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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设施是指人们从事文化、教育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空间场所。这是一个现代概念,在明代文献中并无此表述。但稽诸史籍,有关明代宗室修建文化教育设施的记载并不乏见,将这些史料汇集起来,予以诠释,对全面认识明代宗室群体的整体面貌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通过考察其文化教育设施的修建,可剖析明代宗室群体人生价值追求的多元取向,也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明代政府对宗室社会的治理理念。然目前学术界尚无这方面的专门研究成果面世,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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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室修建文化教育设施的记载,多散见于明代《实录》。其他史籍如张廷玉《明史》、焦竑《国朝献征录》等只有零星涉及。兹据爬梳史料所得制成《明代宗室修建文化教育设施事例表》以示(见表 1)。
从表 1所列事例可以看出,明代宗室修建的文化教育设施范围较广,包括书斋、书舍、书室、书楼、书堂、书院、学宫、义学、小学等。修建方式有自建、有助修。绝大部分为宗室自建,即由宗室全额出资;助修只是极少的一部分,且主要是地方的书院和学宫。所建文化教育设施也不仅仅专为宗室从事文化教育活动所使用,而且惠及儒士、王府护卫子弟及贫民。这些文化教育设施,根据其功能,大致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1.文化设施。文化设施主要包括书室、书斋、书舍、书楼、书阁。其功用大体一致,主要供宗室藏书、研修之用,但也存在微小的差别。一般而言,书楼的规模较书斋、书舍、书室、书阁大,书室、书舍、书斋、书阁规模较小;在功能上,书斋、书舍与书楼、书室、书阁也有区别,书斋、书舍,也可称书房,主要为读书、著述的地方,藏书只是其附带的功能;书楼、书室、书阁则主要为藏书之地,但也可成为研修之所。除此,还有专为侍从儒臣修建的侍从儒臣之馆,如秦简王诚泳撤鹰房以创侍从儒臣之馆,供其从事文化活动使用。另外,还应包括宁王权构置的精庐及唐府三城康穆王垝营建的玩易洞。明代宗室修建的文化设施以书楼为大宗,书楼19座、书室1所、书舍1个、书斋1个、书阁1个、侍从儒臣之馆1个,玩易洞1个,精庐1,共建文化设施在26个。其中,亲王建造12个,郡王建造10个,将军建造4个,亲王、郡王为建造的主力;从建造时间上划分,永乐1个,弘治7个,正德2个,嘉靖6个,隆庆3个,万历6个,天启1个,弘治、嘉靖、万历三朝所建约占总数的61%(见表 2)。
2.教育设施。明代宗室修建的教育设施主要有书院、学宫、义学和学田等。书院是古代的教育机构,主要功能是授徒讲学,发展教育事业。宋明时期,书院较多,是我国书院发展的重要时期。明宗室建立的书院数量也不小,据表 1所载即达41所,建造者有亲王13人,郡王25人,镇国将军1人,辅国将军1人,镇国中尉1人,且集中建造于弘治、正德、嘉靖、万历时期。其中,弘治5所,正德7所,嘉靖13所,隆庆1所,万历15所(见表 3)。
另外,尚有宗室献地、捐金,支持当地的书院建设。陕西西安有鲁斋书院,名闻关中,年久荒废。弘治九年(1496) 陕西提学杨一清欲复其旧观,然故址已半为民居。秦王诚泳闻之,即慷慨“捐隙地一区”以建正学书院,支持书院办学,书院落成,亲自撰文以记其事[1]卷一《宗室一·秦王传》。白鹿书院,即白鹿洞书院,位于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南宋朱熹、陆九渊等曾在此讲学、辩论,为理学传播的中心,也是宋代四大书院之一。元末毁于战火,明正统以后多次维修,宁王宸濠亦曾捐献百金助修白鹿书院[2]卷33,正德二年十二月壬午。
学田,即书院及府州县学所属的田地,其收入为学校办学的主要经费来源,“专资建学及赡恤贫士”[3],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将其列入教育设施的范围。学宫,即府州县官办的学校;义学,即是为贫寒子弟设立的蒙学,延师教读,免费上学;小学,专为王府护卫子弟而设。明宗室捐禄置办学田、修建学宫、义学、小学共有5例:瑞昌王府镇国中尉多炫、多煿买田500余亩捐献给南昌学宫,以为学田[4]卷489,嘉靖三十九年十月辛亥;岷王捐禄置学田以崇儒学[5]卷164,万历十三年八月庚申;鲁王寿鏳捐银1 500余两修建学宫[5]卷340,万历二十七年十月壬辰;蜀成王让栩创设义学[1]卷一《宗室一·蜀王传》;秦简王诚泳于王府之西建立小学,让军校子弟中的俊秀者入学,命王府文官任教,有时甚至亲自“课试”,对有潜力者,送其参加府州县学选拔考试,进入地方儒学学习,开王府护卫子弟教育之先河[6]卷138,弘治十一年六月庚辰[1]。宁王权的精庐是其个人著述、鼓琴的地方,唐王弥鍗广置于“国中”的精庐与之不同,是资助俊秀士子完成学业的场所——学校[7]卷二《宗室二·唐王传》,应属教育设施。
3.兼具文化、教育功能的书堂。见诸记载,明代宗室修建的书堂数量不是太多,从《明实录》的记载中仅搜集到7所(见表 4)。虽皆名为书堂,但功能不尽相同:有的专为宗室藏书而建,是宗室的藏书之堂[6]卷204,弘治十六年十月乙卯,为文化设施;有的则是藩王讲读的地方,属教育设施。如马文升针对明中后期宗室存在的弊端,建议王府辅导官员要每日请王于书堂内讲读经史[7]卷六十二《马端肃公奏疏一·题为选辅导预防闲以保全宗室疏》;另如益庄王厚烨“每五日一诣书堂,命儒臣进讲陈进道及治乱兴衰之故”[1]卷二《益庄王神道碑铭》。从表 1可明确,辽府湘阴王豪壧、辽府光泽王宠怀、隰川王府奉国将军聪湒、鲁府东瓯王当泚所建书堂为藏书之用。由于记载的简略,衡阳王、唐王宇温、沈王恬烄书堂究竟是藏书之堂,还是讲读之所,已无法分辨清楚,姑俟待考,但明代宗室书堂存在两种功能的分野应是确凿无疑的。
当然,上述对明代宗室修建的文化教育设施的统计应是不完全的。表 1所列材料多为宗室为其所建的文化教育设施请求皇帝赐予额名而留下的记载,修建有文化教育设施而未请额名的情况,也应该是存在的。如益庄王每五日一诣书堂,显然是建有书堂的,但并未请名。另外,从有关明代宗室的文献中可以发现,不少宗室藏书丰富,著述可观,当是有书楼、书室等文化设施的,但未见其记载。不过,史学研究只能依据材料说话,不能臆测,我们只能根据确凿的记载进行统计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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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室修建文化教育设施的记载虽不完全,但应已囊括绝大部分,涉及的宗室人数已经不少,且遍及亲王、郡王、将军、中尉各个爵级,这代表了明代宗室行为的另一种集体趋向,即在明代宗室群体的一片征歌逐乐、好利渔色的喧嚣之中,欣赏到了宗室对文化教育事业执着追求的唯美的历史图景。那么,他们为什么要修建这些文化教育设施呢?他们的这一行为是哪些因素促成的呢?史籍记载较为简略,我们仅做一尝试性的分析。
第一,明政府允许宗室修建文化教育设施,为其行为提供了有利的制度环境。这方面明确的记载不多,我们只找到了一条材料,见于《明会典》和《礼部志稿》:宗室“盖造书院,止令自备工料,不得因而干涉有司,烦扰百姓,违者许抚按官参治。”[8]卷五十七《王国礼三·书院》这一法令议定于嘉靖年四十三年,体现了明代的国家意志,明令宗室修建书院必须自备工料,自己出资,不得滋扰地方官府,累及百姓,否则,抚按官将予参劾治罪。认真体会这段材料,明政府是允许宗室修建书院的,只是此前宗室在修建书院的过程中有向地方官府及百姓索要“工料”的情况发生,故做此严厉规定。但这一规定的出台,既是对以前宗室修建书院事实的承认,更为宗室修建书院提供了制度的保障,确立了合法性的依据,对宗室修建书院无疑起到了激励的作用。对于其他文化教育设施,政府虽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也是许可的,这从皇帝对宗室修建书楼、书室、书堂等文化设施的赐名就可以看出。
第二,明代宗室待遇优渥,具备修建文化教育设施的经济条件和能力。文化教育设施的修建离不开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没有经济的支撑是无法办到的。那么,明宗室是否具备这种经济能力呢?明制,皇嫡子正储位,众子封亲王,亲王嫡长子年及10岁,立为亲王世子。诸子年10岁封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诸子封镇国将军,镇国将军之子封辅国将军,辅国将军之子封奉国将军,奉国将军之子封镇国中尉,镇国中尉之子封辅国中尉,辅国中尉之子及孙皆奉国中尉。“其生也请名,长也请婚”,不授职,不任事,“禄之终身”[9]卷一百十六《诸王传》。亲王岁禄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800石,奉国将军600石,镇国中尉400石,辅国中尉300石,爵级最低的奉国中尉亦有200石[9]卷八十二《食货六》。除常禄外,亲王还有赐田、课税赐予及不定期的丰厚赏赐等,待遇优厚。这方面已多有论说,且为人所熟知,故不细述。可见,明代宗室、特别是亲王、郡王,是具备修建文化教育设施的经济能力的。这也和上述的统计中,亲王、郡王是明宗室中修建文化教育设施的主力的结论相印证。
第三,庋藏御赐书籍及“古今图书”、供奉诏敕、尊藏宸翰,是明宗室修建书室、书楼、书堂等文化设施的直接动因。这方面的记载见于表 1的就有9条。表 1第1条载:代府镇国将军仕GFDA3 “于居第建书室一所,奉庋御赐经籍,燕处其中,讲求义理”;第2条载:辽府湘阴王豪壧建书堂“以庋所赐书”;第4条载:襄王佑材“建楼藏御赐经籍”;第5条载:辽府光泽王宠怀“自构藏书之堂,用藏颁赐《圣学心法》等书”;第31条:隰川王府奉国将军聪GFDA5、聪湒、聪涏“建楼、堂以藏御书”;第48条:韩王朗锜“以御赐书籍建楼藏之”;第49条:郑王厚烷建楼“藏奉御书”;第53条:肃王缙GFDAB于本府城内隙地“建阁尊藏宸翰”;第54条:德平王载塛“盖造楼一座,供奉诏敕及盛积古今书典”。这些记载的可靠性如何呢?考诸《明实录》,应明代宗室的请求,朝廷确实颁赐给了宗室大量的书籍(见表 5)。
据表 5统计,在永乐元年(1403) 至万历四十七年(1619) 的216年中,请求赐予书籍的宗室共98人次,赐予书籍的数量也不小,且种类繁多,涵盖经史子集各个部类。赐书频次最高的书籍为四书、五经等儒家典籍及倡导践履儒家伦理的著作《孝顺事实》《为善阴骘》;其次为记载王朝兴衰的通鉴类历史著作;再次为祖训、典礼、音韵类著作,其他赐书的频次皆在4次以下。如《四书》《四书大全》《四书集注》《四书白文》等以“四书”为书名的书籍51次,《孝顺事实》25次,《为善阴骘》22次,《五经》《五经集注》《五经大全》等以“五经”为书名的书籍12次,《资治通鉴》《续资治通览》《通鉴纲目》等以“通鉴”为书名的书籍10次,《尚书》《书经集注》《书经集传》等“尚书”类书籍7次,《贞观政要》3次,《新编五伦书》、《五伦书》等书名中有“五伦”的书籍3次,《国朝礼制集要》1次,《皇明典礼》4次,《明伦大典》1次,《自警编》1次,《文选》1次,《史记》1次,《两汉诏令》1次,《洪武正韵》6次,《玉篇》2次,《广韵》3次,《诗传》《诗》等“诗经”类书籍5次,《劝善书》3次,烈女传1次,《圣学心法》4次,唐李白诗1次,《五音集韵》1次,《饮膳正要》1次,《对类》2次,《御制对类》1次,《孝经》1次,《千字文》《百家姓》《小学》1次,《礼记》1次,《易》、《易经》、《易经注》、《易经大全》等“易类”书籍4次,《大明官制》2次,《大明仁孝皇后内训》3次,《性理大全》《性理群书》等性理类书籍4次,《皇明祖训》7次,《大学衍义》2次,《御制文集》2次,《历代名臣奏议》1次,《祖训条章》1次,《孝慈录》1次,释道二家诸藏1次,《洪武礼制》1次,《皇明内令》1次,《唐三体诗》1次,《诸司职掌》1次,《历代臣鉴》1次,《含春堂诗》2次,《祖德诗》1次,《敬一箴》2次,十七史1次。请求赐予书籍的王府,既有亲王府,也有郡王府,但以郡王府居多。据初步统计,请赐书籍的亲王府有19个,郡王府43个。另外,斥资大量购买书籍的宗室也不少,这仅在张廷玉《明史》诸王传、焦竑《国朝献征录》宗室传中就有颇多的记载,此处不赘。因此,言明代宗室修建书楼、书堂等文化设施是为了庋藏御赐书籍、盛积古今图书是有根据的,也是符合事实的。
第四,明宗室修建小学、书院、学宫,购置学田等教育设施是为了教育军校子弟、救助贫寒士子、尊崇儒学,出于对教育事业的热诚。如表 1第6条:秦简王诚泳“于府西建立小学,凡军校子弟之秀者,命文臣教之。”第11条:唐王立书院“以教其府中军校子弟”,为王府军校子弟提供接受教育的场所。第43条载:江西瑞昌王府镇国中尉多炫、多煿“创书院一所,以待士之无居食者”,救济贫困士人。第60条:“岷王定耀忠孝性成,恭俭夙着,捐己禄以赈乏,置学田以崇儒。”解决地方儒学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这些史料都表明,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及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情,是他们修建、购置教育设施的内在动力。
第五,藩禁的影响。所谓“藩禁”,一言以蔽之,就是对宗室的限制。其目的就是为了防闲,以解除宗室对中央政权的威胁。明代的“藩禁”正式开启于永乐,最后形成于弘治。内容颇多,法制严密:宗室不得预兵事,出仕之令亦废,并不准习四民之业,王亲不任京职等。不仅权力空间尽失,且出城省墓请而后许,藩王之间的往来更遭禁绝。“贤才不克自见”,身居封城形同幽禁,动辄得咎。“藩禁”对宗室修建文化教育设施行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先看一组统计数据:据表 2,明代宗室修建文化设施26个,弘治、正德、嘉靖、万历四朝修建的即达25个;据表 3,明代宗室修建的书院41所,弘治5所,正德7所,嘉靖13所,隆庆1所,万历15所;其他如学宫、义学、小学的修建,学田的购置,也皆在弘治朝及以后。这两者在时间上的重合、对应,不会完全出于偶然,而应是存在历史和逻辑的紧密联系。那么,“藩禁”是如何对明代宗室修建文化教育设施的行为产生影响的呢?“藩禁”的出现及最后形成,使宗室在洪武朝的风采不再。政治生态环境的恶劣,促使宗室群体的行为选择出现了多元的取向:有的选择了抗争,如图谋不轨、觊觎大位;有的征歌逐乐、好色渔利,沉溺于糜烂的物质享受之中消耗生命;有的则心情苦闷、压抑,而又不甘坠落,遂谨言慎行,埋首读书、著述,究心文化教育,重新定位人生,以转移人生的方向,寻找人生的意义。后者的事例不少。如,荆府富顺王厚焜,正德九年封,王幼年失怙,稍壮,“乃潜心问学,发愤至废食寝,遂博贯群艺”,“嗜诗,兼精绘事”。尝读刘向《说苑》至“臣欲事而君不用,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觉悲从中来,“辄三复涕下”[1]卷二《宗室二·荆王传》。这里既有对父亲早逝的伤悼,更有对朝廷抑制宗藩,防闲过峻,不能实现经国之志的无奈和抑郁。周府鄢陵四辅国将军同辖,鄢陵僖王孙,10岁受封,岁禄800石,然不以安享富贵为满足,不愿过声色犬马的生活,认为那是“速灭之道”,不予认同。“好诗书,乐与衣冠徒游。尝读前史,览功名之会,辄抚卷慨然而叹曰:‘嗟,诚使某备一官,更生普鼎,敢多吾哉!’”[1]卷一《宗室一·周王传》既充满了对博取功名,兼济天下的向往,也透露出了对现实的不满和内心的落寞。益庄王,“始藩于益,甫离紫禁,狎熟贵事,厚自贬损,鞠躬厉行,刻意学问”,面对“藩禁”的压力,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遁入读书一途。其子厚烨,“实肖”其父,颖敏而谨慎。正德四年(1509),封益王世子,“日居东府考览六经,搜综百氏,神解妙悟,不烦师程”。嘉靖二十年(1541),袭益王爵,“愈自抑畏,百尔政务恪遵先王之旧”,“于外物无所嗜,顾独嗜学,鸡鸣盘漱,即洒扫庭内,陈经史于几上,危坐讽诵,恒至夜分,虽盛暑不辍。”[1]卷二《宗室二·益王传》生活模式无异一介寒儒!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能感觉到他们普遍地存在一种政治上的被剥夺感,以及由此而生的哀怨!也能深切地体会到“藩禁”带给他们的心灵的震颤与恐惧!人生的价值在何处?怎样才能保证自身的安全?他们基于对生存环境的认知,做出了读书、著述的行为选择。这一行为选择极大地推动了宗室文化教育设施的修建。宁王权,永乐元年(1403) 二月,改封南昌,慑于帝威,“深自韬晦,所居宫庭无丹彩之饰,覆殿瓴甋不请琉璃,构精庐一区,蒔花艺竹,鼓琴著书其间”[1]卷一《宗室一·宁王传》。秦简王诚泳,弘治元年(1488) 袭封,弘治十一年薨。谨守礼法,“声色歌舞、货利田猎澹然无所好”,“自奉俭素,居常布衣蔬食”,“喜读书,凡六经子史百家,无不遍阅,一目悉记”,“喜接文儒士夫”,雅好吟咏,每逢花辰灯夕,延至士夫,命酒赋诗,相互唱和,创侍从儒臣之馆;“易隙地一区”,建正学书院;又于王府西建小学,教育王府护卫子弟[1]卷一《宗室一·秦王传》。秦定王惟焯,正德四年(1509) 封,“循理乐善,稽古右文”,“关中故无《史记》,王求善本刊之成趣轩中,俾学士家便观焉。”“侍卫子弟,遴其俊秀者,乃设学陶育之。”[1]卷一《宗室一·秦王传》晋端王如烊,“好文雅,尝校《汉文选》、《唐文粹》、《宋文鉴》”,创有书院[1]卷一《宗室一·晋王传》。鲁府巨野王府镇国将军观熰,“被服儒素,雅好著述”,所建书院赐名“承训”[1]卷一《宗室一·鲁王传》。蜀成王让栩,“性静哲喜儒,不迩声伎,动循礼法”,创设义学[1]卷一《宗室一·蜀王传》。周府镇平王府奉国将军安河,“旁通子史百家言”“以代狗马球博之娱”,而“养志无方,购图史,作园亭,延四方之游,日夕燕嬉以快!”[1]卷一《宗室一·周王传》唐成王弥鍗,“笃行博学,工诗绘而善敦睦”,弘治二年嗣爵,“广置精庐于国中,集学徒俊秀者资给之使肄业”[1]卷二《宗室二·唐王传》。唐府三城康穆王芝垝,成化七年(1471) 封,“博通群经,尤嗜绘事,法书名画未尝一日去手”,弘治二年,营御书楼、玩易洞[1]卷二《宗室二·唐王传》,等等。总之,读书、著述,热心文化教育,并修建文化教育设施,成为了不少宗室舒缓“藩禁“压力、规避政治风险的一种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
另外,宁王宸濠创建阳春书院则出于图谋不轨的动机。宸濠阴蓄异志,不法术士李自然、李日芳等言,南昌城东南有天子气,宸濠迷信其说,遂建阳春书院,“特出游以当之”[2]卷一百七十五,正德十四年六月丙子,并不是为了发展教育,只是相当于宸濠沐浴天子之气的行宫。宸濠捐百金助修白鹿书院也是沽名钓誉之举,其目的是为了博得舆论的好感[2]卷三十三,正德二年十二月壬午,为夺取明最高政权铺路。但这只是一个特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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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室修建的文化教育设施数量不小,文化设施26个,书院41座,书堂7所,小学1所,义学1所,共74座(所)。这还不包括宗室出资修建的学宫和购置的学田。其中,皇帝赐名的书楼、书院、书室、书斋、书舍、书堂达66座(所),现列表如下(见表 6)。
这些额名按涵义划分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务学、宝文、博文、逊学、勉学、好古、崇文、修业、宝籍、传文、学文、守文、博观等。其中,博文赐名3次,逊学赐名2次,勉学赐名6次,崇文赐名2次,其他皆为1次。在这些赐名中,后一字为“学”的赐名有9个,后一字为“文”的赐名6个,后一字为“古”“业”“籍”“观”的赐名各1个。这里的“学”为名词,即学问、知识;“文”,即文化,与“武”相对;“古”“业”“籍”“观”,虽含义各有不同,但皆不出文化、学问的范围。二是谦勤、养德、尚贤、养正、养性、进德、正心、乐善、居善、崇本、处善、孝义、宝善、纯心、崇德、景贤等。其中,养德赐名2次,养正2次,乐善4次,崇本2次,崇德2次,其他各一次。后一字为“德”的赐名5个,后一字为“善”的赐名7个。“德”即道德、品行;“本”即根本,可引伸为孝亲;“善”即符合德性的事情;其他“心”“正”“义”“贤”,皆不出道德的范围。三是荣恩、遵道、崇礼、遵训、崇训、思训、循理、弘训、承训、遵教、好礼等。其中,遵道赐名2次,遵训3次,循理2次,其他各1次。后一字为“训”字的赐名达7个,仅次于尾字为“学”的赐名。还有阳春、励志、赏赐、味道的赐名。明代对宗室修建文化教育设施的赐名是慎重的。以书院为例,凡请名者,礼部先予核实,“不许假借虚名以滋欺罔”。核实准确后,方得“题覆请给”。书院额名“俱取自上裁”,由皇帝钦定[10]卷十六《奏讨书院书籍》。如此程序繁复,所赐额名应具有某种“深意”,包含了对宗室的希冀和塑造目标的表达。从上面三类赐名的涵义看,很显然,第一类赐名的寓意就是希望宗室博极群书,潜心问学;第二类赐名就是要宗室景仰先贤,修身养性,完善道德人格,提高道德水平;第三类赐名要求宗室循礼守法,感激皇恩,遵崇祖训,尽守藩之职,上卫国家,下安百姓。综观三类赐名,不难看出,要求既要宗室学问博洽、道德完善,又要遵礼守法。实际上,在当时的语境下,这三者是一体的,读书以养成德性,遵德性而守礼法,集中表达了对宗室治理的“儒生化”的目标。
文化教育是任何社会、任何一个阶层都需要的,只是其方式可能略有不同而已。宗室在明代社会中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为满足和适应其文化教育的需要,明政府注重对宗室文化教育设施的建设。如早在洪武元年,即建大本堂,聚集古今图书于其中,延请名儒教授诸子,选取才俊之士充任伴读[11]卷十四《东宫出阁》。洪武三年,分封制实行,亲王之国前,有出阁讲读之制,书堂设在皇极门右门,“讲官以部臣或进士改翰林官充之。”[8]卷五十二《礼部十》东宫出阁讲学仪隆庆三年,设置王府宗学,其主体建筑有仿照儒学而建的“先师殿、从祀廊庑及櫺、戟二门”,以祭拜至圣先师孔子及其他诸圣先贤;同时,尚建有祖训堂三间,尊藏《皇明祖训》及朝廷颁布的宗室管理法规《宗藩条例》《宗藩要例》;明伦堂三间,“以肃师生瞻仰”,为宗学教学之所;明伦堂两侧,东边建有经籍所,藏有经史等类书籍,供宗学师生使用;西边建有资赡所,为宗学师生提供后勤服务;在明伦堂、经籍所、资赡所的背后,复“各建号房数连,每连或五间,或十间”,以供宗生住宿[12]卷七《宗学》[5]卷五十,万历四年五月壬寅。基础设施完备,规模较为宏大。还有王府书楼由工部建造的例子,万历四十年四月,工部奏:福王在封地洛阳的府第告竣,“乞赐钦定书楼、牌坊额名”[5]卷494,万历四十年四月戊辰。此时,福王尚未之国,工部在为其建造府第时,即修建了书楼,等等。
那么,明政府为什么还要允许宗室修建文化教育设施,并如此赐名呢?这与明代的宗室管理政策的演变是相符合的。“亲亲”与“防闲”是明代宗室治理面临的一对矛盾,解决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和宗室社会的安宁。洪武之世,朱元璋信任诸藩,不仅经济待遇优厚,而且给予崇高的政治地位,赋以统兵治政之权,诸王多拥重兵,驰骋疆场。对宗室的期待当然也是文武兼资,洪武八年,命秦、晋、楚、靖江王“出游中都以讲武事”[13]卷一○一,洪武八年九月壬子。洪武十一年,谕敕秦相府官:“王府设官,本古之道,然古者惟以文章之士匡辅诸王。朕封诸子兼设武臣于相府者,盖欲藩屏国家,御侮防患,无事则助王之治。所以出则为将,入则为相。”[13]卷一百一十九,洪武十一年秋七月戊子靖难之役后,朱棣渐收诸王之权,对宗室的治理政策出现重大转折。至宣德以后,“藩禁”趋严,宗藩不得预兵事逐渐成为一项制度。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发生,明政权遭遇严重危机。宁化王洛焕欲率诸子从军,报效国家,诏不许[14];襄陵王GFDB0欲赴京勤王,亦被禁。成化六年(1470),鞑靼侵入河套,襄陵王GFDB0再次请求率领子婿从军,宪宗严令不许。“自是宗臣无预兵事者”[10]卷一一八。不仅如此,在宣德以后,宗室出仕之令也废:“当时大臣倡为疏忌宗室之说,遂废出仕之令。”[7]卷一八六并不许“习四民业”[15]。相应地,对宗室文武兼资的要求也逐渐变为了专重“德行”。宣德元年(1426),宣宗闻代王桂诸孙失学,贻书代王,“令王府官属教习读书以成德性”,讲习武事已经淡化[16]卷二十二,宣德元年冬十月乙亥。弘治年间,钟陵王觐锥自陈骁勇善骑射,熟于韬略,愿备将帅,以身报国,兵部尚书马文升上奏说:“弓马骑射非宗藩所宜,幸自爱,读书近儒生。”[14]代表了朝廷的观点,宗室治理的政治话语体系已与明初迥异。可见,至迟到弘治时期,明政府对宗室的要求不再是文武兼备,而是养成德性,娴熟书史、歌咏。明代皇帝在其赐名宗室所建文化教育设施中的表达,是其宗室治理理念的真诚流露,也是对宗室的谆谆告诫和教导,与宗室社会治理政策的转变存在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