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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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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密, 刘群鑫. 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特征[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52(1): 108-118. doi: 10.13718/j.cnki.xdsk.2026.01.010
引用本文: 林密, 刘群鑫. 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特征[J].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6, 52(1): 108-118. doi: 10.13718/j.cnki.xdsk.2026.01.010
LIN Mi, LIU Qunxin. The Worldview and Method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cept of Modern People's City[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6, 52(1): 108-118. doi: 10.13718/j.cnki.xdsk.2026.01.010
Citation: LIN Mi, LIU Qunxin. The Worldview and Method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cept of Modern People's City[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6, 52(1): 108-118. doi: 10.13718/j.cnki.xdsk.2026.01.010

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特征

  •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辩证法研究”(25JD710016),项目负责人:林密
详细信息
    作者简介:

    林密,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 中图分类号: F299.21

The Worldview and Method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cept of Modern People's City

  •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特征,其核心在于历史维度、系统维度与人民维度的辩证统一。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历史性体现为立足社会历史条件,既遵循城镇化的自然历史规律及其与生产方式的互动逻辑,又充分发挥了历史主动性,开创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道路。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系统性体现为基于“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的科学论断,坚持系统观念,通过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与整体性推进,协同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人民性体现为恪守“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将人民群众置于城市建设主体地位,推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历史的和谐共生,塑造城市文明新形态。三大维度有机统一,不仅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城市发展规律、治理逻辑与价值目标的深刻把握,更构建起一套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张力的城市现代化方法论,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城市实践贡献了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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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刊出日期:  2026-01-01

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特征

    作者简介: 林密,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辩证法研究”(25JD710016),项目负责人:林密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特征,其核心在于历史维度、系统维度与人民维度的辩证统一。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历史性体现为立足社会历史条件,既遵循城镇化的自然历史规律及其与生产方式的互动逻辑,又充分发挥了历史主动性,开创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道路。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系统性体现为基于“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的科学论断,坚持系统观念,通过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与整体性推进,协同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人民性体现为恪守“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将人民群众置于城市建设主体地位,推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历史的和谐共生,塑造城市文明新形态。三大维度有机统一,不仅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城市发展规律、治理逻辑与价值目标的深刻把握,更构建起一套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张力的城市现代化方法论,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城市实践贡献了中国智慧。

English Abstract

  • 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瞻远瞩、高位谋划我国城市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重要论述[1]1。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五个转变”的历史方位,提出“一个优化、六个建设”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2],科学回答了城市建设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以及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的重大命题,形成了一套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理论体系。这一体系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发展规律,明确了城市发展的历史方位、目标定位和战略取向,蕴含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1]1。深入探索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特征,阐释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原则方法,是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关键议题之一,有助于不断深化、丰富和拓展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科学体系,也为新征程上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了兼具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的系统方略[3]

    当前,学术界围绕“人民城市”理念,主要从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研究路径展开探索。这些路径各有侧重,共同构建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整体框架:第一,在人民城市理念的生发逻辑、理论渊源的研究上,学者们认为人民城市理念遵循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发展规律和人类现代化发展的趋势[4-5]。其理论渊源主要涵盖马克思主义经典城市理论、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建设经验、中华民族关于城市建设的优秀传统和宝贵经验,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城市建设历程中形成的本土理论和特色模式[6-7]。第二,围绕“城市是什么”“城市为了谁”“城市依靠谁”“城市如何治”等人民城市建设的核心理论命题,学者们深入探讨了人民城市理念的基本内涵、实践理路[8-9]及其所指向的城市共同体与共同体意识建构[10]。第三,在人民城市理念的原创性贡献、时代意义的研究方面,学者们普遍认为这一理念既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城市理论,也丰富完善了城市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范式,构建了人类城市文明新形态。例如,在城市空间上要注重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发展特质上要注重构建人与历史文化共荣,在城市格局上要注重营造人与人共赢,在发展目标上注重塑造人与社会共进[11]。人民城市理念蕴含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集中体现为系统运用唯物辩证法,坚持系统观念,抓好发展观、矛盾论等[12]。国内学者强调了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论在城市研究中的独特性[13],亦有学者从城市的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等角度剖析城市工作的哲学治理范式,认为人民城市理念的方法论彰显出人民性治理范式的运行逻辑与实践智慧[14-15]

    总体而言,学界对于人民城市理念的理论渊源、内涵特质、实践理路、价值意蕴等方面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但从世界观和方法论层面对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研究仍然还需加强。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迎来新的历史方位,“十五五”规划擘画了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新蓝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16]。深入探索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特征,对于构建新时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城市哲学理论体系、助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试图进一步阐释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三个世界观与方法论特征:第一,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具有历史性特征。“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1]21,要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把握历史主动,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第二,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具有系统性特征。城市是一个系统的、整体的、发展的有机生命体,要坚持运用系统观念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第三,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具有人民性特征。要紧紧把握城市的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发挥人民的主体能动性,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

  • 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历史不是某种过程性的抽象原则,而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17]。在马克思那里,历史的“规律”是人作为历史的前提和结果的辩证运动,而“逻辑”则是对人的历史活动的理论把握。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考察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首先要坚持以历史为解释原则的世界观,即“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1]27。而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历史性,不仅在于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城市历史演进规律的探索与遵循,更在于立足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展现出开创中国特色现代化新道路的历史主动性。

  •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的“序言”中开宗明义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18]12马克思以“自然历史过程”来叙述社会经济发展,旨在强调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1]31。城市发展有其内在规律,理解和运用这些规律可从“自然性”与“历史性”两个维度来把握。

    一方面,城市发展是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过程。马克思把自然界看作人类“无机的身体”[19],指出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无论在生存上还是在发展上都离不开自然。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始终是“人化的自然”,离开了人类的维度,空谈自然是没有意义的。人类在与自然的长期互动中,为满足生存与发展需求不断改造自然,逐步催生出城市聚落。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推动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持续进步的同时,在城市的生产活动中也对自然环境造成了更为严重的破坏。对比西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城市病”问题,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注重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强调要在科学认识、把握和运用城市发展规律,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运用城市的自然条件,让城市嵌入自然,让自然融入城市,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1]39。中外城市发展的历程表明,要想推动城市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充分认识城市发展进程中蕴含的自然性和历史性。

    另一方面,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城镇化进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既包括自然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也包括人文历史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而决定了城镇化进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然是自然历史过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我们就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之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1]21这就是说,不能将城镇化视为一种简单的、可以人为操控的过程,必须尊重其内在规律,顺应历史趋势,以稳健有序的方式推进城市建设。一座城市所能达到的高度,往往受到其内在条件的深刻影响,包括这座城市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之中所处的位置,在区域战略布局所处的方位,以及它所拥有的自然基础、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人文底蕴等。因此,城市工作应立足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的历史方位和历史特色,在主动求变适变应变中更新城市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

    总体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重要论述,蕴含着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应坚持的历史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我们深入考察城镇化的内在规律,以历史的视角去理解和推进城镇化进程。

  • 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蕴含着深厚的历史唯物主义智慧,其历史特征不仅体现在对城市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上,更体现在主动引领城镇化与生产方式变革的辩证关系中。历史规律性并不意味着人类只能被动接受客观规律的支配,恰恰相反,只有在认清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充分激发和施展人的历史主动性,实现能动性的真正发挥。

    在世界观层面,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同时承认社会意识的反作用。因此,人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并非消极被动,而是能够主动发挥历史创造性。这种历史主动性,本质上是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辩证统一的体现。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视域下,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层面的深刻自觉。马克思恩格斯曾深刻揭示城市发展与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指出资本主义“建立了现代的大工业城市——它们的出现如雨后春笋——来代替自然形成的城市”[20]。这一过程既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暴露了资本主导下城市化的矛盾性:在推动城市从传统向现代蜕变的同时,也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使工人“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21]。与受资本逻辑支配的资本主义城市化不同,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强调在准确把握城市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历史主动精神。这种主动性建立在对城市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上,强调城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机生命体。城镇化进程不仅要遵循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更重要的是强调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抓住历史变革时机,将城镇化视为与生产方式变革相辅相成、面向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历史进程。

    在方法论层面,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蕴含着把握历史主动的实践路径,即遵循历史规律并将其转化为实践动力。现代化人民城市应主动遵循并引领生产方式的变革,通过前瞻性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城市产业体系的战略性转型升级,从而重塑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竞争力,最终实现从“被动城镇化”到“主动现代化”的跃迁。具体而言:第一,要前瞻性布局未来产业,塑造城市发展新动能。把握历史主动要求城市治理者必须具备战略眼光,能够洞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坚持以布局未来产业引导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发展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第二,要以产业升级驱动城市功能重构与空间优化。一个以创新为核心动力的城市,需要提供有利于知识创造、交流与转化的空间载体。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建设体现为围绕新产业、新人群的需求,主动重构城市空间,以系统性地优化城市的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生态与人居功能,使城市空间从服务于“物”的生产转向服务于“人”的创造与发展。第三,要以数字智慧转型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数字化、智能化不仅是生产方式变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城市治理效能的重要工具。其历史主动性在于,它超越了单纯的技术应用范畴,实质上推动了生产关系与治理模式的系统性重塑。通过数字技术重构治理流程、打通部门阻隔、实现数据融通,能够更精准识别群众需求,更及时响应民生关切,从而系统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总之,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历史性特征体现在对城镇化与生产方式变革关系的能动把握上。通过“把握历史主动”这一核心命题,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实现了历史规律性与能动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辩证统一。它既克服了盲目追求城镇化率的被动适应模式,也超越了脱离产业发展规律的城市空想主义。通过主动引领生产方式变革,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推动了城镇化与产业结构、技术范式的良性互动,实现了从“被动城镇化”到“主动现代化”的历史性跃迁。

  • 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道路是立足我国国情,充分考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等实际情况开辟出来的道路。区别于西方国家以资本增殖为内在驱动的线性递进式演进路径,我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通过工业化、信息化、城乡融合与农业转型的协同推进,构建起了多维度联动的发展格局。“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1]20以中国式现代化创造的城市新文明,发轫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深入结合,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生成历程中发展而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文明新形态。

    一是立足于“人口规模巨大”这一基本国情,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也是中国城市现代化的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尤其是要看到,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十三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1]21回顾中国的城市现代化历程,从1978年到2024年,城镇化率实现了从17.6%到67%快速跃升。中国超大规模人口向城市集聚的现代化进程,客观上要求突破传统城镇发展模式,遵循“并联式”城市现代化逻辑,构建多中心联动、层级协同的新型空间组织形态。通过培育“组团式布局、网络化连接”的现代化城市集群,中国城市现代化形成了容纳庞大人口基数的阶梯式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体系[22],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正是经历长期探索才得出的科学判断和道路自觉。

    二是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城市现代化。传统的城市现代化模式往往将城市简化为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的引擎,容易出现“见物不见人”的问题。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要将“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置于城市发展的中心位置,以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价值取向。同时,要求城市发展必须围绕人的需求展开,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共同富裕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意味着城市公共政策、空间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供给都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旨归,从而使城市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三是构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城市现代文明。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23]19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城市不仅是物质富足的家园,更是精神富有的港湾[24]。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过程要求兼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新范式,实现对“单向度”现代化范式的超越从而规避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物质丰裕而精神空虚的“现代性危机”。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不仅强调要创造丰裕的物质财富,而且注重城市历史文脉的传承与创新,塑造独特的城市精神标识,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实现物质富足与精神富有的有机统一。

    四是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现代化新家园。建设美丽中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生态城市作出新研判:“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25]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各个城市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26]。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过程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针对工业文明时期城市粗放扩张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要将“生态文明”原则全面融入城市空间生产的全过程。城市建设要遵循自然、融入自然,划定生态红线,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广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与绿色基础设施,着力构建蓝绿交织、疏密有度、韧性强固的城市空间格局。

    五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城市现代化。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展现出了开放包容的姿态和胸怀天下的气度。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中国既立足本国国情,又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实事求是、开放包容的实践方法与态度,探索出一条既符合中国实际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发展之路。

  • 城市作为一个包含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维度的具体总体,是历史演进与社会生产的共同产物。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社会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总体,每一个特定的社会都不是固定僵化的,而是由特定的社会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所构成的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27]。现代城市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表达和外化,其反映的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这种城市的生产不仅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而且还包括以权力和权利为核心的政治关系和以习俗、意识形态、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意识观念等方面的生产和再生产。因此,对城市的深入分析,必须探究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意识形态系统及其相互关系的实践如何塑造了一定社会的城市空间[28]

    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一种集理论与方法为一体的社会有机体理论。这一理论体现了系统观念在社会历史研究领域的应用,是一种关于社会研究的总体性方法。“从根本上说,系统观念确立了事物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本性,揭示了事物的整体性存在方式和系统性运动的本质,因而是唯物辩证法的奠基性思维。”[29]列宁强调:“辩证方法要我们把社会看做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30]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方法强调社会的系统性、动态性和历史性发展特征,这与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中注重历史性、系统性和人民性的要求高度契合。

    城市作为各种要素高度集聚、矛盾集中呈现的复杂系统,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空间等众多领域。在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城市工作方法面临差异化的挑战与要求。在增量扩张阶段,工作方法往往呈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化特征,易陷入“摊大饼”式的粗放发展。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则需深刻把握并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推动城市发展实现系统性转变,即发展理念上更注重以人为本,发展方式上更强调集约高效,发展动力上更依托特色培育,工作重心上更聚焦治理投入,工作方法上更强调统筹协调[31]。因此,现代化人民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其历史演进必然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系统性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1]159,强调要以系统思维来推进城市工作,从构成城市的诸多要素、结构和功能等方面入手,系统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从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加强组织实施8个方面进行系统谋划,将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科学实施步骤,在协调发展中确保城市发展的整体性和可持续性[31]

  • 在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进程中,空间布局、发展规模与产业体系的适配性决定着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与竞争力。首先,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需系统整合自然与人文条件、经济要素与生态承载的协同关系,构建具有地域辨识度的立体式发展框架。其次,城市有机体的整体性、动态平衡性与自我调节性,要求城市空间发展必须超越单一资本逻辑,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子系统的协同演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空间结构直接关系城镇化质量,影响房价、交通、生态等城镇人居环境和竞争力,处理不好会滋生和助长城市病。”[1]46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要将城市视为有机生命体,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最后,规模是城市生产力发展的具体呈现。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城市规模必须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关注空间资源在生态承载、社会公平与文化传承等维度的综合效益,构建功能清晰、分工合理、主副结合的城市空间格局,重构城市有机体的空间协同性。“人要在城市落得住,关键是要根据城市资源禀赋,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强化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增强中小城市产业承接能力。”[32]由此可见,现代化人民城市的产业结构调整核心是人,本质在于超越资本逻辑的狭隘性,实现产业结构与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高度统一。

  • 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是城市工作的三个重要环节,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构成城市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对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周密部署,系统推进各方面工作。”[23]411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是一个一体化贯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过程,城市工作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以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为科学指引,坚持立足当下与谋划长远的辩证统一,坚持整体统筹与局部推进的辩证统一,坚持宏观规划和微观治理的辩证统一。在规划环节中,要注重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把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从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乡发展,一体化考虑规划、建设和治理,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在建设环节中,要严格依法执行规划,注重质量、效率和安全,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在管理环节中,要注重法治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提高城市管理的效能和水平,着力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 改革是牵引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体制机制不顺,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1]105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既是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又是新时代贯彻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的应有之义。城市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许多子系统、微型系统。因此,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清除妨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体制障碍,以思想大解放、改革再提速创造无限可能、激活无限变量,才能不断推动新型城镇化水平,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在改革过程中,科技是推动城市发展的强大杠杆。马克思认为,“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33],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强有力的革命力量。在人类城市发展史上,历次科技革命都大大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当前,技术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研究正在不断拓宽人类认知边界。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生物技术等前沿技术大量涌现,引发连锁式变革,不仅成为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引擎”,也成为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与此同时,文化是城市发展的内生动力。城市的历史文化隐含着文明进步的密码、凝聚着人民的实践智慧,构成了城市品格与精神内核的核心要素。在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尽管城市的物质形态持续迭代更新,但守护文化根系、承继精神内核始终是保持城市独特性的根本要求。一座没有历史文脉的城市,是缺乏生命力、缺少竞争力的城市。城市发展既要传承历史优秀文化,又要赋予时代发展内涵。因此,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化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城市文化。既要赓续文脉,又要推陈出新;既要改善人居环境,也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真正实现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和谐共生。

  • 城市作为人类劳动分工的产物,承载着生产、生活与生态的辩证关系。生产、生活、生态三者共同构成了城市共同体。首先,生产是城市共同体的发展动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重心在于调整空间生产的价值取向,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通过积极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构建创新导向的产业生态,提高生产空间利用效率,进而实现生产空间的重组与解放。其次,生活构成城市文明存续的基本要素,其本质在于通过整合物质基础与精神追求,形成承载人民多元需求的功能框架。这种价值导向要求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的发展逻辑,既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制度环境与社会条件。最后,世界是由“人—社会—自然”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34],生态构成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共同体的根基,为城市运转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承载框架。这种系统性支撑不仅维系人类文明存续,更通过调节自然要素与人文活动的动态平衡,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由此可见,城市共同体展现了城市生产、生活与生态等多样化功能,并将目光聚焦于城市的主人。

  • “城市发展要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聚促进城市发展正能量。”[35]政府、社会、市民都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在城市工作中,要注重政府、社会和市民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首先,要用好“政府有形之手”。政府角色要从“划桨人”向“掌舵人”转变,不仅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科学布局,通过整体性治理实现基础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还要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城市建设,充分调动各类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其次,要用好“市场无形之手”,让社会资本实现“进得来”也“留得下”。城市发展既要靠“政府有为”,也要靠“市场有效”,要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胆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最后,要用好“市民勤劳之手”,实现从“要我做”到“一起做”的认知转变。市民是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主体,也是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根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1]151因此,要把人民群众的社区生活细节纳入现代化人民城市发展进程,即在其日常生活与城市实践中不断培育主体意识,进一步实现治理效能的实质性提升。这种参与模式的转型能够使个体实践升华为集体价值创造,最终形成发展成果共享、治理责任共担的良性互动格局。

    此外,坚持系统思维还要求将城市视为一个既相对稳定又持续开放的系统。城市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而是与区域、国家乃至全球紧密相连的有机体。因此,在城市工作中,要注重城市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关系,明确城市在多层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和定位。首先,要加强城市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例如,《意见》明确支持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为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同时增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群、都市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功能,促进城市之间在功能定位上错位互补、基础设施上互联互通、治理体系上联动协作。其次,要加强城市群内产业链协作,优化城市群之间产业分工和空间联系[31]。结合几大城市群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意见》出台的“3+N”发展格局相较于“十四五”规划表述的“5+N”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性思维的实际运用,城市群、都市圈、单一城市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也更加明确。

  •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城市的创造者和城市发展的推动者。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的根本立场,强调城市发展既要符合自然历史的发展规律,也要体现人的参与性与能动性。马克思恩格斯将城市纳入资本批判的理论视域,揭示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城市空间的生产本质,并着重指出资本逻辑如何驱动社会空间的不平衡发展。这种不平衡发展的现实表现之一就在于忽视了城市发展的根本属性,体现为资本对城市空间生产的非正义和空间剥夺。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曾在《空间的生产》中指出:“‘中国式道路’则是对一种真实关切的验证,这种真实关切即让人民与空间完全卷入一个建设差异化社会的过程。”[36]而抵御城市空间发展同质化与等级化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必须始终坚持城市发展的人民性并构建符合最广大人民需求的差异化的空间现实。大卫·哈维(David Harvey)也曾就空间正义问题进行探讨。在他看来,空间正义之所以可能,就在于其作为一种价值理念、政治话语、社会理想的空间正义传达着人类对自身的深刻理解。“因为我们共同制造了城市,所以我们也共同地制造了自己。”[37]一言以蔽之,资本逻辑从根本上消解了人们追求和实现美好城市生活的可能性,而以人民性为轴心的社会空间理论在现实的时空实践中生成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1]39的根本价值取向。

  •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毛泽东曾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38]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1]151人民是城市的缔造者,城市建设的主体始终是作为总体的“人民”而非原子化的个人。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原子化的个人构成其社会关系的前提与出发点,这正是从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从原子化个体的理论前提出发,个人与社会往往被置于对立的关系之中:个体难以把握社会的总体性现实,只能对其加以认知并被动服从。在这一进程中,人们对现实社会的否定、批判与超越的思维视野与实践能力逐渐丧失。唯有立足人类整体发展,将个人置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考察,方能实现对当代社会的总体性认识与超越。这构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唯物史观认识论的基础,而“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正是社会历史发展总体中城市主体性的彰显。从具体实践逻辑来看,城市建设和治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广泛参与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这种参与不仅体现在物质层面的建设上,更体现在智慧、力量和创新精神的贡献上。

    第一,人民意愿是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重要依据。城市属于人民,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确保城市建设符合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过去一段时期里,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急于增效,在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呈现出“重外延扩张、轻内涵提升”的倾向,发展方式较为粗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与此同时,城市规划在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等方面均存在不足,致使规划本身未能充分体现“人”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的需求与价值。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则要求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民意调查、公众参与等方式,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的方向。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也是城市规划不断调整和优化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提升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规划理念,确保了城市建设能够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第二,人民是城市的“诊断者”和“治疗者”。梁思成先生曾指出:“城市是一门科学,它像人体一样有经络、脉搏、肌理,如果你不科学地对待它,它会生病的。”[1]9现实中,许多“城市病”的实质是工具理性主导下对人本价值的背离,不仅使市民被迫承受空间异化的代价,还制约了城市的持续繁荣。人民群众的口碑是城市最好的丰碑,城市工作成效如何,关键要看老百姓满意与否。因此,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在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中,既要注重物质层面的建设,更要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治理的完善,确保城市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全体人民。

    第三,推动城市从“管理”向“治理”的深刻转变。“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1]5这一转变意味着,必须超越过去单向、指令式的管理模式,转向构建政府、社会、市民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城市治理不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应成为汇聚众智、凝聚合力的“交响乐”。人民群众作为城市发展的主体,要求城市治理一方面要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的意识,强化他们与城市共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市民与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变“要我参与”为“我要参与”。另一方面还要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通过制度保障信息获取、决策参与及效能监督,完善党群协同的治理体系,提升社区自主治理能力与内生发展效能。

  • 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未来图景,就是要构建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第一,人民是城市的实践主体。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审视城市演进的根本立场,而能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样是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所秉持的核心目标与评判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1]37因此,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目标,要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1]38。与之相应,《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加强系统集成;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等重要举措。

    第二,城市发展最终目标是满足人民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对改变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都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1]39现代化人民城市发展的核心价值维度在于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维诉求,其本质要求体现为构建与人的全面发展相适配的体制机制。因此,城市工作要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不断激发城市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针对城市建设中出现的种种“城市病”,要秉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交通拥堵、房价起伏、大气污染等问题为突破口,提出综合性策略,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第三,人民是城市的价值评价主体。“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1]37长期以来,城市发展评价体系主要以单一维度的经济增长指标为主导倾向,其价值取向呈现明显的经济理性偏好,这使城市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规模扩张与资本增殖的路径依赖,从而遮蔽了人民作为实践主体的多维诉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城市工作不仅要看经济效益,还要看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强调“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是重要评判标准”[1]40。“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1]332025年10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了我国首份《城市综合发展指数报告(2025年)》[39]。这份报告围绕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意见》的总体要求,积极响应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六个方面建设目标,选取了20个创新城市特征指标、11个美丽城市特征指标、32个文明城市特征指标、47个宜居城市特征指标、29个韧性城市特征指标、21个智慧城市特征指标,确保了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客观性。以六个维度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突破了以往单一指标排名的局限,为新时代人民城市的发展确立了更为全面、立体的评价标杆。这些举措体现出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既着眼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又切实提高了城市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耦合度。

  • 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道路的探索与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城市发展的内在逻辑与外在特征。在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发展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城市建设方向正确、目标明确、步伐稳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实现了党的领导与人民主体性的辩证统一。党的历史主动性与人民的主体能动性在城市建设中实现了深度融合。

    第一,坚持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40]在城市工作中,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31]。城市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涉及规划、建设、治理多个环节,涉及许多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若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效能没有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将导致治理主体碎片化与协同失效,不仅会造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目标发生偏离,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与治理危机。因此,党必须加强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系统思维,推动各领域工作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实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同时,要加强城市工作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着力培养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各类专业人才,打造城市领域高端智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城市相关知识的学习,尽快学会弄懂城市建设和管理这门科学、掌握城市发展的规律,提高领导城市工作能力”[1]9。在明确城市工作方向之后,需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来落实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往往呈现出政府单一主导、自上而下的特点。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要求充分发掘城市主体力量的多元性与能动性,推动人民城市从“管理”到“治理”的范式跃迁。这不仅要将人民视为服务的对象和发展的受益者,还要将其视为城市建设最广泛、最积极的参与者和力量源泉,构建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41]。其中,“共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参与,要求转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角色,从“划桨者”转向“掌舵者”,引导社会与市民由“旁观者”转化为“参与人”。“共治”注重治理过程的协同联动,致力于构建党建引领下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城市治理共同体,推动形成开放、立体、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格局[10]。“共享”则着眼于发展成果的普惠包容,确保城市发展收益公平惠及全体市民。“三位一体”的治理范式是对传统城市管理模式的系统性超越,为全球城市现代化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 在中国式现代化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现代化人民城市不仅是承载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关键载体,还是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实践结晶。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深刻揭示了我国城镇化进程所处的历史方位,确立了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定位,明确了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发展思想、战略取向和内在要求,构建起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理论体系。这一体系所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市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对城市有机生命体的系统性把握,以及对建设人民城市的实践引领。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不仅从理论层面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新境界,从实践层面开辟了中国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新道路,也从文明形态上开启了人类社会城市文明的新形态。当今世界,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在城市化浪潮的席卷下,城市发展面临着增长与分配、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等多重挑战。现代化人民城市理念正是破解这些困局的“金钥匙”,它不仅有助于突破西方资本主义城市文明的既定框架,更在深层次上实现了对传统城市文明形态的辩证扬弃,推动形成人与城市、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这不仅为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道路提供了理论指引,也为全球城市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更开创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城市文明新形态。

参考文献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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