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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游业正处于旅游转型发展的矛盾凸显期,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虽然旅游要素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展,然而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的核心要素地位依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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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旅游景区的功能特征之前,必须弄明白旅游景区基本概念是什么.彭德成等[1]早在2003年就指出旅游景区概念界定与解读是旅游理论与实践研究基础性工作;谢春山等[2]也提出从旅游起源视角分析和探讨旅游的目的(景区)基本概念.笔者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梳理发现:旅游学术界关于旅游景区的概念各学者定义不一,还没有形成一个普遍认可的概念,旅游类教科书和学术论文关于旅游景区概念的表述有近十余种[3-7],较有代表性如:英国旅游局将旅游景区等同于旅游目的地[8];Middleton[9]将旅游景区看作是能够为游客提供某种功能的区域;我国学者张凌云[10]从旅游供给的角度界定旅游景区是为游客提供一种消磨时间或度假的方式,开发游客需求,为满足游客需求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设施和服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11]有关旅游景区定义为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或主要功能之一的空间或地域,对于如何准确把握全域旅游这一全新的旅游发展模式,地方政府如何正确进行全域旅游的创建,如何实现旅游景区功能深度挖掘,是当前旅游学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尝试从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旅游景区入手,从旅游景区功能性分析的角度思考旅游业转型发展,拟对我国旅游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从中外学者对旅游景区概念界定的综合比较看,大部分学者都不同程度提到旅游景区的功能性和空间性.本文对旅游景区的要素进行解析,认为旅游吸引物(旅游资源)是旅游景区的核心要素;依托旅游吸引物形成的功能性特征是旅游景区的基础性要素;而旅游功能在空间上的延展形成旅游景区的第三个基本要素空间要素;空间范围的演进与变换则构成旅游景区的第四重属性时间要素.简单来说旅游景区包含旅游吸引物、旅游功能、旅游空间和旅游时间四大要素.据此本文将旅游景区定义为:旅游景区是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能够满足旅游者旅游体验的具有观光、研修、娱乐、度假、休闲等多层次需求功能的时空综合体,是一个包含了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及各种有形或无形服务的地域综合体.简单来说,旅游景区是能够满足旅游者多层次需求功能的时空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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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既往研究中,董观志[12]指出景区是指具有满足旅游者需求的特定功能,空间边界明确的游乐活动场所,强调旅游景区功能和空间属性;吴忠军[13]认为旅游景区是具有吸引游客前往游览的吸引物和明确划定的区域范围,能满足游客参观、游览、度假、娱乐、求知等旅游需求,并能提供必要的各种附属设施和服务的旅游经营场所,强调了旅游景区的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的功能;罗浩等[14]通过对旅游景区相关概念的比较和梳理,从景区经济属性出发提出旅游景区是旅游产品的生产单位和生产场所的观点;谭益民等[15]通过对生态旅游区的功能及所处生态环境的综合评价,构建了不同类型的生态旅游区的分级评价指标;廖卫华等[16]通过对旅游资源关联概念的分类与梳理,以广州为案例对旅游区分类展开了讨论.可见较多学者关注旅游景区功能性研究并进行资料收集和旅游景区功能属性整理与分类工作,但对于功能属性存在的内在机理思考偏少.为此,本文从旅游景区要素构成角度总结了现代旅游景区的功能性特征,即:全要素性、全新的功能层性、全方位的空间扩张性和全时域的时间延展性(图 1).
全要素性:旅游吸引物(旅游资源)是旅游区的核心要素,全要素性包括2个层面:一是树立旅游景区全新资源观,将所有的吸引物均看作是旅游资源[17],例如旅游景区安静的环境、清新空气质量等;二是拓展旅游要素认知,即从传统“吃、住、行、游、购、娱”6要素拓展为“吃、住、行、游、购、娱”+“商、养、学、闲、情、奇”等.
全新的功能层性:功能性是旅游景区存在和发展基础性要素.对旅游景区发展历程及其功能演化的梳理发现,旅游景区的功能属性具有内在层次性,按照旅游景区功能形成历史脉络和地位差异,可以划分为以观光为核心的基础性功能层,以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研修、节事节庆、娱乐体验等拓展性功能层,以旅游为核心的“旅游+”融合性功能层等3个层次(图 2).
全方位的空间扩张性:从旅游景区的属性解构上看,旅游景区的空间属性是以旅游吸引物为原点的空间范围及其功能属性在空间上延展的客观表现.随着旅游景区功能层次提升,旅游景区功能通过旅游区联合、旅游景区周边区域旅游服务功能完善和景区旅游新业态拓展3个途径逐步向外扩展.
全时域的时间延展性:在全域旅游发展背景下,强调全域资源时空配置,强调“服务”的随时性,即现代旅游景区要求旅游景区的功能性具有全时段性和全过程服务的一致性.随着旅游新业态不断加入,旅游景区功能逐步突破时间上的限制,景区功能分别向旅游活动前和旅游活动后延展,使得旅游景区功能在全过程保持一致性;随着新技术的加入,旅游景区功能在全季节乃至向过去、未来延伸,从而使旅游景区体验具有全时域时间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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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的功能性分类方法较多,二分法经常被用作旅游景区功能性分类[3],例如将旅游景区划分为商业性旅游区和公益性旅游区[18].在全域旅游和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旅游景区的功能性分类,必须从我国当前旅游新常态和游客客观需求出发,本文按照全域旅游、供给侧改革的发展思路,在分析旅游景区功能特征及其差异基础上,将旅游景区划分为7个基本型、28个基本类,并尝试总结旅游景区的7个基本型的特点(表 1).
1.1. 旅游景区概念界定
1.2. 旅游景区的功能性分析
1.3. 旅游景区的功能性分类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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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云南省旅游景区类型结构看,观光型(100个)数量最多,约占云南省A级景区总数的43.29%;娱乐型(11个)和度假型(13个)数量较少,占云南省A级景区总数的比重均小于6%;研修型(29个)、城镇型(28个)、乡村型(29个)数量相当;融合型作为一种新的旅游景区已经占到云南省A级景区的9.09%.这是云南省作为传统旅游大省在转型发展阶段必然产物,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进旅游产业与农业、城镇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旅游、城镇旅游迅速增加,融合型旅游属全域旅游发展战略背景下后来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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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云南省旅游景区等级结构特征看,观光型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占绝对优势,3A级(包括3A级)以下旅游景区中各类型旅游景区分布相对均衡.观光性所占4A级以上旅游景区数量为38个,占云南省A级旅游景区数量的16.5%,其他类型旅游景区占云南省A级旅游景区的比重均低于5%;从各类型旅游景区内部构成看,各类型旅游景区等级均较低,其中,融合型95%均为3A级(包括3A)以下等级,3A级(包括3A)以下等级旅游景区在其他类型旅游景区内部均占55%以上.这一现象与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的阶段特征密不可分.在观光旅游时代,观光型凭借旅游资源优势优先发展并实现旅游景区质量快速提升,随着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的转变,其他类型旅游景区开始出现,由于其建设时间相对较短,使得非观光型主要以3A级(含3A)以下等级旅游景区为主.同时,观光型旅游景区由于原有体量较大,转型发展仍需要一定过程,因此新型旅游景区规模和等级仍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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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分析云南省A级旅游景区功能类型区域差异特征,发现:
1) 各州市A级旅游景区的功能类型分布空间差异较大.按照各州市拥有的A级旅游景区的功能类型(包括基本型与基本类)复杂程度,将云南省各州市A级旅游景区功能类型划分为3个等级,其中旅游景区基本型数量n>6且基本类x>15划分为丰富级,基本型数量4≤n<6划分为一般级,基本类数量x<3归为简单级.其丰富级(包含昆明市、红河州、大理州、临沧市、普洱市和德宏市)与一般级(包含迪庆州、保山市、玉溪市、西双版纳州和楚雄市)呈交叉分布特征,简单级除丽江市外主要分布在云南省东部(包括曲靖市、文山州和昭通市),其中昭通市仅拥有1个基本型①.
① 由于怒江州没有A级旅游景区分布,故未做分析.
2) A级旅游景区等级结构、发展水平与景区功能类型空间分布不协调.据统计,丽江市、迪庆州和西双版纳州等3州市4A级(含4A)以上旅游景区数量约占全省4A级(含4A)以上旅游区的32.4%,但是各州市拥有的旅游景区的功能类型均小于4.临沧市、保山市和德宏州3州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数量仅5家,但其拥有的旅游景区功能类型均大于5.此外,观光型旅游景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旅游发展水平较高、旅游景区功能类型多为高等级A级景区的州市(包括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和迪庆州);其中保山市、临沧市、德宏州与红河州旅游景区功能类型较多,但其景区等级较低,A级旅游区等级结构、旅游发展水平与旅游景区功能类型空间分布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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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早[19]认为全域旅游是指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以旅游业带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发展理念和模式.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是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思路,其实质是通过旅游产业和相关产业的要素解析,促进其他产业要素融入旅游产业发展之中,促进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延长旅游产业发展链条,进而形成全域化旅游产品和业态.本文认为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路径为:一是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方位多维度提升游客体验质量;二是按照全域服务理念推进旅游新业态项目建设与培育工作,优化旅游产业供给结构.然而在推进过程中,不少地区对发展全域旅游理解出现偏差,将全域旅游等同于全域开发、全域同步同质发展,进而出现“撒胡椒面”式的旅游区建设,过分强调“旅游+”,出现大量旅游与其他产业的“捆绑式”融合,阻碍全域旅游发展;而传统旅游产品则存在存量多、阻力大、升级慢的问题,特别是旅游新业态项目建设滞后,新业态项目质量不高,未能突破“围墙式”景区模式束缚,成为全域旅游发展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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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类型的多样化程度是区域旅游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旅游景区类型的多样化主要从总量规模和类型结构2个方面提升:一是实现旅游景区类型总量规模的合理增加,即立足区域旅游发展实际,宜观光则观光,宜度假则度假,宜融合则发展融合的旅游业态,培育和发展一批旅游景区,实现区域总量规模的合理化.二是实现旅游景区类型结构的调整.即要改变当前旅游景区类型以观光型为主,研修型、城镇型和乡村型旅游有所发展,度假型与娱乐景区、融合景区相对缺乏的旅游景区类型结构现状,结合现有条件,引导部分观光型旅游景区向其他类型旅游景区适度转型,逐步增加和培育一批包括温泉、滑雪、演艺、主题公园、疗养地、工业旅游点等在内的以研修型、娱乐型、度假型和融合型为主的等多种类型旅游景区,实现旅游景区类型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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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功能的高级化就是推进旅游景区功能层级的转型提升,其高级化进程包括2个阶段:首先是旅游景区功能的内部全要素的提升,无论是传统观光型还是融合型旅游景区均实现旅游功能的高级化转型,即促进旅游景区内部各要素相互融合发展,使旅游要素从传统“吃、住、行、游、购、娱”至“商、养、学、闲、情、奇”实现全面融合发展,促进旅游景区功能的高级化发展;第二是优化区域旅游景区的基础性功能层、拓展性功能层和融合性功能层结构,即增加以拓展性功能层和融合性功能层结构为主要功能的旅游景区比重,积极探索以景区为核,辐射产业链两端的产业集聚化发展模式,推进旅游景区内部要素及外部相关要素的融合发展,实现旅游景区功能的多要素、复合型、多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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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空间的骨架化就是加快旅游景区主体的空间合作与融合,实现旅游要素在不同景区之间重新配置.即着力培育区域内若干重点旅游景区,抓好景区点、小镇和旅游城镇的打造,逐步形成区域旅游景区空间核心;同时,注重旅游景区的交通建设,依托交通干线建设实现新的旅游景区集聚,形成次一级旅游节点和轴线,即若干条区域旅游发展轴线及旅游风景道.构建以点为节点,以线为脉络,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的旅游景区“叶脉型”发展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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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的网络化即借助区域内有形、无形通道,构成景区竞争与协作关系紧密的复杂系统.联系的网络化包含2个方面:第一,借助交通、通讯等有形“通道”联结不同等级的旅游节点(景区景点、旅游廊道、旅游区乃至旅游经济带),突出表现为重要旅游节点之间的互联互通,将节点、廊道、域面、界线连接为一体,形成“网状”物质性旅游景区系统;第二,全域旅游产业与组织时空配置,强调“产业服务”的关联性与网络化.具体就是依托旅游景区单元的关联性,实现旅游景区与其他区域在旅游产业、市场、组织功能方面的融合,形成全域化旅游产业聚集区,使各区域旅游景区达到互补、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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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产品的融合化本质上就是旅游景区产品的全业态化,即打破原有封闭式的产品开发模式,以旅游消费需求为驱动力,衍生出新的开放式旅游产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系统分析其他产业融合要素特质及其与旅游产业发展链条的关系,统筹推进旅游与工业、农业、文化、体育、交通、海洋、商务业、会奖业、文化娱乐业、信息业、修学业、邮轮业、营地业、租车业、影视业、医疗业等众多新兴业态融合发展,培养旅游产品新业态,实现功能叠加、多重价值衍生的开放式“旅游+”旅游产品融合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