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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于中国农村经济和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1-2]。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作为当地经济关键产业,不仅给当地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也对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传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3-4]。但是,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这种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已经走到了瓶颈阶段。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发展导致乡村与城市融合,传统文化消失,新文化涌入。在这种情况下,重视协调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的关系,促使两者相互融合,实现互利共赢,对进一步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具有重要意义[5-6]。
乡村旅游是指旅游者在乡村地区体验乡村文化、乡土风情,了解乡村历史和文化特点,参观乡村生态景观以及参与乡村民俗活动等旅游活动。目前,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重点之一,越来越多的游客喜欢体验这种别具特色的旅游方式。国内外学者已经对乡村旅游做了较多的研究。文献[7]采用匹配倍差法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对照组和实验组的比较,评估了乡村旅游发展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结果显示,乡村旅游发展不仅可以改善农村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状况,还可以促进农民增收。文献[8]从长春市双阳区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当前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将双阳区乡村旅游分为3个旅游区:亚布力旅游区、草甸旅游区和滴道湖旅游区,提出了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创新管理等策略,以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结果显示,乡村旅游的大力发展可以有效地改善当地经济状况。文献[9]以我国台湾省桃米村为例进行了研究和探讨,通过分析桃米村的实践案例,论述了社区弹性对于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升旅游质量的重要作用,并对未来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行了讨论和展望。
休闲农产品产业结合观光、体验和休闲活动,不仅满足了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还满足了人们体验农耕生活与享受自然的需求,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放松身心、亲近自然的方式[10-12]。文献[13]研究了广西北部区域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协调发展,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资料,探讨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促进作用。结果发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之间关系密切,可以实现互惠互利,通过资源整合和相互促进推动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文献[14]针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融合发展在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点,从现实处境出发,探讨了如何提高融合发展质量,推进经营模式升级创新的现实路径。
综合以上研究可知,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在许多地方都成为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此外,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发展的重点战略之一,也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的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息息相关。因此,探究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在乡村振兴中的协同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为此,本研究构建了两者协同发展关系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并以河南省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期待为全国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的协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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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是中国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产业优势[15]。截至2021年,河南省共有136个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50个省级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50个省级休闲观光园区和10个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是国家级示范区数量较多的省份之一(图 1)。
河南省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中国历史文化名省之一,其乡村旅游产业优势突出,以农副产品、当地习俗和美食文化等特色而闻名,为当地旅游景区和产业园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目前,河南省已经形成了许多知名的乡村旅游品牌,如商丘市睢县的龙湖乡、洛阳市嵩县的嵩山少林寺景区、安阳市内黄县的花果山景区,吸引了众多游客。此外,河南省还创建了省级休闲农产品产业示范点。然而,河南省的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水平仍有待提升。尽管河南省拥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包括自然风光、历史遗迹、民俗文化等,但目前河南省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少数地区,大部分地区的发展较为滞后,区域发展差异明显。
河南省作为中国的农业大省,其农产品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具备显著优势,被誉为“大粮仓、大厨房”。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河南省政府积极实施“豫农优品天下行”活动,旨在将更多优质农产品推向全国乃至全球市场。在豫农优品品牌的现状中,河南省已全面梳理省级知名农业品牌和认证农产品,建立了豫农优品企业、产品和品牌名录,形成了“1+N”品牌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凸显了河南省农产品的整体优势,也突出了各地农产品的独特性和差异性。河南省在休闲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构建完善的品牌体系、加强运营管理、积极宣传和拓展市场等措施,不断提升豫农优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河南省在休闲旅游业的发展方面具有基础优势和潜力,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河南省政府应逐步加大对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投入,提高乡村资源的开发水平和区域发展的一体化水平,为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应注重乡村旅游产业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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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研究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协同发展关系,需要综合考虑这两者在河南省内具体的发展水平和协同关系,同时以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系统性等原则为基础,融合乡村振兴中的有关政策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16]。具体见表 1。
本研究采用熵权法[17]对评价指标权重进行赋值。由表 1可知,休闲农产品产业与乡村旅游业的检测指标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对各个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非负化处理,并在对数据进行处理之后加上0.001作为平移量。具体见(1)式:
其中:(1.1)为正向指标标准化,(1.2)为负向指标标准化;Rij为指标的标准化得分;Xij为数据的来源,意义为第i个系统中第j个指标;Xmin为第j个指标样本数据的最小值,Xmax为第j个指标样本数据的最大值。对各指标权重进行计算,第j个指标下第i年指标值占总指标值比例Fij的计算方式见(2)式:
计算数据指标的信息熵Hj,见(3)式:
再计算指标Wj的权重,见(4)式:
其中:Wj为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协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个指标,Hj为该指标的信息熵。
最后利用加权平均法,得出综合评价指数,见(5)式:
其中:Gi为整个评价体系的评价指数,指数的值越大,则说明该地区的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发展良好;指数的值越小,则说明该地区这两者的发展存在一定问题。计算出综合评价指数后,利用线性加权法将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各个指标分别求和,表示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见(6)式:
其中:G1为乡村旅游业的评价函数;G2为休闲农产品产业的评价函数;Pj和Qj分别为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各个指标的权重。可以建立以下模型评价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的协同发展程度,见(7)式:
其中:C为协同发展程度,其取值范围为[0, 1]。根据文献[18]的研究成果,将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两者的协同发展程度根据C值的范围分为5个部分:当C∈[0,0.2]时,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的协同发展程度较低,两者几乎不存在联系;当C∈(0.2,0.4]时,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存在一定的联系,休闲农产品产业较为依托于乡村旅游业;当C∈(0.4,0.6]时,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逐渐发展,二者相互促进,并存在较大上升空间;当C∈(0.6,0.8]时,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两者关联度较大,相互促进;当C∈(0.8,1.0]时,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发展趋于稳定。由于各个地区的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并且具有一定的差异性。所以还需要引入协调度对上述模型进行补充,见(8)式[19-20]:
其中:T为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α和β为待定系数,取值均为0.5;D为协同协调度。根据目前的研究成果,将两者的协同协调度分为10个等级,见图 2。
当协调等级为1~10级时,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两者具体情况与G的关系见(9)式[21-22]:
其中:(9.1)式对应的情况为休闲农产品产业相对滞后;(9.2)式对应的情况为乡村旅游业相对滞后;(9.3)式对应的情况分为两种,当协调等级为1~5级时,为休闲农产品产业与乡村旅游业同步受阻[23],当协调等级为5~6级时,为休闲农产品产业与乡村旅游业同步发展[24]。因为休闲农产品产业和乡村旅游业二者具有较高的协同性,所以在实证分析中,可以将休闲农产品产业和乡村旅游业看成一个弹簧体系来进一步阐明二者之间的协同关系,见图 3。
当为图 3a情况时,休闲农产品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处于稳定的协同发展状况;当为图 3b情况时,休闲农产品产业相对滞后,但是乡村旅游业还可以带动其发展,继续保持一定的协同发展;当为图 3c情况时,休闲农产品产业和乡村旅游业无法共同发展,系统丧失弹性[25]。
1.1. 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现状分析
1.2. 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协同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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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量化的方法,收集河南省休闲农产品产业和乡村旅游业2016-2020年5年的相关数据,分析二者的协同发展程度。选取河南省政府发布的报告数据,以及在河南省文化厅和旅游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的官方网站和中国知网、谷歌学术等学术渠道查询到的资料数据。在数据收集过程中,有个别数据缺失,则采用简单移动平均法对缺失部分进行填补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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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1节的方法,计算各个指标的权重值(表 2)。
再利用1.2节构建的乡村旅游业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协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融合加权法和协同发展程度计算模型,得出河南省2016-2020年乡村旅游业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综合发展水平、协同发展程度等(表 3)。
由表 3可知,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综合发展指数处于持续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0.245 8上升到2020年的0.569 3,该趋势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协同发展程度从2016年到2017年发生了巨大变化,从0.269 8上升到0.512 4,之后几年维持在0.500 0到0.650 0之间,说明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二者以高协同发展为主,二者密不可分,相互促进。发展乡村旅游业可以有效带动当地的休闲旅游业发展,带动当地休闲农产品的销售,反之亦然。2016-2020年,协同协调度也快速上升,从0.199 3上升到0.652 5,协调水平从2016年的严重失调改善到2020年的初级协调。综合以上数据表明河南省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在逐步提升,相关设施设备在不断完善,服务水平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到河南省的乡村地区来度假、休闲、观光,为当地带来了经济收益和就业机会。随着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河南省休闲农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市场潜力巨大。但是要想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达到优质协调的状态,还需要不断磨合,加快二者的协同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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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综合发展是稳步向上的,但是也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为探究其稳步发展的根本原因,对A类和B类指标的贡献程度进行了计算(图 4)。
由图 4a可知,2016-2020年,河南省乡村旅游业发展评价指数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这主要归功于该地区乡村旅游业的优势以及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据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河南省共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4 766个,其中休闲农业园区、休闲农庄达784个。这些经营主体为休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而在这段时间,河南省乡村旅游业的总推动力不断增强,为该地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由图 4b可知,2016-2020年,河南省的休闲农产品产业评价指数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其资源基础和产业规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河南省休闲农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区域化特点日趋明显,各地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成了一批集中发展区,不仅带动了当地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也促进了休闲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因此乡村旅游业逐渐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发展成为相互促进的协同关系。再利用农旅谐振子协同发展模型对两者的协同程度进行判断(图 5)。
由图 5可知,2016-2020年河南省农旅谐振子协同变化的理论值与实际值差别越来越小,说明河南省乡村旅游业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处于良好的协同发展状态,符合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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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河南省乡村旅游业与休闲农产品产业耦合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上述实证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4点策略:
1) 挖掘资源、明确定位。河南省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挖掘和整合这些资源,明确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定位。例如,可以丰富的农事体验、乡村文化展示、特色农产品和美食为特色,吸引游客。同时,注重打造特色乡村品牌,通过独特的文化、风景和产品吸引游客,提升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加强规划、整合资源。可以通过调整农业结构,鼓励和支持生产与乡村旅游相关的特色农产品,如有机蔬菜、水果、特色粮食等,以满足游客对原生态、健康、安全农产品的需求。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包括道路、通信、水电、厕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游客出行和生活的便利性,提升游客的体验满意度。
4) 强化技术支持和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品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提供支持,通过在线预订、导航推荐、智能导览等方式提升游客体验满意度。鼓励农民和企业使用科技手段提升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水平,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在农业和旅游领域的应用和推广,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效益提升。提供更多多样化的农事体验活动,如采摘、种植体验等,增加游客的参与感和满意度,从而促进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良性互动和发展。
促进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协同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农民的主体作用和创新创业精神,以及企业的市场开拓和服务能力。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的深度协同发展。
2.1. 数据来源
2.2. 各指标权重的确定与协同发展程度的计算结果
2.3. 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协同发展的分析
2.4. 发展策略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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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农产品产业和乡村旅游业的协同发展符合国家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本研究以河南省为研究对象,分析了该省的休闲农产品产业和乡村旅游业现状,构建了两者的综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协同发展模型,对两者的总体发展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河南省休闲农产品产业与乡村旅游业综合发展指数整体呈稳步上升趋势,从2016年的0.245 8上升到2020年的0.569 3,满足国家乡村振兴发展规律。该省的乡村旅游业和休闲农产品产业在初期发展并不均衡,但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实施,这一差距逐渐减小,到2020年,乡村旅游业评价指标为0.912 3,休闲农产品产业评价指标为0.876 2,差距为0.036 1。同时,该地区的协同发展程度维持在0.500 0到0.650 0之间,而协同协调度在稳步上升,河南省的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产品产业二者协调关系从2016年的严重失调改善为2020年的初级协调,这也说明该地区的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从河南省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总推动力变化来看,起决定作用的是该地区丰富的资源基础和独特的产业优势,因此若要达到优质协调,需要有效利用已有资源并拓宽产业类型。综合以上数据可知,河南省的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产品产业处于一种良好的协同发展状态。这种协同发展为该地区带来旅游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以及乡村改革创新等方面的效果,也为该地区的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