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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Volume 48 Issu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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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 Lina, WU Huifang. Unification and Separation in the Path from Poverty Alleviation by Industry to Prosperity of Industry: A Survey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in Village X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2, 48(5): 10-20. doi: 10.13718/j.cnki.xdsk.2022.05.002
Citation: ZHONG Lina, WU Huifang. Unification and Separation in the Path from Poverty Alleviation by Industry to Prosperity of Industry: A Survey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in Village X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2, 48(5): 10-20. doi: 10.13718/j.cnki.xdsk.2022.05.002

Unification and Separation in the Path from Poverty Alleviation by Industry to Prosperity of Industry: A Survey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in Village X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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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rresponding author: WU Huifang
  • Available Online: 01/09/2022
  • MSC: F323.8

  •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poverty alleviation by industry to prosperity of industry, the dilemma of the weak roles of village collectives and farmers must be overcome so as to develop a new type of collective economy by integrating family management and village collective managemen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in X Village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analyzed the implications of industrial prosperity of embedded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management led by village collective. Several advantages could be seen in this case. Firstly, the activation of the unified management by the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has built asolid organizational foundation for industrial prosperity. Secondly, the ally between external and internal elites of the village for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 the context of poverty alleviation has not only removed the institutional barriers to their access to policies or resources but also improved the internal motives for village development. Thirdly, the collective industrial management system embedded in the village has attracted farmers' households in differentiated ways, which vitalized the "separation" on the basis of "unification", and thus has constructed a strong social foundation for industrial prosperity. Fourthly, under the general control of the village collective, the risk, responsibility, and benefit distribution mechanism has been clarified, which in turn has enhanced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the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the market and developed a long-term marketing system. In conclusion, the development of a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fully reflects the implication of "unification and division", and provides a valuable reference for the path from poverty alleviation by industry to the prosperity of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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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 陈斌, bchen63@163.com
  • 1. 

    沈阳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沈阳 11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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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fication and Separation in the Path from Poverty Alleviation by Industry to Prosperity of Industry: A Survey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in Village X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Corresponding author: WU Huifang

Abstract: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poverty alleviation by industry to prosperity of industry, the dilemma of the weak roles of village collectives and farmers must be overcome so as to develop a new type of collective economy by integrating family management and village collective managemen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in X Village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analyzed the implications of industrial prosperity of embedded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management led by village collective. Several advantages could be seen in this case. Firstly, the activation of the unified management by the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has built asolid organizational foundation for industrial prosperity. Secondly, the ally between external and internal elites of the village for industrial development in the context of poverty alleviation has not only removed the institutional barriers to their access to policies or resources but also improved the internal motives for village development. Thirdly, the collective industrial management system embedded in the village has attracted farmers' households in differentiated ways, which vitalized the "separation" on the basis of "unification", and thus has constructed a strong social foundation for industrial prosperity. Fourthly, under the general control of the village collective, the risk, responsibility, and benefit distribution mechanism has been clarified, which in turn has enhanced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the village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the market and developed a long-term marketing system. In conclusion, the development of a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fully reflects the implication of "unification and division", and provides a valuable reference for the path from poverty alleviation by industry to the prosperity of industry.

一.   问题的提出
  • 产业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贫困治理方式从“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更加注重扶贫的“造血”功能。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产业扶贫作为专项扶贫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并强调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工作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强调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为产业扶贫指明了道路。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产业扶贫工作不断深化和拓展,目标瞄准性更强。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产业发展脱贫列为首要工作内容,并提出要“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产业扶贫瞄准单位逐渐下移至村、户、人,更加注重瞄准式扶贫和参与式扶贫[1]。许多地方实践一改以往以龙头企业为导向的区域性产业扶贫模式,探索新型集体经济、贫困户个体式经营等目标瞄准性强的产业扶贫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减贫成效。与此同时,进入脱贫攻坚阶段以来,国家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多次强调要发挥村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三资”盘活和集体产业发展。2018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要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1年,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强调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增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并坚持建立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优势资源为依托的现代产业体系。无论是乡村扶贫还是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都占据着根本性地位。虽然现阶段国家层面的“产业扶贫”已经结束,但是关于产业扶贫的研究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破解产业扶贫难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产业扶贫同产业兴旺的有效衔接仍是许多贫困地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精准扶贫阶段,产业扶贫取得了显著减贫成效,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不仅消解了产业扶贫成效,更阻碍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的转变。关于产业扶贫面临的发展困境,研究者们主要围绕政府、市场、经济组织、贫困户等多主体,聚焦产业项目运作逻辑、产业扶贫主体博弈、扶贫资源瞄准性、扶贫产业可持续性等内容展开分析。在产业项目运作逻辑方面,孙良顺等认为中央政策文本与地方政策执行存在一定偏离,以及地方政府对示范村的打造使集聚的项目资源偏离其他真正需要扶贫的村落[2]。在产业扶贫主体博弈方面,黄祖辉等认为扶贫产业存在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3]、“官动民不动”的现象[4],政府过度主导和市场不充分参与容易导致行政消解扶贫效益和“劣币驱逐良币”的弱者吸纳等困境,影响扶贫效果[2]。而如果完全由市场来推进,其结果也可能会导致村落的进一步分化和衰落[5],或出现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在博弈过程中出现分利秩序,重构“乡村利益共同体”[6]。因此,如何协同推进政府与市场逻辑是产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7]。在扶贫资源瞄准性方面,梁栋等认为适合产业扶贫对象含糊不清[8],精准扶贫户受益的项目要求与项目实际发展需要相矛盾[9]。在扶贫产业可持续性方面,许旭红与刘明月认为产业存在链条短、发展方式粗放单一、项目短期化等问题,难以通过“一次性投入”激活乡村产业等[10-11]

    为何扶贫产业在发展中面临如此多困境?国内学者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一是政绩压力的影响。基层行为主体在政绩压力下容易出现策略性应对行为,一定程度上导致政策执行偏差,如“短、平、快”产业项目的出现[12-13]。二是以政府为主导的贫困治理逻辑与贫困户生存逻辑不一致[4]。政府如果过度干预可能会出现角色错位问题,加之贫困户自身能力的局限性,会使政府提供技术、资金支持的外源性脱贫无法促生贫困户的内源性脱贫动力[14]。三是产业与扶贫的深层次矛盾[5]。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市场逻辑与扶贫济困为目的的社会道德逻辑的冲突会影响扶贫实践效果[10]

    乡村产业发展重在激活乡村的内部发展动能,产业扶贫表露的诸多问题恰恰是由于乡村的内部发展动能无法被激活,进而导致外部的政治和经济资源无法真正嵌入乡村而出现的。波兰尼认识到经济活动的复杂性,指出人类经济活动与各种经济和非经济制度的嵌入关系[15]。他的嵌入关系实际揭示了一种辩证关系,即经济组织活动与国家体制的互动,既要借助体制资源的配置,又要通过构建一种对体制的对立紧张关系来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这本质上是一种嵌入关系[16]。在此理论的基础上,符平强调社会结构对经济活动的约束,即经济活动嵌入非经济的制度或社会关系网络之中[17],更加注重非经济要素的有效供给,以及社会主体性、能动性的作用发挥。可见,乡村产业发展作为一类经济行为,并非简单“植入”于乡村,而应与原有乡土社会结构相嵌,以乡村主体性需求为导向构建嵌入型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而不仅以政策为驱动;应能融入乡村社会关系,以农民主体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作用发挥,激活项目资源下乡的运行动能;应与乡村本土社会资源有机结合,借助而不单纯依赖于体制资源配置,构建相对独立的多元乡村产业业态。在乡村社会,村集体与农户作为乡村生产要素的拥有者与乡村生产生活的最小单元,是具有天然优势的本土嵌入型组织,其主体性作用的激活,不仅能够避免外来资本抢占资源和“精英俘获”等现象出现,也能够为乡村产业体系构建奠定社会基础[18-19]

    笔者调研发现,在精准扶贫实践中,产业扶贫已经涌现出强村集体主导的嵌入型产业发展模式,不同于许多学者关注到的强政府干预、乡村主体缺失现象,村级组织通过治理和经济“双能”主体嵌入、外部力量关系嵌入,激活村集体统筹功能,形成输入性资源与基层自组织、组织化农户的联动,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必要的组织基础和人才保障[20]。目前,虽然有不少学者注意到村集体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但多是从县域、乡镇政府统一规划的角度进行分析,在发展方向上仍有很强的政府主导性。以村集体为主导的内嵌式产业扶贫实践,仍有很多值得讨论的空间。

    2019年9月,笔者所在团队前往黑龙江省X村开展了为期12天的驻村调研,对乡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创业带头人、其他村民等24位访谈对象进行了深入访谈。为持续关注村集体产业经营和管理情况,2020年3—4月,笔者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对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干部进行了线上访谈。X村位于黑龙江省东北边陲地区,耕地面积18 750亩,因属山区丘陵地带,土地多是岗子地,不仅积温低、日照时间短,且无法改水田。农民常年以种植大豆和玉米为主要收入来源,产业附加值低,农民收入结构单一。可见,X村是典型的农业型贫困村。2012年,X村贫困人口有628人,农民人均收入仅为2 236元,贫困发生率达到100%。2014年前,村集体经济始终负债,除转移支付外,无任何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精准扶贫以来,X村在驻村第一书记的带领下进入旅游助扶贫的产业发展道路,在产业扶贫中充分发挥村集体的统筹功能,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不仅吸纳和培育村庄能人经营和管理农产品加工业,更组织和动员贫困户共同参与村集体农业产业化发展。如此,村集体不仅有效承接了国家的输入性资源,并立足于已有资源基础和现实发展需求深化扶贫产业发展,构建了以村集体为主导的内嵌式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为探索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过渡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① 本文中的地名、人名经过技术化处理,均以字母表示,以下同。

二.   X村扶贫产业发展的嵌入困境
  • 精准扶贫方略不仅针对贫困群体实现脱贫致富,同时针对薄弱村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要求产业选择与落实嵌入乡土社会结构,并高度契合乡村发展需求。在具体实践中,乡村产业发展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和路径可循,尤其是以村集体为主导的嵌入式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多处于试验摸索阶段,其经济活动往往没有真正“嵌入”乡土社会,并极易出现“一次性怪圈”问题,使扶贫产业既没有真正惠及贫困户,更难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X村也不例外,扶贫产业项目曾面临多重“嵌入”困境。

  • 随着精准扶贫战略的逐步实施,村庄向上争取的色彩减弱,多项国家资源进入村庄,内外部合作性事务逐渐增多,对村两委干部的统筹组织、引领发展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而且,趋于农业治理便利化的原则,产业扶贫项目多倾向于与规模经营主体合作,推行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发展模式[21]。这要求村两委干部要有创业和合作精神,且能应对外部市场风险。但在X村扶贫产业发展前期,村两委骨干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较低,且在新生产业事务发展中显示出能力的局限性。如村支书身体较差,经常不在村,村主任推行事务能力有限。驻村第一书记表示:“老班子年龄偏大,思想较为保守,不愿意再办事,更不愿意冒险发展产业。”村治主体能力与项目实施要求之间的脱节,容易导致政治性输入资源嵌入乡土困境的出现。

    2017年,X村在产业扶贫项目的扶持下投资建设42座温室大棚,这对村两委干部的经济事务处理能力构成挑战。对于村集体经济薄弱、产业发展经验匮乏的X村,大棚统一外包是较为保守的选择,也在村两委干部能够应对的范围之内。一方面,大棚租金能够以收租的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另一方面,租金能以分红的形式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但驻村第一书记发现,“地租经济”主要服务于外部资本,无法使乡村产业获得内嵌式发展。在驻村第一书记的引领下,X村计划由村集体组织和动员村民共同经营大棚,拓展产业内生发展空间,这种经营模式无疑对村集体提出了较高要求。首先,X村要根据市场行情选择适宜的种植作物,并预先测算目标成本和盈利空间;其次,村集体要与市场经济组织合作,确保农产品有畅通的销售渠道,并有足够能力承担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但上述要求均与X村村级组织的现有承接能力不相符,容易使一项“富民产业”变成“物业经济”。

  • 精准扶贫以来,驻村第一书记与村两委干部成为村级扶贫产业发展的新主体,驻村第一书记在产业规划、争资跑项、协调与各市场主体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2],村干部在产业把关、组织动员、内部关系协调等方面持续助力扶贫产业发展。但是,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干部有限的行动能力和社会资源供给力度将影响着扶贫产业在市场体系的嵌入,使产业扶贫项目陷入发展困境[23]

    2015年以来,X村挖掘地域特色文化自主开发旅游产业,陆续开展了特色民居打造、小作坊农特产品加工、村集体辣椒酱产业开发、大棚作物品种引进等多项工作。产业发展涉及业务较广,且面临较大的市场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要求驻村第一书记与村两委干部对市场需求、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厂房建设、技术培训、物流体系、人才引进、产业政策、组织机制等知识有较为专业性和全面性的掌握,这些均对非市场经济主体的驻村第一书记与村两委干部形成新的挑战。朱天义等指出,产业扶贫带有理想化的色彩,作为外来力量注入的驻村工作队属于行政体系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市场经营能力[24]。同时,作为本土力量的村级组织自主发展能力不足,对市场经济知识和产业规划不甚了解,更不擅长应对风险。X村驻村第一书记是行政体系的文员,她表示:“乡村产业非常复杂,每一件事都会横生出许多枝节需要处理,许多东西都得现学。进入村庄5年多时间,不断在实践中学习和探索,才对产业发展、项目运作、公司管理和市场规则有了一定了解,想让村干部及村民耗费精力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并应用到实践中非常困难。”而且,乡村现有人才往往无法满足驻村工作队带给他们的产业扶贫项目发展要求。如辣椒酱产业发展,要实现标准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完整链条的运营和管理,现有村两委干部明显不具备运营整个产业链条的能力,产业发展难以嵌入现代市场经营体系。

  • 村级扶贫产业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一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须有充足的项目资金投资产业发展,并能形成“造血”功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否则极容易成为“一次性产业”。另一方面,村集体经济组织须有组织动员群众和统筹产业发展的能力,在提高贫困群众参与产业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同时,也能为扶贫产业发展奠定社会基础。但X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民集体发展意识缺失,扶贫产业难以真正在乡土“扎根”。

    2016年,X村旅游产业发展刚刚起步,由于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尚不具备统一打造产业的实力,村两委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只能低成本组织村内空闲劳动力参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如组织妇女参与民俗节日期间举办的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动员在村农户自主开办农家乐或设立盈利性餐饮娱乐项目吸引游客。村民参与不仅能减少旅游产业开发的人力成本,也能激发他们参与公共活动的积极性。X村在集体统筹下陆续举办了“二月二开耕节”“三八妇女节”“五一三天乐”等传统节日活动,仅“五一三天乐”便有近1 000位游客到来,144位游客在农户家留宿。但X村旅游产业体系存在漏洞,如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村民与设立盈利性餐饮娱乐项目的村民在旅游收入方面存在不公平问题。X村旅游资源的积累与村民在公共文化娱乐活动中的贡献密不可分,但因文化活动不具有盈利性质,部分村民未能获得任何收入。同时,村集体经济薄弱,无经济实力为这部分村民发放劳动报酬。随着旅游发展热度的提高,驻村第一书记提议成立会费制度,用作旅游活动中无偿服务人群的补贴。但农户个体经营意识明显,均以未盈利为缘由拒绝缴纳会费。会费制度形成困难也表露出村集体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即农户缺乏集体发展意识,个体经营意识的凸显容易导致产业发展内聚力较弱,出现“一次性合作”问题。

  • 在产业扶贫中,小作坊农产品加工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增收方式。借助于旅游产业开发积累的游客资源,以及便捷的物流体系,X村组织村民加工辣椒酱、小豆腐、冻饺子、小园杂粮等特产销售。但小作坊农产品生产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规定,无法进入超市和商场销售,导致消费群众受限。而且,市场上的小作坊农产品种类重复率高,容易面临市场销售困境。2017年年初,X村参与省市共同举办的年货大集,发现同一地区农产品的种类基本相同,年货大集快要结束时许多农产品仍未能销售,驻村第一书记只能发动部门关系资源进行帮扶销售。扶贫体系内的熟人圈农产品买卖,存在“你卖,我得买”的道德性消费扶贫现象,缺少可持续的销售体系。一方面,道德性消费覆盖范围有限,另一方面,如果脱离道德性消费扶贫,农产品很可能会与市场销售体系断裂。

    为推进X村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村集体将市场销售情况较好的辣椒酱作为主打产品,试图将其从小作坊加工转向标准化的公司经营和管理,打造品牌效应,全面打开面向大市场的销售体系。出于国家精准帮扶和倡导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带动政策氛围下的道德信任,X村与外来企业达成口头合作协议,村集体负责农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和加工,企业负责打造销售平台和农产品销售。在原材料和机器设备一切准备就绪时,企业出于“成本-收益”的理性考量放弃了与X村的合作,已经购买的原材料中一半因无法存储而坏掉,成品的农产品因销售渠道匮乏出现滞销现象,X村农产品加工业陷入危机。

    X村失败的经验表明,大政策氛围烘托下的“道德绑架式”扶贫会出现新型经营主体“逃离”现象,只求获取不担责任的“扶弱型”新型集体经济模式存在弱质性。在无政治压力和制度保障的情况下,产业扶贫中的农产品销售极易因缺乏长远规划而出现农产品产销体系断裂和市场联结缺位问题。

三.   X村“统分结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
  • 精准扶贫以来,为实现贫困户快速精准脱贫,X村鼓励贫困户通过鸡鸭鹅雏养殖和小菜园种植、山野菜加工供给农家乐、游客,或自主对接市场实现脱贫增收,取得了显著的减贫成效。但X村驻村第一书记与村两委干部发现,包括旅游在内的农家乐、小菜园、小牧园等发挥的经济效益有限,且游客资源和农产品销售渠道对驻村第一书记的社会关系网有很强的依赖性,难以形成成熟的产业经营体系。如果驻村第一书记离开,X村可能出现“返贫”问题。如何构建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实现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的转变,成为X村面临的重要问题。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干部认识到产业发展必须要形成成熟的产业链条。因此,在充分组织动员村民、培育创业带头人的基础上,X村以村集体为主导,研创特色辣椒酱品牌,将村集体大棚种植、小菜园种植、山野菜收购与辣椒酱加工厂进行产业关联,通过产前品种统一、产中标准加工、产后品牌销售构建完整的产业链体系。以村集体治理主体嵌入和最小经济单元农户嵌入,践行了集体统筹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创新实践。

  • 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仅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更是扶贫产业发展的内嵌式推动力量,能够有序助力村级扶贫产业发展。同时,村级扶贫产业发展也能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为乡村留住人才,稳固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二者能够形成有机互促的耦合关系。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村两委班子的发展能力,X村另辟新径,以农村基层党建为抓手,以旅游发展为契机,成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载体,即旅游协会。借助旅游协会这一经济组织载体,在产业发展实践中培养在地化人才。在地化人才不仅可以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一支不变的队伍”,也能作为村干部的后备队伍,形成“治理+产业”的双能主体嵌入局面,有效激活村集体的统筹功能,提升村集体经济的自主发展能力。

    首先,X村在旅游扶贫实践中挖掘乡土人才,培养创业带头人。具有村集体性质的旅游协会分为餐饮部、旅游部、销售部、养殖部、文艺部、后勤部等7个分工明确的板块。在村书记推荐下,旅游协会选定7个有潜力的村民,分别根据每个人的特长为其安排职务。如选定有统筹协调能力的村民DLY担任旅游协会会长;2天销售3万元山货的村民ML担任旅游协会的销售部部长,主要负责农产品销售平台的打造和市场营销;勤劳、群众认可度高的村民SJW担任种植部部长等。7位有潜力的村民分别根据自身的熟人关系构建了村庄内部社会关系网络,有效加强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其次,X村鼓励旅游协会内未入党的成员积极入党,发展党员创业带头人,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另外,X村鼓励旅游协会的后备人员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在旅游扶贫中积累了工作经验的协会成员更容易获得村民的认可,并胜任村干部的职位。在X村换届选举中,老党员老干部在新生力量的推动下自愿退出,协会中的3名村干部后备力量分别高票当选为村支书、村主任和村妇女主任。旅游协会是X村扶贫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其与村两委的融合很好地形成了耦合治理模式。不仅强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也激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发展能力,突破了乡村产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单路径依赖。

  • 在贫困地区,乡村处于一种特有的低水平均衡状态,只有外部因素的进入才能打破这种平衡,促使其发生根本性的改变[25]。在精准扶贫中,驻村工作机制的进入便是打破这一均衡状态的外部力量,以人才和资源输入弥补乡村发展条件的不足。驻村第一书记通过情感和经验在场嵌入乡村社会,依据村庄“有什么”,而不是“给什么”的原则,共同研究乡土嵌入型产业模式,并有针对性学习产业发展、项目运作、公司运营等专业性知识。

    在省市共同举办的年会大集上,驻村第一书记发现,在众多小作坊农产品中,只有辣椒酱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并不断有消费者回购。因此,驻村第一书记联合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辣椒酱产业,包括辣椒酱配方研制、厂房机器配置和机器运作、辣椒酱加工存储、产品消毒质检等,不断在实践中摸索和学习。此外,争资跑项也是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干部需要具备的技能,通过项目资金争取和整合,完善辣椒酱厂房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3月,X村已有816平方米的厂房和30万元的冷库,采购了500升燃气炒锅、料缸、储备料箱、灌装机、打码机、封口机和消毒等设备,辣椒酱厂生产已初具规模,从农户小作坊生产逐渐转型为具有生产资质的规范化、标准化产业。

    为构建起产业发展的可持续运作机制,X村积极培育村庄内部型精英。一方面,X村积极打造学习和交流平台,使村两委干部及协会成员在各地辣椒酱厂参观、交流学习中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X村坚持以技术教育扶贫的原则,鼓励协会精英和有意愿、有能力的村民参与生产、食品安全等培训,考取会计、食品安全管理等证书,进入村集体辣椒酱公司管理产业。通过村庄内部型精英的培育与村集体产业管理的衔接,X村有力提升了村集体的内部发展动能。张亚玲等认为“驻村工作队机制是形式的嵌入和实质对驻村工作队外部资源的依附关系”[26]。但X村的内外联动发展机制,使政策与资源得以更好地嵌入乡村产业发展,借助而不单纯依赖于体制资源配置,逐渐构建了相对独立的产业经营体系,不必长期依附于驻村工作队的资源。

  • X村为克服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分散经营困境,以旅游协会为主体,整合乡村产业要素,成立规模实体进行统一管理。既有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又增强了村民的共同体发展意识,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内嵌式动力。在此基础上,X村成立了村集体性质的辣椒酱公司,该公司是村民参与性强的村集体自主型产业,从产品配方研发、厂房建设、原材料供应、产业经营和管理到品牌打造的全产业链,均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为准则,不仅增加了村民对村集体扶贫产业的认可和支持度,减少了村集体扶贫产业的运作成本,更激发了村庄精英及贫困群体的内生发展动力,为实现产业兴旺奠定了社会基础。

    在产品配方研发方面,由于东北地区农村家庭普遍会腌制辣椒酱,并深受游客们的喜爱,X村抓住这一优势,以家庭为单位举办辣椒酱比拼活动,村集体出资购买原材料,与村民共同研制辣椒酱配方。组织和动员村民在产业源头的无酬积极参与使辣椒酱产业发展成为可能,村民也更加认可和支持自己探索的产业。村民DLY和LMJ自愿除掉田地里未成熟的玉米杆建设辣椒酱厂房,DLY拿出1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用于冷库建设,并承诺5年之内由村集体免费使用。

    为充分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实现家庭分散经营到集体统筹经营,X村关联多项扶贫产业,构建融合、立体型产业体系,分类吸纳农户家庭经营,使贫困户及其他村民能够全程参与产业链,共享村集体主导的农业产业链收益,而不仅依靠项目资金分红或务工增收。首先,村集体鼓励无政策兜底的困难户承包村集体大棚或在小菜园中种植辣椒和花菇、赤松茸等辣椒酱制作原料,村集体帮助其与省农科院对接,引进先进种植品种和统一技术指导,辣椒酱厂以较高的市场价格与农户签订订单保证辣椒销路。其次,X村将辣椒酱产业和旅游扶贫相结合,借助于旅游打造和宣传辣椒酱品牌,组织村民拍摄宣传片,多方位拓宽销路。另外,X村鼓励贫困户以资金和土地两种方式入股,并优先雇佣本村贫困户,实现贫困户为“自己”的产业打工,较好地保障了工作效率和产业效益。在集体统筹关联和贫困户全产业链参与的基础上,X村以村集体为主导的扶贫产业不断升级,实现了扶贫产业的真正“造血”功能。

  • 现阶段,产业扶贫极其强调对弱势群体和薄弱集体的外在供给,强调二者在产业发展中的收益分配,而忽略了对市场规律的遵循,忽略了对产业发展中风险和责任的考量。在精准扶贫倡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带动村集体和农户的大环境下,X村原本计划完全依托外来企业打通销路,将产销风险从村集体转嫁到外来企业,以实现扶贫产业中村集体利益的稳定性和最大化,却遭遇市场理性下外来企业“不看好”后的“逃离”。村集体自身与市场的“脱嵌”,导致产业陷入突如其来的风险。驻村第一书记表示:“产业前期产生一种投机心理,抱着企业一定会帮扶的心态,只考虑将村集体的利益最大化,没有形成责任和风险共担意识,导致村集体陷入产销困境,加重了村集体负债问题。”在遭遇了依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的失败经历后,X村通过培育村庄精英、规范生产线、产业关联、拓宽销路等方式增强村集体的自主发展能力,并以村集体总控股为基本原则,吸纳村民和社会资本入股,明晰风险、责任和利益分配机制,增强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市场自我保护意识。为实现辣椒酱公司的专业化管理,村集体鼓励具有丰富市场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企业入股辣椒酱产业,建立责任、利益联结机制,激励其协助村集体管理产业,辅导村庄骨干学习产业经营管理经验,较好地融入了市场经营和管理体系。

    此外,为构建乡村产业的长效扶贫和发展机制,X村村集体制定“3331”收益分配和“3331”产业群体模式。在收益分配方面,村集体经济收入的30%用于偿还债务,30%作为发展基金和再生产投入资金,3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0%用于公益事业发展或为弱势群体兜底;在产业群体构成方面,为避免产业出现“扎堆”和市场饱和现象,村集体在发挥统筹功能的基础上,鼓励村内有劳动能力的30%村民参与辣椒厂产业,30%村民从事乡村旅游打造优质品牌,30%村民流转土地从事土地规模经营,10%老弱病残由村集体实行公益救助。

四.   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的新机制
  • 不同于产业扶贫,产业兴旺是乡村产业发展质的飞跃,不仅要实现短期内贫困户的脱贫增收,更要在村集体统筹功能和自主发展能力提升的基础上,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起有“统”有“分”的内嵌式产业发展模式。现阶段,产业扶贫存在过“统”或过“分”的现象,无法实现“统”“分”有机衔接与融合。X村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了村集体统筹经营与村集体统筹下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了乡村产业要素的整合与融合型、立体型产业体系的构建,推动了产业提档升级(图 1)。这一创新实践主要通过四种机制实现,以下分别对这几种机制进行讨论。

    第一,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载体,培育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的“双能”主体。张乐天指出:“传统的村落社会犹如一个具有强大吸纳力的‘循环的陷阱’……一切进步的因素一旦进入村落,就被强大的传统势力所化解。尽管村落也在缓慢地发生变化,但是,村落的特质未变,村落依然沿着传统的轨迹再生。”[27]因此,精准扶贫下的输入型产业扶贫项目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要从促进乡村组织的内部转变入手。X村以旅游产业发展为契机,以具有集体性质的旅游协会为组织载体,培育适宜乡村产业发展的治理新主体,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和人才基础。不同于普通企业或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集体性质的旅游协会是一类具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的组织,不仅嵌入乡村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更具全局统筹功能和组织动员能力。因此,培育“治理+产业”的“双能”村干部是乡村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既能提高产业项目选择的适宜性、精准性、可落实性,也能提升村集体承接、盘活资源的能力,激活村集体内生发展动能。

    第二,内、外干部联动,有效弥合乡村产业落实与体制、市场机制之间的矛盾。精准扶贫以来,乡村产业的发展得益于“外来”驻村干部与“内在”村两委干部嵌入式的合作治理,形成部门财政资源与基层自组织的联动。一方面,驻村和帮扶干部因地制宜进行产业筹划、资源“搜寻”,从思路和方法上弥补村两委干部的不足,并以各类培训资源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以更加“接地气”的方式促进村集体“消化”而不是“消解”输入性资源,扫除政策和资源融入村庄的体制性障碍[28],有效地弥合科层、乡土社会与市场三者之间的矛盾冲突[29]。另一方面,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发挥情感和经验在场的优势嵌入乡村社会关系,构建乡村产业兴旺探索的低水平经济反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在拥有土地资源和闲暇劳动力的基础上,村民会受到低水平经济的反激励影响,抱着“不会更坏”的态度勇于尝试发展新的产业,村民在产业探索过程的在场,容易使其感知到乡村产业发展的复杂程度,在情感和行动上体谅和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干部的产业规划,赋予失败经历以合理性,并通过土地资源、无酬劳动等贡献降低村级产业前期的试错成本。

    第三,整合乡村产业要素,构建村集体统筹与农户家庭经营相结合的融合型、立体型产业体系。现阶段,家庭经营作为乡村产业的经济单元,仍是融合性产业发展的理想空间,具有低成本、风险小、效益好、积极性高等特点。“只有在家庭经营的意义上,才能最有效地实现产业融合并把增值收益留给农户”[30],农户的主体性才能更好地得以体现。家庭经营价值的有效实现,有赖于村集体统筹功能的激活,村集体应突破“务虚”与“中间协调者”的角色定位,整合乡村产业要素,挖掘自然资源优势,构建村集体统筹下1+1>2的融合型、立体型产业体系。X村以村集体为主导,以农民组织化为基础,推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融合,分类吸纳农户共同参与乡村产业发展,重新激活了家庭经营“分”的活力,为产业兴旺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既有利于实现村级“合作制的纵向一体化”发展,达到产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31];又能够体现村集体统筹整合下“统分结合”的制度优势,为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过渡提供了可行路径。

    第四,主动把控责任风险,增强村集体寻求市场的积极性及市场自我保护意识。在乡村产业发展中,村集体基于人才、资金等经营条件的欠缺,通常在与外部主体合作中将自身处于依赖和被动地位,忽略了把握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性地位。如果村集体合作的外部主体撤出,原本的村集体风险转嫁极容易成为风险独担。X村村集体产业探索前期的产销风险转嫁便印证了这一观点,产业发展后期的风险、责任和利益机制明晰,有效解决了这一困境。因此,村集体应在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中增强自身发展能力,从“依赖”走向“自主”发展,主动寻求市场,做实产业基础,把控责任风险形成市场自我保护意识,构建起市场的长效发展机制。

五.   结语
  • 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在产业扶贫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减贫成效。虽然国家层面的“产业扶贫”已经结束,但乡村产业发展仍任重道远。在乡村振兴中,产业发展不仅要求村级组织要有效承接国家资源,更要有创新创业精神,提升村集体的自主发展能力和村民内生发展动力,探索统分结合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有利于实现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的转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指涉经济维度,更承担着乡村振兴方面的多重功能,应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探索作为乡村振兴的新攻坚点。如此,也能为实现产业兴旺提供新的契机。黑龙江省X村以村集体为主导的嵌入式农业产业化经营,旨在以“统”“分”结合的方式发展村集体统筹经营和农民组织化基础上家庭分散经营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的路径探索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创新集体经济组织载体,培育“治理+产业”的“双能”主体嵌入,能够有效激活村集体统筹功能,为产业兴旺奠定组织基础;“带资下乡”的外部型精英通过前期经验与关系嵌入,与内部型精英形成联动,依据村庄“有什么”,而不是“给什么”的原则与村民共同研究乡土嵌入型产业,扫除政策与资源嵌入村庄的体制性障碍,提升了村集体统筹产业经营的内部动能;村集体整合乡村产业要素,构建融合、立体型产业体系,分类吸纳农户家庭经营,以乡村最小经济单元嵌入重新激活了家庭经营“分”的活力,为产业兴旺奠定了强有力的社会基础;村集体总控股下的风险、责任和利益分配机制的明晰与把控,有利于增强村集体寻求市场的积极性及市场自我保护意识,为有“统”有“分”的内嵌式产业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更重要的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承担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职能,为农民增收和产业兴旺奠定了发展根基。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X村“统分结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如人才梯队的培养和补充空缺、全产业链的经营和管理困难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产业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现阶段,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的转变仍需提供持续的政策和人才扶持,要给予乡村产业发展和人才梯队培养充分的时间和空间,避免产业扶贫成果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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