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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Volume 49 Issu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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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 Jinshan. Comparison,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f the Two Voluntary Policies of the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3, 49(3): 221-229. doi: 10.13718/j.cnki.xdsk.2023.03.019
Citation: YUAN Jinshan. Comparison,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f the Two Voluntary Policies of the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3, 49(3): 221-229. doi: 10.13718/j.cnki.xdsk.2023.03.019

Comparison,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f the Two Voluntary Policies of the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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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vailable Online: 01/05/2023
  • MSC: G521

  •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ach batch of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reform, the voluntary policies of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have been divided into two major voluntary policies, "Major + College" and "College+Major". In depth analysis of the two major voluntary policies for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and exploration and comparison of the two major voluntary policies from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aspects, can make the research on the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voluntary more systematic.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baton" theory, and explains the applicability of this theory, and then analyzes the impact of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voluntary policy on each subject according to this theory. Finally,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voluntary policy of "Minor Majors+College" should be comprehensively promoted, tha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optimize the professional layout to achieve "chicken independence", and that all subjects should play an auxiliary role around candid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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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刘海峰, 苑津山. 高校考试招生改革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J]. 高等教育研究, 2022(2): 1-12.

    Google Scholar

    [2] 李宝庆, 魏小梅. 新高考改革研究的文献计量分析[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 79-90. doi: 10.13718/j.cnki.xdsk.2020.03.009

    CrossRef Google Scholar

    [3] 李木洲. 浙江大学科举学与考试研究中心成立[J]. 科举学论丛, 2020(1): 190-191.

    Google Scholar

    [4] 罗立祝. 高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目标、现状与展望[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3): 148-158. doi: 10.12046/j.issn.1000-5285.2022.03.014

    CrossRef Google Scholar

    [5] 蔡真亮.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高考志愿主要模式的制度研判、路径逻辑与方向抉择——基于新制度主义理论的分析[J]. 教育发展研究, 2019(4): 18-23.

    Google Scholar

    [6] 王世斌, 刘旭东. 我国高考志愿填报机制的演变与优化[J]. 江苏高教, 2018(5): 60-63. doi: 10.13236/j.cnki.jshe.2018.05.013

    CrossRef Google Scholar

    [7] 孟静怡, 郭修敏. 高考志愿中的专业选择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 中国考试, 2022(7): 59-68.

    Google Scholar

    [8] 杨军, 曹晓萍, 李金波. 新高考下考生优势科目与专业志愿填报的关联性分析[J]. 中国考试, 2021(12): 26-31.

    Google Scholar

    [9] 王存宽, 吕慈仙, 杨桂珍. 从"总分匹配"到"专业导向"——高考志愿模式的转变对高校专业建设的驱动作用分析[J]. 教育研究, 2016(6): 81-88.

    Google Scholar

    [10] 王琼琼, 丁延庆, 李欣, 等. 低分高录或高分低录, 哪个更(不)好?——对高考录取不匹配的效果估计[J]. 教育经济评论, 2021(3): 38-62.

    Google Scholar

    [11] 沈小娟, 孙绍荣. 基于统计模型的高考志愿填报决策分析[J]. 统计与决策, 2014(21): 57-59.

    Google Scholar

    [12] 张明坤. 家庭文化资本对高考志愿选择的影响研究[J].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7(23): 15-17.

    Google Scholar

    [13] 杨秀芹, 吕开月. 社会分层的代际传递: 家庭资本对高考志愿填报的影响[J]. 中国教育学刊, 2019(6): 24-29.

    Google Scholar

    [14] 潘玉腾, 李瑞德, 张梅花, 等. 扎根大地, 办"最优"教育——闽江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和应用型办学方向的实践与启示[N]. 光明日报, 2022-06-24(5).

    Google Scholar

    [15] 浙江新闻. 浙江高考二段平行投档分数线出炉!今年投档到本科专业的基本在513分以上[EB/OL]. (2019-07-28)[2022-08-14]. https://mp.weixin.qq.com/s/4gL2tmvR4JpVOCqkTZYkow.

    Google Scholar

    [16] 苑津山, 幸泰杞. 扎根本土: 论中国特色学分制的构建、现状与创思[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7): 218-223.

    Google Scholar

    [17] 袁卫. "天价"高考志愿咨询背后的三点真相[N]. 中国科学报, 2021-06-22(7).

    Google Scholar

    [18] 鲍威, 金红昊, 肖阳. 阶层壁垒与信息鸿沟: 新高考改革背景之下的升学信息支持[J]. 中国高教研究, 2019(5): 39-48.

    Google Scholar

    [19] 刘海峰. 新高考改革的实践与改进[J]. 江苏高教, 2019(6): 19-25.

    Google Scholar

    [20] 苑津山, 魏家昌. 本科书院模式的内核: 书院导师制建设的意义探赜[J]. 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2(18): 3-7.

    Google Scholar

    [21] 苑津山, 林传舜. 学科评估中的非预期效应及其规避——基于项目制视角的分析[J]. 教育发展研究, 2022(5): 22-29.

    Google Scholar

    [22] 苑津山, 张傲冲, 吴亚雯. 中国高校学分制高阶探赜: 学分制调控功能的立意、变迁与时代因应[J]. 江苏高教, 2022(5): 73-80.

    Google Scholar

    [23] 朱德全, 熊晴. 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逻辑理路: 价值与路向[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5): 1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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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 陈斌, bchen63@163.com
  • 1. 

    沈阳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沈阳 11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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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rison,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f the Two Voluntary Policies of the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ach batch of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reform, the voluntary policies of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have been divided into two major voluntary policies, "Major + College" and "College+Major". In depth analysis of the two major voluntary policies for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and exploration and comparison of the two major voluntary policies from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aspects, can make the research on the "new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voluntary more systematic.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baton" theory, and explains the applicability of this theory, and then analyzes the impact of th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voluntary policy on each subject according to this theory. Finally, this paper proposes that the voluntary policy of "Minor Majors+College" should be comprehensively promoted, tha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optimize the professional layout to achieve "chicken independence", and that all subjects should play an auxiliary role around candidates.

  • 2022年6月,河南、四川等8省份宣布启动新高考改革。至此,原定的5个批次高考改革省份全部进入新高考,标志着新高考改革在全国29个省份铺开。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使得高考走向“新高考”,其核心议题除了原有的考试层面的“考什么”和“怎么考”之外,更强调了招录层面的成绩“怎么用”的问题[1]。在招录层面中,变化最大的是“专业+院校”与“院校+专业组”两大高考志愿政策,前者以浙江、辽宁为代表已有5个省份实施,后者以上海、北京为代表已有9个省份实施。第四批、第五批改革的15个省份将分别在2024年和2025年进行首届新高考,也会结合省内实际,实施其中某类高考志愿政策。回顾我国高考建制70多年以来的高考志愿政策,一直是一种政策在全国铺开,如阶梯志愿等政策。新高考改革以后,我国采用了两大高考志愿政策,其利弊如何,不同志愿政策如何影响涉及主体的选择,都是尚待解决的问题。缘此,本研究聚焦这些问题,以普通类招录为例进行探究,并对未来新高考志愿政策的优化提出建议。

一.   关于高考志愿政策的研究
  • 关于我国高考志愿政策的研究,呈现出经济学视角居多、教育学视角较少的样态,且内部研究主题松散[2]。究其原因,主要是高考志愿政策的教育学研究者需要深谙志愿政策出台前后的动因、在实践层面上的执行情况,并对整个研究进行有理论支撑的学理性分析,是高考研究中比较难的领域。但这也说明此类研究具有学术性,以及其对理论与实践有较大的贡献,应依托相关考试研究中心[3]继续深入推进。

  • 当前关于高考志愿政策史的研究不多。罗立祝系统梳理了从新中国成立到新高考改革,我国高校的六种招生录取模式,并结合自身的理论与实践工作经验,提出其认为最理想的“一档多投”录取模式[4]。不仅具有创新性,而且具有一定实践基础,对我国未来的高考招录工作有启示性意义。蔡真亮以改革开放后为时间线,运用新制度主义理论分析我国高考志愿政策的制度沿革。该研究重点着墨于建议部分,提出了要促进政府、市场、高校协同,实现不同录取模式有序融合等观点。但在政策史梳理部分中,对于当前高考志愿政策只概括为“专业+院校”,没有考虑到北京、上海等地区的“院校+专业组”模式[5]。同样以改革开放后为时间线的,还有王世斌等的研究,其从志愿填报的角度,梳理了志愿填报在时序性、顺序性、价值性等三个方面的转变。该研究对前两个方面梳理较好,但在价值性梳理上略显单薄,且提出的问题有些是以往高考志愿政策存在的问题,需更加聚焦当前高考志愿政策[6]。总体上看,当前研究对于高考志愿政策的各时段特征概括得已经较为完备,但缺乏更上位的宏观探究,即高考志愿政策演进变化的动因分析。同时,当前的历史梳理研究在政策的价值诉求上讨论不够,很少对新高考两大志愿政策背后各主体的价值诉求给予全面关注,需要从学理层面进一步探讨。

  • 对于高考志愿的适配问题,相关探讨多出自教育学领域的学者。通过梳理前人研究,可以认为高考志愿是“适配器”。从微观上看,高考志愿是考生个体与院校专业的“适配器”。孟静怡等聚焦新高考后不同省份志愿政策下个体与专业的选择,基于对50位考生及其家长的深度访谈进行研究,分析了影响考生个体专业意向的因素[7]。从宏观上看,高考志愿是中学教育培养出的人才规格与高校需要的人才规格之间的“适配器”。杨军等以浙江省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政策为例,基于2017年浙江省高考考生成绩信息数据,探讨了新高考背景下考生优势科目与专业志愿的关联性,主要认为考生填报专业与其擅长科目紧密相关[8]。王存宽等将以往的高考志愿政策与新高考志愿政策进行比较,重点分析了“专业+院校”志愿政策下高中人才规格与高校人才规格之间的关系,并基于高校的立场,探讨了高校专业建设在新高考志愿政策背景下面临的契机、挑战,并给出有关建议[9]。总体上看,对于高考志愿适配问题的研究多采用量化方法,即从数量的角度考察志愿在微观和宏观层面的“适配器”功效,研究类别比较全面,但因各类考生信息获取难度较大,研究数量较少,呈现出不同学者使用不同数据库的情况。

  • 以经济学的视角研究高考志愿政策的论文居多,在此不一一列举。在量化方面,王琼琼等基于“首都大学生成长追踪调查”数据,从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低分高录和高分低录对学生学业表现、毕业收入等方面的影响。研究主要认为新高考志愿改革提高了低分高录的比例,但对学业表现有显著负向影响[10]。又如,新高考志愿政策变革之际,沈小娟等建立了传统志愿填报概率模型和新的志愿填报概率模型,提供了当考生在信息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新的志愿模式有利于增加被投档的机会和录取概率的量化证明[11],有一定科学性。以其他视角来探讨、研究的,较多的是聚焦高考志愿与家庭文化资本的联系。如张明坤对此进行了探讨,认为具有家庭文化资本优势的学生占有文化竞争的有利位置,对此提出学校教育需要在阻断文化资本代际传递、提升家校社融合方面承担一定责任[12]。该研究在建议提出上有一定借鉴意义,但在因果关联探讨上略显薄弱。就高考志愿与家庭资本的因果关联给出系统解释的,是杨秀芹和吕开月,其研究依据对1 305名高中毕业生的调查发现,在家庭资本的作用下,农村考生相对谨慎保守,城乡的志愿填报结果反映了现有社会分层结构的维系与传递[13]。总体上看,这类量化研究有利于审视高考志愿在实践中对于政策价值诉求的效能,促进高考志愿政策的改进。

二.   新高考两大高考志愿政策的探拾与比较
  • 新高考改革以来,各省份实施了两大志愿政策。其原因是,以往的政策虽较之更早的梯度志愿提高了上线率,但仍然存在高校录取分数扁平化和一些专业调剂的现象。更重要的是,新高考之后,传统的文理分科已经不存在了,考生由自由选考而形成的科目组合多种多样,且各个院校的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也各有不同,因此,以往以院校为单位“唯总分”的志愿填报已无法开展,即选科变化要求志愿政策进行相应改变。

  • 浙江、辽宁、河北、山东、重庆实施了“专业+院校”的志愿政策。“专业+院校”志愿,就是将每个志愿细化到专业,从专业优先的角度选择院校并填报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不同院校的同一专业,也可以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更可以填报不同院校的不同专业,因此,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总体上看,其专业志愿总数量在80个以上,考生的专业选择权更加得到了尊重,高校也会因接收到意向明确、专业认同度高的志愿而增强选拔满意度和培养默契度。这种录取模式的缺陷是考生及家长需要填报的志愿数量较大,且加大了同一所院校内热门与冷门专业之间的录取分差距。这对高校的冷门基础学科发展不利,但有利于综合类高校优化学科布局,淘汰冗余学科。同时,也有利于专科类院校、特色专业类院校吸收高分生源,进一步突出自身优势,实现良好发展。习近平同志兼任“闽大”校长期间,提出一系列指导地方大学发展的重要理念和战略举措。他提出“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但求适应社会需要”的办学理念,对于我国现代大学发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14]。“不求最大,但求最优”揭示并回答了高校与学科如何合理发展的问题。这类志愿政策很好地体现了当前发展优势学科的思路,与“双一流”建设和学科评估一脉相承。

  • 上海、北京、天津、海南、福建、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实施了“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政策。“院校+专业组”志愿,就是将每个志愿以专业组的形式呈现,本质上仍是专业优先于院校来填报志愿,一所院校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以包含不同数量的专业。院校的专业组一般会按细分专业类别、相近专业或优势特色专业来划分,但更多的是按照选考科目要求粗略划分。考生的选考科目只有符合各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填报该专业组。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考生可以在不同院校中只分别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也可以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组,更可以填报不同院校的不同专业组。由于有的省份专业组内可填专业是4个或6个,有时会少于高校某一专业组内包含的专业,因此,专业组内设置专业调剂志愿。总体上看,“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数量也在80个以上,给予了考生较大的专业选择权,兼顾了考生与院校的双向选择性与录取灵活度。这种录取模式的缺陷是一旦专业组划分不合理,一类考生的做法是放弃所有组的组内调剂,每个专业组只填写两三个志愿,这样就把“院校+专业组”志愿人为地变成了“专业+院校”志愿;另一类考生则担心会被退档,于是勾选所有组内调剂,这样就把“院校+专业组”志愿人为地变成了以往的以院校为单位的志愿,实际是回归到了之前。因此,“院校+专业组”志愿政策的效能发挥,关键在于专业组的划分。

  • 两大高考志愿政策的共性有四点。一是录取流程相同,填报策略相似,都是优先保障高分考生的权益,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运用“冲、稳、保”的策略一样。二是在志愿的批次设置方面,与以往高考不同,新高考更进一步地推动了本科批次合并,浙江和山东甚至进行了本科、专科批次的合并。各省份陆续执行批次合并,有利于高校发展,也有利于打破“第一学历分层歧视”,但考生需警惕的是,要分清院校之间的独立或附属关系,避免高分错报。三是在政策优点上,志愿数量明显增多。以往的高考志愿允许填报的院校数量为6~12个,每所院校填报的专业为6个,由此计算,专业志愿的数量只有36~72个。而“专业+院校”志愿政策下,专业志愿的数量最低为80个,高达百余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政策下,最低有24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最低有4个专业,这样最低有96个志愿,有的省份高达百余个志愿。总体上,两大志愿政策都大大增加了考生可以填报的志愿数量,且兼顾了不同考生对院校或专业的钟情。四是在政策风险上,志愿数量的增多,使得信息收集量增大,防风险要求变高,机会成本显现的空间增大,要做最优选择的准备工作量也会增大,扩大了决策范围,成为很多缺乏生涯规划的考生的难题。特别是新高考以后不同大学对不同专业提出了不同要求。以2022年生物科学类专业在一些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为例,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限定必选物理和化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等限定必选物理、次选化学或生物,河北师范大学限定必选物理和生物。由此可见,如果考生钟情某类专业而报考很多大学的同一专业,也应当对每一个专业志愿细致考察其选考要求,同时还应考虑体检、单科、外语语种及口语等因素。如果没有考虑,则有可能会被退档,而进入征集志愿或者下一批次投档。例如,2017年浙江省新高考首年,就出现了很多考生80个志愿都没有被录取到的现象,本科二段掉档人数所占比例高达8%[15]。总之,无论何种志愿政策,对于刚开始接触的特别是处境不利的考生及家长而言有较大的挑战,一定程度上有损高考公平性。

    两大高考志愿政策的异处有两点。一方面,专业选优选劣的倾向不同。“院校+专业组”志愿政策因有一定的调剂空间,且专业组内并不都是按相似专业分组,院校可以把同类选科要求专业归入同一个专业组,照顾专业间的平衡,防止有的专业录不满,因此会产生一些调剂后的专业与考生意愿不匹配的情况。如某院校物理专业组下设计算机科学、机械工程、土木工程,显然其专业跨度较大,如果考生以低分录进专业组,则录取到热门专业的概率较低。而“专业+院校”志愿政策下,考生可更直接地填报符合自己意愿的专业,但从院校层面来思考,则存在冷门专业报的人数过少又没法调剂的问题,很容易录不满,或者录取分数过低。缘此,对于考生来讲,“专业+院校”志愿政策更好,但对于院校来讲,还是“院校+专业组”志愿政策更好。另一方面,掉档、退档的风险不同。“专业+院校”的退档概率较小,如果某省份执行的是100%比例投档,则普通考生一般不会被退档,但容易掉档(滑档)。也正因为如此,实施“专业+院校”志愿政策的省份有些采取“三段投档”的方案。以浙江省为例,即将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前20%先投档,掉档者进入第二段投档,如果又掉档,则转入第三段投档,避免了由于合并批次后造成的“一掉到底”。而“院校+专业组”的退档概率比较大。如果考生达到一些专业组提档线,但不服从调剂,则情况是分数达到专业组线而没达到报考专业(热门专业)线最终被退档。如果考生勾选了较多专业组的调剂,因很多院校会声明“服从调剂不退档”,就会降低退档概率。

三.   基于“高考指挥棒”理论分析高考志愿的影响主体
  • 新高考两大志愿政策在院校层面涉及选拔不同选考科目的考生、设置多个专业志愿或专业组等举措,使得“高考指挥棒”经由志愿政策这一作用中介指挥院校如何选择考生的教育活动凸显出来。依据以往基于“高考指挥棒”理论的系统研究,总结概括“高考指挥棒”理论,论述运用该理论对新高考志愿政策影响各主体进行分析的适用性,而后基于“高考指挥棒”理论对学生、高中及高校“一生两校”行动选择及其问题进行分析。

  • 刘海峰与苑津山系统全面地对“高考指挥棒”理论进行了探讨[1]。“高考指挥棒”理论是对国家通过遵循特定的规律及价值立场,调节一系列作用中介,来指挥影响学生、高中、高校,实现对“一生两校”良性发展的揭示。高考的地位崇高,“一生两校”等与此关联者无不将其视为关涉命运的利害之门,无不受此指挥而采取一系列行动。一张薄薄的高考试卷,却能指挥着千所高校的选择、万所高中的教学、千万考生的学习和发展,这即是“高考指挥棒”重要效应。“高考指挥棒”影响“一生两校”的行动选择,经由作用中介来实现。新高考的议题有三,即“考什么”“怎么考”和“怎么用”。前两者主要是聚焦考试的内容与方式,后者则是聚焦“等级赋分”“志愿政策”“以高考为主的多元评价”等招录层面的内容。“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用”中的“什么”和“怎么”就是“高考指挥棒”之于“一生两校”的作用中介。就前两者而言,“考什么”中的“什么”包括考试内容(案例、素材)选择、考试科目设置等;而“怎么考”中的“怎么”包括考试题型结构、难度设计、考试次数及流程安排等。就后者而言,“怎么用”中的“怎么”,包括考试结果呈现、志愿填报及调配、招录比例、高考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比重等。这些作用中介主要是针对高考的招录政策,招录政策的改变会导致“一生两校”行为选择的相应改变。“高考指挥棒”的功能任务是通过不同的作用中介,实现对学生、高校和高中的以考促学、以考助选和以考指教。

    运用“高考指挥棒”理论研究高考志愿政策的适用性在于,高考志愿政策是招录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考指挥棒”的作用中介之一。在志愿政策变化后,“高考指挥棒”仍然遵循特定的规律和价值,仍然能发挥特定的功能,对“一生两校”产生影响。首先,变革志愿政策这一作用中介,遵循特定的规律和价值,“高考指挥棒”并没有运转失灵。一方面,从其遵循的规律来看,新高考的两大志愿政策是基于我国国情出发,各省份选择不同的志愿政策是结合了其实际情况,符合教育的规律、人发展的规律、考试的基本规律、试点省份及改革批次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新疆、西藏由于地域辽阔和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较大,还未实施该政策。另一方面,从其遵循的价值立场来看,新的高考志愿政策,做到了扎根本土,彰显着我国教育的特色[16],以培养符合社会发展的多样化和高素质人才为取向,实现了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的价值诉求。其次,在新高考两大志愿政策形成固定后,因各省份政策的不同以及志愿政策的演进变迁,学生、高中和高校会采取不同的行动。通过变革志愿政策这一作用中介,“高考指挥棒”能够促进学生发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增大学生的选择权;也能够对接高校选拔,为高校招到热爱专业且有信仰的学生,促进高校的专业发展;还能够指导高中教学,向教师传递要进一步从学生整个人生的角度去教学的观念,着眼学生兴趣发展。最后,本研究是探究新高考两大志愿政策下各主体表现出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高考指挥棒”理论重点揭示的是学生、高中、高校,即“一生两校”在作用中介变化后产生的样态特点,符合本研究的关注点。因此,综合以上三点,本研究运用“高考指挥棒”理论进行后续探讨。

  • 从学生层面来看,高考志愿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是在用“高考指挥棒”引导学生去更多地了解自己、关注社会,理智地寻找自己的学业志向[10]。更多学生因选到自己心仪并擅长的专业,而增加了学习动力,有利于人才成长,真正做到了“教其所求、育其所能”。然而,“高考指挥棒”经由新高考志愿政策这一作用中介,在实现尊重考生意愿、增进透明性的同时,也增加了填报操作难度。考生要在两周左右的时间,从纷繁的院校和专业中,选择不低于80个志愿,并且要决定什么样的排列方式最为合理。然而,政府等官方信息服务供给不足,导致考生选择私营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公司,致使私营市场膨胀。高考志愿填报沦为家庭支持程度的“拉锯战”,成为有效实现高考公平的阻碍。其中,以贫寒家庭无从判断私营服务、弱势考生生涯规划不足等问题为代表,凸显的新一轮不公平现象亟待关注。从理论上看,“高考指挥棒”产生的效应特点十分广泛而显著,志愿政策的作用中介一经改变,受此影响的考生群体便开始争相寻求志愿服务。根据报道,截至2021年6月20日已经注册的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公司多达2 048家,其中超过1/3的公司成立不足一年[17]。有研究指出,“对于优势阶层而言,家长支付的市场咨询投入每提升1 000元,其子代高考分数提升6.60分”;而“弱势阶层家长即使购买市场化的升学咨询服务,也无法从其中获取升学优势”[18]。此外,打着免费或低价的各类AI报志愿也存在种种乱象。不同软件给予相同专业的录取判定概率不同,且平台更新速度慢,新开设专业有滞后现象,一旦轻信私营软件则失去担保。AI只是工具,更需要考生及家长的后续人工操作。种种这些都是“高考指挥棒”调控志愿政策的作用中介,其赋予考生更多的信息和自主权之后,也带给弱势考生更多的报考压力,承担更多经济开支成为无奈之举。

    从高校层面来看,“高考指挥棒”发挥着对接高考选拔的功能。新高考之后,两个方面的政策调整,给予院校自由竞争的空间。一方面是本科批次的合并(个别省份已有本科、专科批次合并),去除“标签”和“围栏”,让院校自由竞争;另一方面是本研究着重探讨的两大志愿政策,其核心都聚焦专业,使得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办学的院校和部分专业进一步突出,去除“母鸡”留“小鸡”,让专业自由竞争。如果说前者是影响原有批次边缘院校的变革,那么后者则是影响全部院校和全部专业的变革。志愿政策这一作用中介一经改变,任何“母鸡护短”想要延续以往院校志愿、保住院校地位的做法都变得难上加难,充分体现了“高考指挥棒”的强制性。顶尖综合类大学的冗余专业因处于相对劣势,其录取分数线大打折扣,专科类院校中特色化鲜明且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其录取分数线渐渐与一些重点大学相当。总体上看,“高考指挥棒”对志愿政策这一作用中介的新变动,引入了专业竞争,使得院校办学活力增强,利于院校发展。刘海峰指出,志愿填报专业优先促使高校对薄弱专业进行优化或调整,增强了高校专业建设的紧迫感,倒逼高校重新审视学科专业优势,以专业调整提升高校在招生录取中的竞争力,以吸引更多优质生源[19]。但在近几年,部分高校为了护住“小鸡”,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诸如捆绑招生、大类招生、实验班招生、书院招生[20]等“套餐行动”。其中,有的高校是为了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特点而将相似专业放在一类,有的则是为保护弱势专业而将很多跨一级学科的专业放在一类。特别是后者,与国家当前要求专业“求优求精”的导向不符,有违新高考志愿政策的初衷。大类招生在本质上,其实是考生想要选到优势专业与高校想要保护弱势专业的调和,高校采取这样的行动后,会将更多同样选科要求的专业打包到“大类”中,既让“院校+专业组”减少了调剂,也让“专业+院校”减少了录不满、分数低的风险。个别大类招生虽然也打着“让学生先了解再选择”“重基础、宽口径”的旗号,但从其类别划分中明显可以看到热门与冷门专业的结合。因此,在专业分流时,会造成学习功利化、“前面分流扎堆、后面被迫入坑”,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等现象。同时,对于院校来讲,分流的结果也自然会是成绩高者向热门专业流动,成绩低者向冷门专业流动,对院校无益。

    从高中层面来看,“高考指挥棒”发挥着指导教学,传递什么是最重要的教学目标、课程、内容等的功能。总体来看,改变志愿政策这一作用中介对高中影响较小,高中及其教师的相关行为更多是由考试内容、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安排等作用中介来影响。有的高中会在志愿政策这一作用中介的影响下,增强高中生发展指导,高中教师也会积极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兴趣取向与专业取向,促进学生个体特长发展。但由于学生的专业志愿与高中的关联性不大,社会及家长对高中的认可更多在分数层面。因此,从整体上看,高中推进生涯规划教育、开设生涯规划相关课程、配备志愿指导教师或班主任主动研究志愿政策的意愿不高。显然,想要进一步推进高中指导学生发展,应进一步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效用,单靠志愿政策这一个作用中介,效果是不明显的。此外,就高中教师个体来说,不同教师对待帮助考生填报志愿的态度不一。教师个体层面的兼职咨询和社会上其他私营的志愿填报辅导机构的问题有相似之处,本研究在后续建议部分将其合并分析。总之,推进学生发展指导是高中层面要重点讨论的问题。

四.   对新高考志愿政策的建议
  • 基于对新高考两大志愿政策的利弊分析、各主体在“高考指挥棒”影响下产生的行动选择,提出应当全面推广“专业小类+院校”志愿政策的建议。而后分别聚焦“一生两校”各主体,从发挥“高考指挥棒”的功能任务的角度,提出相应建议。

  • 要折中“专业+院校”和“院校+专业组”志愿政策,可以在两大志愿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专业小类+院校”志愿政策。虽然现在个别地方已经施行了该政策,但其专业类划定的范围仍较大。未来的专业类,既不是横跨多个一级学科的专业组,也不是划分过细的专业;不是大类招生,而是由相近的2~4个专业构建成的小类,尽量确保在一级学科框架内构类,如教育学类通常下设理论类的教育学、实践类的小学教育与学前教育等。这样做,较专业组而言进一步保障了考生的权利,增加了录取透明度与意愿满意度,较直接报特定专业导致分差过大而言维护了高校的权利,也让考生及家长缩小了决策范围,减轻了填报志愿的困难度,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时的激烈竞争与两边分化的弊端。

    有关部门和学者可以共同商讨,制定规范的专业类招生的划定标准,从专业相近度的实际出发,结合院校普遍情况和考生报考的意愿度,规范标准。这样做,可以科学合理地论证专业构类,突出培养本位。国家应当全面掌握、精准分析、充分研判专业规模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际,通过学科评估、“双一流”评价、各类财政支持等方式对专业进行宏观调控,引导院校对专业合理布局,“不求最大,但求最优”,使得高校专业设置与数量处于合理的、动态调整的区间。

  • 高校要明晰自身的定位,扎根本土,立足实际,凝练特色,拒绝“千校一面”。应当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布局,突出优势专业。要以高考志愿政策改革为契机,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让专业类“小鸡独立”。如果某专业是冷门,则不应给予过度保护。适度减小规模,缩小招生的数量,最终在分数线上也不会与热门专业分差过大。另外,高校可以适当裁撤劣势专业,发展有利于培养新兴产业和社会民生所需要的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的专业。专业培养规模与未来社会接纳规模的对应,可能不是完全对口,但其培养的特定人才也会很好地适应社会并改造社会。教育容许有一定的超前,也可以滞后,但总体上应当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无论是当前的高考志愿政策改革,还是学科评估,都指向了高校的内部结构与发展问题[21]。缘此,高校应当对国家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负责,不能过多脱离社会发展而超前或滞后培养,要进一步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规避把什么专业都往里装的大类招生,不是不重视基础培养,而是在大一阶段,由于选课数量、时间精力有限,把太多专业捏合在一起,学生未必会真正得到“宽培养”。同时,当前大学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体系已相当完善,发挥学分制的调控功能[22],也可以很好地解决此问题,并不一定要通过横跨很多专业的大类招生来解决。以小类招生为单位,配套一定学分比例的通识选修课更会达到尊重考生意愿、发挥学生专业学习能动性、打牢基础和拓宽视野的效果。

  • 一些地区为应对新高考全新的志愿政策,推出官方服务系统,主动为考生和家长服务,作出了很好的表率,有力地打击了私营志愿填报服务机构。如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联合《考试与招生》杂志社推出了河北省高考志愿填报智能参考系统,以及其他个别省份的志愿填报辅助系统,这些系统可以做到根据筛选信息和勾选志愿,实时统计“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意向志愿数量,助益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落地。未来,这些官方辅助系统应在各省份全面推广,切实避免以往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天价报志愿、“神专家”报志愿、各类AI报志愿等私营市场的乱象,为考生及家长排忧解难。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认识到,由于智能系统本身的准确度等因素,系统信息只能当作参考,不能过分依赖,需经过人为处理,才能形成最后的决策。

    在高中,特别是在高一、高二时,学校及教师应当提早帮助学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在学业指导、生活指导和生涯指导上全面跟进,但往往想要引入各类学生发展指导课程的建议容易沦为空谈。“高考指挥棒”不动,希冀往高中课程中添加任何非高考的相关内容,都将收效甚微。教师视其为“敷衍课”,学生视其为“睡觉课”。缘此,依据“高考指挥棒”理论,可以与“高考引导学生劳动技能”一脉相承,参考体育测试,探索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增设“劳动技能达标性测试”,进行结果性评价。学生从多项可测量的劳动活动如绣织、缝纫、烹饪、修理、养殖、陶艺、篆刻等中,择其一二,规定达到一定条件即可达标,并将其作为学业水平测试依据内容之一。这样,通过改变考试内容这一作用中介,影响高中学校落实相关教学。当高中再开设相关课程时,其效果就会显著增强。这些实实在在的技能的掌握,不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劳动素养、珍惜劳动成果的意识,更可以使学生有一技之长,增强职业的“实体验”[23],培养职业兴趣,发现自己热爱哪类职业,在未来的生活中终身受益。这是运用“高考指挥棒”理论,同时推进职业规划教育和劳动教育的一举两得的好做法。

    同时,家长应当转变观念。一方面,要从院校中心转变为专业中心。从以往关注院校排名转变到专业排名上,摒弃以往“不浪费一分”的观念,认识到在新的以专业为导向的志愿政策下,更重要的是选对专业。考生填报志愿,表面上是选择院校和专业,本质上则是选择职业、生活、价值等。如果人生前进的方向都错了,那么分数最大化也没有任何意义。缘此,要想从“分数适配”达到进一步的“生涯适配”,则需要在清楚学生兴趣、长处、性格等多种特质下,参考各大专业的学习内容、未来的升学与就业等问题进行决策,要妥善处理分数与生涯规划的矛盾。另一方面,要从热门专业转变为兴趣专业。从在意是否被高收入专业录取转变到着眼学生的大学成长上。从当前的升学抑或就业的评价体系上看,无论专业冷热,如果学生不努力学习,其将面临失去升学或就业机会的风险。高收入专业并不代表毕业就变现,在当前普遍追求深造和就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更需要学生的努力。同样地,所谓“天坑”专业也不代表毕业后都没有工作,对此感兴趣且努力的学生,仍然会有很好的出路。

Reference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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