1)。
① 1929年重庆建市,为四川省所辖。1937年10月29日,蒋介石在南京召开国防最高会议,议决国民政府迁重庆办公。11月20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内迁重庆。随后,政府各部、中央党部及各国使节先后迁重庆。1938年12月8日,蒋介石率最高国防军事委员会进驻重庆,尽管直至1939年5月5日,国民政府才发布《国民政府为改重庆市为直属市令》,而实质上,重庆战时首都的地位此时已经形成。因此,1938年12月8日以后重庆发生的重大惨案,均不再列入四川省范围。
对表 1作总体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方面是惨案极度残忍残酷。根据人员伤亡情况,伤亡500人以上的惨案有39次,占总数的44.9%。其中,伤亡500~800人的惨案有14次,占总数的16.1%;伤亡801~1 000人的惨案有6次,占总数的6.9%;伤亡1 000人以上的惨案有19次,占总数的21.8%。另一方面是惨案时空分布相对集中。从时间分布上看,1939-1941年共发生重大惨案76次,占总数的88.4%,其中1940年发生次数最多,共34次,占总数的39.6%;从空间分布上看,惨案主要集中于重庆、四川和云南,共有67次,占总数的77.9%,四川发生惨案次数最多,共36次,占总数的41.4%,其次是重庆,发生惨案17次,占总数的19.5%。
-
自1931年10月8日,侵华日军以两个飞行中队对锦州实施无差别轰炸始,至1945年抗战结束止,日军凭借优势的航空兵力,对中国1 000多个城镇进行不区别军事和民用设施的无差别轰炸,其中对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宁夏和陕西等实施的滥炸,制造了86次重大惨案。
-
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至抗战全面爆发前,抗战大后方尚未遭受日机轰炸,无重大惨案发生。抗战全面爆发初期,抗战大后方发生一次重大惨案。1937年10月15日,日机数十架轰炸桂林,在城内投弹8枚,炸死市民53人,炸伤市民200人,城郊被炸乡村九处,死伤农民逾300人[9]。此后,抗战大后方重大惨案逐年增加,1938年出现两次。1938年9月28日,日机9架轰炸昆明,投弹34枚,炸死119人,重伤173人,轻伤60人[10]416。1938年12月2日上午,日机19架侵入桂林,投弹70多枚,燃烧半天,市民死伤1 000余人[11]66。从1939年开始,抗战大后方重大惨案次数急剧上升,多达28次。1940年重大惨案为34次,达到历史最高峰。此后,大后方重大惨案呈急剧下降趋势,1941年为14次,1942年下降至3次,1943年同1942年持平,均为3次,1944年仅为1次,1945年没有发生重大惨案。抗战14年间,大后方重大惨案呈倒“V”字形分布(如图 1)。
-
抗战时期,日军对华侵略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在不同阶段,日机在大后方制造的重大惨案次数呈不平衡分布(如图 2)。第一阶段,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37年“七七”事变前。这一阶段,日军的战略目标主要是占领东北、华北和华东,尚未对抗战大后方实施战略轰炸。第二阶段,即1937年“七七”事变至1938年10月广州、武汉沦陷。这一阶段,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日机空袭频繁,主要目的是配合地面作战部队展开军事行动。因此,日机对抗战大后方主要是骚扰性轰炸,仅制造2次重大惨案,占重大惨案总数的2.3%。第三阶段,即1938年10月广州、武汉沦陷至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这一阶段,日军改变其“速战速决”的战略,转而对国民党实施“政治诱降为主,军事打击为辅”的方针,停止对正面战场实施大举进攻。为了达到对国民政府“以炸迫降”,迅速结束中国事变的目的,日军凭借绝对的空中优势,对以重庆、四川为主要目标的大后方进行大肆狂轰滥炸,重大惨案频繁发生,次数多达76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88.4%。第四阶段,即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至1945年抗战胜利。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从中国战场抽调部分兵力投入太平洋战场,日机无力承担对抗战大后方的大规模集中轰炸。但为了切断中国抗战最后一条国际交通线,即滇缅公路,并扫除盟军飞机的进攻,日机主要对云南,尤其是机场实施重点轰炸,制造了8次重大惨案,占重大惨案总数的9.3%,其中5次发生在云南驿机场。
-
天气的好坏直接影响飞行员的视野和投弹的有效性。正是如此,抗战期间,日军在大后方制造的重大惨案在月份、季节上分布呈不均衡态势。
从不同月份分布情况看,从1月到12月,重大惨案呈折线分布(如图 3)。其中,8月份发生重大惨案最多,达19次。7月份次之,为14次。这两个月是大后方一年中天气清晰度最好的月份。这对日机实施轰炸,尤其是投掷燃烧弹最为有利。因此,这两个月大后方发生惨案最多。10月份天气转冷,11月份四川盆地和重庆均进入多雾季节。这种天气严重影响飞行员的视野,对实施轰炸非常不利。因此,重大惨案次数明显减少,11月下降为零,12月3次,1月2次,2月6次,3月6次,4月2次。之后,重庆、四川等有雾天气减少,天气逐渐变好,重大惨案从4月开始明显递增。
从不同季节分布来看,重大惨案夏季最多、冬季最少(如图 4)。春季,即3月、4月和5月,共发生重大惨案19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22.1%,其中5月发生11次,是春季发生重大惨案最多的月份。夏季,即6月、7月和8月,共有重大惨案44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51.2%,其中8月共有19次重大惨案,是夏季发生重大惨案最多的月份。秋季,即9月、10月和11月,共发生重大惨案12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14.0%,其中11月没有发生重大惨案。冬季,即12月、1月和2月,共发生重大惨案11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12.8%,其中2月共发生重大惨案6次,是冬季发生重大惨案最多的月份。
一. 从不同年度看,重大惨案呈倒“V”字形分布
二. 从不同阶段看,重大惨案呈不均衡分布
三. 从不同月份、季节看,重大惨案集中在五、八月和夏季
-
根据各省战略地位的差异性,“抗战大后方”空间地域分为:核心地区、拓展地区和外围地区三个层次。具体来说,核心地区即重庆、四川;拓展地区即包括西南的云南、贵州、广西和西康以及西北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外围地区即包括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国民政府控制的地区[12]。因外围地区是动态变化的,本文研究的抗战大后方仅为核心地区和拓展地区,因青海和西康没有发生重大惨案,故涉及的地域为:西北的甘肃、宁夏和陕西;西南的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和广西。
-
从重大惨案发生地看,核心地区即四川和重庆分布最密集。其特征为:以重庆为中心,向周围地区扩散,部分地区多次发生重大惨案。重庆作为国民政府战时首都,是大后方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外交中心,从而成为日机政略轰炸的重点。重庆市区共发生17次重大惨案,占总数的19.8%。四川地区发生重大惨案次数最多,共36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41.9%,其中省会成都发生6次,万县和泸县均为3次,奉节、涪陵和合川均为2次,其余地区均为1次。其他拓展地区的分布情况为:云南分布次数较多,共14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16.3%,其中省会昆明发生4次,祥云发生5次,保山发生2次,其余地区均为1次。广西共发生9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10.5%,其中省会南宁发生2次,桂林发生3次,柳州发生2次,其余地区均为1次。陕西共有5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5.8%,其中省会西安2次,宝鸡、南郑和安康分别为1次。贵州共2次重大惨案,分别在省会贵阳和独山县。甘肃共2次,即武威县1次、平凉县1次。宁夏银川1次。
-
从水路看,发生在黄河、长江、珠江流域及其重要支流沿岸的重大惨案多达58次,占大后方重大惨案总数的68.2%。黄河流域共发生4次,即黄河沿岸城市银川1次,黄河重要支流渭水沿岸的西安和宝鸡共3次。长江及其重要支流分布重大惨案共51次。其中,长江沿岸地区,即巫山、奉节、万县、涪陵、重庆、合江、泸州和宜宾,共30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34.9%。长江上游水量最大的支流即岷江,其沿岸的松潘、成都和乐山,共8次,占重大惨案总数的9.3%。长江主要支流沱江沿岸的富顺发生1次。沱江的一级支流釜溪河沿岸的自贡发生2次。长江上游南岸支流綦江上的綦江县发生1次。长江上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嘉陵江沿岸地区,即阆中、南充、合川和北碚,共发生5次。嘉陵江的重大支流渠江沿岸,即渠县、广安,共发生2次。长江最大支流汉江上的安康、南郑共发生2次。珠江流域共发生3次,即西江上的梧州发生1次,西江一级支流邕江上的南宁发生2次。从铁路看,处于铁路沿岸的重大惨案共发生13次,占15.3%。其中滇越铁路沿线的昆明、蒙自、白寨和个旧共发生7次,湘桂铁路沿线的灵川、柳州和桂林共发生6次。从公路看,国际公路沿线共发生9次,即滇缅公路沿线的保山和祥云共发生7次,其中5次发生在祥云的云南驿机场;甘新公路上的武威发生1次;西兰公路上的平凉发生1次。省际公路沿线共发生6次,即川湘公路上的南川发生1次、成渝公路上的永川发生1次,川滇东路上的隆昌发生1次,川鄂公路山的梁山发生1次,滇黔公路、川黔公路上的贵阳发生1次,黔桂公路上的独山发生1次。
-
在这86次重大惨案中,发生在县级及其以上的城市共74次,占总数的86.0%。其中陪都重庆17次,银川、西安、成都、贵阳和昆明省会城市14次,县城及同级别的省辖市43次。发生在场镇上的仅为2次:一是1939年7月29日,7架日本飞机轰炸独山县麻尾老街,此日适逢赶集,导致死亡200多人,伤70多人[13]17;二是1940年5月14日,日军飞机狂炸南宁郊区坛洛圩,恰逢四月初八农具节圩期,死400多人,伤780多人[14]216。发生在乡村的重大惨案为8次,其中5次在飞机场即云南驿机场。1次在火车上,即1940年2月1日云南屏边县白寨大桥惨案。真正完全发生在乡村的仅为2次,即1940年5月30日合川县郊惨案和1943年4月28日昆明县云卫乡、莲德镇、义和乡惨案,占重大惨案总数的2.4%。此外,据笔者目力所及,尚有2次重大惨案尚不能确定发生在县城还是乡村,即1939年2月6日万县惨案、1939年7月12日巫山惨案。
综上所述,从1937年“七七”事变到1945年8月抗战胜利,日军为了彻底摧毁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抗战的意志和决心,对抗战大后方重要省份和重要城市实施了旷日持久的空中杀戮,制造了死亡100人以上或者伤亡500人以上的重大惨案多达86次。从时序分布上看,这些重大惨案多集中在抗战相持阶段到来至太平洋战争爆发,1940年达到最高峰。由于地形和天气的影响,夏季成为重大惨案的高发期。从空间格局上看,重大惨案聚集在重庆、四川战略核心地区。水路、铁路和公路等交通沿线地区成为重灾区域。尽管惨案遍及城乡,但县级及其以上的城市人员伤亡最为惨重。这些重大惨案之所以在时空分布上呈现相对集中分布的特征,其背后有其深刻的影响因素。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这样写道,战争犹如两个人的一场“搏斗”,“每一方都力图用体力迫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他的直接目的是打垮对方,使对方不能再作任何抵抗。因此,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15]23。1938年10月广州、武汉沦陷后,日本在兵力、财力和物力上越发紧张,已无力发动大规模、持久的正面军事进攻。面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顽强抵抗,日军企图通过对中国大后方实施政略轰炸,制造重大血案以造成恐怖气氛,动摇后方民众意志,“以炸迫降”,达到迫使国民政府妥协屈服,最终实现占领和殖民中国的目的。早在1937年11月,日本在制定的《航空部队使用法》第103条中规定:政略攻击的实施,属于“破坏要地内重要的政治、经济、产业等中枢机关,或者直接空袭敌国国民给其造成极大的恐怖,重要的是挫败他们的战争意志”[16]554。1939年7月24日,日军参谋部对中日战争形势判断时再次强调,陆军航空部队对中国后方的轰炸,就是“不但要给予敌军及其军事设施以物质上的损害,更要对敌军及其普通民众形成精神上的威胁。让他们在极度恐慌之余产生精神衰弱,期待着他们掀起狂乱的反蒋和平运动”[17]339-340。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对中国抗战大后方的轰炸又从政略轰炸为主又转向战略轰炸为主,尤其是对云南实施轰炸,旨在配合地面进攻、截断国际交通线和阻止盟军对日本本土的轰炸。以上事实充分说明了日军对中国抗战大后方实施无差别轰炸,制造重大惨案的动机和目的。但事与愿违,中国人民面对日机制造的重大惨案,用血肉之躯构筑钢铁长城,谱写了“愈炸愈勇”的壮丽诗篇,挫败了日本灭亡中国的图谋。正如曾在抗战时期任航空委员会防空厅长的著名将领总结:“抗战到底不屈不挠的精神,经过无数火煆弹飞的熬炼,而愈显得坚强奋发。日本军阀狂妄的企图,终于粉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