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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1]。正确理解“自主知识体系”,首先需要对其核心概念展开深入思考,正确把握“自主”“知识”和“体系”三个关键词的内涵。学界以“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为议题,围绕“自主化”“体系化”展开了视角多样、层次丰富、富有理论价值的研究,但对“知识”这一关键词的解释仍局限在常识性层面,对“知识”的理解需要从“熟知”走向“真知”。知识是认识成果的基本形式和智慧提升的坚实基础,任何精妙的智慧与深刻的洞见都需要沉淀为知识的形态,对知识的求索才是“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命题的关键所在。知识的进化代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文明灿烂的背后是知识的繁荣昌盛,文明黯淡的背后是知识的萧瑟低沉。“自主知识体系”命题中的“自主”和“体系”取决于“知识”的内在规定性,对“知识”的理解程度直接影响对“自主”与“体系”的探讨深度。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中的“知识”具有人类知识的一般规定性,从哲学角度阐释知识存在何以可能、知识体系何以形成以及知识价值何以实现等问题,有利于从普遍性方面思考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前提,并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具体建构提供方法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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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的学术传统中都有关于知识的解释,通过比较二者的异同,我们就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中“知识”的内涵。中国学术传统将知识理解为“对于道德伦理的探讨,目的在于把握它的原则”[2],认为知识不是直观的感性经验,也不是具体的道德教条,而是内蕴于人心中的道德原则。西方的学术传统将知识理解为“得到确证的真信念”[3],“信念”代表着主体的认识,而“真”与“确证”则代表主体的认识与客观世界相符合,能够在偶然性的现象中把握必然性的本质。虽然东西方哲学传统对知识具体内涵的理解有所不同,但其共同承认知识不是某种表象经验或偶然性认识,知识的本质规定在于揭示世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必然性规律。基于东西方哲学传统对知识的理解共识,“知识存在何以可能”内在蕴含两个具体问题:第一,人获得的规律性认识是否存在客观前提,即世界是否蕴含不依赖于人存在的客观规律;第二,人是否具备获得规律性认识的主观前提,即人是否能够透过表层现象与经验认识把握到世界存在的规律。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思考上述问题,可以在把握知识存在何种可能的基础上,理解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主客观基础。
世界的规律性运行是人类能够获得普遍性与必然性认识的客观前提,世界的运行蕴含规律这一判定具有本体论和实践论双重依据。哲学自诞生以来就以揭示事物的一般规律和本质因素为理论任务,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哲学与科学的探究主题和研究范式已经产生诸多变化,并且有部分持怀疑论的学者对规律是否存在提出疑问,但世界存在规律这一观点始终占据主流。历史上诸多思想家对“世界蕴含规律”这一命题提供了本体论证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认为,事物的发展具有客观尺度,“位于一切运动、变化和对立背后的规律,是一切事物中的理性,即逻各斯”[4]。尽管对承载“逻各斯”的实体究竟是物还是理念有所分歧,但他们基本认同“逻各斯”的存在使得世界运行遵循某种规律性。经由中世纪宗教哲学的影响,笛卡尔等唯理论者通过追问头脑中诸多观念存在的原因,确立了“我思故我在”的主体性原则,将世界运行的规律性和人的知识的客观性诉诸“无限的、永恒的、常住不变的、不依存于别的东西的”[5]上帝的存在。在笛卡尔的基础上,康德进一步弥合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之间的裂隙,一方面以“先天综合判断”回答经验知识如何能够获得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基于思维中客观世界呈现出的普遍必然性特征,倒推出世界的运行在现象层面上客观存在普遍必然性[6]。康德以主体的感觉与经验确证世界蕴含规律的思路具有重要意义,对本体论层面的论证提供了关键性补充。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7],在思想世界中存在的内容必然具有客观世界的基础与之相对应。如果客观世界总是杂乱无章,那么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将无秩序可言;如果客观世界的运行不存在规律,那么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也不会具备普遍性和必然性。客观世界是人类认识的来源,世界运行的规律性是人类认识具备普遍性与必然性的前提基础,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之所以能够走出经验与偶然,走向普遍与必然,是因为世界的运行在客观上不只是偶然事件的叠加和单纯现象的排列,其背后蕴含着支配其运行方式的内在秩序,即在本体论层面,世界的运行蕴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
对世界运行是否存在规律的探讨不仅涉及本体论维度的证明,而且需要在实践论层面展开论证。客观世界是人类实践的载体,遵循规律对实践的有益性以及违背规律对实践的制约性,共同在实践论层面确证了世界蕴含规律的客观性。在规律尚未被发现的历史时期,人类实践活动无法按照规律开展,实践结果充满不确定性,人类生产力低下且发展滞缓。近代以来,自然科学的巨大进步在理论上论证了自然界的规律性运行,人类在具体实践中对规律的遵循,促使生产力实现革命性飞跃与突破性发展。相反,如果人类在实践中违背规律,则会导致生存危机。由于规律的发现对于实践的积极作用,人类在实践中致力于探寻普遍性规律。对规律的追求,促使人类面对不确定的思想领域能够摒弃神秘主义与不可知论,深入探索世界运行中的客观必然性,不断推动人类社会进步。自然界的规律性运行已经基本得到确证,但社会运行是否存在规律以及存在何种规律的探索仍充满波折。马克思创建的历史唯物主义率先揭开笼罩在社会历史发展上的迷雾,“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8],一个民族和国家的上层建筑建立在其经济基础之上,应当从经济基础出发解释上层建筑,而不是相反。从世界规律性运行的角度出发,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应当沿着历史唯物主义所开创的社会历史研究方法,既要坚信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自身的规律性,也应在深入研究社会历史现象的基础上揭示其蕴含的普遍性规律。
知识的存在不仅具有客观前提,也具有主观前提。人能够认识世界运行的规律性是知识得以存在的主观前提,而人何以具备这种能力,可以从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双重维度加以阐释。在认识论层面,人类认识世界方式的特殊性,使得我们能够从经验杂多中发现世界蕴含的规律。人类的认识包括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两种方式,分析判断是从事物的原有概念中分裂出部分概念,综合判断是在新的概念与原有概念之间建立联系。分析判断需要遵循矛盾原则,即“与某个事物相矛盾的谓词不应该被归属于该事物”[9]243,该原则能够使认识主体以逻辑推理的方式排除认识中虚假与错误的部分,有利于提炼认识中的真理性内容。综合判断需要遵循必然性原则,即新的概念与原有概念之间构建的联系在经验世界的诸多可能性中都必然成立,该原则有利于主体在“内感能力、想象力和统觉的统一性”[9]247中不断拓宽知识的边界,遵循该原则获得的知识因为具备普遍必然性而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客观有效性。人类对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的运用及其原则的遵循,体现了人类认识世界方式的特殊性,在这种认识方式的指引下,我们能够基于逻辑分析提炼偶然性经验中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内容,促使我们对世界的认识逐渐摆脱杂乱与混沌,走向有序与清晰,不断增强知识的真理性、拓宽知识的边界。
人能够认识世界运行的规律,不仅仅因为人类认识世界方式的特殊性,更源于人类改造世界方式的特殊性——实践。首先,实践是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互动途径,实践使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深化人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并且验证主观认识与客观世界是否相符合。实践既是人类主观世界能动反映客观世界的前提性活动,也是人类主观意识见之于客观世界的现实性活动,一切感性认识都源于实践,一切从感性认识中提炼的知性认识都必须得到实践的检验。主观世界中的认识可以“先验”地具有逻辑自洽性和普遍性,但其究竟是否具有客观实在性,还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我们需要“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0]500。其次,人本身是历史性的存在物,人类的知识在总体上具有历史延续性和无限发展的可能性,世代相继的人们能够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理解,进而促使自身的认识逐渐趋近于现实本身。基于实践的历史性,一方面,人类知识具有开放性特征,能够以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形式不断循环往复,在发展中不断趋近于绝对真理,“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11]。另一方面,人类知识呈现出阶段性特征,由于实践条件的影响,人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往往只能总结出部分符合规律的知识,并且人们获取知识的原则也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因此,从人类认识与改造世界方式的特殊性出发,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对任何已经存在的知识都应该持以审慎的态度,不断发展和完善既有的知识结构,将对知识的探索理解为“进行时”而非“完成时”。
客观世界是人类认识的来源和实践的载体,人类认识具有的普遍性与必然性根源于客观规律的存在。人类是创造知识的主体,人类认识方式的特殊性使我们能从经验杂多中发现世界蕴含的规律,人类实践方式的特殊性使我们的认识能在无限发展中趋近于现实本身。世界蕴含规律是知识可能存在的客观前提,人能够认识规律是知识可能存在的主观前提,二者共同回答了知识存在何以可能的问题,也回答了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主客观基础。知识的存在是知识体系能够形成的逻辑前提和现实基础,知识体系的形成是对已经存在的个体认知以及不同领域知识的系统性整合。知识体系同零散知识的关键差异在于其内部的整体性、有序性以及其存续时间的相对稳定性,二者的差异决定了对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之“知识”的哲学阐述,不仅应当回答知识的存在何以可能,还应当回答知识体系何以形成。从哲学的普遍性与本质性维度思考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需要回答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已然获得的对世界运行中各个部分的知识如何整合为具备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知识体系?第二,个人总结和归纳出的知识如何能够在社会中得到认可和传承?即需要从生成与存续两个环节思考知识体系何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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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体系是基于一定原则对零散知识的归纳整合,“既是人们对自然、社会和历史的规律认知的反映,也是对这些规律的总结和改变世界的实践归纳”[12]。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并非自然而然、一蹴而就的过程,其具备特殊的时代条件与社会背景,也遵循知识体系形成的一般规律。对知识体系形成规律的研究可以分为个体理性与社会建构两个视角。以笛卡尔和康德为代表的传统认识论将知识体系的形成过程理解为个体理性的沉思,“以一个冷静的、具有高度反思能力甚至具有良好哲学素养的认知者形象作为考察知识论中规范性的原型”[13]。部分现代知识论学者认为,知识体系的形成不是个体理性认识的结果,而是社会建构的结果,甚至认为知识根本不具有客观性与确定性[14]95。对个体理性和社会建构在知识体系的形成过程中作用发挥的思考,需要进行思想史梳理,并置于知识体系的生成与存续两个环节进行探讨。
为什么在考察知识体系的形成时人们会形成个体理性与社会建构两种视角?从思想史视野分析,个体理性视角要早于社会建构视角,社会建构视角是对个体理性视角的修正与补充,其在个体理性视角不能充分解释知识体系生成过程的背景下得以出场。伴随资本主义的发展,18世纪的欧洲复兴了古希腊的理性传统,以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展开了对自然界的探索,形成了诸多科学知识。但这一时期科学研究的组织形式并不成熟,科学家往往以个体为单位进行研究,个体理性的作用尤为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哲学家往往将知识体系生成的原因归结为个体理性的发挥,重点研究理性如何使认识获得普遍性与客观性。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经历了19世纪与20世纪的科学革命,科学研究的领域不断细化、众多研究组织逐渐成立并走向成熟,个体理性在知识体系生成过程中的作用逐渐下降,社会因素在知识体系生成中的作用逐渐上升,思想家开始重视知识体系生成的社会维度,知识社会学得以出现并且迅速发展。个体理性与社会建构两种视角不仅在理解知识体系生成的关键主体上存在差异,而且对知识体系何以存续的解释也有所不同。个体理性的作用既体现为对某种认识在主体的经验世界中是否普遍且必然成立的追问,也体现为对某种认识是否合乎客观实际的追问,二者共同归属于个体理性对“真”的追求。如果将个体理性作为知识体系存续的根本原因,那么知识体系中“真”的属性是其能够存在的核心支撑,知识体系中“真”值的增加是知识体系能够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如果将社会建构作为知识体系存续的根本原因,知识体系是否为“真”的重要性就有所下降,因为“知识并非任何事实,而只是相信的内容,个体或集体相信的内容”[14]93,知识体系只有成为社会共识才能存在,知识体系只有随着社会变化来引导人们走向的新共识才能得到更新。事实上,知识体系的生成与存续的历史是个体理性和社会建构在历史进程中内在统一的结果。
知识体系的生成,既是个体理性在社会传统的认识范式下对零散知识进行整合的过程,也是个体理性在发现新知识与传统认识范式存在张力的情况下创新认识范式、更新知识体系的过程。“范式革命”理论由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提出,推动了科学知识的社会学转向,学界对库恩的批判也多集中于他对科学客观性的颠覆,指责他是非理性主义和相对主义[15]。库恩将科学知识全然理解为社会建构的结果固然存在理论缺陷,但他对人类认识的范式革命的论述却正确彰显了人类认识的历史性,是理解知识体系生成过程中个体理性与社会建构相互统一的重要概念范畴。认识范式的建立是知识体系生成的第一个环节,天然蕴含个体理性与社会建构的统一。某种认识规则和标准的创建往往在个体理性主导下完成,创建者需要利用自身理性对某些基本问题与重大问题给出合乎逻辑的理论解释,且该理论解释指导下的实践活动能够取得预期效果,从而证明该理论解释“特别能够揭示事物本质的那类事实”[16]74。某种理论上升为社会共同认可的认识范式,不仅仅是因为其自身的合逻辑性与创始人本身所取得的成就,更重要的是遵循该理论的学术团体同样能够对悬而未决的理论难题给出合理的解释或在实验中取得重大突破。在这些学术团体的影响下,社会对该理论产生信心,一些后续研究者为引入的概念进行辩护,将该理论的规则和标准作为共同的研究信念,共同信念的形成标志着社会意义上认识范式的诞生。
以某种认识范式为遵循进行知识探索是知识体系生成的第二个环节。认识范式形成之前的知识探索效率必然低下,“没有一套至少是隐含的理论信念和方法论信念交织在一起,选择、评价和批评将是不可能的”[16]65。在认识范式建立之前,不同的学者或学术团体都从自己的概念体系出发阐释问题,人们对于世界规律的揭示方式形形色色,各类知识之间难以对话与整合,知识以一种零散、混乱的姿态存在。只有随着认识范式的建立,人们的研究才具备共同的概念、理论、工具以及方法论基础,知识体系才得以丰富和发展。某一领域各个层次的知识,包括形而上学的终极信念与论证、具体指向的各种定律以及经验层次的具体规则,只有在认识范式建立后得以相互贯通,才成为具有整体性的知识系统。某一领域各个部分的知识,包括结构知识、历史知识以及价值知识等,只有在认识范式建立之后才成为具有秩序性的知识系统。整个社会范围内,部分学术团体遵循共同的认识范式,在各个层次与各个部分的研究中充分发挥个体理性,以期拓展理论同现实的符合范围,深化理论对现实的揭示力度,共同搭建起内蕴整体性与有序性的知识体系,体现出知识体系丰富发展过程中个体理性与社会建构的历史性统一。
在知识探索过程中推动认识范式革新是知识体系生成的第三个环节,同时也是知识体系更新和发展的环节,这个环节的完成往往需要诸多研究者的个体理性在历史层面的传递与社会层面的交汇。伴随知识范围的拓宽与知识内容的深化,认识主体越来越多地发现传统认识范式难以解释的新事件。新事件的发现使认识主体“先察觉到反常,逐渐同时出现观察和概念上的认识,随后发生范式范畴和程序的改变”[16]114-115。在这个过程中,对新事件的发现及其本质与规律的研究与总结往往需要几代学者共同努力,体现了概念建构的代际积累与传承。与概念建构有所不同,范式的改变不仅是代际积累与传承,更是新范式与旧范式在诸多学术团体间的博弈,并不是任何一个新范式的产生都能取代旧范式,“科学和制造业一样,更换工具是一种奢侈,只有迫不得已才会这么做”[16]129。不同范式对客观世界的解释力及其实践中的有效性,是影响新旧范式博弈结果的基本因素,也是各个范式在理性层面的较量。何者的解释力更强、在实践中更有效,何者在博弈中就更有优势。范式的更新不仅仅是理性层面的较量,在更为根源的意义上讲是不同学术团体所代表的利益团体与权力团体之间的博弈以及不同范式在社会层面上的较量,这种博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哪种范式能够在社会中继续留存。范式由具体的知识体系承载,范式更新意味着知识体系的更新,范式更新的背后是理性较量与社会斗争,知识体系的更新过程蕴含着个体理性与社会建构的历史性统一。
基于历史发展的视角,任何知识体系都具有暂时性和阶段性特征。对知识体系何以形成的探讨不能只局限于其生成过程,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其存续问题。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知识体系的存续问题在本质上是知识体系与社会历史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发展表现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运动,对知识体系存续问题的探讨,需要置于知识体系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之中。
首先,从适应性的角度来看,知识体系能够存续或是因为其适应当下社会存在的发展需要,或是因为其适应当下的社会意识偏好。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基础,知识体系对社会存在的适应需要从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两个角度考虑。当某种知识体系远超或远落后于社会生产力或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时,这种知识体系就不具备现实可行性,很难存续下去;当某种知识体系表征着新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发展的方向,但同旧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表现出强烈的对立趋势时,这种知识体系的存续与否就具有较强的偶然性,表现为某种“斗争”的结果。知识体系的存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身与社会存在相适应,正如恩格斯所言,“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17]。除了同社会存在相适应,知识体系的存续也需要同社会意识相适应。知识体系与社会意识具有相似之处,二者都是人类意识层面而非物质层面的存在,甚至部分知识体系来自于社会意识,是对社会意识的系统性凝练。除了相似性,二者也存在差异。知识体系的核心在于“真”和规律,而社会意识更多指向不同阶级或群体的“总体性的思想结构的特征和组成部分”[18]。统治阶级的意识往往上升为社会主流意识,压制其他阶级与群体的诉求。在统治阶级权力稳固时期,知识体系往往需要适应统治阶级的意识,“真”的标准被统治阶级的意识所影响,“真”的内容被统治阶级的权力所阉割,正如马克思所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10]550,知识体系的存续往往需要适应社会意识偏好。
其次,从发展性的角度来看,知识体系之所以能够存续,是因为个体理性能够基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在历史进程中的内在张力对知识体系进行主动发展与更新。社会存在包括地理环境、人口、生产方式等社会客观存在形式,社会意识是维护、解释或批判社会存在的经济、政治、道德、法律等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主观存在形式。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矛盾运动并不是“无人身”的理性“机巧”的结果,而是人们不断发现矛盾并解决矛盾的能动性现实运动。矛盾的存在与爆发使人们运用个体理性主动思考自己的社会处境,觉察出最朴素的个体诉求并汇聚为群体诉求,“意识[das Bewuβtsein]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das bewuβteSein],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0]525。在个体理性的作用下,人们觉察到同原有社会意识相适应的旧知识体系难以解释当下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矛盾,更难以给出解决现实困境的方案。于是诸多有识之士开始对传统知识体系进行反思与批判,基于新的社会存在,构建与之相符合的新知识体系,进而展开对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改造工作。
知识体系的生成,既是个体理性在社会传统认识范式下对零散知识进行整合的过程,也是个体理性在发现新知识与传统认识范式相互矛盾时变革认识范式和更新知识体系的过程。知识体系能够存续,既是因为其自身能够适应当下社会存在或社会意识的发展需要,也是因为个体理性能够基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内在张力对知识体系进行主动发展与更新。基于知识体系在生成与存续过程中遵循的一般规律,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需要充分发挥个体理性,并不断反思历史文化传统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知识体系的影响,在实现二者历史性统一的基础上,推动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在对既有知识体系何以具备历史必然性进行合理阐释之后,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当代世界已经形成了种类繁多的知识体系,我们应当以何种标准审视与比较各种知识体系?当诸多知识体系已然存在时,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何以具有必要性?回答这两个问题需要深入思考知识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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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认识论中,知识的价值在于“稳定性”,正如柏拉图所言,人类理性的解释将“真”“捆绑”起来,避免了“真”的稍纵即逝,形成了能够久居于人们心中的知识,从而为个体的认识和行为提供相对稳定的指导,使个体的认识和行为更加“成功”[19]。不同于传统认识论对知识价值的解释,我们今天思考知识的价值不能停留于知识对实现个体目的有益性的层次,更应该上升至社会发展有益性的层次。知识对社会发展的有益性集中表现为对文明的传承与发展作用,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价值在于推动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而这一价值需要在中国式现代化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双重实践中得到实现。
基于知识的客观性和知识形成过程的社会性,对知识价值的理解应当从对个体发展的有益性上升为对社会发展的有益性。从对个体有益性的角度理解知识价值的方式已经遭受诸多质疑,最典型的是穆德·盖梯尔提出的诘难:“得到辩护的真信念是知识吗?”[20]这一诘难首先将个体在实践中偶然得到的信念与知识进行比较,认为个体在偶然情境中获得的“真”信念对个体而言也是一种知识,日常生活中的知识和信念具备同等价值。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知识的客观性,将客观的“真”与主体相信的“真”相混淆,从而将知识的价值限定于私人领域,消解了知识的社会性维度,造成了知识的价值危机。世界运行遵循的普遍性和必然性规律是知识具备客观性的根源,人类的普遍实践活动证实了知识的客观性,在知识的指导下,人类社会群体能够不断趋近于共同目标。知识的价值在对社会发展的客观有益性中得到彰显,“知识为人类的繁荣生活起着重要的、建设性贡献,而这种贡献是单纯的真信念所不具备的”[21]。社会建构知识的同时,知识也在影响社会。伴随社会的发展,部分既有知识体系可能会因为难以解释新的社会状况而遭遇发展困境,作为建构知识体系的重要主体,知识分子需要面对社会提出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和革新知识体系,从而增强知识体系对现实世界的解释与指导能力。“正是因为有了知识,以及伴随着知识的增长,人类才能够提高科学技术和生产的水平,应对自然灾害与各类疾病的威胁,不仅保护自己的生存,并且不断提升生活的质量”[22],对社会发展的有益性是知识价值的核心。
当我们把对社会发展的有益性作为知识价值的核心时,社会就不仅是知识形成的“背景板”,更是知识实现自身的场域。对社会发展的理解直接影响我们对知识价值的判断,而对社会发展的评判不应仅仅基于工具理性的视角,将经济等指标的增长理解为社会发展的根本依据,更需要基于价值理性的审视,从文明变迁的视野理解社会发展的方向。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以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为价值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双重实践为实现价值目标的途径。
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首要价值目标是在传承中华文明的基础上实现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在于提炼并体系化源自中国实践、承自中国传统并且可以解释中国问题的标识性概念”[23]。在区域文明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存在两种模式,一种为内源性现代化,另一种为外源性现代化。内源性现代化是指区域文明的现代转型由自身的历史传统与文化背景所孕育,具有较强的“似自然性”;外源性现代化多发生在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现代生产力要素和现代化的文化要素都是从外部移植或引进的……是在外来的异质文明的撞击下激发或接枝引进的”[24]。不同于内源性现代化过程中的文明在历史发展中具有高度的自发性和一致性,外源性现代化的推进,必须在当代文明实践的过程中处理好自身传统知识体系与外域现代知识体系之间的关系,化解知识体系建构过程中自主性与依赖性的张力、区域性与国际性的矛盾。一方面,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知识体系相结合,推动人们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系统反思并重构中国传统的知识体系,从而“激活了中华文明的基因,引领中国走进现代世界,推动了中华文明的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25],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文明的自主性与依赖性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建构中国的自主知识体系应该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持续加深对其他知识体系的了解,在实践和理论双重维度审视不同知识体系的优缺点,广泛学习一切人类文明优秀成果,从而增强中华文明的世界属性,推动中华文明走向世界,不断化解文明现代转型中蕴含的区域性与国际性之间的矛盾。
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价值目标是在批判继承现代文明的基础上推动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人类文明可划分为前现代文明、现代文明与未来文明,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既有利于推动中华文明中前现代文明成分的现代转型,也有利于实现对现代文明成果的扬弃,通过重构“现代性”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人类社会从蛮荒时代走入蒙昧时代,并伴随资本主义的发展而进入现代文明。在资本主义主导的现代文明中,生产力水平得到迅速提升,人与人在形式上消解了政治等级的划分,形成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特征,与资本主义文明相适应的知识体系也呈现出更加民主和理性的特点。然而,当代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越来越不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正在发生系统性危机[26]。与资本主义文明相适应的知识体系越来越难以提供文明危机的解决方案,难以为资本主义文明的存在提供辩护,既不能帮助现代文明走出困境,也不能指引文明未来的发展方向。从人类文明迭代的角度看,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价值目标在于,克服资本主义文明的危机,提供建构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方案。知识体系的形成过程深受实践活动的影响,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能够建构代表未来文明方向的知识体系,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初步开展了较为系统的未来文明实践。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积极探索生产方式的创新性发展,开解资本主义文明的核心危机;指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道路,开解资本主义文明内蕴的治理危机;坚守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开解资本主义文明内蕴的意识形态危机。通过对当下文明实践进行理论性总结、系统性整合、前提性反思以及争鸣性探讨,我们可以建构起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提升中国当下文明实践的理性认识与行动自觉,凝聚起面向未来文明的社会共识。
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在于构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进程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提供思想导向与理论支撑。知识体系需要作用于实践才能展现其改造世界的强大力量,正如马克思所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0]502。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只有作用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才能彰显其推动中华文明现代转型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价值所在。中国式现代化已经展现出强劲优势与蓬勃生命力,使我们国家逐渐从世界历史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世界历史的主动创造者。中国正在经历近代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领域也都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重大课题,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给我们提出的新考题比过去更复杂、更难”[27]。中国自主知识体系需要扎根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深入探究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规律。只有深刻认识和把握规律,才能够理性认识当下的发展状态,并在此基础上优化未来的发展方式。除了国内的实践,当代中国也在国际范围开展创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及其在国际范围内的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关于“世界文明向何处去”的回应。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蕴含对资本逻辑主导下的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超越。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也面临诸多挑战,例如世界普遍面临的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大国政治博弈产生的区域冲突、全球范围的经济竞争与周期性经济危机、群体间的价值观冲突等。中国自主知识体系需要回答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以思想引导与智力支撑积极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知识的可能性源于世界蕴含规律且人能够深入地认识规律,知识体系形成的过程是个体理性和社会建构在历史进程中的统一,知识体系的价值在于以实践为中介的文明传承与文明创造。基于知识以及知识体系的内在规定性,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对当代学者提出了诸多要求,我们既不能停留在表象层次的经验与“意见”,更不能倒退回止步于概念辨析的“经院哲学”,而是应该在坚信社会运行存在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个体理性的作用并反思社会建构的影响,不断探索蕴含普遍必然性的知识,沿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历史研究方法,对社会发展中蕴含的规律进行合历史与合逻辑的揭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立必将在解决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中的理论难题与实践困境的同时,以知识的火花点亮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璀璨,以知识的光耀照亮人类文明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