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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涉及的群均为有限群. Schmidt子群为所有真子群幂零的非幂零群. 关于Schmidt子群的结构及其在有限群理论中的应用见文献[1]. 每个非幂零群都包含Schmidt子群,自然地,Schmidt子群具有的性质在有限群的研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并获得了丰富的结果. 文献[2]研究了所有Schmidt子群均为次正规群的有限群的结构. 文献[3]对这类群做了更深入的研究. 文献[4-5]分别研究了所有Schmidt子群均为Hall子群和Hall正规嵌入子群(如果群G的子群H为HG的Hall子群,则称H为G的Hall正规嵌入子群)的有限群的结构.
文献[6]引入了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的概念:设H为G的子群,如果H为G中的S-拟正规闭包HsqG的Hall子群,则称H为G的一个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 其中,HsqG指G中包含H的所有S-拟正规子群(与群G的所有Sylow子群可置换)的交. 由于S-拟正规子群的交仍为S-拟正规子群,故HsqG为G的S-拟正规子群. 显然HsqG≤HG. 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是比Hall正规嵌入子群更广泛的一个概念[6].
本文继续研究了Schmidt子群的嵌入性对群结构的影响. 得到了:当G的每个Schmidt子群都为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时,G的导子群幂零. 本文的结论推广了已有相关文献的结论.
本文所涉及的所有术语和符号都是标准的(见文献[1]).
引理1[2] 假定G是有限群,则下列命题成立:
(i) 如果G没有p-闭的Schmidt子群,则G是p-幂零群;
(ii) 如果G没有偶数阶2-幂零的Schmidt子群,则G是2-闭群;
(iii) 如果p-可解群G没有含素因子p的p-幂零的Schmidt子群,则G是p-闭群.
引理2[6] 设H是群G中的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则下列命题成立:
(i) 如果H≤M≤G,那么H是M中的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
(ii) 如果N
$\trianglelefteq$ G,那么HN/N是G/N中的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根据文献[2],我们规定,S〈p,q〉指具有正规Sylow p-子群P和非正规Sylow q-子群Q的Schmidt群.
引理3 假设K和D是群G的子群,且D
$\trianglelefteq$ K. 如果K/D为S〈p,q〉-群,则D在K中有一个满足K=DL的最小阶子群L,并有:(i) L是一个p-闭的{p,q}-子群;
(ii) L的所有真正规子群幂零;
(iii) L中包含一个S〈p,q〉-子群P
$\rtimes$ Q,使得D不包含Q,并且L=(P$\rtimes$ Q)L=QL;(iv) 如果L中的S〈p,q〉-子群P
$\rtimes$ Q是(P$\rtimes$ Q)sqG的Hall子群,则L=P$\rtimes$ Q.证 (i)-(iii)的证明由文献[2]的引理2给出. 下证(iv)成立.
设P
$\rtimes$ Q是(P$\rtimes$ Q)sqG的Hall子群,由引理2得,P$\rtimes$ Q是(P$\rtimes$ Q)sqL的Hall子群. 又由得
因此P
$\rtimes$ Q在L中为S-拟正规的,故由文献[7]的引理2可知,P$\rtimes$ Q在L中为次正规的. 由此知P$\rtimes$ Q包含在L的一个正规子群中. 但由(ii)知,L的所有真正规子群幂零,这与P$\rtimes$ Q为Schmidt群矛盾. (iv) 得证.引理4 设群G中每个S〈p,q〉-子群是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则下列命题成立:
(i) 如果H≤G,那么H中的每个S〈p,q〉-子群在H中是Hall S-拟正规嵌入的.
(ii) 如果N
$\trianglelefteq$ G,那么G/N中的每个S〈p,q〉-子群在G/N中是Hall S-拟正规嵌入的.证 (i)假设A是H中的S〈p,q〉-子群. 则由引理4的条件及引理2得,A在H中是Hall S-拟正规嵌入的.
(ii) 假设K/N是G/N中的S〈p,q〉-子群,由引理3知,N在K中存在一个极小补子群L,且L为G的Schmidt子群. 由引理4的条件及引理2得,K/N=LN/N在G/N中是Hall S-拟正规嵌入的.
引理5[4] 如果H是由群G中的所有S〈p,q〉-子群生成,则G/H中无S〈p,q〉-子群.
引理6[5] 令群G为p-可解群. 假设G的任一真子群和真同态像的p-长不超过1,而lp(G)>1. 则:
(i) Φ(G)=Op′(G)=1;
(ii) G有唯一极小正规子群N=F(G)=Op(G)=CG(N);
(iii) lp(G)=2;
(iv) G=N
$\rtimes$ S,其中S=Q$\rtimes$ P为一个p-幂零的Schmidt子群,且|P|=p.引理7[5] 令n≥2为一个正整数,r为一个素数,π为一个素数集合. 假设对任意的t∈π且对任意的n1,当1≤n1 < n时,满足t|rn-1,t
$⫮$ rn1-1成立,则群GL(n,r)包含一个循环的π Hall-子群.定理1 假设群G中每个Schmidt子群都为G中的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则G′幂零.
证 为证明定理1,我们按照以下步骤证明:
步骤1 G可解.
由奇阶群可解定理知,仅需考虑G为偶数阶群的情况. 如果G不可解,由引理1(ii)可知,在G中存在2-幂零的偶阶Schmidt子群A. 令A=P
$\rtimes$ Q,其中P为正规的Sylow p-子群且p>2,Q为非正规的循环2-群. 由定理1的条件知,A是G的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因此A为AsqG的Hall子群,故Q为AsqG的Sylow q-子群. 由此知,AsqG有循环的Sylow 2-子群,则AsqG为2-幂零群. 由AsqG在G中为S-拟正规的,可知AsqG在G中为次正规子群,故AsqG≤D,其中D为群G中最大的正规2-幂零子群. 对任意的g∈G,(AsqG)g在G中为次正规的,且(AsqG)g为2-幂零群,则(AsqG)g≤D,故从而(AsqG)G是G的2-幂零子群. 令H为群G中所有(AsqG)G的乘积,其中A为G的任一2-幂零偶数阶Schmidt子群,故H
$\trianglelefteq$ G,且H为G的2-幂零子群. 由引理5得,G/H中不包含2-幂零的偶数阶Schmidt子群,则由引理1知,G/H为2-闭群,故G/H可解,从而G可解. 矛盾.步骤2 lp(G)=1,这里p为π(G)中的任意元.
设G为一个极小阶反例. 由引理4知,定理1的条件对子群、商群是遗传的. 故对G的任一真子群和真同态像p-长为1. 根据G的极小性,lp(G)> 1,由引理6知
其中S=Q
$\rtimes$ P为G的极大子群且为G的Schmidt子群. 由已知得,S为SsqG的Hall子群,则仅有S=SsqG或SsqG=G成立. 若S=SsqG,则S在G中为次正规的. 又由S的极大性得S$\trianglelefteq$ G. 所以SsqG=G. 于是S为G的Hall子群,即N≤S. 这个矛盾说明:对任意p∈π(G),lp(G)=1.步骤3 完成证明.
事实上,仅需证明G满足G∈NA,其中NA为导群幂零的群类.
假设G为极小阶反例. 由文献[8]知,NA为饱和群系. 且由G的极小性知Φ(G)=1. 设N1和N2为G的极小正规子群,则G/N1,G/N2∈NA,从而
矛盾. 因此,G有唯一极小正规子群. 又由G可解和Φ(G)=1,得N=CG(N). 此时由文献[9]的定理3.3知G为本原群. 由文献[10]的定理1.8得
其中p∈π(G),N为p-群且为G的极小正规子群,M为G的极大子群. 由lp(G)=1得,N为G的Sylow p-子群. 令
设R为G的Sylow r-子群,故N
$\rtimes$ R不为p-幂零群. 根据引理1(iii)得,N$\rtimes$ R中存在p-闭的Schmidt子群H=N1$\rtimes$ R1. 由定理1的假设知,G中存在H的S-拟正规闭包HsqG且H为HsqG的Hall子群. 设HsqG=K. 由定义可知,K在G中为S-拟正规的. 由文献[11]的定理1.2.14得KG/KG为幂零群,故K/KG为幂零群,从而N≤K. 再由H为K的Hall子群得这表明N为K的Sylow p-子群,故|N|=|H|p,从而N=N1. 此时Φ(N)=1,则
由Schmidt群的结构知,假设对任意的r∈π和任意的n1,当1≤n1 < n时,满足
故由引理7得,GL(n,p)中包含一个循环的Hall π-子群H,又由
知,存在x∈GL(n,p),使得M≤Hx,这意味着M循环. 从而G的导子群包含在一个交换群中,故G为幂零的. 矛盾.
推论1sup>[5] 假设群G中每个Schmidt子群都为G中的Hall正规嵌入子群,则G′幂零.
注1 定理1和推论1中的条件并不等价. 也就是说,条件“群G的所有Schmidt子群都是G的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并不能推出“群G的所有Schmidt子群都是G的Hall正规嵌入子群”. 如:令G为24阶二面体群D24. 显然G中存在非平凡的Schmidt子群H,这意味着H
$ \cong $ S3. 而H是G的S-拟正规子群,故也是G的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 所以G中所有的Schmidt子群都是G的Hall S-拟正规嵌入子群. 然而,H不是HG$ \cong $ D12的Hall子群,也就是说G中所有的Schmidt子群都不是G的Hall正规嵌入子群.
On Finite Groups with Hall S-Quasinormally Embedded Schmidt Subgroups
- Received Date: 18/03/2022
- Available Online: 20/09/2022
Abstract: A subgroup H of a finite group G is said to be Hall S-qusinormally embedded in G, if H is also a Hall subgroup of some S-quasinormal subgroup of G. A Schmidt group is a non-nilpotent finite group whose all proper subgroups are nilpotent. In this paper, it has been proved that if each Schmidt subgroup of a finite group G is Hall S-qusinormally embedded in G, then the derived subgroup G′ is nilpo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