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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末期以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算法等迅速迭代的数字技术在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的同时,也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劳动与休闲活动方式,数字化生存成为时代的显著特征。数字劳动(Digital Labor)概念的出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将人们日常使用电子设备的行为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场域的最初探索。吴欢和卢黎歌是国内较早引介数字劳动及相关理论的学者,其对数字劳动概念的详细阐述和高度评价[1],深刻影响了此后国内数字劳动研究的立论基础和研究方向。
国内学者围绕数字劳动的内涵、特点和性质形成了不同的理论观点。其一,数字劳动是一种以非物质形式呈现的生产性劳动。付文军认为数字劳动是一种以“非物质生产”为典型特征,同时兼具间接性、碎片化和虚拟化的生产劳动,是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2]。孟飞和程榕指出数字劳动是一种对虚拟的劳动对象直接进行认知加工的有目的的生产劳动[3]。其二,数字劳动是一种雇佣体系之外的生产性劳动。刘伟杰和周绍东指出,数字用户的日常活动都应被纳入数据商品的生产过程中,这些非雇佣数字劳动实质上依然从属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是形成数据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的重要源泉[4]。曲佳宝结合劳动过程三要素指出数据商品生产过程包含无酬的非雇佣数字劳动[5]。其三,数字劳动是一种以是否可以数据化为标准的生产劳动。蓝江认为:“在数字劳动这里,物质与非物质的区分不再重要,数字的收集与分析已经跨越了休闲与生产、物质与非物质的分界,而是直接将可以数据化和不可数据化作为全新的区分标准。”[6]其四,数字劳动是一种由数字必要劳动和数字剩余劳动构成的生产性劳动。温旭将数据二因素、数字劳动二因素及数字剩余价值作为剖析数字劳动价值的基本理论框架[7]。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学者强烈反对将数字劳动作为一种生产劳动。孙蚌珠和石先梅认为不能将无目的使用数字设备的活动称为劳动[8]。更有学者直接对数字劳动概念的学术合法性提出质疑,余斌认为数字劳动不符合政治经济学相关术语的运用规则,是俗语而非学术用语,因此更谈不上将其称为劳动[9]。吴静提出数字劳动的研究热潮使得数字时代劳动的讨论进入了简单化的局面,“‘数字经济—数字资本—数字劳动’这样的线性的总体性理论恰恰是我们在面对不断发展、分化、发酵的数字现实的最大的理论障碍”[10]。
综合来看,自数字劳动研究热潮兴起以来,关于数字劳动的阐释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和批判性研究都形成了相当数量和质量的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国内学者大多承袭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对数字劳动的定义,但由于福克斯本人对数字劳动概念界定的模糊性,读者在理解时也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作出调整,所以学者们使用的数字劳动概念内涵并不相同。其次,数字劳动、非物质劳动、免费劳动、玩劳动等概念常常被作为内涵一致的概念混同使用,概念边界不清晰。事实上,以上两个问题可以归结为最后一个问题,即对于数字劳动概念处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阶段,即缺少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提出数字劳动概念的过程、数字劳动相关概念群之间关系的辨析研究。相比于前期的研究热潮,目前关于数字劳动的研究热度已经稍有降温,但这也是探究数字劳动概念本质的成熟时期。因此在既有研究基础上,回头溯源数字劳动概念的思想史对于更进一步理解数字劳动概念本质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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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舶来品”数字劳动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在厘清数字劳动概念学术史脉络的基础上,剖析传播政治经济学和自治社会主义对数字劳动问题的研究缘起,是真正理解数字劳动概念内涵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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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劳动是传播政治经济学提出的新概念,一般认为是意大利学者蒂兹纳·特拉诺瓦(Tiziana Terranova)于2000年首创。严格来说,数字劳动作为俗语早已存在,而特拉诺瓦首次将数字劳动作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学术概念在论文中提出,并认为数字劳动本质上是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的“免费劳动”(Free Labor)[11]。稍加追溯这一界说的根源就会发现,免费劳动概念是意大利自治社会主义学派毛里齐奥·拉扎拉托(Maurizio Lazzarato)于1996年提出,并与非物质劳动概念相互解释,以反映信息技术时代工人遭遇剥削的新形式[12]。传播政治经济学和自治社会主义在概念创新的路径上不期而遇、相互借鉴,试图建构信息技术时代的社会批判理论,二者虽不能说是理论流派的竞争,但也有各自的理论意图。实际上,免费劳动、非物质劳动、生命政治等概念群是属于自治社会主义的,受众劳动、免费商品、产—销品、数字劳动是传播政治经济学创制的概念群。
数字劳动概念形成学术热点之时,出现了将两个学派的概念群混同甚至等同理解的现象。这种状况也有其原因,如特拉诺瓦界定的数字劳动,既是“免费劳动”的同义词,又隐含以“免费劳动”解释“数字劳动”之意。再如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后起之秀福克斯,在特拉诺瓦还将数字劳动限定于互联网领域的部分职业时,福克斯已将数字劳动概念的涵盖范围扩展至社交媒体及其相关的矿石开采、材料加工、网络、电脑设备等通信和信息技术(ICT)整体行业链条,甚至福克斯认为这还不能显现数字劳动概念的意图,其更大的理论目标是建构一种多层面概念化的数字劳动理论工具箱,在重释马克思《资本论》范畴体系的基础上,赋予无酬劳动、免费商品等概念以新内涵,最终建构一个完整的数字劳动理论体系[13]11。可以说福克斯是将数字劳动概念传播开来的传播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学者,国内外对数字劳动概念的理解也主要来自福克斯,因此福克斯将受众商品、免费劳动、无酬劳动、非物质劳动等概念转变为数字劳动的下位概念并加以改造的解释路径,是造成数字劳动、非物质劳动、物质劳动等概念混同和等同性误解的重要原因。需要注意的是,自治社会主义和传播政治经济学派概念群的分辨是厘清数字劳动概念学术史的前提,这并不意味着两个学派的概念群是绝对孤立的关系,相反,两个学派在时间序列和逻辑序列的双重互动中相互引证、激烈争辩,最终共同选择了“回归劳动”的理论路径,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丰富、深化数字劳动的概念内涵。
在“回归劳动”的理论路径上,福克斯凭借数字劳动理论工具箱被广泛熟知,然而“数字”与“劳动”的耦合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从“商品”到“劳动”的理论深化过程,如果仅仅停留于福克斯及其《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一书,就会对数字劳动的理解处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程度。福克斯在成为一位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之前,首先是一位传播学教授,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早期学者对其产生了深刻的理论影响。1977年,传播政治经济学创始人达拉斯·斯迈兹(Dallas W.Smythe)发表《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点》一文,提醒人们西方马克思主义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传播的复杂作用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斯迈兹在文章中创造性地提出受众商品理论,意指商业资本家与媒介资本家将受众听广播和看电视的“注意力”作为商品打包出售给广告商[14],这样的“注意力”剥削现象就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盲点所在。但是,此时的受众商品因没有生产劳动的渗入连非商品的产品都算不上,又如何成为商品?这样的理论质疑使受众商品概念陷入困境。美国学者丹·席勒(Dan Schiller)意识到仅停留于“商品”层面不够,因此在传播政治经济学中推动了“回归劳动”的理论转向,表示“‘传播’若要在语言、意识形态与意义的展示平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先要让‘劳动’与传播产生一种互动关系”[15]。这使得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更深一步。与斯迈兹同一时期,也对传播政治经济学产生深刻影响的还有英国马克思主义文化批评家雷蒙·威廉斯(Raymond Henry Williams),他的文化唯物主义将文化本身视为一种物质生产[16],这契合了传播政治经济学者表达传媒领域物质生产问题的需要,传播政治经济学者威廉·亨宁·詹姆斯·赫布尔怀特(William Henning James Hebblewhite)更是在威廉斯和福克斯的共同影响下提出产销者(Produser)的概念[17]208。
福克斯与文森特·莫斯可(Vincent Mosco)敏锐地注意到了马克思在传播政治经济学领域中的热度逐渐上升,据两位学者统计,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中,标题中含有关键词“马克思”“马克思主义者/的”或“马克思主义”的文章,“在2008至2011年期间,有关马克思主义的文章的年平均发表数为247.5篇,相对于1998至2007年的每年125篇和1988至1997年的每年172篇有所增加”[17]6。这表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表现出极大的研究兴趣。在这样的背景下,2012年福克斯联手莫斯可主持召开了一次题为“马克思归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研究对当今传播学批判研究的重要性”的学术研讨会。为克服数字媒体时代马克思主义的“劳动盲点”,福克斯分别在2014和2016年出版《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在信息时代读马克思:传媒研究视角的〈资本论〉第1卷》,前者被看作数字媒体时代国外马克思主义数字劳动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13]1,后者则被西方学界誉为“传媒版的《资本论》”[13]1,数字劳动的研究热潮由此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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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序列上来说,虽然席勒已经提出了“劳动转向”,但是此时传播政治经济学在论证传播领域的生产问题时更多还是受到威廉斯文化唯物主义的影响,直接从文化的物质生产性论证传媒领域受众的劳动性,还处于一种比较模糊的理论表述阶段。这个问题由自治社会主义的拉扎拉托予以解决,拉扎拉托在1996年明确使用“非物质劳动”概念,这使得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观点得以概念化和具体化,可以说自治社会主义的非物质劳动概念在逻辑序列上进一步稳定了数字劳动的理论根基。从定义来看,非物质劳动就是“生产商品的信息内容与文化内容的劳动”[12]。拉扎拉托认为,马克思依据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二分法得出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已经过时,马克思所忽视的非物质劳动已经成为现实,依从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二分法已经不可能看穿生产劳动过程中知识劳动从属于资本的问题,非物质劳动已经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关系的典型体现。可以看出,拉扎拉托虽然曲解了马克思关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辩证关系的重要论述,但他提出的非物质劳动概念已经成为传播政治经济学和自治社会主义的基础概念,两个学派都在非物质劳动概念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理论创新。
可以说非物质劳动概念对揭示信息技术时代资本主义的剥削发挥了奠基性作用,与拉扎拉托同一学派的理论旗手奈格里(Antonio Negri)和哈特(Michael Hardt)合作发表了《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引发了自治社会主义的复兴。奈格里和哈特在他们的理论中并没有突出数字劳动概念,而是表述为非物质劳动。为进一步巩固非物质劳动理论根基,他们相继发表《大众》《大同世界》,由此构成信息技术时代大众解放如何可能的历史辩证法三部曲。奈格里和哈特在《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中从三个层面阐释非物质劳动:首先是计算机深度控制和改变了原有的生产过程;其次,相比于传统大工业生产,符号化、精神化的生产更为突出;再次,生产过程已经涉及处理感觉和态度的情感劳动[18]32。显然,这个非物质劳动已经包含了物质生产劳动,出现了矛盾。后来他们将第一个层面的含义舍掉,只保留后两层含义[19]。似乎第二、第三层面属于意识、精神层面,与非物质劳动概念自洽,也称之为非物质产品劳动、精神劳动,或数字劳动。但是,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发出了一个强力回应:“网络化的数字信息系统没有任何非物质性……若将网络化的数字信息系统描述为非物质的工作过程,恰恰说明了此人是数字信息系统的门外汉,也更不会构建出一个关于新媒体的批判性理论。认识到新媒体独特的物质性是触及并理解新媒体批判理论的前提。”[20]肖恩·塞耶斯(Sean Sayers)更明确地表示,奈格里和哈特的所谓非物质劳动依然是物质劳动概念[21]。奈格里和哈特在回应批评的辩论中认识到非物质劳动概念的模糊性问题,因此进一步澄清其存在的领域:一方面,“图像、信息、知识、情感、符码以及社会关系在资本主义的价值增殖过程中,都超越了有形商品或者商品的物质性层面”[22]99,这些图像、信息、知识、情感和符码构成非物质劳动的生产内容。另一方面,“生产这些非物质商品(或者物质性商品的非物质方面)的劳动形式,可以称为心脑劳动(Labor of Head and Heart),其中包括服务业、情感性劳动以及认知劳动”[22]99,即非物质劳动。虽然奈格里和哈特并没有简单地以非物质劳动指代脑力劳动,而是特别强调非物质劳动的“生产过程也同时需要脑力和体力”[22]99。但是奈格里和哈特从根本上改变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逻辑,不是从劳动过程而是从劳动结果的非物质性来定义一种新的劳动形式,然后以此来支撑他们的生命政治哲学,这样的概念内涵从一开始就是无力的。对此,哈维(David Hary)指出,奈格里和哈特应当“更加认真对待马克思‘非物质但却客观’的论述,并且更多讨论‘客观的’这一方面”[23]。哈维意在强调,以非物质形式呈现的精神、情感和文化劳动渗透在现实的物质劳动过程中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如果忽视生产过程生产力的客观性,过多强调生命政治的主体性就离开了历史唯物主义,就会将生产决定生活颠倒为生活决定生产[24]。
进入2010年后,传播政治经济学学者福克斯依然面临物质性与非物质性难题,但相比于奈格里和哈特,福克斯不是从劳动结果的非物质来论证新的劳动形态,而是首先将数字劳动定位于物质性劳动[25],以数字劳动为总体概念框架,把非物质劳动、无酬劳动、免费商品等概念作为其下位概念,来试图构建一个数字劳动理论工具箱[13]11。福克斯在定义数字劳动概念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自己计算机专业背景的优势,福克斯认为不论是计算机制造还是互联网连接的信息技术都离不开矿石开采、硬件材料加工、通信设备联通等物质性劳动;软件设计、程序控制虽然是精神层面的脑力劳动,但这是人脑加工物质材料,从而使精神劳动凝结于物质产品中的过程,因此总体上不需要区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数字劳动归根到底就是物质性劳动。福克斯将围绕互联网而形成的产业链条全部纳入数字劳动体系,这是广义的数字劳动概念。在狭义上,福克斯以数字劳动概念指称互联网用户浏览网页、读听广告、购物、发表意见等活动。这种区分有利于福克斯深度分析计算机、互联网、信息技术产业链高端剥削低端这一资本主义全球范围内的剥削现象,这是世界分工体系中发达国家利用发达数字技术剥夺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的现实。就数字劳动属性来说,福克斯将非物质的精神劳动定性为物质性劳动,剖析资本主义与数字技术合谋形成新的剩余价值的获取方式;就存在形式来说,福克斯将数字劳动的涵盖范围扩展至整个信息技术产业链条和广泛的数字用户。可以说,福克斯的数字劳动概念在内涵的广泛性与深刻性上超越了特拉诺瓦的数字劳动。
从概念内涵上来说,福克斯从广义上将通信和信息技术产业链条上的所有劳动都纳入数字劳动范围,从狭义上将原本不属于雇佣劳动的休闲娱乐活动作为数字劳动内涵;奈格里和哈特则是将产生图像、信息、知识、情感和符码的所有行为称为劳动。对比之后不难发现,不论是传播政治经济学还是自治社会主义都在尝试将传统劳动之外的人类活动纳入生产劳动范围,这就将问题推进到另一个层面:马克思关于劳动与活动的划分标准过时了吗?在西方思想史上,活动是自主、自由的领域,劳动指的是奴隶的劳作行为,这一划分标准直到亚当·斯密(Adam Smith)和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发现劳动创造价值才真正改变。马克思从大的方面区分了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劳动和雇佣体系之外的休闲活动,在劳动上又区分了自愿表现个人兴趣特长的劳动和被奴役的劳动,这是商品生产时代对劳动与活动的划分。可以肯定的是,当今时代并未超出马克思所设定的商品生产时代,劳动依然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那么福克斯、奈格里和哈特等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为什么执着于将不属于劳动范围的休闲活动纳入生产劳动之中呢?这需要纵向深入到他们各自的理论论证中去寻找答案。
一. 传播政治经济学还是自治社会主义?——数字劳动概念的缘起探究
二. 数字劳动概念的内涵之辨:物质性与非物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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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斯在《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中单列“卡尔·马克思的理论介绍”一章,并表示其“基本的理论框架是马克思的”[13]29。奈格里和哈特高度评价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也称《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并在马克思的“一般智力”概念基础上建构知识无产者的主体革命理论。至此,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核心概念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得到“隆重出场”。但是,概念的形式出场不代表理论的根本贯彻。纵向深入自治社会主义和传播政治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论证可以发现,福克斯借马克思的劳动、商品和剥削等概念构建数字劳动理论体系,将不属于劳动范围的休闲活动纳入生产劳动之中,实际上违背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奈格里和哈特则将社会变革的根本力量寄托于抽象的“诸众”,马克思的社会革命理论中的核心内容就此被抽离。因此,在传播政治经济学和自治社会主义理论中,马克思核心概念出场的背后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性和革命性的根本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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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格里和哈特构建了一条先回到马克思再“超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论证逻辑。奈格里重释了马克思的《大纲》,确立了从物质生产劳动向非物质劳动概念演进及论证的理论基座。1978年奈格里流亡法国期间参加了路易·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主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讲座,把讲座提纲集结为《〈大纲〉: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奈格里批判阿尔都塞“严重低估了《大纲》的价值”[26]3,认为《大纲》不仅是通向《资本论》的道路,而且埋藏着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主体性理论,《资本论》突出了生产力决定的客观性,而《大纲》预设了无产阶级革命主体理论。基于此,奈格里认为“《大纲》是马克思革命思想的顶点。伴随这些笔记本而来的是理论—实践层面上的断裂,我们从中能够发现革命行动以及它既不同于意识形态又不同于客体主义之处”[26]38。这里所说的断裂是《大纲》作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思想演进的重要环节而独立,并因此与《资本论》的劳动价值论相割裂,这是奈格里强化革命主观性及其主体塑造的理论奠基。
奈格里认为《大纲》的“机器论片段”是马克思理论张力的最高点[26]178。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史区分为协作劳动、工场手工业劳动、大机器生产劳动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是工人劳动“形式从属”资本,以大机器作为生产工具的生产完成了“实质从属”,而其后果是工人的“活劳动”从属于“机器”的死劳动,活劳动成为没有意识的机器的肢体,成为机器看护和生产的调节者,但奈格里却认为这里潜藏了革命主体性的重要论说。马克思指出,机器不是自然界生长但又是依赖自然之物通过人的产业劳动创造出来的,“是转化为人的意志驾驭自然界的器官或者说在自然界实现人的意志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的手创造出来的人脑的器官;是对象化的知识力量。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27]102。奈格里从“一般智力”获得灵感并以之为核心概念,认为在资本生产逻辑上,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同时为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和资本家占有工人劳动的剩余时间创造了条件,但工人作为主体在资本生产之外占有自由时间来获得主体性的发展。实际上,这是奈格里在这两个方面获得主体性论证的双重逻辑,就前者的资本客观逻辑来说,他认为在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中,工人的必要劳动量与资本交换是具体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的对立,构成了抽象价值包含具体劳动的对立,在大机器生产体系中“使概念的二元论得以迸发而且采用主体的双重形式”[26]168。也就是工人的工资是作为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独立变量,与固定资本的大机器体系相对立,工人争取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斗争反过来促使资本家提高科学和技术的固定资本生产力,工人又成为二者之间的中介,这是取消抽象劳动统治的可能条件。奈格里在“一般智力”概念之下引出了“社会工人”的概念,也就是大工业的分工是社会分工,而科学和技术生产力的提高更加促进社会分工,工人占有自由时间成为社会再生产的主要形式。
可以说,“正如《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大纲〉:超越马克思的马克思》便是奈格里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26]1。马克思在《大纲》中提出的“一般智力”成为奈格里和哈特论证非物质劳动概念的重要基础。奈格里和哈特认为,拉扎拉托界定的非物质劳动概念只局限在物质生产的表象,这对深刻的社会问题只是隔靴搔痒。奈格里和哈特在马克思“一般智力”概念基础上,引入福柯的生命政治概念,深入到计算机、信息网络时代的普遍交往维度,使“一般智力”得到“交往劳动”的重新定义,以抽象的象征性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互动式劳动构成交往劳动的主体性,由此“交往劳动”作为主体自主的劳动形式、生产和操纵情感的劳动成为生命政治的核心问题[18]31-32。实际上,这里埋藏了奈格里和哈特“双重矛盾”的辩证法,即将交往劳动等同于生命政治主体自觉劳动的应然,同生产和操纵情感的劳动相对抗,同时还存在情感劳动与被操纵的情感劳动相对抗。在这种双重矛盾中,情感劳动既具有生命本体的规定性,又具有“物质的、肉体的生产力”[18]32的原生力量,这是突破矛盾二重性的本体的原生力量。但是奈格里、哈特对情感劳动的界定是模糊的,大体包括健康服务、娱乐工业、自我服务、网络交流等,在论述上主要表述为“服务性劳动”。这是受到了斯密和马克思的影响,斯密把非生产性劳动等同于服务劳动,即不创造价值的劳动,马克思一方面批判斯密对其概念界定有问题,另一方面认为从商品生产角度来说斯密是对的,但服务性劳动是否具有生产价值要看是否进入商品生产阶段,在大机器时代服务性劳动的生产性一定程度上可以忽略。奈格里和哈特认为被马克思所忽略的不仅是第三产业的服务性劳动日益增长,还有第一、二产业在信息技术渗透下逐渐打破劳动者阶层、生产地域等局限的趋势。他们认为如同大机器时代工人活劳动实质从属资本一样,情感劳动在资本的操纵下构建了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帝国。如何打破这一僵局呢?奈格里和哈特给出的答案是:从“一般智力”向“交往劳动”转变,以生命政治生产力激活被操纵的情感劳动。信息时代的情感劳动被操纵是工业社会向后现代信息社会转型的发生学,即从身体和思想规训、控制而来,消解操控的逻辑是将发生学的顺序颠倒过来,也就是基于科学、知识、情感和交往的力量来激活“生命政治生产力”,它既存在于个体的肉体和思想中,也存在于普遍交往和互动式劳动中,在“社会工人”的再生产中个人的主体性和自觉联合的社会生产力主体构成解构资本的力量。可见,奈格里、哈特重构了生产力概念,这种生产力的格局体现在生命政治的内在性和非物质劳动外在性的统一体,其表现形式就是科学的、知识的、情感的和交往的、交互式劳动的力量。这显然不符合福柯的生命政治概念[28],更不符合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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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福克斯批评奈格里和哈特把非物质劳动概念作为“不精确的知识工作”而引向知识劳动非物质性的唯心主义轨道[13]471。同样,福克斯也认为斯迈兹的受众商品理论解释力不够。对此,福克斯做了两项基础性的理论工作:
第一,区分劳动和工作两个概念。福克斯认为《资本论》第一卷中恩格斯所加的注释,即“英语有一个优点,它有两个不同的词来表达劳动的这两个不同的方面。创造使用价值的并且在质上得到规定的劳动叫做work,以与labour相对;创造价值的并且只在量上被计算的劳动叫做labour,以与work相对”[29]61,这是马克思区分劳动和工作的标准。福克斯指认,马克思在德文著作中使用Arbeit是工作和劳动的混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废除劳动”的模糊表述,实质上是废除异化劳动而保留“工作”,马克思所说“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29]56是对工作的历史阐释,是人与自然界物质变换的自然必然性。福克斯断定,自阶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以来“劳动是一种必然异化的工作形式,在其中,人类无法控制和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及生产结果……工作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利用技术改造自然和社会,从而创造出满足人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13]35。显然,这种词义学的论证逻辑是不尽如人意的,但为他解释数字劳动等于异化劳动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二,构建信息生产力系统。福克斯以劳动力(活劳动)、劳动资料(固定资本的生产工具)、劳动对象(劳动材料)三大要素构建信息生产力系统。从发展逻辑看,信息生产力既是马克思所说“一般智力”机器体系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当代的“一般智力”的知识生产力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劳动主体的生产力是知识创造的脑力和体力消耗,劳动工具是数字设备、互联网和数字平台等,劳动对象是信息资源,劳动产品是数据商品。福克斯坚定认为信息具备生产力的物质属性,“信息生产力”既是知识生产的结果又是数字媒体时代代替大机器固定资本生产力的典型特质,信息生产力的作用机制就是平台为积累资本而运用定向广告,将用户数据商品化并剥削数字劳动的过程[13]448。
相比于斯迈兹受众商品理论中的单向度受众,福克斯认为网络信息技术已经使受众和直接商品生产者联系起来,受众在作为媒介观众的同时还是商品生产的重要劳动者,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是生产数据商品这一产销品。由此受众便在传统雇佣体系之外进行无酬的生产劳动,这是进一步分析“玩劳动”的理论激活点。受众听音乐、看电视的“玩”是自愿的、娱乐的、享受的活动,是满足自我精神需要的“工作”,但这是经由数字平台来实现的。“平台”作为固定资本是信息生产力的体现,因此“玩”也就参与了平台资本的增殖过程。福克斯和奈格里、哈特一样,从马克思的“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29]582的“总体工人”向“社会工人”转变出发,确认“玩劳动”是“玩”的“工作”的异化。福克斯认为社会工人创造价值是劳动力的结合形式,依循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异化的四重逻辑(劳动结果的异化、劳动过程的异化、与人的类本质异化、人与人异化),得出“信息生产力”体系整体异化,即“主体与其自身的异化(劳动力为资本所用且被资本控制),与客体的异化(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以及与主—客体关系(劳动产品)的异化”[13]43。
数字劳动与信息技术生产力一起构成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体异化”。那么该如何突破这种整体异化呢?福克斯根据马克思关于劳动与工作的划分,提出与数字劳动相对应的“数字工作”(digital work),相比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互联网公司,数字工作发生在“由直接用户集体拥有和控制的”[13]448工人阶级社交媒体,这些社交媒体的最大特点是“以非商业和非盈利为导向”[13]448。在福克斯来看,世界互联网正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它可以在数字劳动的残酷剥削中深化媒介资本积累;也可以“发展成一个由日常用户共同创造和控制的工人阶级的互联网”[13]452,这样“基于公有的互联网将是一种真正的社会媒介”[13]452。值得肯定的是,福克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互联网平台中看到了私有制的局限性,进而提出了基于公有制的互联网平台,这是符合社会发展未来趋势的。然而,这样的公有制互联网是抽离了商品经济和资本关系的理想世界,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明确指出,“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29]9-10。资本主义制度必然因社会化大生产与私有制不可调和的矛盾而走向崩溃,但这个结果绝不是由强行抽离商品经济和资本关系来取得的,福克斯借由马克思核心范畴构建起来的数字劳动理论体系也因此成为一种空洞的共产主义畅想。
比较而言,奈格里和哈特关于非物质劳动的论证既离开了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又陷入知识无产者主体革命的主观性困境。福克斯在信息生产力逻辑上构建的数字劳动异化理论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三个不可忽视的理论问题:其一,对工作与劳动的区分,如果福克斯看到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受马克思劳动概念影响在亚里士多德“制作”概念基础上作出的劳动、工作、言说的区分,可能就不会出现这种仅停留于词义的工作与劳动的划分,将使用数字媒体的“玩”说成是工作的异化,以及把劳动全部作为异化来处理是不恰当的。其二,生产力系统的异化未能在资本统治社会生产力的逻辑上来论证,甚至还回到未形成科学劳动价值论的青年马克思的人本学逻辑,这是一种不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体系的异化从根本上来说是科学技术在资本的操纵下对人类的生产生活形成全方位控制的表现[30]。其三,奈格里、哈特以及福克斯都因远离科学的无产阶级革命道路而陷入一种不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总体上来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生产力理论在奈格里和哈特的自治社会主义、福克斯的传播政治经济学中再次出现,但是概念词汇的重复出现绝非理论意义的一以贯之,这样先“回到马克思”又“偏离马克思”的做法终究无法真正解决数字劳动理论难题。
一. 奈格里和哈特:为塑造革命主体构建生命政治生产力理论
二. 福克斯:以信息生产力的异化论证数字劳动即异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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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者所发起的数字劳动概念争论,在敞显这一概念本身问题的同时也凸显了对其深入研究的必要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学习研究当代世界马克思主义思潮,对我们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具有积极作用。”[31]虽然西方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有很大的距离,但这些西方学者置身资本主义发展过程,提出的一些创新性概念对于我们认识现代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奈格里和哈特、福克斯以非物质劳动和数字劳动指代信息技术变革下的劳动范式转换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他们对社会生产力的结构性变化及异化的阐释,却没有在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上来论证。面对信息技术给生产生活带来的“格式塔”般的变革,真正地“回到马克思”要求从生产力总和决定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上来审视数字劳动,在唯物史观指导下,从科学技术生产力发展下的知识劳动来审视数字劳动的属性、内涵、特质等才更具科学性,这样更符合一定社会历史条件限制下的数字劳动从属于知识劳动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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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唯物史观视界,数字劳动是从马克思所处时代的以“一般智力”为标识的机器体系发展而来的知识劳动,生产劳动之外的听音乐、看电视、线上购物等休闲活动不属于数字劳动的范围。奈格里和哈特、福克斯等人从“一般智力”来立论数字劳动的生产力属性有合理性一面,但为了反驳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所坚持的后工业社会理论,知识劳动概念没有在他们的理论中着重凸显。有学者考证马克思的所有文本中只有一次使用“一般智力”概念[32]。怎样理解“一般智力”?按照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史的论述,机器是从生产资料转化而来的固定资本,是自然科学应用的技术化结果,也就是“过去的劳动”成果运用于商品生产。马克思从这一意义上说,“一方面,直接从科学中得出的对力学规律和化学规律的分解和应用,使机器能够完成以前工人完成的同样的劳动。然而,只有在大工业已经达到较高的阶段,一切科学都被用来为资本服务的时候,机器体系才开始在这条道路上发展;另一方面,现有的机器体系本身已经提供大量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明就将成为一种职业,而科学在直接生产上的应用本身就成为对科学具有决定性的和推动作用的着眼点”[27]99。科学向机器体系转化的中介是技术,而技术又是使科学原理获得机器物质外壳的手段。科学原理一旦获得技术的物质外壳,机器就具备了生产力属性,如此,马克思在《手稿》中说“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27]94,在《资本论》中进一步说明“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并迫使科学为资本服务”[29]418。
从文本上看,马克思有时用科学包含技术,有时用科学和技术来阐明机器体系作为固定资本的生产力,这也构成科学技术或科技生产力的话语来源。实际上科学和技术处于不同层面。科学一般指观念的、学说的、推理的理论知识,而技术的早期是制造技艺,亚里士多德称之为“制作—技艺”。基于经验的制造工具及其使用的工艺活动贯穿人类历史,到大工业时期虽然经验的技艺并未消逝,但科学原理与制造机器的技术构成一对辩证关系,即从科学原理的技术化和应生产生活的技术要求创新理论相互促进,科学技术化和技术科学化作为生产能力的具象化也就具有生产力的属性。哈贝马斯最早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位的生产力[33],就是从科学和技术已经构成“体系”途径来说的。实际上,马克思在机器体系的论述中已经指出了这样的认知,“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作用物的力量……而是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这种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以及和它有关的其他一切科学的发展,本身又和物质生产的发展相适应)”[27]100。从这一方面来说,“一般智力”可以理解为科学技术水平所决定的现实生产力,但这里的科学是以自然科学为主同时也包括社会科学。显然,“一般社会知识”与“一般智力”相等同,这是马克思在“工艺学”语境实现的。马克思在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之时,高度关注拜比吉、尤尔等这些非典型经济学家的工艺学的著作,他们在人与机器体系关系方面所构建的工业心理学对马克思超越斯密、李嘉图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说大工业作为对象性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34]192。这里的心理学是指人的创造性劳动唤起自然力的本质性力量和生产过程中分工与协作的力量的总和,在这个总和中生产“一般智力”的知识劳动居于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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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劳动是基于“对象化的知识力量”的概念化表达,它居于生产过程的统治地位,但在社会生产力结构中就成为“资本生产力”的条件和总体生产过程的环节。在关于生产力概念的讨论中,一般认为马克思没有对生产力做出总体的明确的界定。诚然,马克思在不同文本中因论证主旨不同而使用个人生产力、物质生产力、劳动生产力、社会劳动生产力、集体生产力、社会生产力、大工业生产力、主体生产力、客体生产力等。实际上,马克思在致安年科夫的信中阐述“社会不可选择”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不可选择”时强调了生产力是“应用能力”[35]。所谓“应用能力”,即运用智力、体力、自然力的总和。这应当确认为马克思总体的生产力概念。这与马克思在《资本论》对生产力的两处论述是一致的。在一般意义上,“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29]59,这可以说明生产力与劳动生产力相等同,同时也说明效率是衡量不同生产部门生产力的尺度,还可以区分个别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马克思指出了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多种情况,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29]53。这些决定因素被理解为权威的生产力“五要素”而区别于“二要素”“三要素”说[36]。由此可以确认,对个体劳动者来说,劳动生产力是劳动者智力和体力的总和,从物质生活资料生产能力来说,劳动生产力是劳动主体运用智力和体力制造生产工具塑形自然之物转为生产和生活资料的能力,是构成性的关系存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劳动生产力相等同,但这不是个别生产力的简单相加,而是“社会”条件下的“结合”形式所构成的结构。社会不是结晶体而是人们相互作用的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关系的经济基础,生产力的各要素构成生产关系的物质载体,因此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但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对生产力也有反作用。社会生产力是构成性的,是社会再生产的问题。马克思指出:“社会生产力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不仅以知识的形式,而且作为社会实践的直接器官,作为实际生活过程的直接器官被生产出来。”[27]102但在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资本生产力”占据总体性的统治地位,科学和技术劳动已经成为资本生产的环节,“生产过程成了科学的应用,而科学反过来成了生产过程的因素即所谓职能。……资本不创造科学,但是它为了生产过程的需要,利用科学,占有科学”[37]。也就是说,虽然知识劳动在构成性的社会生产力结构中占统治地位,但是知识劳动在生产关系上实质从属于资本,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生产力的典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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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在首次阐发唯物史观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述了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人的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之后,深刻阐释了人的“意识”[34]531-533。这种以人的存在为对象的“关系意识”,是人类在创造社会历史的同时超越动物的显著标志,其特性在于“意识代替了他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34]534。马克思恩格斯在分工和所有制的历史逻辑上分析了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分工具有的决定意义,在《大纲》中明确把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并列使用,并指出统摄了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解体“只有在物质的(因而还有精神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有可能”[38]。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深刻批判庸俗经济学家忽视精神劳动的问题。庸俗经济学家们以资本生产力的独立性来解释剩余价值,马克思则深刻指出科学向生产工艺转化是资本生产力的前提,作为固定资本的机器体系就是机械化时代生产工艺的凝结,通过使用机器来提高效率进而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资本家赢得竞争的必然选择,这一效率提升的过程就是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双重消耗过程。但这些庸俗经济学家对以上经济事实选择视而不见,所以马克思指出“连最高的精神生产,也只是由于被描绘为、被错误地解释为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才得到承认,在资产者眼中才成为可以原谅的”[39]348。庸俗经济学家的看法来源于斯密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根源还在斯密。斯密对物质生产和非物质生产以是否创造商品价值来区分固然有其正确的一面,但以物化形态作为非物质生产的尺度又是错误的。马克思指出,因为斯密考察的是物质财富生产,“在精神生产中,表现为生产劳动的是另一种劳动,但斯密没有考察它……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只有在物质生产就其自身的形式被考察时,才不致流于空谈”[39]345。在斯密看来,知识劳动不是直接的稳定的物化的物质财富,而是将其作为非物质生产劳动隐匿掉。在马克思看来,非物质劳动不只是斯密所说的家仆的服务劳动,还包括科学技术的、文化的劳动,这些只要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所以斯密不会考察资本生产过程的非物质劳动与物质劳动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同时,揭露了资本家通过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降低固定资本投入、提高机器性能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是同“精神生产领域内的进步,特别是和自然科学及其应用方面的进步联系在一起”[40]的。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的论证逻辑上知识劳动作为精神劳动具有两种形态存在,即直接渗入商品生产过程的和在商品生产之外的劳动。前者作为被资本家购买的知识劳动力直接参与商品生产,后者则作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器官的独立力量而存在。当然,就知识劳动的直接的现实与潜在生产力来说,那些还未转换为直接使用的生产力的知识还是潜在的。
总的来说,一方面,从唯物史观的生产力发展逻辑上来看“数字劳动”概念,其属性是知识劳动,其中科学技术劳动占主导地位。就数字劳动的领域来说,福克斯所界定的广义数字劳动行业链条过长,采矿和计算机材料加工不是数字劳动的范畴;看广告、刷视频、听音乐等既不是劳动也不是数字劳动。数字劳动应限于信息和通信领域的知识创新及其应用和管理劳动。数字劳动属于知识劳动,并不是知识劳动的全部,并且是否居于知识劳动的统治地位仍需进一步讨论。另一方面,就数字劳动的异化问题来说,观照抽象资本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是合理也是必要的,但数字劳动异化的根源在于资本生产力统摄下科学技术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劳动的异化,对数字劳动异化的根本性揭露不应离开马克思关于资本与科技生产力关系的辩证理论。
一. 基于“一般社会知识”的知识劳动在大工业生产力中居于统治地位
二. 在资本逻辑下的社会生产力中审视知识劳动的实质地位
三. 在精神生产力与物质生产力的辩证关系中把握知识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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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家们的文本中学术概念具有规范、创新、再规范的特点,相同术语的历史连续并不意味着内涵和外延等同,运用概念科学反映事物本质以及内涵的与时俱进性是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的态度。综合来看,数字劳动指代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和自治社会主义理论背景下,伴随数字技术变革而出现的与通信和信息技术(ICT)相关的各类生产劳动和使用数字设备的人类活动。传播政治经济学和自治社会主义的理论努力告诉我们,资本已然渗透到传统生产领域和非生产领域中,进入人们的情感、休闲和娱乐生活,因此完全忽视信息技术革命下生产劳动和生活方式“格式塔”般的变化是不可能的,但同样贸然构建新的劳动价值论和生产力理论不仅无法彻底洞悉数字劳动的本质,还有可能破坏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科学性与革命性。从马克思关于“生产力总和”决定社会历史规律的理论路径上审视知识劳动,尤其是数字科技劳动所蕴含的蓬勃生产力是当代高效能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数字劳动的生产属性本质上来源于知识劳动。在非生产领域,传播政治经济学者和自治社会主义者对科技异化的警醒值得我们关注,但将人们使用数字设备的休闲活动直接归属于劳动是不合理的。不论是科学技术生产力还是人们复杂的知识劳动生产力只是提供创造价值的可能性,而不提供创造价值的现实性,数字劳动发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使同一活动在不同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下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我们不能苛求马克思将数字化生存时代的问题全部预设并解决,以制度保障科学技术生产力和知识劳动生产力的最大程度发挥、规避资本对生产生活的侵蚀是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着重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