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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先生荣获诺贝尔奖一事再次激发起国人关于中国科学、制度和社会状况的热烈讨论,人们由此仿佛一夜之间认识到了中国人与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和民族的人具有同样的能力和潜力,看到了中国科学和学术拥有未来的美好希望,而对阻碍中国人取得成就的制度有了更加深切的痛感。这也激发起了人们对中国大学的重新审视和讨论,人们当然更应当从大学的角度来检讨、分析乃至批评中国科学和学术的现状、潜力和发展的各种问题。
大学在现代社会始终是一个热门的话题,无论以什么原因、从什么角度来谈论大学,总能引得各界人士竞相参与。就如人们所看到的这样,屠呦呦先生荣获诺贝尔奖的事件一旦与大学关联起来,就会有这么多科学界和学术界的重要人物参与其事。这是因为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中国,人们对大学,尤其对研究型大学寄予了太多的精神期望,赋予了太多的青春回忆和未来梦想。
但是,一旦触及现实的大学,尤其是人们工作在其中的某一所实实在在的大学,他们的态度就会从想象的昂扬状态中冷静下来,实际的状态往往压得人们弯下腰来直视足下的土地,而不是天上的,或者稍低一些,头上的精神和理想。
就大学话题人们谈论得最多的是大学的危机和变革,不仅在中国,即便在美国,大学话题的开场常常要设定这样一个关键的时刻:巨大的变革时代,关键的转折时刻,从纽曼的《大学的理念》[1],克尔的《大学的功用》[2],博克的《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3],一直到杜德斯达《21世纪的大学》[4],都以这样的手法来引起人们对大学问题的关注。诚然,大学一直也处于变化之中,尽管不一定是朝向正确方向的发展。
在1919年,韦伯就指出,现代大学仿佛成了大型企业[5]。而40年之后,克尔在《大学的功用》里提出了“巨型大学”的概念。就在这一段时间内,大学确实越来越趋向于成为一个超级机构。随着大学在社会中的地位和重要性日益增长,大学教育越来越普及——而这无疑意味着大学的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对大学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高。这些要求来自社会的不同领域,带着不同的目的,有其不同的关切和利益,因此它们常常彼此冲突,相互矛盾。比如走出象牙之塔的要求与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发现之间就会产生那种通常是无法调和的矛盾。
但是,在学者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理论和周全方案之前,人们已经以其实践的先行性摸索出了不同的方式。比如,在欧洲自16世纪起,人们逐渐无意识地将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内容从当时的大学中分离出来。自启蒙时代起,人们有计划地建立起独立的初等和中等教育体系,造就了教育普及的现代成就;而在另一方面,这也就为大学演化为以科学和学术研究、追求知识为宗旨的机构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依照不同的社会领域对人才的不同需要,以及人们对于知识和技术的不同要求,高等教育相应地发展出了各种不同的类型,在德国有大学、工业大学和高等技术学校之别;在美国,大学演化为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和学院,而社区学院的出现和发展,又进一步分流了大学原本的高等教育职能;在中国,近些年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专业院校的日益发展和壮大,初步分流了原先由大学承担的职业技术教育职能。今天,在高等教育的所有这些分工的基础之上,从上世纪下半叶出现的开放大学到今天的网络开放课程的发展来看,技术手段的发展促进了大学的教学职能进一步从大学之中分流出去的趋势。
这种局势一方面大大减轻了大学的教学和培养人才的压力,另一方面却又给大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为新发现和发明、新知识和观念产生的专门场所。即使高等教育的教学功能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独立于大学的研究活动,所有这些教学在内容上和方法上却比先前更加依赖于日益更新的知识,而不是相反。与此同时,依旧保留在大学之中的教学也越来越成为一种精英示范教学,它要求不断地探索新的教学方式和手段,而后者无疑也构成了科学和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于是,大学——主要是研究性大学——的重心越来越偏向于研究和探索,不仅是探索的场所,而且是探索的中心场所。教学与研究相结合这个洪堡大学原则在今天这个时代就具有了更重要的意义。这是一个专门的问题,需要特别的讨论。在本文题目之下,我要阐述的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大学中的人的意义是否相应地发生了某种变化?
我们看到,由于社会科学和技术手段的量化要求,今天关于大学的研究十分依赖于各种统计数字,大学被对象地描述为一个仿佛以机械的方式运行的机构。经费、生师比、博士数、就业率、资源、组织、管理、政治和族群等,成为人们谈论大学的主要话语。毫无疑问,这些研究都是认识和理解大学的无可避免的手段和层面。但是,在所有这些对象化现象的中心,还有一个尤其值得探讨的对象,就是所有这些现象得以发生、形成和具有意义的核心的主体:人及其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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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就诺贝尔奖提出一个问题来展开我的阐述。除了和平奖之外,为什么诺贝尔奖只颁给个人,包括若干名个人,而不是学校或机构,或用中国的通用语来说,单位?在中国,许多奖项是专门为单位设计的。即使在大学及其下属单位如院系里,常常有某个房间或它的一面墙专门用于悬挂它们获得的各色各样的奖牌。在评价屠呦呦先生的贡献时,人们也看到,个人奖励与集体奖励这两种主张之间发生了现在还未曾平息的极其激烈的冲突。
诺贝尔奖的宗旨在于奖励物理、化学、生理学或医学领域做出最重要发现或发明的个人,或在文学领域创作出在理想维度最杰出作品的个人。和平奖的颁奖对象原本也是个人,只是后来才逐渐扩及特定的团体。因此,诺贝尔奖的宗旨就是奖励做出杰出和卓越的原创性工作的个人。作为这个世界对人类精神的原创性活动的最高评价,它清楚地表明,个人的独特贡献在人类的发现和发明中是至关重要的,要予以优先的肯定。那么,这对我们理解大学的核心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和启示呢?
为此,我们需要稍微回想一下大学兴起的缘由。12世纪的某一年,在今天意大利博洛尼亚城里,一群僧侣和市民为求得知识,自发和自由地组织起来,开设课程,从事讨论,结成了一个团体。在当时,城市中宗教之外的一切组织都要以行会的方式存在,而能够组成行会的成员都具有自由人的身份。Universitas这个原本指称行会的中世纪拉丁词就这样开始改变它的意义,沿袭下来,成为英语、法语和德语等西语中“大学”一词的词源,直到今天,它专门指称一个学术研究与教学相统一的特殊机构。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和变迁,大学不断地变换自身的外在形式和功用。但是,“大学的原初基因,即作为探讨和追求知识和学术的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特性,一直是维持大学的使命并使得大学在持续的变革之中不断壮大的决定因素”[6]。显然,追求知识和学术就是所有学者结合成为大学的核心。
今天,就如克拉克在《探究的场所》中所说的那样:“大学不平常地被包括在学科、专业和跨学科领域的不断前进的知识流组织起来。”[7]无论大学的外在形式如何变化,无论社会需要大学承担的责任如何重大,无论人们对大学提出的要求又如何多样,大学作为追求知识和学术的殿堂,作为探究的场所,最后,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象牙之塔这一点,只会得到加强和拓展,而不可能弱化和收缩,否则,大学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这就是大学的特权,也是大学的职责之所在。
不过,大学追求的知识始终是新的发现和发明、新的观念和理论,而研究型大学追求的就是重要的新发现和发明、重要的新观念和理论。这一点人们虽然经常挂在嘴边,但在实际上则常常将它束之高阁。有人说,大学仅仅追求新的发现和发明、新的观念和理论这种说法不够全面,大学还有传承固有文化和知识之责。对此,我只需要指出一点,大学始终通过新的观念、理论和方法来传承既有的文明成果,否则,图书馆和博物馆能够以更为合理和有效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
事实上,在现代大学里面,教和学的方式和手段不仅持续更新,更重要的是,教师和学生是以掌握获取新知识的方法和能力这样一种方式进行学习的,否则,在这个知识和信息日新月异的时代,大学所教授的那些现成的知识数年之间就会因陈旧而失去效用。这也就是现代的研讨课(seminar)这种教学方式成为大学教学的主要模式并普及到中学教学之中的重要原因。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各种新的技术手段的发明和应用,并没有改变而是促进了这一核心的强化和扩大。更何况,这些新的技术手段直接就是大学的新发现和新发明的结果。
然而,由于大学成为一个巨型的学术机构,而人类的一切活动之间,包括科学认识和学术活动与其他活动之间,并没有那么清楚的界限,许多寄生的机构及其活动也就无可避免地攀附到大学身上,乃至喧宾夺主,甚至大有扼杀宿主的趋势。它们或者直接将大学当作商业企业,或者把大学当作教会或信仰团体,不是把探究的场所当作营销的卖场,就是把大学的课堂当作布道的教堂,宣扬情怀,超度生命。我也乐意用今天大家熟悉不过的话语来说明这些现象:人们或在这里熬制鸡汤,或在这里贩卖鸡汤。
毫无疑问,仅仅谈到这一点还是远远不够的,这里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这样的核心是如何形成的?它的活动又是如何运行的?或者,更加直截了当地说,大学核心的活动主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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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多数人都会回复:主体是人。然而,这样的回答不够准确。核心的主体是每一个独立和自由的个人。因此,当我们说,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是以科学和学术为业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就是从独立和自由的主体之间的合作来理解这种共同体。大学,无论是被称为巨型的学术企业,还是象牙之塔,只能是由这种类型的主体结合而成的。
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考察今天形形色色的大学,那么人们就可以理解,大学的中坚即研究型大学,就是这样一种科学和学术共同体的典型。大学的一个极致大概就是那种单纯教学的机构,如开放大学和大规模网络开放课程系统。它的另一个极致就是诸如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柏林高等研究院这样的机构,它们为爱因斯坦一类的杰出人物提供一个完全自由并有机会与其他一些同样完全自主地从事科学和思想探索的杰出人物为伴的场所,而并不要求任何实际的和一时的成果。它们之所以是一种极致和理想的场所,实在是因为它们所体现的完全是一种自由的科学和学术的理想,而这样的理想机构甚至在现实的大学之中也难以立足。因为大学必须将研究与教学结合在一起,担负着甄陶、发现和引导新一代科学和学术从业者以及其他人才的职责。因此,即便研究型大学也必须同时就是一个教育的场所。近些年来,各种类型的高等研究院在中国许多大学里纷纷涌现,但是因为主事者并不明白这类机构的根本宗旨以及高蹈的要求,这些几乎名不符实的效仿者要么沦为各种会议的论坛,要么只是为大学徒然增加了一个名为高等研究院的莫名其妙的机构。
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这样的机构的理想,就是让从事各种基本问题和基础理论研究的个人之间通过自由交流、讨论和批评来激发观念和理论或其灵感,甚至是仅仅激起这样的可能性,而这种基本的和基础性的探索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于原创而想象的活动。就此而论,相比于单纯的科学研究机构,大学乃是最容易让具有不同知识背景、学术兴趣和研究方向的个人联合在一起的学术场所。没有人可以预测某一种发现和发明、某一个新的观念和理论会在哪一个具体的点上以哪一种具体的方式获得突破,但是,人们可以了解的是,人类的发现和发明总是滥觞于解决和处理具体的问题,寻找某个或某些事件的具体原因。一切既有学科的界限对这样的探索和研究来说,非但是不重要的,甚至是有阻碍的。而这一点突出地表明了科学家和学者独立的和自由的境况和状态的重要性。
在今天,已经不可能有一个实际的问题,一个有效的研究能够仅仅限于那些固定的学科界限之内——这要以那些学科能够纯粹地存在为前提。所有基础性的、重大的问题的研究和解决都必定超越这些界限,至少逾越中国教育和科学管理机构为方便地管理大学和科学研究而认定的那些学科的界限。事实上,对于任何基础性的和重大的问题和理论,甚至人们都难以清楚地界定它究竟居于何种学科领域之内。当然,数学大概是个例外,但是,就如人们最近看到的那样,纯粹数学内部的界限也已经有所突破。
于是,问题又回到了人上面,杰出的人才必须能够直接面对和处理基础的和重大的问题,而其所需要的知识和方式可能是无法确切地预测和界定的。这一方面自然就关涉大学的教学方式,另一方面则直接与本文相关,即如何让这样的人才在研究型大学里面有一个合适的环境和自在的空间,或者换言之,大学的结构应当如何来建设和组织?
这无非是一个为人谈论了无数次的老问题。就此,人们也已经重复了无数遍那些众所周知的主张,诸如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等,而我在《大学与学术》[8]里也为此提供了许多论证。人们所操心和忧心的是,在现实中,学术自由空间因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技术的限制和压力不断受到压缩和蚕食,而学术自由空间的萎缩,无疑就等同于原创力的萎缩。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不过,我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即软实力出发来做一点新的分析。
为了简明起见,这里可以这样来假定,在大学里面,软实力至少包含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科学和技术的发现和发明、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的水平。第二个层次就是良好的学术环境,它不仅能够延揽杰出人才,而且使他们能够在这里安居乐业。这样的环境,简单来说,就应当是自由、开放、公正和人情简约的。
就此而论,软实力既不是大字眼,也不是鸡汤,软实力其实是由相当强硬的学术规范、公正的秩序和坚实的条件构成的,而不可能来自于投机的心理、随意的行为、破绽百出的物质条件和无处不在的人情世故。
就此,我也可以说,软实力由人的两方面的强大力量构成,这就是作为硬规则的公正秩序和强大的原创力,而这两者都取决于人的坚强意志。人们通常会忘记,在人类的创造活动中,最强硬最有力量的东西也就是人的意志以及出于自由意志的活动。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人和人性对于大学的意义,对于科学和学术的意义,以及对所谓软实力的意义,既是态度上的,也是方法论上的,而我这里主要是从态度的角度来讨论方法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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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貌似思辨的题目之下,我要讨论的是具体的人的精神境况,在大学中人的精神自由、人的想象力与人的原创能力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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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中,任何个人都拥有多重身份,政治身份、社会身份、人伦身份和职业身份,如此等等。但是,在大学里面,人的最重要的身份就是他作为科学家、学者或教授的身份。一所大学如果无法让一个科学家、一位学者或一名教授这种身份得到最大的实现,那么这所大学的环境就是不好的。现在流行的一种逻辑常常是对这种身份认同、从而对大学的专业环境的建设的致命杀器。
因此,当我们讨论大学的良好环境,诸如公正的秩序、良好的工作条件、有效的沟通方式和体面的生活等,都是以这样一种身份以及这种身份所承担的责任为目的的。简而言之,一切都是为了学术研究,其他的一切都是可以并且应当被合理化掉的。比如,大学学术活动中直接而简约的沟通和交流,并尽量排除人情世故的因素,就是对科学家、学者或教师的一种职业尊重。
作为学术研究的场所,大学“保存了对学术来说至关重要的价值标准和准则:探索的自由、对新思想的开放、对艰苦学习的献身以及对知识的热爱”[4]280。在这一段话中,杜德斯达所强调的探索自由和对新思想的开放,是对大学提出的环境要求,而献身于艰苦学习和热爱知识,是对作为大学学术共同体成员的科学家、学者或教师的个人学术品质的要求。显然,后者直接与人和人性相关,但是,它们并不囊括人的所有特性,比如与人的一般美德无关,而只与个人的学术道德相关。
因此,就大学中的人和人性而论,合理的立场和观点既不能是完善主义的,也不能是美德主义的,而应当是学术至上的。所以,人类灵魂工程师或大学教师要成为道德榜样的那种矫情说法,在这里实际上不值一驳。一个将人情世故处理得十分妥帖的人,可以是一个人见人喜的人,但极可能是一个不称职的科学家和学者。一个真正献身于学术的人,尤其在今天这样的时代,基本上没有余裕的时间去处理各种学术研究以外的各种复杂社会与人情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大学不仅不能要求一个学者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问题,而其职责正在于将这种业外的干扰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屠呦呦先生的个性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实这类率直的个性正是有利于想象力和创造力发挥的:直接、有效率,不受外在陈规的约束——当然,这里指的是与学术规范和法律无干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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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大学应当是杰出人才聚集的场所,不仅如此,它需要建设适合于杰出人才做出卓越工作的优良环境。大学向来就是一个特权机构,大学的职称、各种学位的颁发,是这种特权的外在表现,而杰出的原创性的精神活动是它的内在特征和根据。同样,大学之中的公平以杰出的工作和成就为根据,而公平的原则旨在使杰出的成就和人才得到公开的和原则一致的学术衡量和肯定。就此而论,大学的公平就是充分承认每个人的差异性和特殊性。
另一个需要高度关注的事实是,杰出的人才,尤其是优秀的科学家和学者,是无法予以清楚地归类的。而大学的行政系统出于其本性却更倾向于将他们划入特定的类型。所谓的类型在这里是指通常所谓的学科。大学基层院系和研究所的设立固然有其使研究和学术活动得以组织和进行的必要性,但行政系统为了管理的方便总是倾向于强化这种区分。然而,科学和学术实际所处理的问题,就如前面所说的那样,始终超越人们设定的既有界线。所谓跨学科研究或综合研究,在有些人的理解里,是人们有计划跨越的行为,而对于原创的科学家和学者来说,这无非是他们所从事的探索和研究行为的本性。任何科学和学术的问题从来不受任何明确的学科界线的限制。而从人和人性的角度来看,人的原创性活动就是这样不断地突破既有的认识界线的过程。
因此,一所优秀大学的基本特征,就是能够给这样的人才和从事这类工作的人提供特殊的亦即自由的空间。就如无法把康德判定为某一具体学科之内的人,无法把马克斯·韦伯设定为某一特定学科内的人一样,人们也无法把爱因斯坦设定为某一特定学科内的人,所以,最后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只能被安置在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这种没有任何特定目的的机构之中。对杰出的科学家来说这是相当公平的,尽管在一般人看来,它有点不可思议。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大学这个独立的和自由的学术人的联合体一旦运行起来,行政即官僚系统的襄助就无可避免,而大学的巨型化发展使得这个原本服务于科学和学术活动的组织过度扩张起来,不仅形成自己的利益,而且也生长出自主的权力。同时,它们甚至比科学家和学者或教师更能利用大学之外的社会力量和要求来控制大学。因此,要维持大学的核心价值以及独立的和自由的学术人的联合体这个性质,大学就必须要使学术联合体与这个日趋独立的官僚系统之间的张力保持在以学术为导向的均衡关系之中,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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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这里还需要进一步略微分析一下普遍和特殊之间的关系。知识是普遍的,法则是普遍的,规范同样是普遍的,而个人的活动则是特殊的;不仅如此,解决问题的方法、思路和灵感的出现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特殊的,因而难以一般地预测。并且,这种活动的成果也是一般的和普遍的。在这种情况下,杰出人才受到特殊的对待,就是大学尤其研究型大学的职责。
这里我要强调一点,既然每个人是特殊的,那么由不同的科学家和学者构成的不同的学术联合体也应当各具特色。不同的大学以其不同的传统、风格和环境吸引不同的人才。杰出人才彼此之间的激励也要通过不同的学术共同体及其之间的竞争得以实现。因此,大学的多元化以及不同的大学结成更大的不同的学术联盟就是符合人性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符合人的原创活动的本性。中国大学在近一二十年来虽然不断地意识到,两千多所大学无法一律地、同等地发展,因而出现了“211工程”大学和“985工程”大学,以与其他大学相区别,但巨大的传统行政力量的一律化要求以其惯性依然顽强地阻止中国大学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摆脱这种外在的行政力量和惯性的束缚,实在是中国大学多元化发展的必要前提,而多元化发展正是每个大学追求自身的原创和卓越的内在要求。如果从精神层面来思考,人们其实也可以清楚地认识,这也是人和人性的基本要求。
中国大学行政管理的本土特色只有在实现了它们更高的目标和有效的成果时,才能够充分证明它们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在今天的中国社会,改革是根本的原则,对争创世界一流的中国大学来说,确立清楚和明确的改革的方向是一个尤其需要重视的方面,而这种明确的方向事实上主要体现在大学优良的微观环境和以明确而合理的程序正义为宗旨的具体制度上面。就此而论,从精神的原创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人和人性来考察这种环境和制度及其相互关系就是一个重要的着手点,一个富有启发性的角度。中国大学的整体生态从根本上来说,也需要从这样的角度以这样的方法来进行反思和评价。